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南开大学2023云南选调生录用公示 2023年广东选调生高校名单广东省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广东选调生高校名单广东省2020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2023年广东选调生高校名单
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范围
Ⅰ类高校: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吉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兰州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
东北大学、
郑州大学、
湖南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新疆大学。
Ⅱ类高校:
香港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城市大学、
香港理工大学、
香港科技大学、
澳门大学、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芝加哥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加州理工学院、普林斯顿大学、耶鲁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康奈尔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杜克大学、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
西北大学、密歇根大学UniversityofMichigan)、卡内基梅隆大学、佐治亚理工学院、华盛顿大学、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纽约大学、剑桥大学、牛津大学、伦敦大学学院、帝国理工学院、爱丁堡大学、伦敦国王学院、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曼彻斯特大学、布里斯托大学、慕尼黑大学、海德堡大学、慕尼黑工业大学、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洛桑联邦理工学院、苏黎世大学、卡罗琳学院、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悉尼大学、墨尔本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昆士兰大学、多伦多大学、麦吉尔大学、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巴黎高等师范学院、哥本哈根大学、莫斯科国立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南洋理工大学。
Ⅲ类高校: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外交学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天津中医药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延边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体育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中国美术学院、
安徽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福州大学、
南昌大学、
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暨南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海南大学、
广西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石油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成都中医药大学、
西南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大学、
西藏大学、西北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青海大学、
宁夏大学、
石河子大学、中国石油大学、
宁波大学、
海军军医大学、
空军军医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山西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湘潭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广州医科大学、
南方科技大学、
上海科技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央党校。
Ⅳ类高校:
南方医科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州大学、
深圳大学、
汕头大学、
广东医科大学、
广东海洋大学、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
广东药科大学、
广州美术学院、
广东财经大学、*广东省委党校、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2023年云南省面向南开大学招录定向选调生公告
一、选调对象
南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考生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有志从事党政工作,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优异,并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4年3月31日前。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四)报考年龄:18周岁以上,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6年9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93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9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对政治面貌要求为*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职位,考生须于2022年9月15日前加入中国*(含*预备党员),以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时间为准;对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职位,考生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对要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的职位,考生须于2022年7月前参加考试并取得成绩报告单,以成绩报告单上的考试时间为准。
(七)2023年毕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须为非在职人员,且在毕业后定向到云南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以到云南服务。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6.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选调机关的职位。
三、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见《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计划》(附件1)。云南省级机关、昆明市县两级机关、曲靖市级机关面向南开大学重点选调财经类、政法类、信息技术类、文史哲类、农林和环境保护类、外语类、工业能源类、生物医药类相关专业毕业生。南开大学考生可选择《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计划》中A类、B类、D类、E类、F类、G类、H类、I类、J类、K类、L类职位报考。符合职位条件的考生可最多填报2个职位,其中:①省级机关、昆明市县两级机关、曲靖市级机关职位,②其他职位,两类职位各只能填报1个。
四、选调程序
(一)学校推荐
考生通过校园网下载打印《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提交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就业部门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由高校就业部门于2022年9月20日前汇总本校推荐人员名单,同报名推荐表一并提交云南省委组织部,作为云南省有关选调机关开展报名资格审查的依据。未得到学校推荐的人员,不得参加后续选调环节。
(二)网上报名
2022年9月21日上午9:00—9月28日中午12:00,考生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网址: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
)云南省选调生报名入口。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考生应根据本人学历所学专业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诚信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照片(jpg格式)。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对《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拨打计划表中公布的选调机关咨询*进行咨询。对报考政策和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考生也可拨打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进行咨询。
(三)资格审查和公布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上午9:00—9月28日下午18:00,由各选调机关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择优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将通过云南省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反馈,请考生留意系统反馈信息,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为避免考生扎堆报考,每个职位实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量于2022年9月25日、26日、27日3天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向考生进行公布,供考生参考。2022年9月30日,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在校园网公布本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2022年10月10日上午9:00至笔试开考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根据职位要求)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均设在昆明市。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上午9:00—11:00(12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具体考场信息详见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拟定于2022年11月中旬举行,专业能力测试一般安排于面试结束后2天内进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事宜通过校园网和“云南选调生招录”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或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在报考职位排名较低的,不得参加后续面试环节。博士学历人员如报考
云南警官学院、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昆明市以外的其他州(市)、县(市、区)两级机关职位的可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报考2个职位的人员,其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仅对要求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有效。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考虑政治面貌、在校期间表现、从军入伍经历等,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对部分出现空缺的职位,可从参加其他职位面试但未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中,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考虑政治面貌、在校期间表现、从军入伍经历等择优确定调剂人选,不唯分取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拟于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由省级各选调机关和州(市)党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其中,报考各级公安部门和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按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不开展体能测评)。考察合格人员,按教育部门要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七)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在校园网进行公示;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原则上在2023年8月底前报到,正式到岗后,由省、州(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相关政策
(一)定向选调生一经录用,按照试用期公务员进行管理(试用期1年)。坚持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成长方向,新录用定向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到用人单位帮扶联系点驻村锻炼1年,结束后到乡镇(街道)挂职1年。各级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选调生培养管理工作,对表现优秀的进行重点培养。
