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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江苏单招最新政策

2024年01月08日 22:48 |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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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江苏单招最新政策

2022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江苏省扬州市,共开设了46个专科招生专业,7个二级教学学院,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高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高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754,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

第四条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扬州市,是扬州地区唯一的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2021年连续三年荣获江苏省属普通高职院校考核第一等次,学校连续三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学校共有7个二级教学学院,开设有46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共计15000余人,其中本科生近600人,海外留学生400余人。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专科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专科生的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市)按照分代码(分类)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江苏省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文化总分相同时,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再同分者,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排序。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外省考生严格执行各省文件的投档规则,对进档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当文化总分相同时,专业安排按各省招生录取实施方案执行;如无具体规定,则当投档文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语文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的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精神规定)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

工科类专业 5300元

艺术类专业 6800元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1200元(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15〕164号、苏财综〔2006〕57号 文件精神规定)。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秉持“不让一个贫困生因为贫困而辍学”理念,学校设有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等;校级资助: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突发事件补助等;社会资助:扬州市福彩爱心助学、扬州市救助站爱心车贴等,目前已经建立起“奖、助、贷、勤、减、补、偿”为主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及制度,使绝大多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享受到相应资助。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

邮政编码:225127

招生咨询*:

4008601392/0514-87433178/87433188/87433078

招生传真:0514-87433133

电子信箱:panyi@

招生监督*:0514-87433017

招生监督邮箱:jwbgs@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4年江苏单招最新政策

2024年江苏单招最新政策介绍如下:

2024年江苏单招最新政策包括了各院校单招招生计划不低于总招生人数的70%,普通高考占百分之30。同时,六类教育类专业和七类医学类专业的招生计划将会缩减。

此外,对高职单招进行了详细解释,这是进一步深化江苏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种方式,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考核成绩进行择优录取。还明确了一些报考规定,例如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具体的政策内容以官方发布的通知为准。

单招介绍:

招生对象:单招招生对象主要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社会考生)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退役军人、残疾人、高素质农民等特定人群。

考核形式:单招的考核形式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其中文化素质占40%,职业技能占60%。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科100分,满分200分;职业技能考试可采取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录取标准:单招的录取标准由招生院校自主制定,并且需要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职业技能成绩。

优惠政策:单招中有一些常见的优惠政策,如对于退役军人、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特定人群的优惠政策等。

考试时间:单招的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报考要求:单招的报考要求主要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社会考生)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退役军人、残疾人、高素质农民等特定人群。同时,考生还需要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

考试内容:单招的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两个方面。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每科100分,满分200分;职业技能考试可采取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录取批次:单招的录取批次主要分为提前录取批次和常规录取批次两类。其中提前录取批次主要面向退役军人、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特定人群,常规录取批次则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社会考生)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特定人群。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江苏: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苏招委[2020]4号)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5466(全国代码)

省内代码:1372(专科代码)

1533(3+2专本分段培养)

校址:盐城市高职园区(海洋路校区,海洋路28号;学海路校区,学海路28号)(邮编224005)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四条学校简介

学校是2016年经江苏省*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坐落在江苏沿海开放城市盐城市市区,学校现有学海路(南)、海洋路(北)两个校区,占地1103亩。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近11000人,设有学前教育学院一部、学前教育学院二部、鲁迅艺术学院、人文教育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和城市管理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共有26个三年制专科专业和11个五年制专科专业,其中学前教育专业群为江苏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艺术设计专业群为江苏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培育点。学校2018年开始与南京晓庄学院盐城师范学院盐城工学院等本科高校合作开展学前教育专业、美术教育、工程造价专业专本分段培养项目。学校现有教职员工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450人。专任教师中硕士、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达52%以上,高级职称教师200余人,获批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优秀青年教师等“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近20人。近来年,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

第三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省内和省外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2、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3、公平、公正的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七条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学校招生监督举报*为0515-89966238。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录取政策与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条在政审、体检合格、考分达到各省同批次投档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生省份规定的比例调阅档案。

第十一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实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先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当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采用新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历史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物理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二条艺体类专业根据考生的高考投档总分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及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六条学生入学后可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提出申请、考试,转入其它专业。

第十七条学费、住宿费标准。学费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执行,普通类4700元/年、体育类4800元/年,工科类53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住宿费按照苏价费[2006]185号、苏价费[2004]65号文件执行,标准为1000元/年。

第十八条奖、助学政策。

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同时还设立学校奖学金,对在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等专项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和校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学校每年拨出专款为部分特困生减免学费,对困难学生进行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圆梦助学券,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助学贷款。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还可享受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学校:

学校招生信息网:

招生微信号:ycyzzjb

官方QQ咨询群:960282173

招生联系*:0515-8996622288576686

招生监督*:0515-89966238。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4月

以上就是大学路为大家带来的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江苏单招最新政策,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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