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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贵州大学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

更新:2024年01月10日 07:21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贵州大学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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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贵州大学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

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研# 导语】 考研频道从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到,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安徽工业大学坐落于长三角与南京毗邻的全国文明城市—安徽省马鞍山市。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个(23个领域)。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中的拟招生计划数(暂定数)是参考我校2022年的实际招生数,2023年的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复试前须有2篇在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六)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七)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九)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cn,教育网址: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二)报考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提交认证报告或核验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我校研招办在正式报名期间和报名结束后将分批次审核并公布资格审查有疑问或未通过名单,请考生及时查看。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一)初试

1.时间: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2.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应试。

3.考试科目详见《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打印准考证: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录取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安排在国家线下达后,一般在录取当年的4月底前完成。具体的复试办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

3.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情况,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其他学术要求。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等加分按国家政策进行。

6.考生在拟录取后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中注明。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7.调剂。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后另行发布,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8.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学习及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硕士生在基本学制内,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生在学期间,学生自行安排住宿,食宿费用自理,课程设置、学习时间安排等咨询相关学院。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生各类工资、补贴、医疗费用等费用,非全日制硕士生的医疗保险由学生自行解决。

(二)就业方式:我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毕业时不派遣。

六、学费及学制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学制3年,学费8000元/生•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法律(法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制2年,学费11000元/生•年;

2.其它专业学制3年,学费11000元/生•年。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工业工程与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制3年,学费15000元/生•年;

2.工商管理(MBA)专业学制3年,学费16000元/生•年;

3.其它专业学制3年,学费11000元/生•年。

七、奖助体系

我校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政策,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三助”等)。(有关制度的详细情况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生工作—奖贷助补”专栏)。具体资助政策以当年的学校资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路59号安徽工业大学(佳山校区)研招办

办公地点:安徽工业大学(佳山校区)3号教学楼218室

邮政编码:243000

联系*:0555-2311612

联系人:孙老师

特别提醒:上述说明如与国家当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请考生务必关注更新信息!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参考书目.pdf

原文标题:安徽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

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招生简章,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打算报考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的网友们提供帮助。
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温州大学是浙江省省市共建重点高校,也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一所高水平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温州大学,招生代码:10351。办学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第三条 颁发证书: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由学校颁发温州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校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类型、计划
第七条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限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考类别要求为定向。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八条 我校全日制报考专业详见《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金融、法律(法学)、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新闻与传播、学科教学(历史)、机械、资源与环境。

第九条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推免生专业目录详见《温州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温州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第十条 修业年限:我校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2.5-3年,具体学制见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十一条 各专业预计招生计划,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满足招生专业所列特殊要求(含专业目录中备注要求)。

第十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第十四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在国家研招网 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招办自行确定公布。

网上报名后请考生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不予录取。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内容包括确认网报信息、采集个人照片和交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第十五条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要准确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通讯地址及联系*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此信息须确保在2022年7月底前有效。
第六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六条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第十七条 初试:

1.时间: 2021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其他业务课由我校命题。统考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外语(201英语(一)、204英语(二))满分均为100分;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满分为300分;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满分为150分。自命题的业务课中除613教育学基础综合、614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618民俗学(含民间文学)、346体育综合、349药学综合满分为300分,其余满分均为150分。详见《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后)。

4.参考资料:初试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初试业务课考试大纲详见《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资料》,仅供参考。

第十八条 复试:

1.复试时间:2022年3-4月份(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复试地点:具体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4.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再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详见《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第七章 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全日制:8000元/生/年;非全日制:3万/生,学费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

第二十一条 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其它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困难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详见《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附后)。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温州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温州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本简章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上级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授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二、拟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见《温州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学制2.5-3年。
三、申请、选拔流程和所需材料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校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

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审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拟录取后须按照我校相关要求到公立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4.各学院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汇总表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示10天。

5.取得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者,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通过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2年6月下旬(暂定)由我院寄给本人。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8000元/生/年

奖助政策详见《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五、其他事项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学校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①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②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受处分的;

③体检不合格的。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未尽事宜请参见《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文件为准;

5、咨询渠道:

招生咨询部门:温州大学研招办

*/传真:0577-86598062,0577-86680868

邮箱: [email protected]

贵州大学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

贵州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与类别


贵州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两种类型,招生专业类别(领域)详见附件《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5年至3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招生计划

贵州大学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800余名,包含公开招考计划、推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接受单独考试。在录取阶段,各学院(中心、实验室)、专业(领域)的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生源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一)公开招考计划

《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含推免计划数和公开招考计划数,各专业公开招考计划数不含推免计划数。

(二)推免计划

《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为各专业可接收推免生的最大上限,非实际招生数。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免生数以当年公布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为准(预计将于2022年10月底公布),各学院(中心、实验室)未完成的推免计划数将转入公开招考计划。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拟招收15人,招生专业见下表: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3.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我校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拟招收12人,具体报考要求另行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专业见下表:


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于我校2023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除非全日制专业外,报考全日制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二)报名参加我校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一)报考点的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二)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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