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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体育类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2月09日 22:55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山东大学体育类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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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体育类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招生章程

山东大学09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推进我校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的规定,我校2009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

一、招生计划

(一)艺术特长生70人

器乐类15人、舞蹈类25人、声乐类20人、语言类10人。

(二)体育特长生20人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

根据生源情况,可适量调整(一)、(二)类别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思想品德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报考舞蹈类、语言类男生身高须在170cm以上,女生须在160cm以上),具备2009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综合成绩列所在学校年级前50%,具有音乐、舞蹈、体育等艺体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器乐类不招收主项为钢琴、电子琴、电声乐考生;舞蹈类不招收主项为现代流行舞类考生;语言类仅招收播音主持、相声曲艺考生。艺术特长类考生生源所在地有统一测试要求的,须取得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特长资格方可报名。

体育特长类考生须项目专长突出,运动成绩相当于二级运动员水平。

三、选拔程序

1、学生通过所在中学统一报名。中学于2008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组织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具体规定和操作办法见《山东大学2009年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2、我校将于2008年12月27日前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和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08年12月30日8:30-15:00 到山东大学南校区(济南市经十路73号)报到,办理考试手续。

艺术特长类、体育特长类考生于2008年12月31日进行特长测试。艺术特长测试地点:山东大学南校区;体育特长测试地点:山东大学西校区。

考生须参加笔试。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笔试范围:参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科.课程标准实验版)》;笔试地点:山东大学南校区;笔试时间:2009年1月1日08:30-11:00 语文;14:00-16:00 数学;1月2日08:30-10:30 英语。

4、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特长和笔试成绩等情况确定山东大学艺术、体育特长生资格和A、B等级。

5、我校将拟定艺术、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网站予以公示、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的招生主管部门备案且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山东大学2009年艺术、体育特长生资格证书》。

四、专业测试内容及要求

(一)艺术特长生测试内容与要求

1、艺术特长测试

(1)器乐类、声乐类:考生填报曲目两首,表演时间限6分钟以内,评委可视情况决定曲目的始终。

(2)舞蹈类:考生准备两种不同风格的舞蹈,表演时间限6分钟以内,评委可视情况决定表演的始终。

(3)语言类:播音主持考生完成自选模拟主持作品一个,相声曲艺考生完成成品节目一个,表演时间限6分钟以内。

2、基本功测试

(1)器乐类:视奏(使用五线谱,民乐可使用简谱);

(2)舞蹈类:基本功、动作组合模仿、即兴表演;

(3)声乐类:视唱(简谱);

(4)语言类:命题主持(播音主持类考生),绕口令(相声曲艺类考生)。

3、乐器、用具及伴奏

(1)参加测试者需自备乐器及表演道具等。

(2)舞蹈类、声乐类可用伴奏(使用录音带、CD盘,声乐类提供钢琴伴奏);器乐类、语言类一律不带伴奏。

(二)体育特长生测试内容与要求

1、田径:按田径竞赛规则和办法执行。

2、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考生以比赛方式由评委评判成绩。

3、武术、健美操考生自己准备两种不同套路的健美操(自备音乐带)和武术套路(自备器材),由评委根据考生表演情况评判成绩。

五、录取政策

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且本科一批次学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在填报高考志愿结束一周内反馈高考志愿信息,资格方能有效。

艺术、体育特长生资格被确定为A级的考生,高考原始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控制线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我校同意录取;被确定为B级资格的考生,高考原始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招录取线下20分(本科一批控制线上)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我校同意录取。

体育特长生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

被录取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在其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加30分进行专业(类)排序(7、8年制专业除外),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录取到能发挥学生特长的专业(类)学习。

六 、其它

1、艺术特长生进校后自动成为学校学生艺术团团员,必须按规定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并参加有关演出和比赛。具体管理见《山东大学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

2、体育特长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训练和比赛,具体管理见《山东大学体育特长生管理办法》。

3、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学校监察处对特殊类型招生实施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本简章若与教育部2009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6、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 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邮编:250100;*:0531-88364737、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址: 。

2022年山东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山东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 工作 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handong University,简称SDU。学校法定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市、威海市设立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第三条 学校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

第四条 山东大学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校训,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最优秀的本科生和最具创造力的 研究生 ,加快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和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形成了具有山大特色的多层次、立体化的高端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 学校本部和青岛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0422”,青岛校区招生学院包括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威海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9422”。考生 填报志愿 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

第六条 所有 毕业生 统一颁发山东大学本科 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山东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学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学 校招 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守并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并于每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招生工作。

第八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提供咨询服务;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处理录取工作相关问题;组织录取 新生 的复查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等。

第九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及办学条件、毕业生 就业 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投档时,对于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 高考 加分项目,山东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2.山东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 志愿 。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者、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者、高考语文成绩高者、高考外语成绩高者,来源计划录满为止。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山东大学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 考试 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相应规定。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批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5.保送生、 强基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艺术 类、 体育 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

6.山东大学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学习 。

7. 强基计划 、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非 西藏 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类型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

8.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建议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9.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 学费 。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学分学费按实际修读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我校各本科专业学费一般约为5000-78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约为9000元/年;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为国家示范性学院,根据相关政策,学费约为12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约为35000-450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800-12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依据国家和山东省最新政策执行。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设有各类奖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山东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山东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咨询和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

咨询(监督)*:0531-59626977

传真:0531-88564787

纪检监察举报*:0531-88364422(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

咨询(监督)*:0631-5688282

传真:0631-5688282

校区纪检监察举报*:0631-5688364(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山东体育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2022年山东体育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山东体育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三条学校名称:“山东体育学院”,学校代码:“10457”。

