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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财务会计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年02月15日 03:55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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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财务会计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甘肃: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博# 导语】 考博频道从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共有三种选拔方式: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全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下称“直博生”)。招生专业为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不含专业博士学位),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招生人数的20%。2022年10月份完成。

(二)硕博连读。面向我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2022年10月份完成。

(三)“申请-考核”制。面向校内外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每学年春季学期完成,2023年4月份完成。

三、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300人左右(含各类专项计划、“直博生”、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的博士研究生人数)。《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为全校招生宣传专业,实际招生专业以研招网可报名专业和学院发布的招生实施细则为准,部分导师或专业可能不参与招生,请考生报考前与各专业、方向导师联系,确定2023年是否招生或招生人数后再报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拟招生计划4人,仅在以下4个省级一流学科招生(0501中国语言文学、0401教育学、0701数学、0703化学),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限招1人,如没有合格生源,招生计划另做调整。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骨干计划”)招生计划单列(拟招生6人)。

四、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好,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直博生”应为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硕博连读生应为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二年级或三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硕士研究生。

(六)“申请-考核”制应为: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下称“应届生”)。

2.已获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员(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录取前一年度12月31日,以下称“往届生”)。

3.申请“思政骨干计划”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申请教育博士的考生,根据教指委规定,年龄不限。

(七)“思政骨干计划”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党务工作骨干(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4.原则上本校生源不能超过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5.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6.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和心理学(0402),其他专业不接收。

7.考核方式:符合资格的考生进行书面考察,按照不低于150%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后进行全面考核。

(八)“少干计划”报考条件

1.须为少数民族,不招收汉族考生。

2.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3.招生专业:0501中国语言文学、0401教育学、0701数学、0703化学,仅在以上4个省级一流学科招生,其他专业不接收“骨干计划”,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限招1人,如无合格生源,招生计划另做调整。

(九)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1.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045171)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

2.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045172)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和工作人员。

3.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045173)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4.汉语国际教育专业(045174)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有3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

5.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

6.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7.报名期间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提供证明材料:

①工作年限证明(3年或5年以上)

②同意报考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教育博士研究生证明)

③工作岗位证明(符合报考领域要求,如教育领导管理:学校某办公室科长、副处长、处长等;如学校课程与教学:中小学语文、数学教师等;如学生发展与教育:学校副书记、支部书记、辅导员等)。

8.考核方式:符合资格的考生进行书面考察,按照不低于150%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后进行全面考核。

(十)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十一)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报名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

(十二)各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流程

“直博生”报名在“推免生”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进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分为以下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2023年1月1日—2月1日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段(含已完成的硕博连读)。

2023年2月10日—3月3日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报名时间段。

考生在确定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报考条件及导师招生情况后,登录“研招网”( )按要求完成报名并缴费(120元)。未按期网报、缴费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规定提交材料者,报名无效。

(二)提交材料(2023年4月1日—4月6日)

1.《西北师范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思想品德考核表》。

2.报考“思政骨干计划”考生提供《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1份;报考“少干计划”考生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6门及以上、《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

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

7.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

①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②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审核未通过者)。

8.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还需提供:

①学历证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②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

③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审核未通过者)。

(三)报考资格初审(2023年4月7日—4月11日)

各招生学院根据各类选拔方式的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或测试(教育博士和思政骨干专项进行书面考察),公示结果名单。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六、评价考核

4月14-4月18各学院按照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考核,确定建议录取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招生学院根据各类选拔方式的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等进行全方位审核。不得出现歧视性条件,不得出现有违“破五唯”精神的性条款,不得将科研成果、四六级外语类成绩作为门槛限制考生报考。学院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综合考核,及时公布审核结果。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各学院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和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博士考核选拔工作。通过笔试、面试、评价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或已发表论文等形式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重点通过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教育博士和思政骨干专项研究生实行先书面考察(考察科目及内容学院确定,原则上设置一门综合科目进行笔试评价,分值不超过300分),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后再进行全方位考核。拟录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4月21日前报研究生院复审。

