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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校2023招聘 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2023年07月12日 13:25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高职学校2023招聘 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高职学校2023招聘 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度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度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已发布,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2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全国200所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文明校园,是一所由省*批准设立,以工科为主、商旅文创相结合,以信息技术和闽台合作为特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隶属福建省教育厅。学校现有位于福建省省会的福州市区的龙腰校区、杜园校区以及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国际旅游岛的占地1100亩的平潭新校区。根据学院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强;

3.熟悉本专业发展前沿,能准确地把握专业发展方向,科学研究能力强,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胜任相关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胜任核心课程教学工作;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5.年龄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报考者,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1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6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1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2日。《2020年福建信息职业学院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 http://220.160.53.33:8903/ ),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

同时必须将以下报名材料以“2022年度高层次报名-姓名-报考岗位编号-报考岗位名称”命名的ZIP压缩打包发送至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箱:rsc@fjpit.edu.cn。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含照片、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资格初审:我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结合报考者发送到邮箱的报名材料)。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 http://220.160.53.33:890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每个批次的申诉截止时间为每个批次的资格初审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复审时请报考者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并贴上正面免冠彩照)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5)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须提供)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面试前,由学术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对持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按照学院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参加面试、考核。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面试、考核时间另行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分批发布,请报考人员予以关注。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学院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学院门户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中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面试前下载并在考试当天如实填写《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书》(附件2)。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做好考试防疫有关准备。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考试防疫有关准备。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福建健康码”。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所持“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对持“福建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有境外人员接触史、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对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体温≥37.3℃)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面试当天报到时或面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须按防疫规定参加面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按编制内人员待遇执行,服从学院岗位调配。

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后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院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院规定的人才引进相关待遇。在平潭校区工作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平潭综合实验区的人才政策。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林老师、潘老师。联系*:0591-87866109、0591-87866096电子邮箱:rsc@fjpit.edu.cn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及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0591-87091532(驻省教育厅纪检组)、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0591―87881026(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1.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书

3.招聘岗位及要求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8月12日

2022年度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入口

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此

一、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查看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后,首先要确定自己想考试的地区,了解招聘考情和历年职位、报录比、分数线等信息,等公告发布后根据考试节点筛选合适自己的职位,进行网上报名,参加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 有联考、统考、各类单位自主招聘:事业单位联考一年2次,为多个省份同一时间考试,上半年报名时间是4月份,5月下旬考试,下半年报名时间是8-9月份,考试时间是9-10月份;统考各省时间不一样,大家可以查看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的招聘公告,单招基本全年都有,有合适的岗位就可以报名。

二、事业单位选岗技巧

1.慎选三不限岗位。每年事业单位考试中都有一些岗位“门槛很低”,专业、户籍、学历(大专)不限。看似非常容易考上的岗位,实则竞争非常大。三不限岗位的分数比较高,如果没有足够的实力,对考试没有信心,那么就很容易落榜。

2.多筛选限制身份的岗位。比如说自己是应届毕业生,首选的肯定是限制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最好是应届+专业限制+户籍限制。其次是筛选专业限制的岗位,如果自己所学专业在职位表行列,可以马上做个标记。

3.职称、资格证书的问题。在限制要求的岗位中,有的岗位会出现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二者有一项即可的要求。有的岗位只要有工作经历就可以,还有专门注明“应届生不要工作经历”的岗位。其中重点是职称、资格证也要分具体情况来选择,含金量高、考取难度大的职称或者资格证,对报考人数的影响大,反之可以不考虑该限制条件。

