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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是几本_青岛大学怎么样

更新:2024年01月03日 20:05 大学路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青岛大学是几本_青岛大学怎么样相关的问题,今天,大学路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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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是几本_青岛大学怎么样

北方工业大学招生章程">2022年北方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北方工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方工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工作 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方工业大学,主管部门: 北京 市教委。

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颁发学历 证书 :北方工业大学的普通本科学历证 书 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邮政编码:100144), 办学地点:校本部。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有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份的历史招生数据、各专业综合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1%的预留计划,用于平衡各地区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在实施顺序 志愿 投档的模式下,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在实施 平行志愿 投档的模式下,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遇特殊情况,在保护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学校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直接予以退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我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成绩,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4.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政策需获得我校认可,我校使用加分后的分数进行提档和分专业录取。所有 高考 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等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5.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办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6.北京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依照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7. 艺术 类考生录取规则:使用合成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且要求专业统测成绩不低于本科合格线上20分。合成分计算规则:①对于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的省份,按省级招办投档规则计算。②对于投档批次采用顺序志愿模式的省份,按专业课总成绩×60%+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计算。

8.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仅限棒球运动项目。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 体育 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同意到学校指定专业就读,并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对于取消本科文理 一本 线、 二本 线的省份,投档规则执行所在省份规定):

①对于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专项测试成绩突出考生,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文化课 考试 规定,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计划数的20%。

②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 分数线 的65%,且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计划数的30%。

③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我校体育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部分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可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和日语。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外培计划项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经济与金融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教学背景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不要报考。

2.男女比例: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身体健康要求:以国家颁布的考生体检建议中所列举的“不予录取”、“不宜就读”作为录取限制条件。除此之外,无附加限制条件。

4.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制);北京市“外培计划”要求考生的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10分。

5.北方工业大学伦敦布鲁内尔学院:北方工业大学伦敦布鲁内尔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由北方工业大学和英国伦敦布鲁内尔大学合作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生达到 毕业 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可同时获得北方工业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英国伦敦布鲁内尔大学学位证书。伦敦布鲁内尔学院的专业只录取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制)。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学费 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与教育工作,严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要求,认真履行“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认真贯彻、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 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010-88802786

2.传真:010-88801376

3.E-mail:zsb@ncut.edu.cn

4.学校网址:

第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招生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方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青岛大学是几本_青岛大学怎么样

青岛是一座国际知名的大城市,环境好机遇多,如果去青岛上大学,选择以其命名的青岛大学怎么样?可能许多人并不了解青岛大学,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青岛大学是几本?供大家参考!

目录

青岛大学是几本

青岛大学怎么样

志愿填报的基本模式是什么

青岛大学是几本

山东自2017年开始合并本科批次招生,因此不再有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的招生批次。而一本大学、二本大学的说法就是从招生批次来说的,所以我们只能参考往年的招生批次情况,来 说说 青岛大学是几本。

青岛大学在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利、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等省市都是本科一批招生,所以在浙西省市我们可以说青岛大学是一本大学。

但青岛大学在北京、广东是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在这两个省市可以说青岛大学是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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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怎么样

关于青岛大学是一本二本,就有很多人有不同的意见,有人说能上211,就不要上青岛大学,是这样吗?青岛大学怎么样,快和我一起来看看吧。

青岛大学不是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青岛大学是山东省省属重点大学,省市共建高校,有35个学院1个医学部,开设102个本科专业,有汉语言文学、应用物理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纺织工程、临床医学、自动化、朝鲜语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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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的基本模式是什么

专业(类)+院校

采取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类)为一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

模式特点:专业平行志愿是同一类别、同一段次中若干具有相对平行关系的专业(类)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志愿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进行投档。

填报须知:直接投档到某院校某专业(类),不存在专业服从调剂,不用担心被调剂到不喜欢的专业。考生既可选择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也可选择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还可以选择不同专业下的不同高校。

院校+专业组

由院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科目要求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

模式特点: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需相同。同一院校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但这些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须相同。

填报须知:该模式以一个院校加一个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将每一个志愿细化到专业组。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可选择某个学校的某个专业组作为志愿,专业调剂限于同一专业组内调剂。

平行志愿

指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在指定的批次同时填报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

模式特点: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分数高的学生先投档。某一个考生投档时,先看其成绩是否够A院校提档线;如不够,再看B院校;如此类推,直到检索到考生分数符合的志愿院校后,将其投档至该院校。

填报须知: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时,是按逻辑顺序即A、B、C、D......院校依次进行的。当考生总分符合首先被检索的A院校投档条件时,且A校有计划余额,该生即被投到A院校。填报时,应在各志愿院校之间拉开适当梯度。

顺序志愿

在同一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每个志愿只包括一所院校。

模式特点:把考生的高考志愿作为录取投档的第一要素,最大程度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投档时对选报同一志愿院校的考生按院校确定的录取原则、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填报须知:选报同一志愿院校的考生,按院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例如考生将A校放在第二志愿,如果A校一志愿已经招满且不预留招收二志愿的名额,那么无论该生分数多高,档案都不会投向A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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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交通大学(Xi`an Jiaotong University)简称"西安交大",位于古都西安,是国家"七五 "、"八五"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七所大学之一,"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九所高校之一,被国家确定为以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为目标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七所大学之一,也是“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九所高校之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部标代码为10698,英文名称为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位于陕西省省会西安市,分为兴庆校区(东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雁塔校区(西校区,西安市朱雀大街205号)和曲江校区(西安市雁翔路99号)。