第四条办学层次: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办学类型:山东省人民*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办学地点:济南校区(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日照校区(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685号)。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大一到大四在日照校区就读;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的学生大一在日照校区就读、大二到大四在济南校区就读;应用心理学、新闻学(校企合作)、体育经济与管理、特殊教育、舞蹈表演、休闲体育(校企合作)、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校企合作)、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校企合作)、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学生大一到大四在济南校区就读。

第七条学校简介:山东体育学院是山东省一所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体育院校,始建于1958年,1983年和2003年先后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为学士和硕士培养单位,2005年获全国首批体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体育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山东体育学院秉承顽强拼搏的体育精神,践行“坚卓竞远”的校训,发扬“严勤创实”的校风,突出体育办学特色,不断强化内涵建设,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体育学科为主,体育相关学科为辅,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发展的应用型专业院校。

我校现有济南、日照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其中大型教学训练场馆10栋,面积17.9万平方米,国际标准田径场7块,面积10.9万平方米。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部级实验教学中心教学4个,其中2016年新增运动与健身科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833.37万元。馆藏纸质图书59.76万册;纸质期刊556种,电子图书140.9万册,电子数据库7个,是山东省最大的体育文献信息资料中心。

现有教师705人,269人具有高级职称,占比38.16%,学校现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名、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名、全国优秀教师7名、省级优秀教师5名、硕士生导师227名。1名教师获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16名教师获山东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1等奖。

学校还拥有一批运动技能突出、运动成绩优异、业务素质过硬的术科师资队伍。其中,运动技术水平达健将级的有47人(含5名国际健将),达一级的有31人。他们当中有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亚锦赛、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23个。有国家级以上裁判29人,其中国际级裁判6人。另外,在全省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训练基地有40余名国家级教练、高级教练为我校*教师。

学校目前设“国家两院”(国家足球学院、国家篮球学院)、竞技体育与体育教育学院、武术学院、运动与健康学院、体育传媒信息与技术学院、体育社会科学学院、体育艺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体育学院附属中学(山东省体育实验中学)等11个教学单位。全日制本科教育设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特殊教育、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英语、新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健康服务与管理、舞蹈表演、表演、舞蹈编导、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共20个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管理学5大学科门类,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下设的全部7个本科专业;同时,在办学方向上突出专业交叉,积极发展交叉专业。目前我校专业设置符合学校的发展定位,其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数量较好地满足了我省体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截至9月,全院各类在校生8934名,其中研究生481名、本科生8453名。近年来,学校共获得30枚奥运奖牌,其中10枚奥运金牌,张梦雪在女子10米气*项目摘获里约奥运会首枚金牌、杨方旭获女排金牌、知名校友李晓霞获乒乓球女子团体金牌。2018年雅加达亚会会,有50名学生和校友参赛,勇夺11金8银5铜。此外,近三年还在其他全国以上各类赛事获得218金301银336铜。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的“一校一品牌,一校一赛事”的目标,我校率先开启了品牌赛事运营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结合的新探索,2016年发起并承办了“SCBA全国体育院校篮球联赛”这一国家级篮球联赛,学校男子代表队连续两年获联赛冠,女子代表队连续两年分别获得亚军和季军。

我校现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包括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康复学、运动人体科学与民族传统体育学5个二级学科和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3个体育专业硕士学位领域,其中运动人体科学为省级重点学科。此外,学校与4所体育院校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

学校设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齐鲁体育文化研究中心、齐鲁体育文化博物馆、山东省校园足球发展研究中心、山东省体育发展政策研究中心、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全国幼儿体育研究中心、山东省体育艺术发展研究中心,同时拥有山东省级运动人体科学实验教学中心、数字体育教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体育教学与训练实验中心、运动健康与健身科技实验室、体育健身器材装备与技术实验室,山东省省级运动人体科学专业三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运动促进健康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高校优势学科研究团队。我校主办的《山东体育学院学报》为全国中文体育类核心期刊。

学校积极探索开放式办学模式。通过选派教师赴美国交流学习、参加非洲武术培训项目,选派教练员、运动员出国培训、比赛,不断扩大国际交流合作。我校与英国西苏格兰大学、美国德克萨斯大学泰勒分校护理与健康学院、乌克兰国立体育运动大学、AFA亚洲健身学院等达成友好合作协议。

建院60年来,学校为国家和我省培养了近4万名优秀毕业生,为国家体育事业振兴和山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下一步,我校将在省委省*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住历史机遇,以“对接需求,协同创新,集聚特色”的发展理念为指引,加强内涵建设,努力实现新起点上的新跨越,为我省经济文化强省和体育强省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院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招生纪律监察工作由本校纪委、监察处负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九条招生政策: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9]15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招字[2020]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招字[2020]3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我校将计划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投档线者,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校考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综合分达到投档线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直至录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投档线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直至录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项、分男女按照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30%+体育成绩×70%)择优录取。

录取结束及时在山东体育学院网站( )公布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特殊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外语课程)。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按照《山东体育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学分制收费标准依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的规定适时调整,学生按所在年级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十四条资助政策:根据《山东体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体院院字[2001]86号)、《*山东体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体育学院建档立卡学生 学费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体院党字〔2018]70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的通知》(鲁教财字[2018]5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字[2019]19号)等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过贷、奖、助、补、减等资助措施解决上学期间的学杂费和生活费。

第六章证书颁发

第十五条学习期满,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颁发山东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七章其他

第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体育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济南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邮编:250102

日照校区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东路685号邮编:276826

招生咨询*:0531-89655029

招生咨询*:2232523117

E-mail:stzs@sdpei.edu.cn

招生网址: /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山东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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