⑴ 国家开放大学设立了几类奖学金
一般来说国家的奖学金一般设计为三等奖学金
⑵ 国家开放大学,可以拿国家的助学金之类的吗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 *** 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 *** 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 资助标准全国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中央高校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 *** 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申请、评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 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某某同学取得如此成绩,考上了她心仪的大学。心中一定有好多话要说。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聆听她的心声:看到孩子取得了这么理想的成绩,考取了他向往的大学。最高兴的莫过于他的父母,今天在座的孩子家长也一定想借鉴一下他人教育儿女的成功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嘛!是不是?下面我们大家就用掌声欢迎某某同学的母亲讲话: 听了某大嫂的一番话,我也想把一段话送给某某同学: 你理想中的那所大学给你发了录取通知书,真诚地祝贺你!最终实现了你的奋斗目标。在接下来这段日子里,让自己彻底放开心、轻松一下吧! 今日同窗分手,说一声:珍重!明朝校友相逢,贺一句:成功! 真的好为你高兴!考上了那么棒的大学,你不光是咱们班的骄傲,还是你家人的骄傲,我认为这更是一件光宗耀祖的大好事情!再一次祝贺你! 同窗几年,一直都很佩服你的毅力,学习中,你总是那么优秀、出色,想必只有你最了解自己的付出,否则也 不会有今天学业上的成功,真诚地祝贺你! 年前曾经有遗憾,过去曾经有不满,目标或许有偏差,理想可能未实现,新的学期重新开始,拼搏向前放开过去,全身心,满斗志,努力拼搏,让新的生活充实满意。愿即将迈进大学的你,勇闯一片新天地。 一个暑假月吧长,疲惫身躯换新样,大学新篇章,友情重聚欢乐堂。为梦想,相互付出,为明天,一起努力,为目标,不再懈怠,为前方,莫在犹豫,冲刺吧!让我们在大学冲出一片全新模样。
⑶ 2014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表中,申请理由怎么写,有范文么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在填写《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中\\“申请回理由一栏时”,答要客观、真实、简明扼要地反映本人的家庭经济情况及获奖情况,字数不得少于150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要求: \\“学习成绩”栏统一按如下格式填写:2008―200 *** 年度文化课成绩**分,班级排名**名\\/**人(即:名次\\/总人数),综合测评成绩**分,班级排名**名\\/**人(即:名次\\/总人数),荣获**等奖学金。单个学生的申请表为单个Word文档,文档命名为\\“编号+学生姓名”,编号为《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表》中该学生对应的序号,本系所有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XX系(全称)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⑷ 国家开放大学开展的优秀毕业生申请条件中
国家开放大学开展的优秀毕业生申请条件中?国家开放大学开展的优秀毕业生申请
条件中的课程成绩要求是:
国家开放大学成绩查询
国开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形考作业5答案
篇一:国家开放大学开展的优秀毕业生申请条件中的课程成绩要求是:
国开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形考作业5答案 1、 学生事务服务也叫学生工作。(对) 2、 国家开放大学总共设立了4类奖学金。(对) 3、 只要我是开放教育的学生,就可以无条件申请所有学生评优项目。(错)
4、 国家开放大学远程接待中心只提供各类咨询服务,并不接受学生的投诉。(错)
5、 除了奖学金,国家开放大学再无设置任何学生评优项目。(错)
6、 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事务管理和服务的直接承担者、执行总部和各分部相关制度的部门是:( 学习中心学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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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部门 )
7、国家开放大学开展的优秀毕业生申请条件中的课程成绩要求是:(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8、国家开放大学“希望的田野”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试点的在读优秀学生)
9、远程接待中心的工作理念是:( )
b. “以学生学习为中心”
10、学生在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或优秀毕业生时,先向其所在的( )提交申请表。
a. 学习中心
11、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事务服务的项目包括哪些:( )
奖(助)学金 学生活动 个性化服务 虚拟学生社区 评优表彰
12、国家开放大学总部组织过哪些全国范围内的学生活动:( ) 广告设计大赛 向灾区同学伸出援手募
⑸ 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你好,非常荣幸回答你的问题;
下面为最近(14年)关于国家开放奖学金的评定通知(供参考)
一、评选目的
国家开放大学设立奖学金制度,旨在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完成学业,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校风、学风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更多关注学生及其学习,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电大系统凝聚力和学生归属感,提升电大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和专科各专业在读学生,12春至13春各班学生,截至2014年3月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三、奖学金来源及奖励标准
201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由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 *** 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2.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利用各种远程教育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
3.原则上要求入学一年以上,已修完40%以上本专业课程学分。
4.已修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二)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社会实践等活动,学习中善于合作、乐于助人,获得所在学校的相应奖励。
2.克服工学矛盾,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获得相关奖励。
五、推荐名额
按照省开放大学分配名额,我校共推荐40名候选人,其中经管系14名,文法系14名,建工系12名。
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对社会产生重要影响者,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并不受名额限制。(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 *** 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 *** 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也视为省级奖励。)。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⑹ 假如你准备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符合申请国家大学奖学金的条件。
二、成绩优秀。
三、良好的人际关系。
名额分配:全国版学生资助管理权中心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当年国家奖学金的总人数,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于每年5月底前,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审批。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6)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申请条件扩展阅读: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 *** 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查科目成绩不低于“良好”,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优先。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⑺ 国家开放大学有奖学金电大怎么没有
国家开放大学有奖学金一般是1000元。地方省电大也多数设奖学金,一般都是低于1000元,500元以上。
⑻ 假如你准备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士官奖学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假如你准备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士官奖学金in具备哪些条件,事关奖学金的话,就一定要达到一定的条件,首先一定要有突出的成绩,这样的话才可以。
天津医科大学 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证学校依法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 天津医科大学 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基本方式,也是 天津医科大学 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 天津医科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2
