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4日 17:57 | 大学路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宝鸡中北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2022年 广西 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是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GUANGXI MEDICAL COLLEGE”。
2.学校简介: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2010年经自治区人民*批准,由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药科学校、广西妇幼保健院附设卫生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国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目前广西唯一的国家公办全日制 医药 卫生类高职院校。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41年的广西省立医院护士助产学校,至今已有80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位于广西南宁市中心区,分为昆仑校区和桃源校区,设医学系、中医系、护理系、药学系、医技系、大健康产业系、思政部、医学基础部和公共基础部,目前在校生两万多人。
3.招生代码:14313。
4.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
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6.学制:三年。
7.学校网址: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行政部门、各系(部)党政负责人组成。招生与 就业 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我 校招 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专业
第五条 招生对象: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六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七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 新生 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八条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同时从医药卫生类人才培养、就业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1.医药卫生类等相关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2.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建议女生身高156cm、男生身高165cm以上。
3.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录取。
4.鉴于医药类专业 学习 、就业的行业特性,肢体残疾、行动不便、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对普通 高考 统一招生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按照专业 志愿 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 对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参考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分配。如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我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广西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临床医学专业)面向广西户籍考生招生,具体招生市县以上级单位下达为准,单设志愿,执行专科批录取线,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按照以设区市为单位“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以高考成绩按考生户籍所在设区市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学生获得正式录取通知 书 前,须与我校签定教育协议,与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毕业 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广西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具体录取原则以上级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高职对口中职招生仅录取中职学校 毕业生 和广西区内中职学校二、三年级学生。报考高职对口中职招生的学生要求具备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及相关主管部门所要求的条件,并办理好高考报名手续。高职对口中职的申报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对口中职 自主招生 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程序,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仅招收广西区内具备当年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单独招生的申报方法、测试、录取规则参阅当年《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简章》。考生可浏览我校网站,详细了解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后备兵员专项招生为定向招生,分别在普通高考、单独招生和对口招生类型中招收定向县份户籍生源,以上级部门的文件规定为准,具体请参看《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后备兵员定向培养招生简章》。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复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收费。
第十七条 其他费用:学生上课所使用教材知情自愿到教材供应商处购*,部分学习必须品、生活用品自愿购*。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自治区*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缓交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毕业待遇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和普通专科学生在户籍和学籍管理、毕业证、就业等方面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即户口可以迁移。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毕业生就业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自2022届毕业生开始统一不再批量打印纸质报到证,毕业生可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查询自己报到证签发信息,其中不毕业、缓派、升学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
我校遵照执行自治区教育厅每年下发的专升本政策文件,优秀高职生可升入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根据有关规定,医学技术类的高职专业不能对口升入临床医学类本科专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生可通过*、信件方式或直接到我校招生与就业处进行咨询。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代 理工 作。
联系方式 :南宁市昆仑大道8号(昆仑校区)邮编:530023
南宁市桃源路37号(桃源校区) 邮编:530021
联系*:0771—5616464
纪检监察*:0771-5602090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相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宝鸡中北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97年的陕西中北专修学院,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的技能人才。有铁道供电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宝鸡中北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招生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宝鸡中北职业学院
1.国标代码:4161014770
2.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宝鸡中北职业学院
5.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办学地点
1.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蟠龙镇龙翔大道066号
邮政编码:721300
2.学院网址:/
第四条 宝鸡中北职业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陕西中北铁道教育集团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97年的陕西中北专修学院,办学25年来,累计为社会培养各类专业技能人才60000余名。
学院总投资2.5亿元,占地近300亩,建筑面积63000多平方米。在全省同行业率先实现了办公自动化管理,在全市同行业率先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资1000多万元在校内建成高铁车站、民航机场、工业机器人、铁道供电等专业实训中心和学前教育四大舞蹈厅、钢琴网络室、幼儿活动模拟室。每个专业都建有10家以上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外实习就业基地。学院现有教职工200多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61人,研究生以上学历5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人。学院千兆互联网、千兆WiFi、自动化管理系统、安全报警系统全覆盖,校园实现了智慧化、信息化、园林化,充满诗情画意,蕴涵文化品位。集团化发展现代职教模式开创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先河,并致力于把学院打造成具有万人规模的高水平、特色化、国际化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保卫处、各教学院系(部)等部门组成。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咨询*为:0917-8813666,0917-8813999。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2年我院六个高职(大专)专业: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空中乘务、铁道供电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跨境电子商务、学前教育,拟面向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湖南、山西、新疆、河北、河南、辽宁、山东、内蒙古、吉林13个省(自治区)计划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地主管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条 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招生计划允许的情况下,可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且无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其他要求,对符合生源地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生源省招办相关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提示: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抄送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 奖、助、贷等助学措施
第十五条 学院建立了“奖、助、贷、勤、补”五位一体的奖助学体系,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帮助优秀学生和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 奖助学体系:学院奖学金最高可奖励1000元、贫困生助学金最高可资助2000元。
第十七条 学院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八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我院规定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相关省市招生法规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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