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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社会本科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MBA项目介绍、招生简章?

更新:2024年01月13日 17:51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苏州大学社会本科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MBA项目介绍、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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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社会本科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MBA项目介绍、招生简章?

苏州城市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苏州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苏州城市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苏州城市学院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地址: 江苏 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983,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2020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转设为苏州城市学院,系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江苏省人民*负责领导,隶属苏州市人民*管理。学校办学类型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技术型、管理型人才。学校以“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特色化”为办学理念,以师生爱戴、同行尊重、社会认可、人民满意为办学使命,以立足苏州、服务江苏、辐射长三角、影响全国为服务面向, 努力 创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鲜明特点的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

第四条 颁发 证书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苏州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证 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苏州城市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七条 招生 就业 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 理工 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凡通过生源地省级招办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高考 外语语种及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 考试 语种必须为英语;报考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或日语;报考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因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四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 志愿 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在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第十五条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只招江苏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批次最低控制 分数线 后可报考。

第十六条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 山西 省、 贵州 省、 甘肃 省、 广西 壮族自治区招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统考或校级联考并合格,且2022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招生省份该批次控制线后方可报考。

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

第十九条 我校认可符合教育部及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第二十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1.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2.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于录取规则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4.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 上海 、 浙江 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不限类按语文成绩、选考科目为物理的按数学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排序;江苏、 福建 、 广东 、 重庆 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等科目类)或数学(物理等科目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填报有此类志愿的考生。

6.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7.对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其它专业录取,若均不符合,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档考生同分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等科目类)或数学(物理等科目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投档成绩按照所在省份有关政策执行,进档考生同分时,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本年度招生简章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二十四条 符合要求的本科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具体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按【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执行。

文科类专业:5200元/年;

理科类专业:5500元/年;

工科类专业:5800元/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6400元/年,国外 学费 按外方标准收取;

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学费同其他普通学生,国外学费按外方标准收取。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四人间 宿舍 每生每年人民币1500元。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立以“扶持培育、奖励优秀、 励志 助学”为宗旨的评奖评优体系,积极构建“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为主的“六位一体、联动助学”保障机制,赋能学生 成长 ,激励全面发展。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网提供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录取规则、招生 专业介绍 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邮编:215104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szcuzs@szcu.edu.cn

咨询*:0512-66551901

咨询Q Q:1849026034

传    真:0512-66551906

监督*:0512-67227571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苏州城市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城市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审议通过,由苏州城市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50600000311号

收费许可证号:05004806400

江苏省首批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试点的独立学院之一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983

江苏省招生代号

文科类、理科类及艺术类专业:1833;

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英语专业):1856;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专业):1876;

一、学校名称: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价格部门核定学费标准进行收费。

1.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人·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16500元/人·年;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英语专业)14000元/人•年,赴国外高校学习期间,同时按照国外高校规定另缴纳相关费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专业)27600元/人•年,赴国外高校学习期间,同时按照国外高校规定另缴纳相关费用。

2.书籍、讲义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3.住宿费:2000元/年。

八、退费办法:

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九、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以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今年我院在江苏、山西、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有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或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院招生信息网 。

2.我院在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三小批,其它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二批,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参见江苏省招生考试报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十、报考条件:

1.凡符合当年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的专业。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

3.高考外语语种及要求

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报考我院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考试语种必须为英语或日语;报考我院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专业)的考生,因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4.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

我院招生专业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要求:

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必修测试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

1833代号中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BC,必修测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必修测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5.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招江苏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报考。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招生。江苏省考生须报名参加2020年苏州大学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我院认可苏州大学校考成绩,并按照规定比例向考生颁发合格证,取得我院合格证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相应批次控制线后即可报考。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考生参加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合格,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批次控制线后方可报考。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浙江省考生的选考科目不限。

7.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在江苏省、贵州省招生。江苏省考生须报名参加2020年我院组织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试,我院按照规定比例向考生颁发合格证,取得合格证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相应批次控制线后即可报考。贵州省考生参加所在省份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统考合格,且2020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批次控制线后方可报考。

十一、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我校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3.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4.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文科类、理科类专业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5.非江苏省文科类、理科类、综合改革类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其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6.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江苏省、河南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调档,我院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安徽省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2020年河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志愿设置及投档规则有调整,我院录取规则将相应调整,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7.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江苏省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调档,我院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贵州省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十二、预留计划及使用说明: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0.5%的计划,将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录取。

十三、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四、证书类别: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五、证书颁发办法:

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符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编:215104

学院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sdwzzs@*.com

咨询*:0512-66551901

咨询Q Q:1849026034

微信账号:苏大文正招生(sdwzzs)