七、录取

(一)学校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招生学院提交的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复审,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公示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博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注明相应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目前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如有其它变动,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博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应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提交情况说明。

(四)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奖助学金和住宿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健全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3000元/年。

(二)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研究生。每人每年奖励30000元。

(三)设立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设一、二、三等优秀学业奖学金,分别资助18000元、14000元、10000元。符合奖励条件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直接评定博士学业三等综合奖学金。同时,为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鼓励研究生全面成长成才,学校设优秀品德奖、学术科研奖、劳动实践奖、就业创业奖、文体优胜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等单项奖学金。

(四)学校积极争取各类社会资源设置专项奖学金。

(五)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为学有余力的同学提供了更多的锻炼机会。

(六)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不断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拓展研究生国际视野,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海外交流资助计划等资助项目。

2022年学校拟发放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共计6000万元。

我校研究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被褥自行解决),住宿费标准如下:

博士2人间:1200元/年/人;

九、基本学制和学费

(一)直博生基本学制5年。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基本学制4年。

(三)硕博连读博士生基本学制6年,基本学制有2+4和3+3两种模式,其中,硕博连读博士生若是从二年级硕士生中选拔的,于第3学期9月完成硕博连读考核,第5学期转段为博士生,基本学制为2+4模式;从三年级硕士生中选拔的博士生,于第5学期9月完成硕博连读考核,并开展博士论文研究工作,第7学期转段为博士生,基本学制为3+3模式。

(四)最长修读年限均为基本学制+2年。

(五)对满足提前毕业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提前毕业。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费10000元/年。教育博士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费10000元/年。

如国家下达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学费标准按照发改委、物价局备案金额执行。

十、违规处理

(一)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校将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在上报录取库同时,将考生考试违规记录数据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汇总后报教育部。

(三)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由我省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四)招生工作中,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它

(一)博士生招生考试当中使用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二)在培养过程中经招生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博士生,经招生单位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招生单位应及时将此类学生有关信息报经省级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将其博士生学籍转为硕士生学籍。

(三)考前登陆我校网站( )查询招生简章,查阅详细说明、报名流程及报考条件等相关事宜,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论任何环节,不予考试和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考生的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生如被我校及其他高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提前前告知我校,否则,因多校同时上报,影响考生正常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六)学术学位博士录取类别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教育博士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六)我校招生计划中在职人员比例不超过招生指标的10%(不含骨干计划、思政专项和教育博士)。

(七)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

(八)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各招生单位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九)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36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西北师范大学行政2号楼218室,邮编:730070

联系*:0931-7971932

网址:

原文标题:2023年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2022/1102/c2701a198691/page.htm

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我为你精心准备了“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招生专业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且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分别是: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学科教学(英语)、心理健康教育、应用心理。

(二)招生人数

2020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招生计划2400左右(含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支教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伍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非全日制招生计划350左右(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学校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考生报考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调整,招生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各专业招生人数的50%。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西北师范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不接受已修满规定学分、申请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西北师范大学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职业技术教育(招生专业代码:045120)前置专业(本科专业)须为相关专业。

(三)推荐免试生

我校推免生接收政策详见《西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

(四)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现场确认前按招生单位要求提供书面认证材料原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准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部分考点网上确认)。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cn)以下简称“研招网”或“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同时,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准确,且在2020年9月前有效。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招生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2019年11月初(以省考试部门公布时间为准)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注意事项:

凡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素描(501)的考生必须选择西北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考点代码:6209),在西北师范大学报考点报名、考试,否则报名无效,将不准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

(一)报考西北师范大学考生的报考资格在考前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查。在复试阶段和入学报到时将进行再次审查。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

(二)考生在报考前请根据教育部及西北师范大学相关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任何阶段,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准考证: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报考美术学院第四单元素描科目(501)考试将于2019年12月23日在我校美术学院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务必于2019年12月22日下午到我校美术学院报到。

