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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新升本科院校名单 四川省2023专升本最新政策

更新:2023年07月03日 21:12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3新升本科院校名单 四川省2023专升本最新政策,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2023新升本科院校名单 四川省2023专升本最新政策

安徽2023年专升本最新政策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编制等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负责报名和数据交互平台开发,统一组织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公共课命题、考务管理、试卷评阅、成绩发布、录取数据备案等工作。

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报考本市辖区内院校考生的公共课考试工作。

承担招生任务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招生院校”)须成立由院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招生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招生、教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考试方案;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组织专业课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工作;规范开展招生宣传;调查处理违规违纪等工作。

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以下简称“毕业院校”)须成立由院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工作组,负责本校考生宣传发动、诚信考试教育、报名资格审核、

公共课成绩复核登记及配合招生院校做好后期考试录取、进行违规处理等工作。

二、招生对象

(一)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二)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2022年已报名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可以再次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三、招生章程

2023年继续实行院校招生章程网上报审。招生院校须在2023年3月8日前将集体研究确定的招生章程通过章程审核平台上报送审,省考试院将会同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民办教育处、高校学生处等进行审核,招生院校及时根据审核意见对招生章程进行修正。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电子版以平台生成的PDF格式报省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备案,经审核同意备案后的章程方可向社会公布。

招生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

招生章程内容必须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联合培养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专业招生计划(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

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等)、专业类别(文科、理工科、艺术类<文>、艺术类<理>、体育类<文>、体育类<理>),专业联合培养属性及培养点名称、录取过程中专业间计划调整规则及程序;高职阶段专业要求、考试时间、考试范围、考试办法、录取规则(如对考生成绩的使用、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规则、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计划占比和录取方式;接受外校生源调剂规则及程序、不得跨类调剂等信息;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咨询及申诉*、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学校还应当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表述并承诺: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招生章程应表述明确,不得出现“专业不限”“全部19个大类”“相同或相近专业”“相关专业”等模糊性描述。

省考试院将在官网上统一发布学校经审核同意备案的招生章程。各招生院校后续的报名、考试和录取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

四、报名、志愿填报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时段为2023年3月23日10:00至3月27日16:00。

(二)报名办法

1.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含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应届退役士兵)、2022年已报名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 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

2.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非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须联系原毕业高职(专科)院校,由原毕业院校审核其报名资格,填写《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学籍表》(见附件1)后,由原毕业院校将

考生高职(专科)阶段学籍信息录入报名系统。录入完毕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及缴费。

3.在安徽应征入伍,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加盖学校学籍管理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退役证到意向报考的本科院校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学籍(毕业证书)、应征入伍地、高职(专科)阶段专业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招生要求等。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由招生院校依据考生身份证、学籍信息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考生现场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在确保资格审核工作高效规范前提下,招生院校可采用线上资格审核,招生章程中须明确审核材料、提交审核材料时间及要求,学校联系方式等。

退役士兵须在报名系统中勾选“退役士兵”项,并按照要求使用微信小程序上传退役证明等材料,上传退役证明材料中应体现入伍地。

所有信息填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志愿信息一旦提交,考生将不得更改。

考生应仔细阅读报考院校招生章程或咨询招生院校,了解是否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后续资格审核办法等再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填报的信息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录取资格的,经查实,取消专升本报名考试资格,并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否则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具体报名流程及公共课成绩查询通知见省考试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微信小程序,查询报考信息、资格审核状态等信息。

(三)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专升本录取分一志愿、调剂志愿2个批次。

两个批次均分为A段和B段,每段均设置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其中A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A段、B段志愿。

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省考试院汇总公布各校各专业未完成计划,未录取的考生可填报调剂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相关院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四)资格审核

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毕业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原毕业院校负责审核;在安徽应征入伍,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报考资格由招生院校负责审核。

审核内容为考生是否能如期毕业、考生上传的照片、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属限制升学考生(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等)。照片及证明材料等有误的,由相关院校通知考生修改。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得审核通过。如因考生不能如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资格审核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相关院校应及时完成资格审核,并及时通知审核未通过考生。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28日12:00。

(五)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120元/生标准缴纳。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且在相关院校资格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报名网站,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截止时间3月29日17:00。