传 真:0512-66551906

监督*:0512-67227571

苏州大学MBA项目介绍、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MBA项目介绍、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商学院(财经学院)成立于1985年6月,是经江苏省人民*批准,由江苏省财政厅参与直接投资建设的经济管理类学院,也是苏州大学建立最早的二级学院。学院下设经济系、财政系、金融系、经贸系、工商管理系、会计系、电子商务系7个系科和乡镇经济研究所、企业发展研究所、世界经济研究所。拥有金融学、财政学、会计学、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9个本科专业和经济学、世界经济、区域经济、金融学、财政学、企业管理、会计学、农业经济管理、MBA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金融学专业硕士点,同时拥有金融学博士学位授予权。金融学为省级重点学科,会计学为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学院现有教职工130人,其中教师107人,博士生导师4人,教授18人,副教授39人,讲师50人,取得博士学位和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1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3人,省级"青蓝工程"中青年专家3人。并聘请国内外30多名专家、学者为*教授。在读本科生1954人,博士生、硕士生300多人。学院曾先后获"江苏省文明单位"及"苏州市文明单位"等光荣称号。学院教学设备齐全,1998年建成了国内一流的财经教学与办公大楼----财经科学馆,馆内设有全新的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学生活动室、金融证券实验室、英语语言实验室、会计模拟实验室及学术报告厅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和设备。财经教学大楼内还有设施教为完善的多媒体教学系统。

●MBA简介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苏州大学从2004年起正式举办MBA教育。为了开展这项工作,学校成立MBA中心,由学校主管校长、研究生部和商学院有关领导组成苏州大学MBA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MBA中心,由商学院负责其日常运作。苏州大学MBA中心主要依托苏州大学商学院的教学力量和设施,同时发挥综合大学的师资优势,从相关院系选派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为MBA学员开设特色课程和精品课程。

苏州大学MBA办学的理念是:努力打造苏州大学的MBA品牌;结合苏州大学百年老校的丰富人文底蕴,强调理论基础,注重知识的宽厚和广博;注意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注重MBA学生思想、理念的提升;结合实际,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竞争意识,培养团队合作精神;MBA市场目标定位是培养具备创业精神和风险意识的公司优秀中高层管理人才,注重综合知识和能力的形成,突出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和战略管理人才的培养。
●MBA特色
苏州大学MBA教育立足苏州大学百年办学传统和综合大学的学科优势,充分利用苏州悠久的历史和厚重的文化底蕴,以及强劲的经济增长和外资云集的地域优势,努力使苏州大学MBA教育具有以下特色:
1. 培养实战型的MBA。MBA是一种培养务实型高层次综合管理人才的专业学位,苏州大学MBA项目强调"注重综合应用、培养创新能力",目标是帮助MBA学员树立远大志向,培养知识广博,富有创新思维,勇于开拓,能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需要的综合型、复合型人才,通过MBA教育,使取得这一学位的学生能够胜任工商企业管理部门的中高层管理工作。
2. 重视案例实践教育。MBA教育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学科教育,在课堂教育中,我们要求教师采取案例教学法,做到教学环节与实践紧密结合。教师在授课中,利用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计算机模拟、参加咨询项目、参加校内外高质量的研讨会,请来有关*部门官员和有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管理人员举办讲座,邀请国际知名的企业家和商学院教授来院讲课等多种形式,让学员在学习期间能学到最新的管理知识和方法,激发出创新思维,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调实践在教学中的作用。每一门课的教学过程中,必须包含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或实践环节。逐步做到实践占20%-50%的比例。此外,有些课程可安排一定的短期实习与考察活动。
苏州大学商学院已在苏南地区选择了一批较为成功的大企业如春兰集团、小天鹅集团等,建立稳定的联系,作为MBA的教学实验基地。目前正利用苏州外资企业中大型跨国公司多的优势,择优与更多的企业合作。
3.重视MBA教育的国际化。学院和海外知名大学积极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MBA合作教育,并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海外最新原版教材,聘请国外资深教授来院授课,一些课程采用英语或双语教学,注重MBA学生的国际交流,与加拿大Royal Roads,美国Portland大学,澳大利亚Bond大学,德国Fortwangen应用技术大学开展了互派学生等多样化交流。
为达到上述目标,苏州大学商学院继续在教学内容与教学手段上进行创新,适应MBA培养的特点,增强MBA教学内容的适应性;在任课教师选派上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经常性的质量评估制度、MBA任课教师资格的竞争与淘汰制度,公开招聘MBA任课老师;建立了MBA教育发展奖励基金,对优秀的MBA任课教师和学员及管理工作者实行奖励和资助教师进行教学改革的制度,以保证MBA培养质量,调动教师、学员以及管理工作人员对MBA教育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MBA教学组织形式上开办全脱产班(Full time)和周末班(Part time)。
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285
地址: 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商学院
邮编: 215006
部门: 苏州大学MBA中心
太奇咨询热线:0512-65239349 60773349
太奇在线咨询:sz_taiqi@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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