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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招生条件有什么?
沈阳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招生条件有什么?学院创立于1981年,先后经历了三个历史发展阶段:初创阶段、资源整合快速发展阶段和转型持续发展阶段。初创阶段(1981-1996):“两校四方”以夜大部、业余教育部、业(夜)大学、成教处、成人教育学院的二级管理体制举办成人本、专科教育和各种短期培训教育。(一)招生对象
1.考生应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毕业文化程度或各类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照顾政策
1.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2.其他照顾政策可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在“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中查询。
(三)考试科目
1.高起专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
2.高起本考试科目
理科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文科考: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专科升本科: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车辆工程、环境工程、物联网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考试科目:政治、英语、高数(一)
2.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业工程、金融学专业考试科目:政治、英语、高数(二)
3.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4.法学专业:政治、英语、民法。。
5.英语专业: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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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市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沈阳城市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
辽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东陵区浑南三路1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社会体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网球技术方向、社会体育专业足球技术方向和运动训练专业学制为两年,学习年限为最长不能超过四年;体育服务与管理、体育保健专业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最长不能超过六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9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9.1万平方米,专任教师 3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6人,教学仪器设备价值552.82万元,图书 2.83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各专业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优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限制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20101
经济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20201K
财政学
4
财政学类
经济学
020301K
金融学
4
金融学类
经济学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经济与贸易类
经济学
030101K
法学
4
法学类
法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201
英语
4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050301
新闻学
4
文学类
文学
050304
传播学
4
新闻传播学类
文学
071102
应用心理学
4
心理学类
理学
080202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4
机械类
工学
080801
自动化
4
自动化类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计算机类
工学
081001
土木工程
4
土木类
工学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土木类
工学
082801
建筑学
5
建筑类
工学
120105
工程造价
4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工学
120201K
工商管理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20203K
会计学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20204
财务管理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4
工商管理类
管理学
120901K
旅游管理
4
旅游管理类
管理学
120902
酒店管理
4
旅游管理类
管理学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4
戏剧与影视学类
艺术学
130404
摄影
4
美术学类
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设计学类
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4
设计学类
艺术学
130503
环境设计
4
设计学类
艺术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运动训练专业:3000元/年
社会体育专业:4000元/年
社会体育专业网球技术方向:4000 元/年
社会体育专业足球技术方向: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体育保健专业:4500元/年
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45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减免学费
(1)国家奖学金、助学金
根据国家*和教育厅的要求及文件精神,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条件申请国家助学金、*助学金、*奖学金。
(2)学院奖学金
一等奖1000、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评选办法:具备品学兼优、勤奋上进、努力学习且无违纪、补考、漏考、缺考的学生可以参评。
(3)减免学费标准
奥运会冠军:免交学费
世界锦标赛、世界杯:第一名减2000元、第二名减l500元、第三名至第八名减1000元。
国内三大赛(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一名减1000元、第二名至第八名减800元。
六、获奖说明
鉴于我院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辽宁省人民*授予我院“辽宁省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三校生:按省划定的文化基础课(参加省组织的三校生文化基础课考试)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我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及体院测试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分数相同时按照我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高中生:社会体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网球技术方向、社会体育专业足球技术方向、体育保健专业及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体育类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保健专业及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非体育类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分数相同时按照高考体育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单独招生的考生:按考试综合成绩(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课考试和专业综合课考试、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结束后,拟将录取名册上报到省招考办备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联系*
电 话:024-23206358 024-23206357
传 真:024-23206357
邮 编:110179
6.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
3月23日- 4月10日在辽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B406室进行现场报名。
(2)具体工作安排
4月13日-4月19日准备考试用器材,编排考场。
4月17日-4月19日命题教师封闭出题。
4月20日-4月22日文化课考试、体育测试
4月23日-4月24日教师判卷、汇总成绩
4月25日考生查询成绩
4月27日-4月28日录取
4月29日考生查询预录取结果
4月30日向辽宁省招考办上报预录取考生名单
5月按照省招考办统一部署进行录取。
8月下发录取通知书。
(3)考试时间、科目安排
辽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4月9日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城市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城市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设立国家奖学金、省*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和创新创业奖学金。学习奖学金分为特等(院长)奖学金及一、二、三等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特等(院长)奖学金5000元/学期;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75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500元/学期。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困难证明)入学后,我院可以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六、获奖说明
1.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南京市人民*主办,南京市体育局承办的第二届中国(南京)啦啦操公开赛公开组集体花球第五名;
2.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2014-全国啦啦操冠军赛大学乙组集体花球自选动作第一名;
3.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沈阳大学和全国啦啦操委员会承办的2014-全国啦啦操冠军赛(沈阳站)中国啦啦操之星争霸赛(沈阳站)大学乙组集体花球自选动作第一名。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沈阳城市学院对外交流中心目前已与14所海外院校签订协议。其中,签订框架协议的院校有美国塞基诺州立大学、加州富乐敦州立大学、哥伦布斯州立大学、俄克拉荷马城市大学、莱特州立大学;签订具体项目协议的有美国加州富勒顿州立大学、西北密苏里州立大学、澳门城市大学、葡萄牙里斯本工商管理大学、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南威尔士大学。先后有多名学生赴美国、葡萄牙、日本、澳门、台湾参加互换生项目、带薪实习、免试录取研究生及短期研修项目。
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 我校具备聘请外教资质。经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外办批准,我校具有就受和开展外国留学生教育的资格。现已有来自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富乐敦分校的学生和5名加纳籍非洲留学生在我校学习、生活。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专业志愿之间设定分数级差3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按照语文成绩+外语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辽宁省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考生达到辽宁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高考成绩+省统考艺术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摄影专业按照高考成绩×0.6+省统考艺术成绩×0.4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黑龙江省生源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考生达到黑龙江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专业按照高考成绩+省统考艺术成绩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山东省生源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摄影专业录取原则为:考生达到山东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按照高考成绩×0.6+省统考艺术成绩×0.4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山东省生源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为:考生达到山东省招考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承认全国各高校在山东省进行的艺术类校考合格成绩,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其它非辽宁省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考生达到本省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按照本省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艺术类录取的统一要求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份省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无统一要求录取原则我校将按照辽宁省生源艺术类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联系*、网址