五、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公共课和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课两部分。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方式,即公共课考试科目分文、理两个科类,其中,文科2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2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英语”;2门专业课为高职(专科)阶段专业课程。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专业课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或开展联合命题,并组织考试。

招生院校应确定各招生专业的公共课统考科类和专业课考试科目,并在招生章程中 公布。

(二)命题

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考试科目由省考试院负责命题。相关考试说明见附件2。

专业课考试科目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所招专业的要求自行组织命题。专业课考试纲要、参考书目等由招生院校公布。

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自主命题管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命题保密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命题,实行封闭管理,确保命题工作安全和命题质量。

(三)试卷的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工作

省考试院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印制公共课考试科目试卷。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省考试院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试卷。试卷运送、保密和保管工作按照普通高考要求执行。

招生院校对自命题的专业课试卷的安全保密负责,其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工作同样按照普通高考要求执行。

招生院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要求和相关标准,完善保密制度,加强保密室建设,加强涉考人员保密教育,切实落实保密责任。保密室须经属地公安、保密部门验收合格。

(四)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 4月22日上午:9:00-11:00

英语 4月22日下午14:00-15:30

专业课考试、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时间和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后,通过招生章程公布。

(五)考场编排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A、B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A段报考院校所在市),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考点,考点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所有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均编排考场,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B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考点设在各招生院校办学注册地址校园内。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zs bbm.ahzsks.cn)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准考证打印由招生院校确定后,通过招生章程公布。

(七)考试组织

公共课考试由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实施及相关考务工作严格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22〕10号)有关规定和本办法附件3执行。各考区、考点要设立网上视频巡查工作组,全程监督考区内所有考场监考员履职和考场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专业课科目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招生院校要加强考试全程监管,严格按招生章程公布的考试标准和办法,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考试。

招生院校必须加强标准化考场建设,所有考场必须具备全程视频监控,配备*信号屏蔽设备、安检设备、电波钟等。同时,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务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和考试特点,制定相应的考务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考务组织要规范有序,对试卷保管、考试等环节实行全程视频监控,考试(测试)完成后应及时将有关纸质材料归档备查并按规定保存6个月,音视频材料归档备查妥善保存至成绩公布后一年。

(八)违规违纪处理

招生院校、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要严格规范执行考试纪律。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见附件4)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招生院校、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须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程序(试行)》,做好违规事实记录、原始证据收集、违规行为上报等工作。填写《安徽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处理记录表》和《安徽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6),并及时通过违规处理平台上报省考试院。

六、阅卷

公共课科目考试试卷评阅工作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专业课科目考试试卷评阅工作由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各招生院校须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评卷要求规范组织评卷,规范评卷过程管理,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和期限保存试卷。

七、划线

根据招生计划、报考考生人数和考生成绩等因素,省考试院分文科、理工科和艺术、体育类专业分别划定公共课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公共课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专业课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

八、成绩查询

公共课科目考试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

专业课科目考试成绩由考生通过各招生院校章程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

九、成绩复核

考生对自己的公共课科目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申请成绩复核。

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含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应届退役士兵)、2022年已报名但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非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到毕业院校登记申报。在安徽应征入伍,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到招生院校登记申报,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核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绩复核结果由成绩复核登记院校通知考生。成绩复核范围为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

专业课成绩复核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并在章程中 公布。

十、录取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一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有缺额的院校,在规定时间发布第一轮接受调剂通知。未被录取的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按照相关招生院校调剂方案申请填报调剂志愿。申请调剂的专业须与原报考专业类别一致,不得跨类调剂录取。由招生院校按照公布的调剂录取规则统一录取。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在省考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招生院校应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 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接受调剂公告,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在本校网站向考生本人提供查询,并在考试院规定时间上报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全部录取工作原则上在5月底前完成。

十一、专项计划和鼓励政策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21〕204号)和《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的规定,实施有关专项计划和鼓励政策。

(一)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其报考的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有关高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其免试资格由报考院校负责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由报考院校通知考生在24小时内重新填报志愿。

(二)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大学生入伍不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报考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有关规定执行。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在省属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考生,其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负责审核。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在安徽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考生,其报考资格由招生院校审核。