五、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广东路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1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医科大学 的前身天津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原国家政务院批准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著名内分泌学家、医学教育家朱宪彝教授为首任校长。1993年,天津市委、市*决定天津医学院与天津第二医学院合并组建 天津医科大学 ,同年12月得到国家教委批准。1994年6月, 天津医科大学 正式组建成立。学校现任党委书记为姚智教授,校长为著名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尚永丰教授。学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天津医科大学 是继协和医学院后,国家最早批准试办八年制的医学院校,也是首批试办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现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9676人,其中,本科生5330人,硕士生2826人,博士生441人,学历留学生1079人。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4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3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生导师229人,硕士生导师751名。
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3门,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自建校以来,学校已培养了40000余名各层次医学人才。2002年和2008年,学校均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和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分别通过了护理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05年以来,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8项、二等奖12项。
学校拥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教授、学者,现有教职工8970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509人,包括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68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41人。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4人,教育部“*”特聘教授5人,教育部“*”特聘讲座教授5人,“973”首席科学家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4人,国家“*”领军人才3人,国家自然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3人,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7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6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
学校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10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4个,研究所14个。“十五”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和各部委及天津市科研项目2414项,获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奖励261项,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5项,获省部级一等奖12项、二等奖74项。
学校有6所大学医院,15所非直属临床学院,1所教学医院,共计19216张教学床位。大学医院有:总医院、第二医院、肿瘤医院、口腔医院、代谢病医院、眼科医院。肿瘤医院是全国首批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3个专科入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学校先后与22个国家的96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成立了“外国专家顾问委员会”。聘请了119位世界知名医学专家、教授担任我校各学科的名誉教授和客座教授,在医学和生物医药领域开展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高职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察办公室常务机构设在监察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我校还将通过媒体及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总计划内可对招生计划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最低分同分录取或顺延录取。
第七条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本科4400~5800元/生、年,高职收费标准为5500元/生、年。
“5+3”一体化专业研究生阶段按照研究生学费标准收费。
二、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住宿条件,住宿费为800~1000元/生、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我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对当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兼顾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相关政策,分为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种录取规则。
按照顺序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为原则,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院校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为原则,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高校。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个以上专业的录取条件时,则录取到序号在前的专业;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的录取条件,则直接录取到该专业;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多元评价选拔模式的省市录取原则。
一、在江苏省录取中,实行先分数后等级规则排序,决定能否录取与所录专业。选测科目和等级按照招生计划中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在天津市录取中,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在天津市录取中,如考生高考分数相同,依次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再依次参考学业水平单科考试成绩,即文科考生依次参考化学、生物、数学、物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三、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中,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考生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体育特长生必须经过学校面试考核。临床医学(5+3)、口腔医学(5+3)、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5+3)、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专业,在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前提下,不考虑任何加分因素,按考生原始高考成绩录取。
第十三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及专业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医学类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报考护理、口腔专业身高低于1.55米者、残疾考生慎报。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重新对考生进行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标准的考生,按照《 天津医科大学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天津医科大学 普通全日制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护理学专业有性别限制,具体见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报考本校、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即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一律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 天津医科大学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天津医科大学 普通全日制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校实施弹性学制,无转专业政策。