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2023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建校于1958年,学校2007年进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行列;2010年成为教育部全国20所“国家级高职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之一;2015年率先启动北京市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改革试验,成为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2018年,入选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十所院校之一);2018年、2019年,连续被教育部评为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同时荣膺三项50强的全国7所高职之一);2023年荣获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普通高等学校提名奖;2022年获批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六)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非京生源条件;
(七)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在国内办理过就业手续,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同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xxgk/gkzp/)和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版块中发布,其他平台发布与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不保证其真实性。
(二)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请登录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 )注册并创建简历,简历内容需完善并与本人情况一致,简历成功填写后应聘相应岗位。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
(三)考试程序
1.初试
专任教师岗位初试由各用人部门自行组织,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自行确定考试方式。
辅导员岗位初试由学校人事处组织,考试方式为笔试,初试原则上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遇有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届时以考试通知为准。
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复试。
2.复试
专任教师、实训指导教师岗位复试由各用人部门自行组织,复试形式为试讲。
辅导员岗位复试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复试形式为面试。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复试一般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遇有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届时以考试通知为准。
复试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心理测试。
3.试岗
原则上辅导员岗位安排试岗,专任教师岗位由用人部门自行决定是否安排试岗。
按照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权重合计形成的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1:2比例确定试岗人选。
试岗时间为1-2周,试岗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及试岗成绩。
试岗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确定待聘人员
初试、复试、试岗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按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40%、试岗成绩30%权重合计形成总成绩;未安排试岗的专任教师岗位及遇有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未能安排试岗的辅导员岗位,初试、复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按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权重合计形成总成绩。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不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待聘人员。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待聘用人员按照《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人事处负责拟聘用人员政审考察工作。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院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终止聘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对不按时参加考试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只接收应聘者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中创建并成功提交的简历,其他途径投递简历无效。
(五)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录取人数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批复指标计算。
(六)体检、考察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个人放弃、资格不合格等情况,可从同一岗位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所留*号码联系畅通,因邮箱、*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通信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 编:100176
联 系人:佟老师
电 话:010-87220271
邮 箱:gkzp@bpi.edu.cn(此邮箱不接收求职简历)
技术支持:曲老师
电 话:18332536208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23年3月7日
附件:
1.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第一批)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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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主要培养临床医学、护理、药学、中医和相关医学类人才的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中国高职院校健康服务类建设专业示范点、国家护理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广西全科医学教育教学指导中心。
学校始创于1941年的广西省立医院护士助产学校,是广西目前唯一的国家公办全日制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
至今已有80多年的办学历史,共为社会培养了近13万名优秀医药卫生类人才。
学校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中心区,分昆仑和桃源两个校区。
昆仑校区毗邻中国及东南亚地区最大的药用植物园,桃源校区毗邻美丽的邕江湖畔。
学校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师资素质优良,教改成果显著,科研成果丰硕。
目前,学校共设有9个学院,31个专业,拥有现代化的教学实训条件。
学校把培养精技善能型专门人才作为办学根本任务,努力建设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区域一流、辐射东盟的医药卫生类高水平职业大学,成为培养基层用得上下得去留得住的医药卫生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地。
一、招聘计划
2023年计划招聘各学科博士、高级职称人才23名,具体岗位参看附表《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我校长期面向社会招聘医药专业领域的博士,欢迎各医学类专业学科的博士投简历应聘。
二、人才待遇
博士、高级职称硕士:入事业编制,服务期5年,安家费10~50万元(税前);提供科研启动费、工作室建设费,根据学校及专业实际需要,提供场地及5-10万元建设费。
无住房的,予以24个月标准为2000元/月的租房补贴。
视情况安排配偶来校工作,与引进者同进出。
有未成年子女的,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专业带头人以上层次的人才,待遇更加优厚,具体面议。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与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师德失范和违法乱纪行为,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条件;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学术研究能力,能胜任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社会沟通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
主管部门网站()
本单位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全年接受报名。
2.应聘方式:填写《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表》(附件3),并将个人应聘简历、学历学位(中国大陆境外的学历学位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职称、学术成果等材料做压缩包,以“XX学博士或高级职称硕士+姓名应聘”为主题,发邮件到我校电子邮箱:gxwzyrs@163.com即可。
(二)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应聘人员资格核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
各岗位考试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试讲,时间及地点由各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确定。
学校人事处根据试讲结果组织面谈考核,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业绩等情况,采取面谈、外调等形式。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开展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上公示7 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广西人社厅和编办备案、登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为: 0771-5602090 。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学校人事处 0771-5602902
李老师、梁老师、陈老师
热忱欢迎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校应聘,欢迎来电垂询、来校考察!
附件1:广西卫职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xlsx
附件2: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表.xls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广西卫职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 .xlsx
附件2: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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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配备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20〕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和辅导员队伍结构,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南通职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 1987年2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2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南通职业大学有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3)专职辅导员(岗位代码21,22)需满足以下条件:
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二级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二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二级学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4)“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工作经历。
应聘时须提供相关社保缴纳证明。
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3年2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3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2023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南通职业大学官网()。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6日09:00――3月3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6日0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6日――3月5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6日09:00――3月5日17:30。
5.缴费确认:2月26日0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南通职业大学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职业大学陈述申辩,联系*0513-81050836。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3)和“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7日0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笔试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和面试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考试范围详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于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下同),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在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另行公布。
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职业大学陈述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布。
面试通知书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发放。
2.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面试工作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
面试由模拟上课和答辩两个环节组成,模拟上课与答辩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职业大学官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南通职业大学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南通职业大学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南通职业大学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职业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南通职业大学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职业大学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发放《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期限不低于3年。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南通职业大学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对新聘用的专职辅导员(岗位代码21,22),须在南通职业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南通职业大学人事处:0513-81050837、81050836;
监督*:南通职业大学纪委办:0513-8105080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1.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4.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南通职业大学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3:2023年南通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4: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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