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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建筑本科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更新:2024年01月11日 14:26 大学路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中南大学建筑本科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自考招生简章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中南大学建筑本科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录取分数线2022

中南大学录取分数线2022如下:

1、软件工程录取分数线为629分;

2、金融学类、经济管理类录取分数线为629分;

3、建筑类、建筑城规类录取分数线为627分;

4、数学类、数学物理类录取分数线为628分;

5、土木类、土木安全类录取分数线为625分;

6、能源动力类、能源类录取分数线为626分;

7、电子信息类录取分数线为629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中南大学2008年自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中南大学坐落在我国历史名城长沙市,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是国家首批实施“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也是国家“985工程”部省重点共建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由原中南工业大学、湖南医科大学和长沙铁道学院合并组建而成。2008年中国大学名列16位。学科涵盖工学、理学、医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哲学、教育学、历史学、农学等十一大门类,辐射军事学;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4个,人才培养中心和教学基地5个。学校现设29个学院,75个本科招生专业;设立了研究生院,有硕士学位授予学科282个,博士学位授予学科142个,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一级学科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6种。有一支以两院院士为核心,博士生导师为中坚,正副教授为骨干的雄厚师资队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国家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普通高等教育“严进宽出”政策相对应,自考实行“宽进严出”政策,以其更为灵活、开放的方式实现许多人的大学梦。我校从1988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开办了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两个层次的助学班,2007年中南大学直属的法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行政学院、数学院、科技培训中心等助学单位继续承办自考助学班,为渴望进一步深造的莘莘学子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招生计划

软件工程
本科 文理兼招
90人

软件工程(日语方向)
本科 文理兼招
50人

电子商务
本科 文理兼招
80人

计算机软件技术
本科 文理兼招
80人

电子技术/电子工程
本科 理科
60人

经济信息管理
本科 文理兼招
60人

会计/企业财务管理
本科 文理兼招
50人

英语(外贸英语方向)
本科 文理兼招
60人

国际贸易
本科 文理兼招
60人

房屋建筑/交通土建工程
本科 理科
60人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本科 文理兼招
50人

模具设计与*
本科 理科
50人

机电一体化
本科 理科
60人

数控技术
本科 理科
60人

三、毕业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学历考试。参加业余助学辅导班的学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考核),取得合格成绩,并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由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加署中南大学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有关毕业信息,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系统,国家承认学历。非在职人员录用后,其毕业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毕业生不包分配,自主择业,双向选择。毕业生可按国家规定报名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期满未完成通过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者,可获得我校颁发的写实性结业证书,并可通过自学继续参加考试。
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学习期间可自愿报名参加国家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以及会计证、秘书证、营销师证、物流师证等各类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认证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相关职业证书。

四、报名须知

1、基本要求: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报考专科或专本连读者须具有高中、中专或中技文化程度。
3、报考本科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学历(含在读专科生,原专业不限)。
4、部分专业特殊要求:报考电子工程、交通土建、外贸英语、艺术设计、音乐教育等专业须具有相关的专业基础。
5、报名时需交验原毕业证书(或相关成绩证明)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近期照片2张。
6、报名时须交纳预交费500元(入学冲抵学费,未录取可退)。
7、报名截止日期至8月底,先报名者优先录取和编班,9月份开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咨询*:0731—3193676 3193679
联系人:曾老师 张老师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

中南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考区志愿填报时间已经公布了,我收集并整理出了“中南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中南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南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南大学(英文名称为Central South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CSU),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邮编为410083。

中南大学邓迪国际学院(简称“邓迪国际学院”,以下同)是经教育部批准,由中南大学与英国邓迪大学合作共建,隶属于我校的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第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联考”学生、台湾学测生、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邓迪国际学院招生等。

第四条 我校本科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邓迪国际学院本科生在中南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要求完成培养方案所有教学环节,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中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中南大学学士学位和邓迪大学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和决策招生重大事项,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强化招生监管,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七条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高考录取率相对低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提档时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且在安排专业时仅依据高考原始分,不再考虑政策性加分因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对于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在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数量超过公布的计划数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原始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按照有政策性加分者、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四条 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高考原始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邓迪国际学院、外语类保送生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具体见学校相关招生简章),其他招生类别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十七条 学校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邓迪国际学院等招生类型,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相应招生简章并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家庭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址: [email protected] ,监察举报受理*:0731-88879252。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组织也不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中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招生宣传、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等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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