(三)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省考试院根据原建档立卡人口数据库对报名考生进行标注,由招生院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由报考院校通知考生在24小时内重新填报志愿。

(四)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公共课和专业课(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入读普通本科,按填报计划类别录取。免试资格由报考院校负责审核。

(五)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免于参加公共课考试,经本科院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技能大赛获奖考生的免试资格,由招生院校依据教育厅下发的获奖名单进行审核。

报考有关专项计划和申请享受鼓励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报考院校招生章程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院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鼓励政策。

十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形势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政策,切实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把维护考试安全平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教育部明确,各级招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招生院校是本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有关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切实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要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健全完善学校考试招生规章制度,层层压实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严格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记录须存档备查。考试招生中的责任事故,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高职(专科)院校是本校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报名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规报名等情况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各市各校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从严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机制,完善防范各类涉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出现突*况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

(二)严格规范操作程序。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招生院校要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把命题教师的遴选、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统分、录取等各环节安全保密规范准确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确保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考试诚信教育,使每一名考生了解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考务管理,严禁*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及时查处作弊违规考生。要制定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强化政策宣传和纪律监督。

各高校要全面准确解读我省专升本工作方案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完善自我约束机制、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考试招生纪律,守住“底线”,远离“红线”,不碰“高压线”。在招生考试全过程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特别是坚决打击与社会培训机构勾连跑风漏气的行为,坚决打击与中介机构勾连有偿招生的行为,坚决打击违

2022即将更名大学的学院-下一批更名大学名单2022(各...

“大学”和“学院”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地位档次都是不一样的,根据教育部消息,学院也需要达到一定标准后才能升格为大学。2022年各省高校都陆续发布了“十四五”规划,老师从中了解到,有多数高校都将“更名大学”提上了日程,那么2022即将更名大学的学院有哪些呢?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下一批更名大学名单2022各省汇总,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2022即将更名大学的学院

1、福建工程学院

福建工程学院更名一事,早在 2019年就已经通过了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审,得到了省*支持,也向教育部提出了申请,目前更名大学的进校考察时间待教育部确定 ,预计最快可以在2022年完成更名。相信很多人也希望福建工程学院能够在2022年高考招生中以“大学”的名义与大家见面。

福建工程学院简介:学校历史可追溯到1896年清末,1907年开始举办工科教育,曾被誉为福建“建筑业的 黄埔军校 ”“机电工程师的摇篮”。学校的土木工程和材料科学与工程2个学科进入“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全国前50%,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2021“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301~400,位列2021中国学科排名73名。

2、潍坊医学院

2017年,潍坊医学院更名大学纳入教育部高等学校设置 “十三五”规划 。2019年11月,潍坊市*与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健委签署协议共建潍坊医学院,将加快学院发展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强化要素保障,全力支持潍坊医学院创建高水平医科大学。目前, 潍坊医学院更名“大学”已进入关键冲刺阶段。

潍坊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目前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立项建设专业(群)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特色和品牌专业9个。临床医学学科位列ESI全球前1%,获批“山东省一流学科”。

3、新乡医学院

新乡医学院发布新年贺词中提到:学校坚持以更名大学为主导,统筹推进省部共建、博士授权单位建设等重点工作。经过全校上下共同努力,更名大学硬件条件建设不断达标,软件条件建设持续完善, 更名大学、省部共建相关材料已上报教育部。获批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重点立项建设高 校。

新乡医学院位于 河南省新乡市 ,是河南省独立建制的西医本科院校,学校建校历史可追溯到1896年。学校本科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硕士研究生年底就业率多年保持100%。2019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临床医学类)通过率达75.79%以上,临床医学是国家级特色专业。

4、郑州杭州工业管理学院

早在2019年,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召开2019年学生工作会议时,就提出了学校建设高水平特色骨干大学、获得博士授权、更名大学的既定目标。2021年以来,该校也多次召开会议, 提到尽快实现更名航空航天大学 ,朝着建设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奋进。最快学校可以在2022年6月份以“大学”名义与各位考生见面。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郑州市,是河南省唯一一所具有鲜明航空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现有63个本科专业,其中包括国家特色专业3个,省特色专业9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省一流专业建设点18个;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9个。

