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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福建专科各院校招生计划 2023专升本学校有哪些

更新:2023年07月12日 17:18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3福建专科各院校招生计划 2023专升本学校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2023福建专科各院校招生计划 2023专升本学校有哪些

2023专升本学校有哪些

2023年上海专升本招生院校
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健康医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电力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杉达学院退役军人、上海立达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2023年天津专升本招生院校
天津体育学院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仁爱学院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天狮学院、天津农学院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2023年河北专升本招生院校
廊坊师范学院石家庄学院唐山师范学院邢台学院燕京理工学院保定理工学院沧州交通学院河北北方学院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河北东方学院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外国语学院河北医科大学河北中医学院衡水学院华北理工大学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唐山学院张家口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保定学院邯郸学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承德医学院河北美术学院沧州师范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河北科技大学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河北科技学院河北传媒学院河北体育学院
2023年江苏专转本招生院校
南京工程学院南京传媒学院常熟理工学院南通大学盐城师范学院徐州医科大学徐州工程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淮阴工学院泰州学院扬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晓庄学院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审计大学三江学院江苏海洋大学江苏理工学院盐城工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宿迁学院南通理工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无锡太湖学院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南京邮电大学、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江苏师范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无锡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苏大学、常州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苏州城市学院
2023年吉林专升本招生院校
吉林大学延边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北华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长春大学长春工程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工商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吉林警察学院吉林化工学院
吉林医药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通化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吉林省教育学院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河南专升本招生院校
安阳工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安阳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河南工程学院河南工学院河南工业大学河南警察学院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河南科技大学河南科技学院河南理工大学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河南师范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黄河交通学院黄河科技学院黄淮学院洛阳理工学院南阳理工学院南阳师范学院
平顶山学院商丘工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商丘学院新乡工程学院新乡学院新乡医学院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信阳农林学院许昌学院.、郑州财经学院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郑州工商学院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郑州经贸学院郑州科技学院郑州轻工业大学郑州商学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郑州师范学院郑州西亚斯学院中原科技学院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
2023年浙江专升本招生院校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树人学院湖州师范学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台州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浙江音乐学院浙江海洋大学丽水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万里学院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中国计量大学、宁波财经学院宁波工程学院衢州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绍兴文理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
温州大学温州理工学院温州商学院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浙大城市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医学院湖州学院嘉兴南湖学院嘉兴学院
2023年湖南专升本招生院校
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工商大学湖南理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工程学院湖南城市学院长沙学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邵阳学院怀化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湘南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长沙医学院湖南工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警察学院湖南女子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湖南医药学院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湖南信息学院湘潭理工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湘潭大学兴湘学院、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湖湘工匠燎原计划”培养基地名单: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
2023年安徽专升本招生院校
皖西学院滁州学院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徽建筑大学亳州学院安徽外国语学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皖江工学院蚌埠工商学院合肥经济学院合肥城市学院铜陵学院宿州学院合肥师范学院池州学院安徽艺术学院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合肥学院黄山学院巢湖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淮南师范学院蚌埠学院安徽三联学院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安徽科技学院、阜阳师范大学、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淮北理工学院蚌埠医学院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农业大学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马鞍山学院皖南医学院
2023年福建专升本招生院校
福建商学院三明学院福州理工学院莆田学院泉州师范学院阳光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华厦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江夏学院仰恩大学泉州职业技术大学闽南理工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武夷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龙岩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院闽南科技学院厦门工学院宁德师范学院闽江学院福州工商学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2023年湖北专升本招生院校
长江大学江汉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湖北文理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湖北科技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理工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荆楚理工学院武汉商学院汉江师范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武汉东湖学院
汉口学院武汉工商学院武昌理工学院武昌工学院文华学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武昌首义学院武汉学院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湖北商贸学院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武汉传媒学院武汉晴川学院武汉文理学院武汉城市学院湖北恩施学院荆州学院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三峡大学科技学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2023年江西专升本招生院校
豫章师范学院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南昌交通学院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赣南科技学院宜春学院景德镇学院江西服装学院江西科技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
赣南医学院、赣南师范大学、上饶师范学院九江学院南昌工程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南昌师范学院萍乡学院南昌职业大学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南昌理工学院、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井冈山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南昌工学院江西中医药大学新余学院、南昌航空大学
2023年辽宁专升本招生院校
沈阳工学院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沈阳大学辽宁科技学院沈阳工程学院辽东学院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大连科技学院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大连财经学院沈阳城市学院大连艺术学院辽宁何氏医学院大连东软信息学院辽宁财贸学院沈阳工业大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辽宁科技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化工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大连工业大学辽宁工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锦州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医学院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鞍山师范学院