第二十条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 天津医科大学 招生简章》。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凡高出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线160分的各省考生(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报考我校并被录取者,学校免除其在学期间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 天津医科大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注明“高职”字样。对符合 天津医科大学 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 天津医科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的依据及承诺。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网址:
/cn/jwch/recruit/index.htm
E-mail:zhaoban@tijmu.edu.cn
招生期间咨询*:022-83336711
邮编:300070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29号文件精神,为保证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全称、学院性质、颁发学历证书名称及种类、办学地点
学院全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0866
办学层次及学制: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颁发毕业证书种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院地址:
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邮编:350007)
排下校区:福州市仓山区螺州杜园12号(邮编:350019)
二、学校简介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866年的船政学堂,至今已有154年的历史,是中国近现代职业教育的发轫地,曾培养出启蒙思想家严复、民族英雄邓世昌、铁路之父詹天佑等一大批具有爱国奉献、自强不息精神的民族栋梁,他们为推动近代中国海权、教育科技等方面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一座学堂引领一个时代” ,铸就了其在中国近代史上的不朽功勋。
百年船政职教,现代发扬光大。作为船政学堂的传承校,学校2019年成功进入“双高计划”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省内仅一所),学校同时也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省内仅一所)、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重点建设单位。学校现占地面积近700亩,设有航海技术系、轮机工程系、安全技术与环境工程系、汽车运用工程系、机械工程系、道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交通经济系、信息工程系、外语系、公共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及成人与继续教育部等14个教学单位,在校生近16000人,教职员工845人。2020年招生专业40个,涵盖了以航海技术和安全技术与管理两个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为龙头,汽车运用与智能技术、交通土建、通用航空、轨道交通、交通运输服务、机械与智能*以及信息技术与智能交通等9大服务产业、特色鲜明的现代综合立体交通专业集群发展体系。现有国家级示范(重点)专业9个,省级示范(精品)专业13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7个,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3个专业实施IEET国际认证。
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获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先后荣获国家*最高质量荣誉――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全国仅两所高职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建设先进学校”、“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高校党建样板支部”、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教学资源、育人成效、毕业生就业质量”等四个全国50强;2019年高职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三大重要奖项成绩综合排名以及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均位列全国第5,省内第1,学校的综合办学实力在福建省高职院校名列前茅,引领福建省高职教育的发展。2016年教育部陈宝生部长莅校视察时对学院办学给予充分肯定,欣然为学校提写“弘扬船政精神,振兴职业教育”。当前学院跨入“双高”建设新时代,朝着致力建成“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院校昂首奋进。
三、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成立以学院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成立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五、录取规则
1.福建省和浙江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2.其他招生省份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首先录取到第一志愿专业,如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再依次录取到第二、三志愿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
六、体检要求
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严重心脏病、尿毒症、重症癫痫、精神病、抑郁症等等,考生在校期间若发生因病引起的意外情况,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校以下专业对考生体检有特殊要求:
1.航海技术专业:身高在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7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身高在1.5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6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及以上,无红绿色盲。
3.空中乘务专业:身高女生162cm及以上,男生172cm及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肤色较好,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内外八字;听力正常,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无色盲色弱、斜视、狐臭;无活动的、潜在的急、慢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
以上三个专业入学后将对考生的体检条件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拟转入同类相关专业。
七、外语语种要求
专业培养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八、收费标准及缴费手续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学费标准按照6000元/生・学年收取。教材费、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据实结算。住宿收费按照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执行。
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通过招商银行APP办理学费及学杂费自助缴交手续,因故未按时缴费的,需向所属专业的系部提交书面说明并获得学院同意,逾期无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普通高考录取我院的考生于2020年10月秋季报到入学。(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述具体时间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录取时间等因素酌情调整)
九、新生入学及学籍管理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学校有关要求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入学者,应通过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迟报到,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2.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其报考材料、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规定毕业学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十、学生奖助政策
1.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励志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等;对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就业补助金、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
2.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新生报到“绿色通道”,先入学,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十一、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招生办联系人:倪老师 赵老师
联系*:0591―83511273(招生办),83511991(招生办传真)
学院招生网址:
/zs
监督举报*:0591―87244077(纪检监察处)
十二、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普通高考”工作。
2. 本章程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