5、宝鸡文理学院

在学校2022年新年贺词中有提到,学校将全面启动申博准备工作,继续做好更名大学工作,而 2022年,是学校实现更名大学目标的攻坚之年 。目前宝鸡文理学院更名大学工作已经陕西省教育厅专家组核查公示并将相关申报资料报送教育部。

二、下一批更名大学名单2022 ( 40所 )

根据各省“十四五”规划以及相关官网消息,老师为大家整理了各省下一批更名大学名单及40所大学更名最新进展消息,一起来了解下吧。

1、广东省( 4所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 (预计2023年完成更名大学)

岭南师范学院(预计2025年更名为大学)

肇庆学院(预计2025年改大升博)

2、福建省( 3所 )

福建工程学院(最快2022年)

厦门理工学院 →厦门理工大学

泉州师范学院

3、四川省( 2所 )

成都师范学院 (预计2035年顺利实现)

成都医学院(正在积极准备申报材料)

4、湖南省( 4所 )

怀化学院→湖南民族学院

湖南信息学院(预计2030年更名为湖南信息大学)

湖北文理学院 (预计2023年前后)

湖北科技学院 (2025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30年力争获得博士学位升格大学)

5、北京市( 1所 )

北京印刷学院(更名建设工作仍在努力准备,待日后时机成熟,将适时推进开展)

6、山东( 3所 )

滨州学院(预计2025年跻身国内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行列、2035年更名大学)

滨州医学院 (2023年力争实现更名大学的目标)

潍坊医学院(已进入关键冲刺阶段)

7、河南( 4所 )

新乡医学院(更名大学材料已上报教育部)

南阳师范学院 (正在筹备)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信阳师范学院 (待国家申报政策允许时积极申报)

8、浙江( 5所 )

绍兴文理学院(预计2025年更名绍兴大学)

湖州师范学院→湖州师范大学

浙江科技学院 (2019年已向教育部申报)

台州学院(预计2027年前成功更名大学)

浙江万里学院

9、广西( 1所 )

广西财经学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提交了将广西财经学院更名大学列入自治区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的请示)

10、江西( 1所 )

南昌工程学院 (已组织省高评委会就南昌工程学院“更名升大”事宜进行审议,并积极向教育部争取支持)

11、陕西( 4所 )

宝鸡文理学院(最快2022年)

榆林学院(2023年无限接近升大指标)

商洛学院

安康学院→秦岭大学(十四五期间,向申报大学的方向迈进)

12、吉林( 4所 )

吉林化工学院(建校65年实现更名大学)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更名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转设在即)

长春工程学院 (预计2030年实现更名大学)

13、甘肃( 1所 )

天水师范学院

14、辽宁( 1所 )

沈阳医学院(预计2025年基本达到更名大学要求)

2023哪些大学更名?

2023第二批大学更名如下:

信阳师范学院申请更名为信阳师范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易斯顿美术学院分立为河南郑州美术学院。

师范学院更名大学,一直是高教领域的一大热点,近期,师范学院力争更名大学动态频繁。1月4日,宁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教育部同意宁夏10项高校设置事项纳入“十四五”规划,其中包括宁夏师范学院更名升格宁夏师范大学。

1月5日,在黄冈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到,支持黄冈师范学院“申硕”“更名”,建设高水平师范大学。1月10日,甘肃省人民*办公厅印发《关于甘肃省“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的通知》中,天水师范学院更名大学被列入甘肃省“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成为列入规划的唯一一所本科更名学校。

据统计,在2022年5月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中,公办本科师范类院校有120所,其中师范大学49所,师范学院71所。数量稀少的优质师范大学,成为制约我国各省市高等教育的发展的因素之一。

近年来,教育部高度重视教师教育。2022年,《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印发,强调推动地方*、学校、社会各方深度参与教师教育,强化师范院校在教师教育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切实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支持师范学院更名大学、推动内涵式发展。