2023年山东专升本招生院校
青岛滨海学院山东外事职业大学菏泽学院济宁医学院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山东协和学院山东女子学院齐鲁医药学院青岛工学院青岛黄海学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青岛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山东管理学院山东华宇工学院、山东交通学院、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山东现代学院山东英才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泰山学院潍坊科技学院潍坊理工学院潍坊学院烟台科技学院烟台理工学院烟台南山学院枣庄学院滨州学院德州学院济宁学院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临沂大学齐鲁理工学院齐鲁师范学院青岛城市学院青岛电影学院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2023年山西专升本招生院校
长治医学院山西中医药大学山西大同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运城学院晋中学院长治学院太原工业学院吕梁学院山西传媒学院太原学院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山西能源学院山西警察学院山西工商学院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山西工学院晋中信息学院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山西医科大学运城职业技术大学
2023年贵州专升本招生院校
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师范大学茅台学院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贵阳人文科技学院贵州黔南经济学院贵阳信息科技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凯里学院安顺学院贵阳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贵州警察学院贵州商学院贵州理工学院、遵义医科大学、贵州医科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黔南科技学院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铜仁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遵义师范学院
2023年重庆专升本招生院校
公办:重庆师范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科技学院重庆医科大学重庆三峡学院重庆理工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
民办: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重庆城市科技学院重庆工程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移通学院重庆对外经贸学院重庆财经学院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2023年海南专升本招生院校
三亚学院琼台师范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海口经济学院
2023年黑龙江专升本招生院校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哈尔滨石油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黑龙江科技大学东北石油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佳木斯大学齐齐哈尔大学
牡丹江师范学院绥化学院黑河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齐齐哈尔医学院牡丹江医学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哈尔滨金融学院黑龙江工业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大庆师范学院哈尔滨华德学院黑龙江财经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工商学院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内蒙古专升本招生院校
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赤峰学院呼伦贝尔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集宁师范学院河套学院内蒙古艺术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
2023年新疆专升本招生院校
新疆科技学院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大学塔里木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第二医学院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工程学院伊犁师范大学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医科大学昌吉学院
2023年云南专升本招生院校
云南中医药大学楚雄师范学院昆明理工大学云南民族大学昆明城市学院云南工商学院昭通学院玉溪师范学院丽江文化旅游学院云南财经大学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昆明文理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大理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曲靖师范学院普洱学院保山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昆明学院文山学院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2023年广东专升本招生院校
广州航海学院广州工商学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广东医科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东培正学院珠海科技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肇庆学院湛江科技学院五邑大学深圳技术大学韶关学院岭南师范学院嘉应学院惠州学院广州新华学院广州商学院广州软件学院广州南方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广州理工学院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广州华商学院广州华立学院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广东理工学院广东科技学院广东金融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广东东软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广东白云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东莞理工学院东莞城市学院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2023年四川专升本招生院校
宜宾学院西南医科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西华师范大学西华大学西昌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四川文理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四川民族学院四川旅游学院四川警察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四川工商学院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传媒学院
攀枝花学院内江师范学院绵阳师范学院绵阳城市学院乐山师范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川北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成都医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成都师范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成都理工大学、成都工业学院成都东软学院成都大学阿坝师范学院
2023年广西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学校
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河池学院玉林师范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广西民族大学百色学院梧州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警察学院广西财经学院南宁学院北部湾大学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林旅游学院贺州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广西外国语学院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2023年宁夏专升本招生院校
宁夏理工学院宁夏师范学院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宁夏医科大学银川能源学院银川科技学院
2023年陕西专升本招生院校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西安外事学院宝鸡文理学院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西安明德理工学院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陕西服装工程学院西安培华学院西安欧亚学院西京学院西安航空学院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西安工商学院西安翻译学院榆林学院西安文理学院陕西理工大学商洛学院安康学院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西安邮电大学咸阳师范学院西安医学院渭南师范学院西安思源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23年青海专升本招生院校
青海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
2023年甘肃专升本招生院校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天水师范学院兰州财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城市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工商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工业学院甘肃农业大学兰州文理学院甘肃政法大学陇东学院河西学院甘肃医学院甘肃中医药大学
2023年西藏专升本招生院校
西藏大学、西*族大学、西藏农牧学院
专升本条件
专升本所需条件: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同胞,不受性别、年龄、学历、种族、民族、居住地、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限制,均可报考专升本;报考专升本考生需在毕业前交验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证书,此类学历证书包括: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等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凭,否则无法申领本科毕业证。
专升本有两大类型:
第一类、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详见:统招专升本)
考试对象仅限于应届优秀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某些省份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还包括退役普通专科士兵免试进入普通专升本)。
第二类、成人继续教育专升本
考试对象需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此类毕业证书包括: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等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凭。
成考专升本考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专业规定学分,并通过考试者,将获得由各成人高校颁发的经过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学本科文凭,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将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注意事项:
1、专升本将很少出现二本类院校,大部分都是民办三本,没有一本院校,没有985和211,而且只能选省内。
2、比例的问题,专升本的报考人数年年增加,有些专业几乎是10比1的录取比,压力不小。
3、专科一般是三年,一般都是两年的学习时间,两年内最好把六级考出来,最差也要四级,专升本考试除了英语专业外,决胜就在英语科目。
4、抽空学习一下高数的知识,因为数学科目高数占比很高。
5、专业方面,专科学什么专业,升本就考学的专业,没有一样的情况下选相关专业。
以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做好福建省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

