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6日 16:39 | 大学路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贵阳高职院校招生简章 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年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2年本(专)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贵阳康养职业大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贵州 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招生 工作 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工作要求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工作原则,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学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贵阳康养职业大学
第四条 学校代码:4152016206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
第九条 办学现状: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贵州省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贵阳市人民*直属事业单位,率先在贵州省开展康养特色办学。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贵州省“双高”校贵州省康养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等荣誉。近三年,师生在国家、省市技能大赛获奖250余项,是教育部“老年照护”“幼儿照护”等“1+X”5个 证书 制度试点单位、是国家护理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是教育部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是全国3所“中德养老培训基地”之一,长期与德国、英国、泰国等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 学历学位证 书 :学生就读期间完成规定全部课程 学习 ,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康养职业大学” 毕业 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 校招 生工作。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学校招生工作负有决策、咨询和监督责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项规定,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数量、质量及 专业就业 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总体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高校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费 :本科专业医学类4500元/生/年、管理类4100元/生/年;专科:3500元/生/年。住宿费:依据公寓条件设为600元/生/年或1100元/生/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以各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 新生 的依据。
第十六条 学校对录取考生的专业遵循考生填报专业 志愿 顺序(专业清),从高分到低分,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分数相同,遵循志愿。
第十七条 在实行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该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录取原则是: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限制条件和特殊要求:
1.语种要求:语种限英语、日语。
2.性别要求:助产(专科)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3.身高要求:护理和临床医学专业建议男生165cm、女生156cm及以上考生报考。
4.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5.听力要求: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6.嗅觉迟钝、口吃和肝功能异常者不予录取医学类专业。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项有效措施帮助有需求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有关规定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国家奖学金、 励志 奖学金及校内奖学金等。
第七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0851-84127116、84127117
*传真:0851-84127117
电子邮箱:3349038794@*.com
学校网址:
第二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监督*:0851—84708401。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贵阳康养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不一致时,则以国家的规定为准。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在2011年获得了“全国优秀高职院校”称号,有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城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850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学校简介: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花溪大学城,规划占地1600亩,现有在校学生12000余人。学校建校以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完善多元共治的质量保证机制,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多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高水平职业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议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贯彻落实,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22年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22年高职(专科)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第七条 面向生源省招收2022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办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总分和志愿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以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120%投档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录取时文化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经三个月复查期满,方可取得正式学籍,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助学措施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收费严格按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鼓励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通过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而辍学。
第十八条 奖学金政策
(一)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三)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学校鸿源奖学金最高6000元/年。
第十九条 助学金政策
(一)在校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
(二)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高职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学校在每生每年2000-4000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3档。
(三)贵州省符合资助条件的脱贫家庭学生,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享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4500元/年(其中,免学费3500元/年,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
(四)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6个专业设有就业订单班,学费由企业支付,学生入学时先交3000元,后期通过社会实践或勤工俭学支付剩余学费。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有关学校各学院、专业和详细介绍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贵州省2022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 (0851) 88308092 88308090
传 真:(0851)88308089
邮政编码:550025
学校官网:
微信公众号:city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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