2023专升本学校有哪些

2023年上海专升本招生院校
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健康医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电力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杉达学院退役军人、上海立达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2023年天津专升本招生院校
天津体育学院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天津仁爱学院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天狮学院、天津农学院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2023年河北专升本招生院校
廊坊师范学院石家庄学院唐山师范学院邢台学院燕京理工学院保定理工学院沧州交通学院河北北方学院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河北东方学院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外国语学院河北医科大学河北中医学院衡水学院华北理工大学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唐山学院张家口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保定学院邯郸学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承德医学院河北美术学院沧州师范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河北科技大学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河北科技学院河北传媒学院河北体育学院
2023年江苏专转本招生院校
南京工程学院南京传媒学院常熟理工学院南通大学盐城师范学院徐州医科大学徐州工程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淮阴工学院泰州学院扬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晓庄学院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审计大学三江学院江苏海洋大学江苏理工学院盐城工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宿迁学院南通理工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无锡太湖学院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南京邮电大学、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江苏师范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无锡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苏大学、常州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苏州城市学院
2023年吉林专升本招生院校
吉林大学延边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北华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长春大学、长春工程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工商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吉林警察学院、吉林化工学院
吉林医药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通化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吉林省教育学院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河南专升本招生院校
安阳工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安阳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河南工程学院河南工学院河南工业大学河南警察学院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河南科技大学河南科技学院河南理工大学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河南师范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黄河交通学院黄河科技学院黄淮学院洛阳理工学院南阳理工学院、南阳师范学院
平顶山学院商丘工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商丘学院新乡工程学院新乡学院、新乡医学院、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信阳农林学院许昌学院.、郑州财经学院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郑州工商学院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郑州经贸学院郑州科技学院、郑州轻工业大学、郑州商学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郑州师范学院郑州西亚斯学院中原科技学院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
2023年浙江专升本招生院校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树人学院、湖州师范学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台州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浙江音乐学院浙江海洋大学丽水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万里学院、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中国计量大学、宁波财经学院宁波工程学院衢州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绍兴文理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
温州大学温州理工学院温州商学院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浙大城市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杭州医学院湖州学院嘉兴南湖学院嘉兴学院
2023年湖南专升本招生院校
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工商大学湖南理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工程学院湖南城市学院长沙学院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邵阳学院、怀化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湘南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长沙医学院湖南工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警察学院湖南女子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湖南医药学院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湖南信息学院、湘潭理工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湘潭大学兴湘学院、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湖湘工匠燎原计划”培养基地名单: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
2023年安徽专升本招生院校
皖西学院滁州学院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徽建筑大学亳州学院安徽外国语学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皖江工学院蚌埠工商学院合肥经济学院合肥城市学院铜陵学院宿州学院合肥师范学院池州学院安徽艺术学院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合肥学院黄山学院巢湖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淮南师范学院蚌埠学院安徽三联学院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安徽科技学院、阜阳师范大学、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淮北理工学院蚌埠医学院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农业大学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马鞍山学院皖南医学院
2023年福建专升本招生院校
福建商学院三明学院福州理工学院莆田学院、泉州师范学院、阳光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华厦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江夏学院仰恩大学泉州职业技术大学闽南理工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武夷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龙岩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院、闽南科技学院厦门工学院宁德师范学院闽江学院福州工商学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2023年湖北专升本招生院校
长江大学江汉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湖北文理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湖北科技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理工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荆楚理工学院武汉商学院汉江师范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武汉东湖学院
汉口学院武汉工商学院武昌理工学院武昌工学院文华学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武昌首义学院武汉学院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湖北商贸学院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武汉传媒学院武汉晴川学院武汉文理学院武汉城市学院湖北恩施学院荆州学院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三峡大学科技学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2023年江西专升本招生院校
豫章师范学院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南昌交通学院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景德镇艺术职业大学赣南科技学院宜春学院景德镇学院江西服装学院江西科技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
赣南医学院、赣南师范大学、上饶师范学院九江学院、南昌工程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南昌师范学院萍乡学院南昌职业大学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南昌理工学院、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井冈山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南昌工学院江西中医药大学新余学院、南昌航空大学
2023年辽宁专升本招生院校
沈阳工学院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沈阳大学辽宁科技学院沈阳工程学院辽东学院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大连科技学院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大连财经学院沈阳城市学院大连艺术学院辽宁何氏医学院大连东软信息学院辽宁财贸学院沈阳工业大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辽宁科技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化工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大连工业大学辽宁工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锦州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医学院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鞍山师范学院
2023年山东专升本招生院校
