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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研究生(博士招生简章2024)

更新:2024年02月08日 20:23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重庆大学研究生(博士招生简章2024)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重庆大学研究生(博士招生简章2024)

重庆大学研究生

重庆大学继续招收2018年优秀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招生规模最多占我校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左右,类型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拟申请免试攻读重庆大学2018年研究生的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可登陆 “重庆大学研究生服务系统”进行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2017年6月1日8:00至2017年9月25日17:00(期间24小时开放)。
一、招收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的2018届优秀本科生,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优秀。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二、招收专业
因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还未正式公布,申请者可参考《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此查看)和《重庆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程序
1、自2017年6月1日起,凡符合上述招收条件且有意愿报考我校推免生者,请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服务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
2、我校推免生申请系统开放后,各院系将根据网上申请情况,分批安排审核申请信息,详情请咨询学院。申请者在网上申请后,请随时关注系统,查询申请进度。
3、申请者一般需在网申时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①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②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 成绩单扫描件);
③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提供扫描件。
4、我校各院系对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多样化,详情请咨询学院。
5、2017年9月25日后,考核合格且获得母校推免资格者,须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填报我校相关专业(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
6、我校各院系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于申请者提交申请后的24小时内分别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24小时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
7、2017年10月中旬,我校将网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将经过公示的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再需要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四、奖励政策
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的培养模式、以鼓励优秀为目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推免研究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1. 入学第一年享受学校A等学业奖学金,博士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每年8000元,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获得同等资助;
2. 在读期间享受学校研究生助学金:硕士每月500元,博士每月2000至32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3. 在读期间可参加“黄尚廉院士青年创新奖”等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
4. 在读期间可优先获得学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等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支持;
5. 可优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五、其它说明
1.若在2018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以上解释权归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2.对于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及学位,且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博士招生简章2024

南开大学博士招生简章2024如下:

为确保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安全实施,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原则与培养目标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与考试方式

我校2024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500名左右,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将视生源情况和人才培养需要进行适当调整,直接攻博生(直博生)占各学院招生总计划,招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按照考生来源不同,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含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其中普通招考和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均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考生招生。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专业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选拔。

我校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生。拟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需根据申请学院相关要求提出申请,并通过申请学院组织的硕博连读生招生考核,被录取后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具体申请流程详见各学院硕博连读相关通知。

直接攻博:从已取得2024年硕士推免生资格,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选拔。我校各学术学位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直接攻博生(以上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直接攻博生招生目录为准)。

各学院选拔接收直接攻博生工作进程与选拔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进程一致,选拔办法见《南开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章程》及各学院相关通知。

海外一流高校直博生:从2024年应届毕业或近年已经毕业的具有中国国籍,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海外一流高校本科生中选拔。详见《南开大学2024年面向海外一流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须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考生的前置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2、202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在境内就读且毕业时(2024年7月左右)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学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日期一般为9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布的通知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没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人员和在国(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必须在综合考核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2018年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告、通知、拟录取名单公示等信息仅发布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其它网站发布的关于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均非由我校发布。


一、重庆大学简介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学校地处国家西南工商业重镇、长江上游经济中心——重庆市,坐落在人文荟萃的文化名区——沙坪坝区。


重庆大学创办于1929年,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成为拥有文、理、工、商、法、医6个学院的国立综合性大学。马寅初、李四光、何鲁、冯简、柯召、吴宓、吴冠中等大批学者曾在学校执教。经过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学校成为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大力发展人文、经管、艺术、教育等学科专业,促进了多学科协调发展。2000年5月,原重庆大学、重庆建筑大学、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三校合并组建成新的重庆大学,使得一直以机电、能源、材料、信息、生物、经管等学科优势而著称的重庆大学,在建筑、土木、环保等学科方面也处于全国较高水平。


重庆大学现设有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理学部、工程学部、建筑学部、信息学部,共35个学院,以及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和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设有本科专业95个,覆盖理、工、经、管、法、文、史、哲、教育、艺术10个学科门类。在校学生47000余人,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18000余人,本科生近26000人,外国留学生1700余人。在职教职工53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7人,国家“”各类入选者(含外专项目、青年项目)28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0人,“973”首席科学家4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享受*特殊津贴专家70余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3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26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0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4人,国家“四个一批人才”1人,部、市重点人才工程人选240余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100余人,博士生导师(含*)700余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7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国防创新团队1个,重庆市高校创新团队22个。


重庆大学现设有博士后流动站29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覆盖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0个),另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3个(覆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1个),另有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授权19种。一级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19个(含培育2个),重庆市“十二五”重点学科38个。重点研究基地13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虚拟仿真教学实验中心3个,国家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及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4个;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7个,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1个,其他省部级及各类研究基地180余个。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地(“111计划”)4个。


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报考我校研究生。


二、招生类型


1.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会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3.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定向培养研究生(强军计划和少骨计划除外)不安排宿舍。


三、招生规模


(一)招生规模


2018年学校计划招收各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00余名(含推免生)、各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余名,《2018年重庆大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含推免生),待国家实际招生计划下达后,各专业招生人数可能有所微调。


我校将于2017年10月25日左右在我校研招网()发布各学院、各专业2018年预录取推免生人数,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二)导师招生人数


为保证培养质量,学校按专业、培养模式限制招生数量,严格控制导师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


四、学位类型


我校硕士学位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术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重在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五、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每个类别的研究生报名条件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特别说明: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及要求


特别说明:专业学位的专业代码第3位为“5”(例如:085100建筑学)。


1.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等五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此五类专业学位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和工程管理[125600]仅招收非全日制在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且学校不安排宿舍。


4.其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045203]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相同。


(三)单独考试人员报考条件及要求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且须经我校审核通过后(2017年10月20日前),方具备报考资格。


3.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人员仅限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专业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推免生接收条件


我校推免生接收办法及各二级招生单位的接收细则发布在重庆大学研招网()上,请考生登录该网站查看。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须通过省教育厅推荐方可报考。


3.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地区就业;在职考生须保证毕业后回该省定向单位(原单位)就业。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我校将按国家政策和限额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学位,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七)“强军计划”报考条件及要求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业务优秀,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现役军人,由所属军区推荐且为定向培养,其报考专业须为符合国家教育部要求的全日制专业学位,且不得更改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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