【 #高考# 导语】 无 从福建省教育厅了解到,关于做好福建省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本科高校,各高职院校,省属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2〕1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但不符合以上第1项至第4项条件之一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6.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7.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8.台商子女高中毕业后,在大陆获得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可以在大陆参加相关高职院校分类招考。

9.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含“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报名后至2023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高职分类招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二、考生类别和报考科类

(一)考生类别

考生类别分为中职学校类、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等3类。报考中职学校类的考生为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普通高中类的考生为普通高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为在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人员。

(二)报考科类

1.中职学校类报考人员应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职学考)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选择对应的报考科类(见附件)。报考人员选择的报考科类如与其参加的中职学考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对应的报考科类不一致,其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零分计。

2.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不分报考科类。

3.高职分类招考安排的本科招生计划仅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

三、报名办法

我省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含具有免试录取资格人员,下同)于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在选择报名现场确认点时,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指定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

(二)现场确认

1.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不得设在培训机构(学校)等。各县(市、区)应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所有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等信息。

2.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22年11月16日至21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确认点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核对)外,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退役军人须提交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的身份证明材料和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须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身份证明材料,高素质农民须提交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的职业界定和身份证明材料。

(4)父母工作调动、人才引进、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库区移民身份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库区管理部门核查。

(5)投靠父母一方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被投靠人户口簿和身份证。随迁子女须提交父母一方在闽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其中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由教育部门汇总名单后交由当地人社、税务等部门核查。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台商子女须提交台商及子女台胞证、台湾户籍誊本、台商及子女暂住证、企业营业执照、聘用关系证明和在大陆获得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