青岛滨海学院山东外事职业大学菏泽学院济宁医学院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山东协和学院山东女子学院齐鲁医药学院青岛工学院青岛黄海学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青岛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山东管理学院山东华宇工学院、山东交通学院、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山东现代学院山东英才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泰山学院潍坊科技学院潍坊理工学院潍坊学院烟台科技学院烟台理工学院烟台南山学院枣庄学院、滨州学院、德州学院济宁学院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临沂大学齐鲁理工学院齐鲁师范学院青岛城市学院青岛电影学院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2023年山西专升本招生院校
长治医学院山西中医药大学山西大同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忻州师范学院运城学院晋中学院长治学院太原工业学院吕梁学院山西传媒学院太原学院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山西能源学院山西警察学院山西工商学院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山西工学院晋中信息学院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山西医科大学运城职业技术大学
2023年贵州专升本招生院校
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师范学院贵州师范大学茅台学院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贵阳人文科技学院贵州黔南经济学院贵阳信息科技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凯里学院安顺学院贵阳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贵州警察学院贵州商学院贵州理工学院、遵义医科大学、贵州医科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黔南科技学院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铜仁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遵义师范学院
2023年重庆专升本招生院校
公办:重庆师范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科技学院重庆医科大学重庆三峡学院重庆理工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
民办: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重庆城市科技学院重庆工程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移通学院重庆对外经贸学院重庆财经学院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2023年海南专升本招生院校
三亚学院琼台师范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海口经济学院
2023年黑龙江专升本招生院校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哈尔滨石油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学院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黑龙江科技大学东北石油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佳木斯大学齐齐哈尔大学
牡丹江师范学院绥化学院黑河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齐齐哈尔医学院牡丹江医学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哈尔滨金融学院黑龙江工业学院哈尔滨体育学院大庆师范学院哈尔滨华德学院黑龙江财经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工商学院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内蒙古专升本招生院校
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赤峰学院呼伦贝尔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集宁师范学院河套学院内蒙古艺术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
2023年新疆专升本招生院校
新疆科技学院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大学塔里木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第二医学院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工程学院伊犁师范大学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医科大学昌吉学院
2023年云南专升本招生院校
云南中医药大学楚雄师范学院昆明理工大学云南民族大学昆明城市学院云南工商学院昭通学院玉溪师范学院丽江文化旅游学院云南财经大学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昆明文理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云南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大理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曲靖师范学院普洱学院保山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昆明学院文山学院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2023年广东专升本招生院校
广州航海学院广州工商学院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广东医科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广东培正学院珠海科技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肇庆学院、湛江科技学院五邑大学深圳技术大学韶关学院、岭南师范学院、嘉应学院惠州学院广州新华学院广州商学院广州软件学院广州南方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广州理工学院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广州华商学院广州华立学院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广东理工学院广东科技学院广东金融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广东东软学院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广东白云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东莞理工学院、东莞城市学院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2023年四川专升本招生院校
宜宾学院西南医科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西华师范大学西华大学西昌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四川文理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四川民族学院四川旅游学院四川警察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四川工商学院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四川传媒学院
攀枝花学院内江师范学院绵阳师范学院绵阳城市学院乐山师范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川北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成都医学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成都师范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成都理工大学、成都工业学院成都东软学院成都大学阿坝师范学院
2023年广西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学校
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河池学院玉林师范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广西民族大学百色学院梧州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警察学院、广西财经学院、南宁学院北部湾大学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林旅游学院贺州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广西外国语学院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2023年宁夏专升本招生院校
宁夏理工学院、宁夏师范学院、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宁夏医科大学银川能源学院银川科技学院
2023年陕西专升本招生院校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西安外事学院、宝鸡文理学院、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西安明德理工学院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陕西服装工程学院西安培华学院西安欧亚学院西京学院西安航空学院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西安工商学院西安翻译学院、榆林学院、西安文理学院陕西理工大学、商洛学院、安康学院、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西安邮电大学咸阳师范学院西安医学院渭南师范学院西安思源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2023年青海专升本招生院校
青海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
2023年甘肃专升本招生院校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天水师范学院、兰州财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城市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工商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工业学院甘肃农业大学兰州文理学院甘肃政法大学陇东学院河西学院甘肃医学院甘肃中医药大学
2023年西藏专升本招生院校
西藏大学、西*族大学、西藏农牧学院
专升本条件
专升本所需条件: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同胞,不受性别、年龄、学历、种族、民族、居住地、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限制,均可报考专升本;报考专升本考生需在毕业前交验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证书,此类学历证书包括: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等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凭,否则无法申领本科毕业证。
专升本有两大类型:
第一类、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详见:统招专升本)
考试对象仅限于应届优秀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某些省份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还包括退役普通专科士兵免试进入普通专升本)。
第二类、成人继续教育专升本
考试对象需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此类毕业证书包括: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等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凭。
成考专升本考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专业规定学分,并通过考试者,将获得由各成人高校颁发的经过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学本科文凭,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将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注意事项:
1、专升本将很少出现二本类院校,大部分都是民办三本,没有一本院校,没有985和211,而且只能选省内。
2、比例的问题,专升本的报考人数年年增加,有些专业几乎是10比1的录取比,压力不小。
3、专科一般是三年,一般都是两年的学习时间,两年内最好把六级考出来,最差也要四级,专升本考试除了英语专业外,决胜就在英语科目。
4、抽空学习一下高数的知识,因为数学科目高数占比很高。
5、专业方面,专科学什么专业,升本就考学的专业,没有一样的情况下选相关专业。
以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四川省2023专升本最新政策

