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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医科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更新:2024年02月07日 14:16 大学路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医科大学考研招生简章)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14172.html" title="中国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a>考研招生简章)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专业技术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学制及学习形式

2020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硕士研究生,共有62个专业(学术学位型39个,专业学位型23个)可以招生。预计招生规模532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133名,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399名。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括推免生人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参加全国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业务条件: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著一篇以上;或承担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前三位人员;②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成绩≥425分。③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及要求: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051**的所有专业):只招收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五年一贯制及五年以上学制),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本科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以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者。正在进行社会化住院医师规培者,以及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均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医学影像学本科毕业生限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麻醉学本科毕业生限报考麻醉学研究生,精神医学专业本科生限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研究生,不可报考其他临床专业。

2.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专业代码105300):可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或达到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人员(一般应为医药卫生类专业)。

3.护理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专业代码105400):可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护理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并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的人员。

4.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专业代码086000):可招收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技术、药学、化学及相关专业背景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5.药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专业代码105500):可招生药学相关专业背景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六)对跨专业报考问题的说明:

1.跨门类情况:原则上非医学门类考生不得跨 考医学门类(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可招收非医学门类考生的专业除外)。

2.跨一级学科情况: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

3.神经生物学(专业代码071006)、基础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01**)可接收医学、生物学、理学门类相关专业考生。

4.护理学专业允许报考护理、基础医学专业,不可跨 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型研究生。

5.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学技术类等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基础医学、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均不可跨 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型研究生。

(七)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请查阅我校“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同时符合上述第(一)至(六)条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其他要求参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cn,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请于10月31日前,将个人发表学术论文及承担课题等证明材料复印件、CET-4级成绩单复印件、本科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等材料传真至我校研招办。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11月7日前时将认证报告复印件寄送到我校研招办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请于11月7日前,将本人《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传真至我校研招办。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考试。

六、入学考试

(一)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复试

1.复试由我校组织,采取差额复试。

2.内容包括:①笔试:包括专业课、公共外语;②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含听力和口语)等。③心理素质测试。

3.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以及本科毕业未取得学士学位者,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

4.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四)初试专业目录、复试考试科目:初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二为全国统考科目,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详情请查阅附件“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七、收费标准、奖助学金

(一)按照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经山东省财政厅及物价局审批备案,我校具体收费标准为:学术型研究生6000元/年,专业学位型研究生8000元/年。

(二)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学业奖学金及“三助”津贴等多元奖助体系。其中国家奖学金标准:20000元/生,覆盖比例按每年度国家下达的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覆盖比例100%。校级学业奖学金、以及“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标准按照国家、山东省以及我校有关文件执行。

八、其他及注意事项

(一)为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我校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欢迎广大考生咨询。

(二)考生网上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我校网上报名公告,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三)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未尽事宜请参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中国医科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中国医科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可以去该校研究生官网查找,具体步骤如下:

①点击进入官网,官网名称是: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是:

②将鼠标放置在官网首页的“招生信息”,在弹出的信息栏里选择“统考硕士”,点击进入;

③进入后网页第3条于2022年9月18日发布的《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统招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就是你要的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的考研招生简章,点击查看即可。

在这里简单说说这个《招生章程》,共包括培养目标、招生指标、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说明、报考条件、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考试与录取、学制与学费(全日制的学硕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的专硕研究生学费为12000元/学年;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5000元/学年)、奖助学金、咨询与申诉方式9个部分的内容介绍,并且在末尾部分给出了《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总计划(规培类专业)》、《招生总计划(规培类专业)》两个附件,可供下载查看。

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在2013年学校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有麻醉学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一)学校全称:昆明医科大学

(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五)院校代码:10678(国标码)

(六)校址:

1.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号,邮政编码:650500。

2.人民西路校区: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正在综合改造),邮政编码:650031。

3.平政校区:昆明市平政街39号,邮政编码:650021。

2022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2022年录取的预科新生在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就读(云南民族大学)。

(七)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八)学习形式:全日制

(九)学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十)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昆明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 )。

(十二)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82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702人,其中本科生15268人,硕士研究生4396人,博士研究生534人,留学生504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28174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业后教育、医学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有在编职工6732人(校本部1616人,直属附属医院5116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72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3人,兴滇人才奖2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1人,入选其他省级人才项目597人次。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351人。

学校有学院(部)18个,本科专业32个。有国家级一流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国家级课程项目3门;有省级一流专业9个,省级一流课程30 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口腔医学、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4个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相关专业认证,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2个专业通过国际认证。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设立了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

学校先后获国家级科技奖励7项,部委级科技奖励17项。“十三五”以来,获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获省级科技奖特等奖5项、一等奖12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35项,位居全省前三,年平均科研经费1.5亿元;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省创新团队31个。有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干细胞临床备案机构3个,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项目1项,国家级资质认定和认可实验室(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技术研究中心、基地等101个。《昆明医科大学学报》是国家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建立了由4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8所教学医院、45所实习医院、21个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和76个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组成的完善的实践教学网络,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第一、二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和附属口腔医院是云南省水平最高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和口腔专科医院。

学校与29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9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发起成立南亚东南亚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联盟,是云南省“国际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招收国家*奖学金留学生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来华留学生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学校,已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在校留学生生源国达27个。

二、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一)成立昆明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保卫处和相关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三)学校纪检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学校实行按专业招生。

(三)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各专业基本情况可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 )。

(四)预留计划,我校2022年不设置预留计划。

四、收费标准

经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备,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校按学生所学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毕业离校时按照经报备的收费方案结算,多退少补。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实验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眼视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康复作业治疗、康复物理治疗、助产学、眼视光医学等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假肢矫形工程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生;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等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生;运动康复3400元/年/生。

护理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22000元/年/生。

住宿费按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收取。

住宿费标准:分别为六人间800元/年/生和四人间1200元/年/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收费标准为1400元/年/生(实际收费按云南省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执行),由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收费。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包括中央和地方*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奖学金、省*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类奖助学金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

六、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二)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

(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招生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招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我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明确的排序政策,专业录取则遵循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六)2022年学校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过程中,根据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理)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总分相同时,先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语文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数学成绩,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如若数学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外语成绩,根据外语成绩择优录取,以次类推;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政策录取。

(七)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各省(市、自治区)征集志愿录取。

(八)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或招生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我校承认加分上限20分)。

(九)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招生录取按当地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学校预报的选考科目进行。

(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国家和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协议期内不能报考研究生。

(十二)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司等机构,请考生报考前自行参考了解公安类及公务员招聘条件,以免影响就业。

(十三)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学生,毕业后须按规定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四)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十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录、限录或慎录:

1.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2.色弱、色盲者,医学类、药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3.一眼失明的,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非医学类专业限录(考生慎报)。双眼失明者不录。

4.双眼矫正视力4.8而镜片度数大于600度,各专业慎录(考生慎报),矫正度数大于800度各专业限录(考生慎报)。

5.左利者口腔医学专业不录。

6.皮肤过敏: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其他医学相关专业慎录(考生慎报);酒精过敏者,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7.鉴于当前专业就业需求,建议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8cm;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学生身高≥150cm。

七、新生入学报到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所在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二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审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信息、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招生工作的特别说明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相关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处

监督*: 0871-65922981

传 真: 0871-6592298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0871-65922740

传 真:0871-6592295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

招生网址:http:// /zsb

微 信:昆明医科大学本科招生

十二、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和相关省市的规定为准。

十三、本章程由昆明医科大学授权昆明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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