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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武汉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

更新:2024年01月12日 23:13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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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武汉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
江城多山,珞珈独秀;山上有黉,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4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35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59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342个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31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领域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博士生导师1500余人,硕士生导师33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2018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900多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260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5200(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335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85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0多名。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另外,我校“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8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0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0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我校2018年不招收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制2年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 法律(非法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
2. 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制详见《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及部分专业招生简章。
学习形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7年11月14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6.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三)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不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3. 我校“单独考试”限“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代码1205Z2)”、“金融学(专业代码020204)”及“行政管理(专业代码120401)”3个专业招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四)推荐免试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关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详见我校接收推免生公告,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查询。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教育网址: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应、往届考生均可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结合自身情况和学习形式,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 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如果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校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7年11月7日—12日(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 )查询。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便在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如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我校才准予考试。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复试或录取、入学资格。
七、初试及复试
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25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1.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及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我校教育学一级学科的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业务课二、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基础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历史学门类和心理学一级学科使用全国统考试卷。
3.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1. 复试时间: 2018年 3 月— 4 月
2. 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报考单位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八、调剂
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体检
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
十、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2018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定向就业生。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3000元/人·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下表,最终学费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标准 (万元/年)

办学地点

备注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艺术理论

50

3年

2.2

详见招生简章

信息管理学院

图书情报、出版

100

2年

3

详见招生简章

信息资源管理

20

3年

2.3

单独考试

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学

20

待定

待定

详见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

保险

20

3年

3.6

详见招生简章

工商管理

400

3年

4.3-5

会计

160

3年

4.3

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历史学院

文物与博物馆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艺术学系

艺术

15

待定

待定

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20

3年

2.8

详见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

公共管理

255

2年

2.75-3.6

详见招生简章

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育与经济管理

15

3年

2.2

详见招生简章

社会学系

社会工作

35

2年

2.9

详见招生简章

数学与统计学院

应用统计

30

2年

3.5

武汉大学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学术学位各专业

25

3年

2.2

武汉大学

专业学位各专业

2年

2.2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工程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

120

2年

2.5

武汉大学

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机械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工业工程

40

2年

3

武汉大学

城市设计学院

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工程、建筑学

20

待定

待定

武汉大学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

90

2年

3-4.4

详见招生简章

计算机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

120

2年

2.8

武汉大学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仪器仪表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40

3年

2.2

武汉大学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测绘工程

80

3年

2.2

武汉大学

测绘学院

测绘工程

40

3年

2.2

武汉大学

国际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65

2年

2.2

武汉大学

印刷与包装系

轻工技术与工程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基础医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学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第一临床学院

护理

20

3年

2.2

武汉大学

生物医学工程学

第二临床学院

护理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健康学院

公共卫生

40

2年

3.4-4

详见招生简章

护理

30

3年

6.8/3

武汉大学

药学院

药学、中药学

30

2年

2.5

武汉大学

卫星导航定位技术中心

测绘工程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计算机技术、测绘工程、电子与信息工程

60

3年

2.2

武汉大学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新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只获得末等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开始可参评其他等次学业奖学金。

类别

等级

百分比

备注(万元)

硕士
研究生

学术
学位

一等

10%

全额学费+0.4

二等

20%

全额学费+0.2

三等

70%

全额学费

专业
学位

一等

30%

全额学费+0.2

二等

70%

全额学费

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高端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设置

奖励等级

额度(万元/学年)

奖励人数

特等奖

8

不限

一等奖

5

0-60人

二等奖

1.5

0-400人

4.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申请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籍一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中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2个月发放。
6.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硕士生12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
7.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40多项,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3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十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三、其他说明
(一)我校将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 )和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 )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
(二)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陆续更新中)。有关自命题的考试范围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咨询。
(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486 报考点代码:42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传真):027﹣68754125, 68752332
研究生院网址:http://
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
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附后,欢迎垂询。