一、选拔对象

省内普通高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符合选拔本科院校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7:00。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在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三)资格审查

选送院校对申请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报名。报名通过的学生名单须在选送院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考试工作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20日至21日进行,考试科目不得少于三门。其中,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由全省统一命题(考试大纲参照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执行)。《大学英语》考试时间为4月20日上午9:00-11:00、《计算机基础》考试时间为4月20日下午15:00-17:00。其他考试科目由选拔本科院校自行命制,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4月21日。外语类和艺体类专业考生是否参加《大学英语》统考以及占总分的权重等,由选拔本科院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考试组织

专升本考试工作由选拔本科院校负责组织实施,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考点一般设置在选送院校,原则上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选送院校要合理安排考试期间的教学计划或其他考试安排,避免因教学活动影响考试组织。

四、评卷和成绩发布

各选拔本科院校要集中组织试卷评阅,确保评卷质量。评卷期间评卷场所及试卷保管室要实行全天候录像监控。考试成绩应以正式渠道通知各有关选送院校和参考学生本人。

五、录取工作

(一)招生计划和录取方式

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得进行递补录取,严禁临时新增专业和计划,严禁将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调剂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招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录取顺序与上年一致。

录取工作由选拔本科院校负责。各选拔本科院校按照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根据本校制定的录取办法,核准考生各项信息,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须经选拔本科院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在学校官网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于工作失误等其他因素造成的录取遗留问题,由选拔本科院校与选送院校协商妥善解决。

(二)录取照顾政策

1.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免试升入对口本科高等学校学习。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以下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专升本免试:⑴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毕业当年报名专升本的;⑵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申请办法及省外院校退役大学士兵报名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3.实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专升本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科应届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20%。

4.相关高校可继续执行原有其他录取照顾政策,认真做好公示及解释工作,并报我厅备案。2024年起,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执行全省统一的录取照顾政策。

六、关于收费

专升本学生的考试费、学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高校不得违规收费。

七、入学资格复查及教学管理

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录取学校应予以核对确认,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学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选拔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升本学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不同高校、不同专业专升本学生的学分认定由录取学校与选送院校共同商定。未实行学分制的高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其他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发放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制定招生简章,加强宣传引导。选拔本科院校要制定并公布本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并于3月8日前报我厅审核备案。各高校应将我厅备案后的招生简章在学校官网公布。

(三)开展综合治理,严格培训监管。加强涉专升本考试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培训,严禁任何培训机构在校内举办或变相举办专升本相关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培训与专升本报名资格挂钩。

(四)设立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各高校要公布咨询和违规违纪举报*,及时妥善处置*问题。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举报*:(028)86112616、(028)85177941,邮箱:gxxsgzc@163.com、yjscrgxz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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