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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官网 山东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2024年02月10日 16:03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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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官网 山东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年山东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当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全国各大研招院校在陆续发放中,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是我整理的“2020年山东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山东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以下是2020年山东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具体内容:

一、  学院概括

山东大学商学院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威海,这里有山、有海,宜居、宜学。

作为山东大学本科生规模最大的学院,我们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坚持质量引领、内涵发展,以“创造商学新知、培养业界菁英、服务区域发展、引领社会未来”为使命,努力建设“特色、融合、创新、国际化”的一流商学院。

商学院着力锻造商学新秀,激发学生潜质,夯实学术基础,注重实践应用,培养最优秀的经济与管理类专业人才。依托百年山大丰厚的底蕴,商学院正在稳步向前发展,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山东大学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科均获评A-级,在国内位居前列。

国际化战略是商学院的办学特色,我们有多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我们精心打造国际化的课程、国际化的师资、国际化的科研团队,我们致力于培养既扎根本土又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经管人才。

欢迎海内外青年学子报考山东大学商学院,让我们相约威海玛珈山下,观海听涛,捧月读星,让山与海见证我们共同成长!

二、商学院

商学院涵盖经济学和管理学两大学科门类,设有教学系8个,分别为经济学系、金融学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管理学系、会计学系、市场营销系、旅游管理系、电子商务与物流系。

学院注重科研与学科建设,突出应用经济学与工商管理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与协同创新,打造了东北亚经贸合作与跨境电子商务、海洋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科两大学科平台,拥有东北亚研究中心、劳动经济与人力资源研究中心、国际服务贸易研究中心等9个科研机构。近5年来,学院教师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0余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各类省部级课题80余项。学院的经济管理实验中心为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三、酷特智能实践教学

随着山东大学“一体发展”战略的推进,学院与校本部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和软件学院建立了院际共建共享合作,在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共享资源、共谋发展。

对外方面,学院与澳大利亚、法国、美国、英国、西班牙、韩国、新西兰等国家的著名高校开展了2+2、1+2+1、3+1+1、3+1.5等本科及本硕合作办学项目。

四、师资力量

美国佛罗里达大学FevziOkumus教授受邀为商学院师生讲座

学院拥有一支文理结合、多学科交叉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22人,副教授43人,博士生导师9人,硕士生导师31人。拥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青年拔尖人才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山东大学杰出中青年学者2人,44%的教师拥有1年以上海(境)外访学或留学经历。

五、学科设置

学院涵盖经济学与管理学两个学科门类,拥有“本-硕-博”完整培养体系。学院设有8个教学系和9个本科专业;在西方经济学、财政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企业管理等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金融、会计、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等专业招收专业型硕士生;在公共经济学、企业管理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

六、专业介绍

为适应新时代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商学院旨在建设面向未来、适应需求、引领发展、理念先进、保障有力的一流专业。

学院下设金融学(含保险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含大数据管理与应用)9个本科专业,并在金融学专业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合作开办金融学(中外合作)、中澳商科等国际班。其中,市场营销、金融学和旅游管理三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为校级特色专业。

在科教评价网排名中,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3个专业随校本部相关专业,在全国位列前1.8%;其他专业随校本部相关专业,在全国位列前8%。

在国际卓越人才培养方面,学院设立中澳商科国际课程班(含金融学、保险学)、会计学(国际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中法国际实验班)、旅游管理(中法国际实验班)等面向全校选拔优秀学生,培养“商科+英语”、“商科+英语+法语”复合型、国际化经管人才。

同时,注重打造文理融合的“新文科”专业,如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含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和市场营销(数字营销方向)。

七、培养目标

(亚太旅游学会会员)

商学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创新、创业、国际化”为核心,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经济学类、管理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学、管理学基本方法,知悉中国经济运行、管理改革实践,具有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广、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社会使命感强且人格健全、知识广博、能力全面、深受社会欢迎的经管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八、学生培养