(二)适当待遇引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层次选调生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等经济补助,其中:到岗后给予每人一次性1万元租房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
六、重要提示
(一)选调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笔试和面试前,云南省人事考试院还将依托校园网和“云南选调生招录”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考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遵守相关考试纪律,配合选调机关工作,如有隐瞒情况、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拟录用人员应按照选调机关时限要求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同自动放弃选调生资格,对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后提出放弃我省选调生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解约。
(三)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工作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0871—63991560,63991565;
政策咨询邮箱:yngwykszx@163.com;
报名技术咨询*:0871—63630349
1.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计划
2.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原文标题:云南省面向南开大学招录2023年定向选调生公告
文章来源:
2023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告?
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职位表)
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云南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及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要求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选调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省级单位招考职位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艰苦边远地区的招考职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的州(市)辖区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州(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省内其他州(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等录用的村(社区)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县(市、区)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应当在其招录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单位或者其他职位。
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招考职位,用于定向招录我省2023年1月以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县级及以下单位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以及2023年1月以来退役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云南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上乡镇(街道)招考职位中,设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同时面向在本县(市、区)工作满2年且目前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2023年1月以来退役的本县(市、区)户籍退役士兵招考,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共享定向招考计划。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方式详见《报考指南》。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简章》,报考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页”,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拨打《招考简章》中公布的咨询*进行咨询。
对报考政策和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报考者也可拨打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进行咨询,*号码可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00至2月3日18:00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30日至2月5日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2023年1月30日9:00至2月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2月3日18: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
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31日0:00至2月5日24:00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报名费40元/科,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各职位缴费人数于次日在“考录专题网页”公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报名费用。
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费用的流程,详见《报考指南》。
(四)招录计划裁减
无人报考的职位或者受开考比例限制且缴费人数与招录人数比未达3:1的职位,省公务员局将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对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和方式将通过“考录专题网页”另行通知。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9:00至开考前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提供的链接打印准考证。
如遇问题,请与云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申论对应省州(市)级机关职位、县乡级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申论科目测试统一使用省州(市)级机关职位的申论试题。
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2月25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3年2月25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2月26日上午 9:00-11:00
笔试地点由省级考务组织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和各地考场承载能力统筹安排,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此次考试统一配发考试所必须的文具,考生自带的文具不得带入考场。
严禁将各类手表和*、电子手环、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
本次笔试将进行雷同卷识别,经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3.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下旬登录“考录专题网页”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规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含公布当天)向当地考试机构申请查疑。
(二)体能测评
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位,应当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招录单位负责,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招录单位于2023年4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页”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发布的体能测评公告。
(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资格复审
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测评结果为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详见《报考指南》。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招录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
资格复审公告于2023年4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页”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发布,时间、地点、人员名单等具体事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笔试准考证(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考选调生职位的携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即可)、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实。
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名推荐表(含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页”下载、打印。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2.组织实施
面试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部分招录单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测试内容和所占综合成绩分值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2日内,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四)考生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由招录单位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报考指南》),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面试公告。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招录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五、大职位选岗
设置大职位招考需要选岗的,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
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将视职位流失情况开展补充录用工作。
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将通过“考录专题网页”发布。
九、重要提示
(一)云南省公务员招录指定网站为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
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招录单位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职位条件,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职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三)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
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23年1月
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我郑重承诺:
一、我已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文件,理解且认可其内容,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并将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
二、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三、认同雷同卷鉴定结果。
四、不弄虚作假,真实、准确地填写及核对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
五、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六、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如报名序号)及报考人员自己设定的用户名、密码等信息,自行妥善保管。
七、不故意浪费考录资源。
八、保证符合报名及录用资格条件。
九、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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