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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燕山大学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1年燕山大学招生章程》内容。
一、学校概况 校名全称为燕山大学,部标代码为10216,英文名称为“Yanshan University”。燕山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河北省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也是工信部、国防科工局和河北省共建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 燕山大学以工为主,以重型机械及装备为学科特色,文、理、经、管、法、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培养层次: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校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 二、2011年招生计划 燕山大学2011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等全国30个省市计划招收本科生4260名,其中含艺术类(美术、音乐)、社会体育、高水平运动员和少数民族预科班。 三、录取原则 1、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果有缺额计划,按各省招委政策进行征集志愿。 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可以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差。 3、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录取原则是:先等级后分数,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 4、对于实行高考改革地区,在遵守所在省相关规定基础上以我校录取原则为准。 5、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6、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要有所在省口语加试成绩。报考我校经济管理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所有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8、高水平运动员最终依燕山大学男、女排组队要求按照国家政策择优录取。 9、我校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考生所在省组织统考的,考生的统考成绩应达到教育部要求的本科合格标准。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其中河北省的工业设计专业录取原则以河北省招委有关规定为准)。 我校艺术类所有专业只招艺术文科类考生,不限语种。 10、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专项测试并取得合格证,高考达到所在省当年体育专业考生文化课的最低分数线后,按所在省级普通高校
招生办公室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11、建筑学和工业设计(理工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12、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 13、河北省生源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国家政策录取,按河北省招委政策进行预科培养。学生预科学习结束后,根据其综合成绩分配专业并转入我校相应专业学习,享受我校同年录取新生的同等待遇。预科班学生毕业后在河北省就业。 14、我校所有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除外语科目外的高考科目均要求汉语文答卷。
四、证书发放
学习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燕山大学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燕山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 学费为5000元/人·年(其中艺术类、社会体育专业8750元/人·年);住宿费为800元/人·年。 六、其它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等学生奖励、资助体系,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本章程由燕山大学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邮政编码:066004 本科招生办公室*:0335-8057069 传真:0335-8074600 学校网址: 本科招办网址: zsc.ysu.edu.cn/bk E-mail: [email protected]
2011年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1年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本科招生章程》由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名全称为燕山大学里仁学院,部标代码为13592,英文名称为“Liren College of Yanshan University”。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于2001年7月,是经河北省人民*批准、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由全国重点大学――燕山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 第五条 学院依托燕山大学的学科基础,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现设置专业40个,涉及工、理、文、经、管、法、教等多个学科门类。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5700余人。 第六条 学院坐落于著名海滨城市――河北省秦皇岛市,毗邻燕山大学。学院占地1020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四年,按学年学分制管理。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学院具印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实施细则和工作原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日常工作在主管院长具体领导下实施。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落实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院成立由院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的通信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438号。 邮政编码:066004 联系*:0335- 8067000 8076583 传真:0335-8047285 E-mail: [email protected] 网址: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河北省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招生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学院网站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按所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专业,不设志愿级差;满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投档线的一志愿考生数量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时,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不足学院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及其他志愿考生。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关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包括120%)以内。 第十九条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要有所在省口语加试成绩。学院部分专业对考生高考应试语种及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的要求,详见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招生计划的有关说明。 第二十一条 除外语科目外其他高考科目是以汉语文答卷。 第二十二条 我院承认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七章 奖励政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奖励政策: 1、入学新生中,高考总成绩在所在省份本一批控制线以上者,奖励人民币2万元。 2、入学新生中,高考总成绩在本二批控制线以上的河北省考生,按成绩排名,文、理科第1至第10名各奖励人民币2千元。 3、入学新生中,若同时满足以上条件,以最高奖励为准。 4、凡符合以上1-2条的新生,若对录取专业不满足,可在一年之内申请调整专业,并优先考虑。 第二十四条 学院享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分为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三个等次)的分配名额,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均可参与评选。 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按照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选。学院还以发放院内助学金及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收费以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为10000元/人·年;住宿费为800元/人·年。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燕山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燕山大学。学校代码:10216。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燕山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四方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学科专业以工为主,以重型机械和亚稳材料为优势,工、理、文、管、经、法、艺、哲、教等多学科共同发展,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校址:河北省秦皇岛市。
二.招生省份与类别
燕山大学2021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等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其中含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等类别。
三.录取原则
1.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3.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4.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的录取,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
5.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省份计划总数,按各省招委政策进行征集志愿。
6.除高考改革省份外,我校录取原则是: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比对语文、数学、外语的高考成绩;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尚有缺额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7.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的录取原则是:对于投档到同一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8.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的录取原则是:在同一专业组内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比对语文、数学、外语的高考成绩;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尚有缺额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9.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进档后我校采取“分数清”的录取原则。
10.报考我校艺术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省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要求的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设计学类、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执行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2)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设计学类按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20%+省统考专业成绩*80%”的总成绩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进档考生的统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3)我校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8米及以上;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5米及以上。
11.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详见《燕山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12.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燕山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本科合作教育项目,报考该项目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要求110分及以上,外语教学为英语,具体详见该项目招生简章。
13.燕山大学欧洲学院是燕山大学在波兰设立的海外校区。报考波兰校区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要求110分及以上,外语教学为英语,具体详见该项目招生简章。
14.根据我校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翻译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
15.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其中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器人工程;材料类含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电气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土木类含土木工程、工程力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能源化学工程;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石油工程;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16.我校除外语科目外的高考科目均要求汉语言答卷。
17.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本科招生网站。
18.河北省生源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按教育部及河北省招委相关政策进行录取、培养和就业。学生预科学习结束,考核达标后转入我校学习。
19.考生体检方面,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收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住宿费为每生每年800元。
五.其它事宜
1.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燕山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燕山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3.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招生*:0335-8057069 ;学校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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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章程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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