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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西藏大学文学院的专业培养

更新:2024年02月02日 11:50 大学路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贵州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西藏大学文学院的专业培养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贵州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西藏大学文学院的专业培养

2018年西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藏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学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需在本科毕业后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工作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9月1日入学),还须在报考专业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


(三)跨学科门类报考须公开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


(四)非学历教育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以及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七)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相关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八)本校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时,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学校的相关人事规定。


(九)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三类考生:①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③原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三、学习形式与学习年限


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律按全日制学习方式进行培养。


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六年。


四、报名事宜


(一)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考生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二)考生于2017年12月15日-2018年2月28日登陆,点击页面上部“考生登录”(详见西藏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及流程),按要求“注册学信网账号”并登陆填写提交本人各项真实信息,时间截止后无法再进行报名。


(三)考生于2018年3月2日-10日再次登陆,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确定是否参加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如未确定则报名无效,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四)报名成功后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西藏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两份《西藏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必须为教授及以上职称)、《西藏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等。下载后,请仔细核对信息,并按照要求填写空白表格,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五、资格审查及提交报考材料


资格审查方式为考前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在西藏大学新校区研究生教学综合楼研究生处(若地点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进行,审查时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64元,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报名无效,无法参加考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发放等另行通知。


(一)资格审查时间:拟定于2018年4月5日上午10:00-12:30,下午16:00-18:00(拟定时间,如有调整会及时发布)。


(二)资格审查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西藏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两份《西藏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必须为教授及以上职称)、《西藏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研情况表》等。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4.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和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或介绍信原件,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于入学前查验,如未按时获得将取消入学资格)。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大学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以及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学术论文和证明函;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附刊载期刊原件和复印件)。


6.考生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研招办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7.考生必须确保信息材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所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考试方式和科目


考试方式主要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其中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还须进行加试。


(一)初试


初试为笔试。笔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西藏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时间:2018年4月7日-8日(拟定时间,如有调整会及时发布)。


地点:西藏大学新校区(其中农牧学院以通知为准)。


(二)复试


复试为面试。包括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和外语(含梵文)听说能力测试两项。


时间:2018年4月9日(拟定时间,如有调整会及时发布);如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面试)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


地点:各学院(其中农牧学院以通知为准)。


(三)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西藏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时还须加试政治理论科目。两门加试考试时间各为3小时,政治理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思想政治理论加试:2018年4月8日下午16:00-18:00(拟定时间,如有调整会及时发布)。


专业科目:2018年4月9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拟定时间,如有调整会及时发布)。


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


2.跨学科门类考生需加试,考核形式和要求由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自行组织,满分为100分。


七、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经复试和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定向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不转档案。非定向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必须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下发录取通知书。


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我校无关。


八、体检


考生按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拟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时间资格审查时通知。


九、其他说明


(一)违纪处罚。如发现考生有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严肃处理,包括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二)招生人数。我校博士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费及奖助。我校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西藏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为依据。根据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政策,我校面向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在职研究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参评部分奖学金。详情请咨询研究生处奖励资助办公室。


(四)如国家出台2018年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五)报考农牧学院考生的报名等工作按照农牧学院要求具体实施。


十、招生咨询


(一)西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咨询*。研招办:(0891)6405192、农牧学院余老师:(0894)5823990。


(三)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藏大东路10号西藏大学新校区研究生教学综合楼研究生处研招办。


(四)邮政编码:850000


2022年贵州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贵州民族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有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民族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学校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贵州民族大学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中国*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高校。学校现有花溪和大学城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山清水秀、被誉为“高原明珠”的贵州风景名胜区贵阳市花溪区和产城融合创新、生态文明示范的贵安新区。录取在贵州民族大学政治与经济管理学院、传媒学院、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生态环境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民族医药学院和化学工程学院的新生,办学地点为大学城校区;录取在法学院、民族学与历史学学院、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民族文化与认知科学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美术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东盟人文学院、预科教育学院的新生,办学地点为花溪校区。

第三条 学校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学校国标代码:4152010672。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第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本科(预科)招生工作,制定本校本科(预科)招生规则、招生计划,决定学校有关本科(预科)招生的重大事宜。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本科(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2年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七条 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必修课程为大学英语。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相应省份文件要求为准。

第八条 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成绩要求达到当地外语单科成绩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相应省份文件要求为准。

第九条 报考老挝语、泰语、越南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语文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语文单科成绩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相应省份文件要求为准。

第十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测试,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酌情调整到其它专业。

第十一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且专业成绩合格。其中,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还须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详细情况见:贵州民族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且专业成绩合格。

第十三条 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四条 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彝语言文学重点人才培养类别和图书馆学专业彝文文献保护重点人才培养类别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口试语种为彝语,且成绩合格。

第十五条 民族班、民汉双语民族班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汉双语民族班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六条 少数民族预科、民汉双语预科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汉双语预科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且成绩合格。进校后,完成一年预科班学习,所学科目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当年录取时对应批次的本科专业学习。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实行学校负责,各省(区、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

第十八条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规定的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新生。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该省份生源考生按相关要求录取。

第二十一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分数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录取,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不分文理省(区、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专业成绩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专业成绩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同等专业成绩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录取,同等专业成绩及民族条件下,文化课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同等专业成绩、文化课总成绩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不分文理省(区、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同类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三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投档成绩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同等投档成绩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录取,同等投档成绩及民族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同等投档成绩、专业成绩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不分文理省(区、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同类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四条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彝语言文学重点人才培养类别和图书馆学专业彝文文献保护重点人才培养类别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分数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同类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将结合学生成绩和志愿,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入学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措施

第二十七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及境内外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民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经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备案的相应学科门类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贵州民族大学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传真):0851-83610412

招生监督*:0851-83610130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藏大学文学院的专业培养

历史学专业本科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史学修养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历史学教学和研究的基本能力,能够从事历史教学和历史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靠得住、用得上、留得下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质,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西藏稳定,具有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的品质,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掌握历史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能够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与历史学教学的基本理论,掌握历史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分析方法,了解史学发展及历史学教学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与一定的创新能力。
3.掌握计算机基本技能操作,具备上网查阅相关资料的能力。
4.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学校相关规定要求。
5.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知识,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三、主干学科、主要课程和主要实践环节
主干学科:历史学
主要课程: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当代史、世界古代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当代史、当代国际关系史、史学概论、藏族历史、考古学通论、 教育学、心理学、中学历史教材教法。
主要实践环节:认识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四、毕业合格标准
完成总学分177,其中课程学分141,实践环节学分36。
五、标准修业期限和授予学位
标准修业期限:四年 授予学位:历史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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