第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分类、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学校各类单独招生考试办法及选拔原则等;决定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或涉及学校利益的特殊招生政策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副校长、招生办主任等组成。

第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其职能为:听取招生工作汇报,发挥招生监督作用,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委员会由校长、副校长、招生办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

第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组,招生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高考咨询;招生组组长由招生办公室聘任。

第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十条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优化生源结构,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综合考虑各省生源数量、质量等因素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在各地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或考试院编印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定向生,主要包括:定向国家边远地区、艰苦行业的重点企业就业本科生,报考条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大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建立一套具有“基础厚、重实践、个性化、灵活性、国际化”特征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研究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具体招生专业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方向详见我校公布的《2017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遵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西安交通大学按照理工类(含医学类、经管类专业)、文史类、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定向生、少年班、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类型分类录取。

第十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西安交通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原则,即“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高考分数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提档比例为100%;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上海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七条 对于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西安交通大学原则上按照各省级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但要求考生的实际高考分数不能低于当地一本线(不包括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现役军人子女或因公牺牲的烈士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章程所提及的一本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为准;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八条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和上海,考生专业录取排序按该省投档顺序规定执行;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高考总分相同时,按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投档成绩和实际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确定专业。艺术类考生的单科成绩合格条件按相关招生简章的要求执行。

西安交通大学在录取时,只承认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西安交通大学认定的特殊类型合格考生,其专业录取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协议为准。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会计学、软件工程,优先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医学试验班(侯宗濂班)、理科试验班(数学、物理、计算机、化学生物)专业,则只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在提档范围内,当理工类各专业已录满而医学类专业未录满时,填报医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到该专业,不足部分在愿意调剂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分数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2017年江苏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自主选拔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自主选拔考生等级达到B以上即可),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其它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满分为480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对于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2017年浙江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2017年实际招生专业以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根据2017年上海市高考录取方案,凡该市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在该省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同一选考科目组内,按考生投档成绩和所填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当地专业计划人数确定专业,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二十二条 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考生的原则。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第一志愿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范围内,且专业服从调剂,若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规定,体检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政策优惠,相应优惠政策学校公布的有关招生办法及合格(或拟录取)学生公示信息为准。对于要求提前填报自主招生录取高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录取协议且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范围内。按教育部规定,我校为已获得资格的自主招生考生预留了专门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普通考生计划。

第二十四条 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高校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高考第一志愿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若高考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简章》规定,体检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政策优惠,并根据分省计划数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专业测试,并与学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协议书》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签约考生在高考录取时给予政策优惠。具体考生的相应优惠政策以学校公布的的有关招生办法及合格(或拟录取)学生公示信息《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和签约考生名单为准。

第二十六条 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并与学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协议书》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签约考生在高考录取时给予政策优惠,相应优惠政策以学校公布的有关招生办法及合格(或拟录取)学生公示信息为准。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水平运动队优惠条件所涉及的二本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的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课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二十七条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统考合格、并通过西安交通大学美术学类专业考试,取得《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美术学类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美术学类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在高考录取时,根据计划数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校考成绩+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计划数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书法学专业考试,取得《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书法学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在高考录取时,根据计划数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的书法专业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有书法专业统测统考,考生还须参加省统测统考并合格。

美术学类和书法学专业录取时均不分文理,对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相关规定或招生计划编制系统有限制的山东、湖南、辽宁、陕西省,则按文理科分别排队,择优录取。

第二十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作为承担“国家专项计划”的高校,将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贫困地区考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批次、单独划线,原则上在当地一本批次最低控制线以上录取。

第二十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的定向就业本科生,一经录取,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若在当地提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在提档线下20分以内、一本线以上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第三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预科生预科期间不录取专业,专业将在预科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成绩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

第三十一条 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生源限定在西藏、新疆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三十二条 为了使志愿学医的考生明确学习志向,西安交通大学在陕西省实行医学类专业与其他类专业分学校代码招生;护理学、法医学、医学试验班(预防)专业在江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提前批次招生,在河南省和山东省实行一批单列计划招生。

对于高考成绩高于我校理工类一本批次提档线但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考生,在第一年内不得跨医学类学科申请调整专业;对于高考成绩低于我校理工类一本批次提档线录取到医学类专业的陕西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跨医学类学科调整专业。

提前批次和一批单列计划录取的护理学、法医学和医学试验班(预防)专业学生不得跨医学类学科调整专业。

第三十三条 西安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又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我校将对录取的所有新生进行体检,凡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详见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体检标准》,请相关考生慎重填报。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三十四条 我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遇陕西省物价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

第三十五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贷款以及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同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专门设有“春雨助学金”。

第三十六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学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依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招收保送生、少年班大学生、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高水平运动队特长生,开展自主选拔招生等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参见各项目招生简章。

第三十八条 西安交通大学美术学类和书法学专业根据本章程及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中所涉及的加分和降分优惠录取政策,均针对高考满分为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满分不等于7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第四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日、俄等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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