4.各报名确认点要严把报名确认关,逐一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要加强报名数据与学籍数据对比,严格审核报考人员学籍及其实际就读情况。要按规定将随迁子女身份信息在考区进行公示(其中应届毕业生还须在其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同步公示)。严禁应届毕业生冒用同等学力人员或往届生身份报名,严禁冒用随迁子女身份报名,严禁不符合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

5.报考人员本人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他人不得代签。一经签名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6.报考人员在《报名表》选择“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的,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

7.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确认点应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完整归档(一人一档),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备查。

四、考试科目

(一)中职学校类考生

1.依据福建省中职学考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2年6月参加我省中职学考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二)普通高中类考生

1.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对于应届毕业生,使用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非补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3.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使用其在2023年1月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4.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考生,需按规定参加我省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其原就读地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仅作为普通高中毕业依据。

(三)特殊群体类考生

1.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并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2.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闽教考〔2021〕1号)中语文、数学考试大纲命题,采用笔试考试,每门成绩满分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时间

录取工作拟安排在2023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且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2023年普通高考补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资料。

(二)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具体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22〕22号)执行。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报名工作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准确把握报名政策和要求,加强报名工作各环节的管理。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指导监督,报名资格审查实行问责制,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原则,各市、县(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报名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是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疫情防控。各地要在当地招委会统一领导下,深刻认识当前系统疫情形势,坚决防止松劲情绪和麻痹思想,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报名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报名工作特别是报名确认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严控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提前公布报名确认点和防疫措施等有关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应届毕业生和其他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要加强健康教育,指导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报名前考生尽量不要离开报名所在地,要按疫情防控要求强化重点人员摸排监测。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防护标准,扎实细致做好场地消毒、考生体温检测登记、安全防护、异常情况处置和报名确认现场引导等工作。

(三)严格资格审查,完善信息管理。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安排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公职人员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认真查验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籍等证明材料和实际就读情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做好考生信息(特别是图像信息,应参照证件照片要求)采集、人像比对和校验工作,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核查责任,建立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制,对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将考生身份信息、户籍、高中学籍等信息进行对比;各设区市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逐县组织定量检查校验,并及时将复查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优化服务保障。各地各校要以多种形式加强高职分类招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积极通过新闻媒体、招生考试网站等途径发布信息,努力使考生对考试须知内容应知尽知。要利用报名的时机,对考生进行法制教育、诚信教育、警示教育,让学生明白考试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自觉如实填报,提供真实证明材料。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工作人员要通过系统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政策,准确解答问题,现场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张贴报名政策、现场确认程序、需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咨询,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五)严查违规违纪。各地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非法获得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违规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对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资格认定、办理报名手续,以及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等违反招生报名规定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福建省中职学校学业水平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与报考科类对应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10月26日

原文标题: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3年高校招生计划什么时候公布

一般情况下,2023年高校招生计划会于每年的4月左右公布,4月份全国各地的各类高校都会公布各自的招生计划,该招生计划会分别涵盖学历招生、艺考招生、就业创业招生等。
除此之外,每年5月中旬将公布当年中考成绩线,由此来决定各考生的录取志愿。
每年4月,即高考考试结束后,高校会公布2023年招生计划,此时正是高校招生和考生申请的最佳时间点。
5月中旬又会公布当年中考成绩线,由此来为考生选择最优最符合自己条件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志愿提供依据。
此外,学生在2023年招生前也需要注意复习,特别是把握在中考前的复习安排,分配好复习时间,进行有效复习,以便能取得更好的成绩,更有利于招生计划中的录取志愿。

2023国家专项计划招生的学校有哪些

2023国家专项计划招生的学校有哪些内容如下: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等院校。

国家专项计划专业有材料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机械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通信工程、冶金工程等。

扩展资料:

校专项计划,又叫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主要定向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近年来,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从2012年的1万人增至2022年的13.1万人,累计录取学生95万余人。

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户籍及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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