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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艺术生本科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艺术高考招生简章(播音与主持艺术)

更新:2024年01月21日 13:21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吉林大学艺术生本科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艺术高考招生简章(播音与主持艺术)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吉林大学艺术生本科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艺术高考招生简章(播音与主持艺术)

2023年吉林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3年 吉林 大学 艺术 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吉林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绘画、设计学类专业:

1.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 考试 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对严格区分文、理科计划进行投档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3+1+2”综合改革省份,如不区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则统一排队录取,否则按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分别投放计划,分别录取。

2.实行顺序 志愿 投档的省份

(1)设计学类:投档考生的 高考 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 分数线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 强基计划 控制分数线)的8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绘画专业: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 强基计划 控制分数线)的6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且不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以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

满足我校录取相关分数要求:设计学类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的8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绘画专业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照强基计划控制分数线)的60%及以上(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按其投档规则100%投档、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

1.对于不严格区分文科计划、理科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择优录取。对于严格区分文科、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3+1+2”综合改革省份,如不区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则统一排队录取,否则按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分别投放计划,分别录取。

2.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省专业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根据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规则100%投档、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各省(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我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请考生填报 高考志愿 时务必确认符合我校报名条件。

2.对不分文、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统一排队;对于严格区分文、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对“3+1+2”综合改革省份,如不区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则统一排队录取,否则按首选科目“历史”“物理”分别投放计划,分别录取。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100%投档、录取。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对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的考生,按照考生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省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022年吉林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吉林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吉林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大学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的招生工作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层次。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

第四条 凡具有吉林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本科 毕业 要求者,颁发吉林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五条 学 校招 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吉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吉林大学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吉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 就业 质量和去向及教育公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上,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分调档。按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专业分配。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分由高到低和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在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高考 文化课总分高者,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顺序靠前者,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理工 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入报考专业。

4.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投档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考生投档分由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5.退档。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投档考生但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投档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征集志愿。当有志愿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区、市)录取。

7.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8.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各省、市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9.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0.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广播电视编导、软件工程、物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1.已录取进入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和人文科学试验班(匡亚明班) 学习 的学生,如在校学习期间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年度学业考核要求,将按照学校试验班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转出试验班,转入相对应专业(详见吉林大学教务处网站)。

第十一条 特殊类专业录取

1.绘画、设计学类、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 艺术 、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除绘画、设计学类专业,以上其它各艺术类专业间均不可兼报。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批次录取规则,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社会 体育 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各省投档的考生中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总分高者;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二条 特殊类考生录取

1.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2.对 强基计划 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我校招生简章录取。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3.对内地 西藏 高中班、内地 新疆 高中班、少数 民族 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新疆南疆计划考生、国家民委专项、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均为零起点培养。

2. 计算机 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人工智能专业、外交学专业,因培养方案要求,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学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实际,制定我校各专业(类)的体检要求。详见吉林大学招生网。

第十五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 新生 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所有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辍学。学生入学后,学校将进一步通过“奖、贷、补、助、勤、免、捐、偿”救助帮扶体系,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前卫南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

前卫北区: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岭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

朝阳校区:长春市西*大街6号,邮政编码130026;

新民校区: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湖校区: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

和平校区: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依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网站:,咨询*:0431-85166420,传真: 0431-85166226。监督邮箱:bkzsjd@jlu.edu.cn。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有抵触,按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2022年度本科生招生。