联系*:024-89597888
网 址:
沈阳城市学院
4月8日
沈阳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沈阳大学二○一五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望花南街-联合路校区: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望花南街-联合路校区含如下专业: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法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俄语、日语、音乐学、雕塑、绘画、中国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表演、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应用心理学、经济统计学、金属材料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园林、工业工程、交通运输、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社会工作、物联网工程、国际商务、环境生态工程、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7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7.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9.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26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4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2780.58万元,图书163.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日语、俄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工业工程、自动化专业部分课程将用英文授课,教材大部分采用英文原版教材。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
020101
经济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2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3
020201K
财政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4
020301K
金融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5
030101K
法学
4
法学类
法学
6
040106
学前教育
4
教育学类
教育学
7
040107
小学教育
4
教育学类
教育学
8
040201
体育教育
4
教育学类
教育学
9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
教育学类
教育学
10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文学类
文学
11
050201
英语
4
文学类
文学
12
050202
俄语
4
文学类
文学
13
050207
日语
4
文学类
文学
14
130202
音乐学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15
130402
绘画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16
130403
雕塑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17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8
130503
环境设计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19
130504
产品设计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20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21
130301
表演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22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23
060101
历史学
4
历史学类
历史学
24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理学类
理学
25
070201
物理学
4
理学类
理学
26
070301
化学
4
理学类
理学
27
071001
生物科学
4
理学类
理学
28
071002
生物技术
4
理学类
理学
29
070501
地理科学
4
理学类
理学
30
071102
应用心理学
4
理学类
理学
31
020102
经济统计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32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33
080411T
焊接技术与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34
080202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4
工学类
工学
35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36
080205
工业设计
4
工学类
工学
37
080207
车辆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38
080801
自动化
4
工学类
工学
39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40
080703
通信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41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工学类
工学
42
082801
建筑学
5
工学类
工学
43
081001
土木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44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45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46
082502
环境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47
081801
交通运输
4
工学类
工学
48
083001
生物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49
090502
园林
4
工学类
农学
50
120701
工业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51
120201K
工商管理
4
管理学类
管理学
52
120203K
会计学
4
管理学类
管理学
53
120204
财务管理
4
管理学类
管理学
54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4
管理学类
管理学
55
120901K
旅游管理
4
管理学类
管理学
56
130406T
中国画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57
130201
音乐表演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58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59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60
130506
公共艺术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61
030302
社会工作
4
社会学类
法学
62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63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64
120205
国际商务
4
管理学类
管理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省(*)奖学金、市(*)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校一、二、三等学习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以及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受奖比例占学生总数的20%。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由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等。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考生所在省的所属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投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艺术类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所属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投档比例为院校一志愿全额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针对体检要求填报专业,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英语、音乐学专业对外语小分有一定限制。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5、普通类二批本科(含省外普通类二本)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按照单科语文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按照单科数学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七、专升本、中职升本、小教师资考生录取办法:
(1)专升本考生录取办法:考生达到辽宁省专升本统一考试控制分数线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统考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技能)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分数相同,按照统考成绩分数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若统考成绩再相同,按统考计算机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退役士兵报考专升本升学的录取办法参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2)中职升本考生录取办法:考生达到辽宁省中职升本统一考试控制分数线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院校专业综合课成绩+技能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分数相同,按照统考成绩分数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若统考成绩再相同,按统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小教师资考生录取办法:按照省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考生语文+数学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类、体育类各专业限招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考生。
(1)辽宁省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方向)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校考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0%后,按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绘画、雕塑、中国画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招收文科考生)
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综合成绩(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加试合格成绩×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辽宁省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体育类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外省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限招专业校考合格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方向)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填报征求志愿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和生源省份统考合格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校考合格考生优先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即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填报征求志愿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和生源省份统考合格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校考合格考生优先录取)。
备注:以上所有省份艺术类、体育类各专业录取时专业成绩或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再相同,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九、其它说明: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联系*、网址
联系*:024-62268563、62268564、62721597
网 址:
沈阳大学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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