香港大学暑期游学项目)

(山东大学全民运动会夺冠)

商学院将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完善发展理念与思路,设计“课堂+课外”、“教学+教辅”的“以学生为中心”培养模式,营造“三全育人”的学术氛围,突出学生主体地位。近年来,学院大力推行慕课、翻转课堂、创新创业教育等教学改革,不断拓宽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平台,已有4支学生队伍获国家级奖项,38支学生队伍获省级奖项。

山东大学2013年博士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山东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博士专业学位专业(领域)。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起到2013年9月1日止),进修过硕士阶段主干课程5门以上且成绩合格,并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且不得跨学科报考。科研方面具体条件为:
(1)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考生,近5年内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至少10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5篇发表于学术刊物;独立出版过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第一作者)或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2)自然科学领域的考生,近5年作为主要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8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4篇被SCI、EI收录;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
(四)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有2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于复试时提交。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我校博士生的所有考生均须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报名后须根据我校要求交纳报名考试费。
(二)所有考生均需于2013年3月13日—14日进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不进行现场确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3年3月16日—17日,初试科目详见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方式为笔试。
(二)复试
1.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划定复试基本要求,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含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山东大学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三)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申请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加试不少于1门专业课,部分专业对跨学科考生要求加试。
2.“思想政治理论”加试在初试时进行,其他科目加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具体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六、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录取为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考生,人文类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的30%,社科类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的20%,理工医类各专业均不招收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考生,以上比例限制均不包括各类专项计划及工程博士计划。
(三)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签订培养协议书。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奖(助)学金
(一)凡录取为我校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的研究生均免除学校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培养费。
(二)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并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应届生只转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的考生均享受每年不低于13000元的“助研”奖学金。
(三)我校设有20余种奖学金,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奖励金额每生10000元。
八、学制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学制为五年。
九、出国留学与联合培养
(一)我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单位。学校将按照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条件,在2013年录取的博士生中择优推荐不少于80名公派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
(二)我校设立研究生海外留学基金,优秀博士生可以获得6万元的资助,以联合培养方式到国外大学、科研机构从事科学研究或课程学习。
(三)出国留学与联合培养具体申报及选拔条件见“山东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网”( )。
十、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
(一)所有专业均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港澳台考生无招生计划限制,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
(二)我校不提供任何与博士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2022年山东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山东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 工作 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handong University,简称SDU。学校法定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市、威海市设立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第三条 学校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

第四条 山东大学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校训,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最优秀的本科生和最具创造力的 研究生 ,加快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和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形成了具有山大特色的多层次、立体化的高端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 学校本部和青岛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0422”,青岛校区招生学院包括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威海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9422”。考生 填报志愿 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

第六条 所有 毕业生 统一颁发山东大学本科 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山东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学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学 校招 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守并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并于每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招生工作。

第八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提供咨询服务;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处理录取工作相关问题;组织录取 新生 的复查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等。

第九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及办学条件、毕业生 就业 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投档时,对于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 高考 加分项目,山东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2.山东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 志愿 。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者、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者、高考语文成绩高者、高考外语成绩高者,来源计划录满为止。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山东大学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 考试 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相应规定。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批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5.保送生、 强基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艺术 类、 体育 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

6.山东大学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学习 。

7. 强基计划 、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非 西藏 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类型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

8.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建议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9.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 学费 。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学分学费按实际修读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我校各本科专业学费一般约为5000-78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约为9000元/年;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为国家示范性学院,根据相关政策,学费约为12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约为35000-450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800-12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依据国家和山东省最新政策执行。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设有各类奖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山东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山东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咨询和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

咨询(监督)*:0531-59626977

传真:0531-88564787

纪检监察举报*:0531-88364422(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

咨询(监督)*:0631-5688282

传真:0631-5688282

校区纪检监察举报*:0631-5688364(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以上就是大学路为大家带来的山东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官网 山东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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