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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更新:2024年01月26日 20:13 大学路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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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target="_blank" href="/academy/detail/754.html" title="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a>报考政策解读(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学制4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不出国学制4年,第4学年起可赴美国学习两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费。

1.学费: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2.代收费:教材费、新生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等代收费在学生入学时预收,学年结束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住宿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八、退费办法:

因各种原因退学、转学、出国而终止学业的,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规定,退还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

九、学生资助办法: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建立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渠道的“奖、贷、助、勤、减、缓、补、保”八位一体的激励和多元化解困助学资助服务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入学前不愁、入学时不愁、入学后不愁。

十、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以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或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

2.我院在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其他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二批,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选修测试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要求等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十一、报考条件:

1.凡符合当年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的专业。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报考我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考生,因部分课程以英语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4.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要求:

1834招生代码中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BC,必修测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必修测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必修测试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

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5.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招江苏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可报考。

6.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我院招生专业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十二、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3.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4.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考生录取方法本着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CC。进档后专业安排时采用“等级加分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按等级进行加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加分后进行排序安排专业。等级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加分。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加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

5.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选考科目及其成绩的认定,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执行。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其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6.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十三、预留计划及使用说明: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0.5%的计划,将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录取。

十四、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五、证书类别:本科学历证书。

十六、证书颁发办法:

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予以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符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可授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按规定完成所有教学环节,并达到国外合作院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颁发国外合作院校学位证书。

十七、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招生信息网: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邮编:215325

咨询*:0512-82190377

传真号码:0512-82094905

咨询 QQ:800030620

微信公众号:sdyyzs(苏大应用招生咨询)

邮箱:sdyyzsb@163.com

十八、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二十、本章程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国标代码:13983

江苏省招生代号

普通文、理及艺术类专业招生代号:1833;

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专业招生代号:1853;

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招生代号:1876。

收费许可证号:05004806400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50600000311号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证第232000003295号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发广字(2015)第A002-2号

一、学校名称: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学制4年;学习年限3—8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费。

1.学费:以学位授予类别为依据,人文社科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4000元/人;理工科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艺术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6500元/人;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25200元/人(第四年赴美国爱达荷大学学习者,国外学习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另收);金融学(教改实验班)学费按照省物价局等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书籍、讲义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3.住宿费:2000元/年。

八、退费办法

对已录取考生因各种原因退学、转学、出国而终止学业的,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规定,退还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

九、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以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今年我院在江苏、山西、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有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或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学院招生信息网 。

2.我院在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第一小批,其它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三批,填报志愿时间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江苏招生考试报》。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招江苏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十、报考条件

1.凡符合当年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的专业。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同时,报考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江苏省空中乘务专业(含高铁、海乘)专业联合考试空中乘务合格资格。

3. 高考外语语种及要求

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报考我院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或日语;报考我院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及金融学(教改实验班)的考生,因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4.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

提前批次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

普通本科第三批:除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专业及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外,其它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1B1C,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均不低于C,技术科目合格。

十一、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3.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普通类专业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非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总分从高到低按其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选考科目及其成绩的认定,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十二、预留计划及使用说明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本科高校可以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我校1%预留计划将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录取。

十三、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四、证书类别:本科学历证书

十五、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符合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学士学位。

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是我院与美国爱达荷大学(University of Idaho,USA)合作办学项目,实行“3+1”培养模式。前三年在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就读,爱达荷大学派教师教授1/3专业课程,第四年符合条件者可赴美国爱达荷大学(University of Idaho,USA)就读,两校互认学分;第四年因故不赴美学习的学生,在我院继续学习。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工学学士学位;符合美国爱达荷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可授予美国爱达荷大学理学学士学位。

金融学(教改实验班),是教育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与美方大学共同合作设立的,作为《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的子项目,已通过省教育厅批准备案。新生第一学年在我院学习,课程由我院教师和美方合作大学教师共同承担,专业课程实施中英文双语教学;第二、三学年学生将赴美进入121项目美方合作大学学习,第四学年返回我院学习;第二、三年因故不赴美方大学学习者,在我院金融学专业继续学习,并按照我院金融学专业培养方案培养。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符合美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可授予美方大学学士学位。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编:215104

学院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sdwzzs@*.com

咨询*:0512-66551901

咨询 Q Q:1849026034

微信账号:sdwzzs

传 真:0512-66551906;68230911

监督*:0512-66576346

苏州大学2019年浙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

关于公布2017年拟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在上海、浙江对学生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制定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5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研究确定了2017年拟在浙江招生的各专业(类)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范围,并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批准备案,现予公布。

苏州大学 招生办公室

3月

附件: 苏州大学 2017年拟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
苏州大学 2017年拟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 专业(类)
代码 专业(类)名称 选考科目范围 备注 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 不限 含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基地)、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不限 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1205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不限 含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不限
040101 教育学(师范) 不限
020101 经济学 物理,化学
120203 会计学 物理,化学
030101 法学 不限
050204 法语(5年制) 不限
050207 日语 不限
082801 建筑学(5年制) 历史,物理,化学
0701 数学类 物理,化学 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201 物理学(师范) 物理,化学
080714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物理,化学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物理
0703 化学类 化学,物理 含化学、应用化学。 0804 材料类 化学,物理 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 080413 纳米材料与技术 化学,物理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物理,化学
0809 计算机类 物理,化学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 080703 通信工程 物理,化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物理,化学
0802 机械类 物理,化学 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081701 轻化工程 化学,物理
0816 纺织类 化学,物理 含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080207 车辆工程 物理,化学
080604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物理,化学
100201 临床医学(5年制) 化学,物理
100203 医学影像学(5年制) 化学,物理
100206 放射医学(5年制) 化学,物理
100701 药学 化学,物理
130401 美术学(师范) 不限
130401 美术学 不限
130501 艺术设计学 不限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不限
130503 环境设计 不限
130504 产品设计 不限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不限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不限
130201 音乐表演 不限
注:
1.专业(类)代码为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规定的代码。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使用的专业(类)代码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2017年招生计划为准。
2.选考科目范围为2门或3门的,考生自主选择的选考科目只须符合其中1门即可报考。
3.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职业生涯规划和学习情况等,结合选考科目范围综合考虑,自主确定选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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