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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安徽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更新:2024年01月09日 16:45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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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安徽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三亚学院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阳光招生工程”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三亚学院”(学校代码为13892),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为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
学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191号
招生咨询*:0898-88386666
学校网址: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三亚学院设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三亚学院招生委员会常设机构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
第五条三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六条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体育单招类。
第七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招生人数及招生专业以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体育单招不列分省计划。
第八条学校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上线不平衡问题,严格按照教育部、各省级高招办规定录取符合条件的生源。
第九条学校按照各省级高招办的有关录取规定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或第一轮投档我校的考生。
第十条对于进档考生,依照“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计划名额先划定合格考生范围,再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依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未能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如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第十一条对于同一轮进档考生,普通类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如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顺序排序录取;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顺序排序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按照高考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英语专业要求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对于进档考生,英语、汉语国际教育、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及方向按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俄语专业按考生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与金融、金融科技等专业及方向按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以上专业规定录取科目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总分、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顺序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四条对于进档考生,休闲体育、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旅游管理等四个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在158CM、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的考生;舞蹈编导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身高163CM,男生身高在173CM以上的考生;请与未来相应职业岗位对身高要求有距离的考生慎报以上专业。
第十五条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承认生源地专业统考、联考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课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的分数线,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在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进档考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1.休闲体育专业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高招办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如生源地有省级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生源地没有省级体育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考生须取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可的其他本科院校体育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省有关规定执行,在达到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比例、分项目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得分相同,按照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我校与美国伯克利学院合作培养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求考生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60%以上,该专业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各省级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涉及高考科目改革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政策按所在生源地的要求执行。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条学费标准
具体各专业学费按照海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新生报到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并建立诚信档案,报送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招办备案。
第二十二条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三亚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美国伯克利学院工商管理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关于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书福奖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获奖面在40%以上;
助学金:设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等多种助学金,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勤工助学: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求学中的经济困难。
第二十四条退费办法
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为减少国家统招计划名额可能的浪费,体现高考志愿的严肃性,录取期间考生应确保通讯畅通,关注三亚学院招生信息网的录取信息,及时与学校联系,我们将与进档考生逐一确认录取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若无法与之联系,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六条录取结果可登陆三亚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通过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站或各地市县招办查询。
第二十七条本招生章程由三亚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安徽财经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安徽财经大学,国标代码:10378。
二、办学层次与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学校校址:
龙湖东校区: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邮编:233030;
龙湖西校区:安徽省蚌埠市宏业路255号,邮编:233041。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安徽财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
五、录取要求:
1.商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2.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3.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六、录取规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考生投档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按照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者,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或大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录取原则按照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2022年高校普通本科招生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2.艺术类专业【绘画、动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录取规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如果投档成绩为综合分数,按照综合分数排序。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者,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者,按照语文、外语、数学课程成绩依次排序。
3.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但仅限于填报本校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按照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4.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其它特殊要求,按照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5.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七、收费标准:按省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建立“奖、助、贷、勤、补、免”多元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学校审批等方式申请各类资助项目。
九、本章程由安徽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十、高考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
邮政编码:233030
咨询*:(0552)3176767、3177676
网址:
Email:zsb@aufe.edu.cn

绵阳师范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四川:绵阳师范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绵阳师范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0639。

第三条办学地址:学校现有高新校区、游仙校区两个校区,具体地址如下:

1、高新校区: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2、游仙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0号

学校各学院所在校区及2021年各专业新生的就读校区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专业计划情况公布为准或详见《绵阳师范学院2021年新生报到指南》。

第四条学校是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五条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且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学校为绵阳师范学院。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牵头,相关校领导、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等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我校可在今年招生计划中预留少量本科计划,用于调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的状况,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办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将使用情况及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十一条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不设置单科限制,不设置男女比例限制,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均为100%;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自治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师范各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没有明显身体缺陷。同时,对存在明显身体残疾或语言障碍的考生,原则上也不能录取到毕业后可能从事教师职业的相关专业。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第十六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在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将其调配至尚未满额的其它专业,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将作退档处理。

2、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业选考科目《指引》并依据各专业的特点和与考试科目的相关性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在具有我校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我校也可录取其它兼考科目的考生。

3、对于已经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我校将依据向相应省招办报送并向考生公布的选考方案,并按照相应的招生录取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艺术与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安排专业。

1、对于我校招收的艺术与体育类考生,我校使用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

2、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市、自治区)艺术与体育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

3、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调配原则与普通类专业调配原则相同。

第十八条专业按大类招生的学生,进校第一学年学习专业基础课,一年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在学院(类)范围内再选择专业方向。

第十九条新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学费住宿费奖贷学金

第二十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一条四川省属公费师范生和四川省乡村振兴专项计划本科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有关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勤”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详见“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 )。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

咨询*:0816-2200001、2202650(兼传真)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绵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以上就是大学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三亚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安徽财经大学招生章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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