(三)初试时间: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四)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1.教育学、历史学门类以及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会计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

2.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1)、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2)、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大纲可在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五)初试地点: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等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现场确认并按时参加考试。

(六)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

六、复试、调剂

(一)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及调剂生均应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二)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甘肃省属于二区)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同一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且合并复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按照各省市招生计划在该省市上线人数内按照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类线总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上线人数要求规则为:考生总分跟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的相对偏差,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B线总分。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等由我校自定,复试科目名称及考试大纲请查阅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它事宜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四)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将要求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各学院招生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要求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0%(不包括士兵计划、骨干计划、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办法。

(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

(九)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通过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

七、录取

(一)经复试和思想政治审核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的考生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三)考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不转档案;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档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学一周内)转入我校。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学制、学费、住宿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社会工作、体育硕士、本硕一体生(推免)专业学制为2年,其余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

(二)学费

1.全日制普通学费8000元/年(艺术硕士12000元/年)。

2.非全日制学费

(1)金融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艺术硕士:16000元/年。

(2)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13000元/年。

(3)翻译硕士:12000元/年。

(4)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及其他新增学位类别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

(三)住宿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愿选择住宿,住宿地点为校本部或新校区。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奖助学金情况

我校具有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硕师计划除外),并在规定时间内正常报到注册入学后,享受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奖励3万元,硕士奖励2万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博士每年2.3万元,硕士每年0.6万元,还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李政道奖学金、李秉德教育基金、研究生模范干部奖等,在读研究生可根据相应奖学金评定细则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校予以奖励。同时学校还设立了部分研究生 “三助一辅”岗位,为学有余力的同学提供了更多的锻炼机会。2019年学校拟发放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共计5000万元。

十一、其他事项

(一)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学生档案调入单位为录取所在学院、时间为录取当年开学前,其他时间一律不接收任何形式的档案转接。

(三)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必须保证在2020年9月前有效,请考生务必如实详细填写,因通讯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参考书,不提供自命题科目真题。

北京师范大学财务会计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财务会计在职研究生为培养现代企业家的管理思想、理念和方法,全面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提供系统、全面和先进的企业管理理论体系,掌握中国和世界经济发展最新动态,提高在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下做出正确决策的能力,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特为在职人士推出了实用高效、独特前瞻的教育培训项目——北京师范大学财务会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1 、百年名校,共享师大百年学风,师资力量雄厚,北师大知名教授、导师联袂主讲;2 、正规系统的硕士教育,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3 、大专免试入学,本科有学士学位满三年就可参加国家同等学力考试;4 、建立社会精英阶层的同学关系,积累宝贵的高端人脉资源。
招生对象:大专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经验者。
授课方式:学制2年,北京业余班隔周周六日(全天)授课,外地班根据企业委托集中授课。
专业设置:企业管理专业下设财务会计、市场营销、项目管理等选修方向,学员可根据自身需要选修方向性课程。课程设置:必修课程: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财务管理、宏观经济学、企业战略管理、组织行为学、微观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财务会计、投资学选修课程:研究方向 课程名称 公共选修课 基金投资实务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项目管理 证券投资实务 专业选修课 企业税务筹划 沟通管理 团队建设
管理讲座:在学习过程中至少有4次高层管理讲座,主要聘请师资有企业高管、*官员、知名专家学者、国外知名院校教授等。团队拓展:开学典礼后即进行大型户外团队拓展训练,主要内容为:团队信任、团队建设、领导、沟通、统驭、组织管理才能等方面。企业参观:在学习过程中,学院将组织学员参观、考察至少两家知名企业,学习、交流企业管理经验。证书授予 学完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钢印、红印),写实性成绩单(红印),学校建档并备案。 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员可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录取及费用说明 1.学员向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培训中心提交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4张、2寸免冠照2张,并交纳报名费200元;2.申请资料由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培训中心审核,择优录取;3.培训中心确认后,为学员寄发北京师范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入学前的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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