武汉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了,深空网根据武汉大学官网发布的《武汉大学MBA2023年招生简章》,整理了相关招生简章信息,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始于1993年的武汉大学MBA教育,是中国深具影响力与品牌价值的MBA项目之一。武汉大学MBA教育秉承“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校训,以及“谋新求变,止于至善”的价值观,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兼备竞争意识与团队精神的中国工商管理精英”为使命,坚持“专业导向、能力导向、素质导向、职业导向、市场导向”,凸显“人文武大、管理珞珈”的核心优势,努力培养知识积累与能力提升并重、国际视野与本土创新精神兼备、商业能力与社会责任并举的管理精英与未来组织领袖。
一、项目特色
●学校品牌优势明显,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QS世界大学排名246位,荣居国内高校第八,2020中国大学排行榜第5位,USNews世界排名285位。
●商科教育历史悠久,源自1893年自强学堂的“商务门”。
●中部首家通过EQUIS认证。国内第四家、中西部地区第一家通过AMBA认证。AACSB已提交初审资料进入认证程序,计划于2021年年中进行最后现场认证的环节。
●2010年武汉大学被教育部确定为18家MBA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
●连续九年入选“中国最具领导力EMBA”前四强,并获得“国际视野开拓”第一位、“行业特色奖”、“最具人文底蕴奖”等多个单项奖。
●年入选中国商学院最佳MBA项目TOP50第10名
●学院师资力量强,办学实力雄厚,现有专任教师278人,教授96人,特聘研究员6人,副教授102人,特聘副研究员12人,助理教授23人。
●聚知名专家学者,融中西管理精髓。由国外著名学者、国内资深的教授和知名经济学、管理学名家,以及优秀的实战专家组成EMBA师资队伍,拥有博士学位的占95%以上,境外著名学者占20%以上,90%以上拥有企业实践经验。
●汇校友精英网络,享高端人脉资源。EMBA校友会是度身打造的终身学习、前沿互动、拓展人脉的高端资源平台。享受增值服务,终生拥有广泛的社会网络资源。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600人(含EMBA)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或学位符合如下条件:
MBA考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EMBA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后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初试
(一)初试报名
报考该项目研究生可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也可以选择其它报考点,并按报考点的规定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请在类别中选择“非全日制”、“定向”。
(二)初试考试
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管理类联考
考试科目:英语(满分值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
报名时间:10月;
确认时间:11月;
考试时间:12月,以教育部当年要求为准。
考试地点:以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当年《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为准。
五、面试
面试分以下两种,考生可选择其中一种参加面试。
(一)提前面试
具体要求及流程安排请见《武汉大学2022年工商管理硕士提前面试申请通知》的相关说明。
(二)复试
考生参加管理类联考,初试成绩达到武汉大学自主划定的分数线后,根据相应复试细则的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将安排在次年3月—4月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请见MBA/EMBA教育中心网站。
面试费:100元
说明:IMBA将以二次面试的方式在拟录取的MBA学生中选拔,重点测试考生的英文水平和能力。面试时间初定于次年4月—5月。
六、录取原则、拟录取方法和录取前的其他要求
(一)录取原则
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
(二)拟录取方法
1.参加管理类联考且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提前面试成绩为“优秀”的考生,若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即可进入拟录取人员名单。
2.提前面试成绩为“良好”的考生,参加管理类联考且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若初试成绩达到武汉大学自主划定的分数线,按照初试、提前面试加权后的综合成绩=((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联考英语)/3)*40%+提前面试成绩*60%排名,根据可用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3.未参加提前面试,管理类联考且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若初试成绩达到武汉大学自主划定的分数线,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按综合成绩=((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联考英语)/3)*60%+复试成绩*40%排名,根据可用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额满为止。
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三)录取前的其他要求
经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还须通过体检、思想品德考核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预计2021年5月—6月进行)。
七、录取类别、学习形式及学制
(一)录取类别
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误选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或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向MBA/EMBA教育中心提交单位盖章的定向委培函。
(二)学习地点与学习形式
1.MBA:MBA1班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本部,将采取周末学习形式;MBA2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深圳研究院完成,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MBA3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苏州研究院完成,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IMBA学员的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2.EMBA:EMBA1班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EMBA2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深圳研究院完成,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EMBA3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苏州研究院完成,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注:若招生人数不足30人,以上各班原则上将不予开班。
(三)学制
武汉大学MBA、EMBA学制均为3年。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九、学费标准
MBA1班、IMBA班:学制3年,共16.8万元,分3年缴纳;
MBA2班、3班:学制3年,共19.8万元,分3年缴纳;
EMBA1班:学制3年,共32.8万元,分3年缴纳;
EMBA2班、3班:学制3年,共35.8万元,分3年缴纳。
特别说明:学费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最终以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十、有关情况说明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2.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武汉大学北京研究院的硕士类别

( 1 )工程硕士
该专业学位是为企事业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的研究生教育模式。主要面向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要求报名对象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 3 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 3 年,但具有 4 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 4 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参加工程硕士学位培养学习的考生,必须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GCT (Graduate Candidate Test) ”。考生于 7 月下旬到所在省 ( 市、区 ) 学位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GCT 联考成绩合格后,到我校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我院组织进行专业综合复试,复试合格后,录取为正式学员。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科目为 GCT (Graduate Candidate Test) 标准化考试。考试科目一门(考试时间 3 小时)含:语文综合、数理基础、逻辑和外国语等内容。 GCT 全国联考于每年的 10 月下旬举行,有关联考的具体时间将发布在全国工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网站。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学生所在单位负担。学制 2.5-3.0 年,课程学习基本上在业余时间进行,教学活动在联合办学教学点进行,由我校选派优秀教师授课。学位论文主要结合学生所在单位的研究课题或项目进行,由我校研究生导师和学生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推荐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指导。对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国家 GCT 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武汉大学工程硕士学位。培养费用按学校规定标准收取。
( 2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
该专业学位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培养适应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高级管理人才。 申请者需要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 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 ) ,具有 8 年或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应有至少 4 年或以上的管理经验。符合条件者参加须参加由武汉大学招生考试委员会组织的 EMBA 入学考试,考试由武汉大学单独命题,包括笔试和面试,以综合评定申请者的表现与潜质,择优录取。笔试注重对申请者基本素质和各种能力的测试,面试主要测试申请者作为优秀管理者的潜质与能力。学习期限为 18 个月;学习方式为在职不脱产学习,每月利用一个周末集中 4 天授课一次。 学员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写作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者,即可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可的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 学位。目前,我们正在努力推广新闻传播与出版发行方向的 EMBA 项目。
( 3 )法律硕士
该专业学位主要面向于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五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和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工作者。全国联考科目为英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学、民法学);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武汉大学单独出题,单独组织,政治成绩一般要求合格,但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学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试时间为每年 10 月下旬左右全国统考(以当年通知为准)。不脱产在职学习,学制 2 年,由学校派博导、硕导面授。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达的招收限额,我校法律硕士为自定指标、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我校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结合面试情况,综合考察,择优录取。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武汉大学法律硕士( J.M ) 专业学位证书。
( 4 ) 公共管理硕士
该专业学位主要面向于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 3 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部门和非*公共管理机构人员。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 5 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武汉大学单独出题,单独组织;其余 4 门全国联考。学制 3 年,采用非全日制教学。学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试时间为每年 10 月下旬左右全国统考(以当年通知为准)。每年春季,开学典礼全体新生到校集中授课 20 天左右,后续学习分周末、集中两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达的招收限额,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为自定指标、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我校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结合面试情况,综合考察,择优录取。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武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MPA ) 专业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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