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01日 10:58 | 大学路
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了高职院校招生宣传实施方案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2022年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学院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 贵州 省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铜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4152013055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条 学校性质:公办
第八条 地 址:铜仁市川硐教育园区自由路2号
第九条 学院网址:
第十条 学校情况简介: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6月经贵州省人民*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高职生18916人,教职工918人,其中专任教师792人,高级职称372人,硕、博士358人,“双师素质”教师682名,有9个 二级 分院,25个招生专业,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省部共建”高校(国家民委与贵州省人民*)、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 双高计划 ”立项建设单位、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院校、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百强院校、全国大学 毕业生 就业 典型 经验 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在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监督下开展进行。成立由学院党委 书 记、院长任双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部为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申诉、投诉处 理工 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2022年面向全国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地省招办公布的 专业目录 为准。
第十五条 2022年学院有如下录取批次:普通专科批。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六条 符合2022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学校2022年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具体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 考试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选考科目要求按省级招生部门发布的为准。
第十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 志愿 ,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将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并与其生源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助产专业:限招女生
第七章 收费标准 与资助
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院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学生资助体系, 新生 进校时可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八章 毕业 证书
第二十四条 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内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入学资格审查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554300
区 号:0856
联系*:6909006
传 真:6909007
监督*:6909065
电子邮箱:trzyzsjy@163.com
学院招生办公室网址: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22年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普高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及招生省份主管部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920,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的招生代码以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 江苏 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欣乐路188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是江苏省人民*举办、教育厅直管的普通高等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创建于1958年,地处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占地面积740余亩,建筑总面积35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学校先后获得“全国高职院校 就业 工作示范单位”“江苏省高校 毕业生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多年来 毕业 生年终 就业率 均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率达85%以上。
第五条 学校面向江苏、 安徽 、 河南 、 浙江 等省(自治区)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 证书 。为平均学分绩点达到规定要求,较好地掌握本专业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优秀毕业生同时颁发副学士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生工作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和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 考试 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 志愿 (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当文化总分相同时,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20〕4号)中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再同分者,结合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排序。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外省考生按各省公布的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我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目前只开设英语、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 4700元;
工科类专业 5300元;
艺术类专业 6800元;
医药 卫生类专业 6200元;
空中乘务专业 5300元;
中外合作专业 12800元(获奖助学金75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500-1200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补、助、贷、减、免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爱心基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专项奖励资助项目。奖学金总授奖率25%以上,奖学金最高达8000元/年,助学金最高4300元/年,并有近二百个勤工助学岗位,享受助学的同学达总人数的30%。
第二十六条 考生录取并报到入学获得正式学籍后,通过一学期在校 学习 ,可以提出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的具体要求请参见《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欣乐路188号。 邮政编码:210048
招生咨询*:4008601153(免费)、025-58370715、57054841
QQ群:省内群号:315358685 外省群号:440351268
招生传真:025-57054841
电子信箱:zjb @njpi.edu.cn
招生监督*:025-57013249
招生监督邮箱:jjjc@njpi.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022年黎明职业大学高职分类 考试 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黎明职业大学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为做好2022年 福建 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工作 (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层次、类型
学校全称:黎明职业大学,国标代码11317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 证书 学校:黎明职业大学
学历证 书 种类: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 证书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298号,邮编362000
第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为准。
第三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职责:全面负责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贯彻相关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凡属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以便执行和监督、检查。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章程和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以及招生宣传、网上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具体工作。
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监察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投诉*:0595-22900162。
第四条 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2.实行按专业 志愿 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二)有关事项
1.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2年普通 高考 。
2.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3.填报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符合第五条所规定的相关条件。
第五条 体检
(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填报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民航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身高:女生163-174cm,男生173-183cm。
3.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文身,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体味。
4.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5.形体匀称,无“X” 型腿、“o” 型腿。
6.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各类慢性传染疾病。
7.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符合民航空勤人员背景调查要求。
考生若不符合要求,学校将有权不予录取。
第六条 新生 入学
我校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新生,入学时间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新生入学时间相同。
第七条 待遇
高职分类招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通过我校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新生,其学籍管理、 学费 收取、学历文凭颁发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学生相同,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可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等待遇。
第八条 收费
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 收费标准 执行。面向中职考生美术与设计类各专业学费7200元/学年,其他类别各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按照泉价〔2016〕2号文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学生公寓为650元/学年。代办费为600元/学年,毕业时多还少补。学生退费按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5〕费435号文规定办理。
第九条 违规处理
1.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由招生监察组实施监督,并同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出报考申请,如发现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高职分类招考报考资格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3.凡在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纪检监察机关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高职院校招生宣传实施方案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