2015年吉林大学艺术高考招生简章(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它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范围、学制及层次
招生计划:40人;招生范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重庆、四川、广东共20个省(区市);学制:四年;学历层次:本科。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0米及以上(确认报名时现场测量)。
四、报考规定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果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艺术类本科相关专业考试,考生还必须参加并获得合格证。
五、报名办法及缴费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2014年12月10日—2015年1月10日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 )进行网上报名,请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打印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提供的“2015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考试前考生本人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确认报名手续,领取准考证。
确认报名时须携带: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无效;
2、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提供的“2015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原件;
3、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
现场确认报名时间:2015年1月23日 上午8:30—下午4:30
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6路(或306路)公共汽车到工农广场站,换乘315路公共汽车到终点站(吉大南校)下车即是;或在火车站乘轻轨客车3号线到保利罗兰香谷硅谷大街站下车,沿致远街南行500米至吉林大学。
六、专业考试(考试现场全程录像)
考试时间:2015年1月24日—27日。
考试内容:
1、初试:
(1)面测身体自然条件。
(2)朗读指定稿件(现场抽题)和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片断、寓言等任选一项,限3分钟以内)。
2、复试:
(1)主持小栏目(依据指定材料,可做适当的改编,设计成广播、电视小栏目,用口语主持播出,限3分钟以内)。
(2)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七、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由我校颁发“吉林大学2015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
八、录取原则
文理兼招,统一排队。考生专业考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占40%、专业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核定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前10名(含第10名)的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加50分(满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按比例换算)后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80%,按加分后综合成绩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九、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2000元。
十、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者,交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其他
1、考生报名、考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2、对在招生考试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准考证)原件、高考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4、请考生于2015年3月20—30日期间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自行打印合格证。
5、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咨询*: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0431-85168305、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0431-85166025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 址:
附件:新闻与传播学院简介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于2014年3月22日正式成立,是按照*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关于地方党委宣传部与高等学校共建新闻学院的要求,以及“*吉林省委宣传部与吉林大学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协议”的规定成立的全国首批十个部校共建试点学院之一。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以文学院原有的新闻学系、传播学系和广播电视艺术系的师生为主体,包含4个本科生专业:新闻学、广告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硕士研究生专业包括3个学术型硕士点:新闻学、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2个专业型硕士点,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艺术; 1个博士研究生专业:文学传播与媒介文化,同时学院设有1个教育部新闻传播类文科实验教育基地。新闻传播及相关学科现有专职教师43人,其中教授10人(含博士生导师6人),副教授10人,讲师23人,学历层次基本实现了博士化。在籍全日制学生1213人(其中本科生956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93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2人、博士研究生6人,留学生6人)。
随着国际化的大趋势和学科专业的不断拓展,学院不断扩大对外交流,与美国肯塔基大学、罗格斯大学、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德国图宾根大学、日本西南学院大学、佛教大学,韩国成均馆大学、建国大学,乌克兰基辅大学、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等20余所国外高校相关学院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学院还与台湾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台湾政治大学、台湾中央大学、台湾世新大学、台湾淡江大学、香港浸会大学等台港大学进行学术交流和师生访问学习活动。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所含相关专业培养的大批优秀人才已遍布海内外,其中不少已成为国内外学者、知名记者、我、广告人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及广播影视界精英。近十年来,200余人次荣获全国文科计算机广告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一等奖等竞赛奖近百项,1名同学获得“佳洁士杯”全国主持人大赛新闻类第一名,1名同学获得全国城市电视台主持人大赛上镜奖,10人获得中央电视台“挑战主持人”周冠军、1人获“挑战主持人”新闻类年度总冠军、3名同学获得全国校园金话筒主持人一等奖。同时,毕业生中1人获2007“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电视主持人金奖,1人获2008年度“中国公益事业形象大使”。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毕业生中约有25%的学生被免试推荐或考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进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吉林大学等全国重点高校以及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德国等国高校相关专业深造。其他同学分别被中央电视台、香港凤凰卫视、阳光卫视、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新华社音视频部、北京电视台、上海东方卫视、湖南卫视等知名媒体聘用。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毕业生中约有35%以上的学生被免试推荐或考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进入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等全国重点高校以及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高校相关专业深造。其他毕业生分别被新华社、湖南卫视、辽宁电视台、吉林电视台、黑龙江电视台等媒体聘用,并显示出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国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播音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中外文化知识、播音专业理论,掌握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新闻传媒我*等基本技能,具备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的基本能力。
该专业拥有吉林省的一个高校文科教学示范中心——吉林大学新闻传播与广电艺术实验教学中心,同时承担着吉林大学电视台六个栏目的采、编、播工作。毕业生适应的工作领域: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其它传媒机构,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我*工作。
专业前景:适应信息传播和电子媒体的急速发展,发挥综合性大学的学科布局和依托文学院相关专业设置全面的多种优势,培养具有深厚文化底蕴、以播为主、采编播一体化的复合型人才。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吉林大学艺术生本科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艺术高考招生简章(播音与主持艺术)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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