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路 > 高考教育 >大学信息 >正文

西安音乐学院校考2023年舞蹈 陕西省艺考分数线2023年公布

更新:2023年07月06日 23:16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西安音乐学院校考2023年舞蹈 陕西省艺考分数线2023年公布,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西安音乐学院校考2023年舞蹈 陕西省艺考分数线2023年公布

西安音乐学院校考时间2023

西安音乐学院校考时间2023:2023西安音乐学院校考时间已经确定。其中第一阶段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8日08:00时-2月13日18:00时。第二阶段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3日。第三阶段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3月17日。

(一)第一阶段考试:

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初试,采取“云易

考”APP网络远程视频考试方式进行,“云易考”APP网络远程视频考试办法脊慧,详见西安

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毕野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

1.2023年2月8日08:00时-2月13日18:00时,已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通过“云易考”

APP进行考试视频上传。

2.2023年3月1日左右,公布进入复试名单。

(二)第二阶段考试:

1.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复试报名及缴费时

间:2023年3月1日上午10:00时-3月2日上午10:00时

2.各专业基本乐科考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考试方式,网络远程视频考试操作手册详见西

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考试时间:2023年3月3日。

2023西安音乐学院校考录取及有关规定

(1)视唱练耳面试:2023年3月3日 15:00-15:15;

(2)乐理、听写:2023年3月3日 15:30-17:30。

3.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复试采取线下现场

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2023年3月7日-3月12日。

4.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指挥、视唱练耳)、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电

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钢琴调修、音乐数字媒体)专业笔试及专业樱数答面试,采用线

下现场考试方式进行:

(1)专业笔试:2023年3月8日-10日;

(2)专业面试:2023年3月11日-12日。

5.2023年3月14日,公布进入三试名单,进行三试报名及缴费

(三)第三阶段考试:

音乐表演(声乐、管弦、钢琴、民乐)专业三试,采取线下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

间:2023年3月15日-3月17日。

线下考试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

特别提示:若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调

整变更,西安音乐学院将在“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或“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微

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校考报名时间

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校考报名时间

西安音乐学院校考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校考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08:00时至2月5日16:00时

省外考生校考报名方式:

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拍搜本科招生考试采取微信端报名方式,考生须关注“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登录“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公众号,点击:本科招生→微信报名→微信绑定、报名、缴费(微信报名、缴费系统关闭维护时间为每天的00:00—4:00)。

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专业信息,按西安音乐学院招生简章要求填报考试曲目,报名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可以使用报名系统自行修改考试曲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及缴费,或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过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2023年西安音乐学院学校考试日程

(一)初试校考时间:

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表演、编舞、舞蹈专业初试,拿“云仪测试”APP网络远程视频测试方法,“云易考”APP网络远程视频考试方法,阅读详情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将发布的相关通知:

1个.校考时间2023年02月08日08:2月13日00:00-18:00:00,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可通过“云仪考试”APP上传考试视频。

2个.2023年3月1日前后,公布参赛名单。

(二)第二阶段考试:

1个.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表演、编舞、舞蹈专业复试报名缴费时间:2023年3月1日上午10点:3月2日上午00:00-10:00:00:00

2个.各专业音乐基础考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考试方式,网络远程视频测试操作手册请参考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将发布的相关通知。考试时间:2023年3月3日。

(1)视唱练耳面试:2023年3月3日15:00-15:迹贺让15;

(2)乐理、听写:2023年3月3日15:30-17:30。

3个.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表演、编舞、舞蹈专业复试采取线下现场考试形式,考试时间:2023年3月7日-3月12日。

4个.音乐、作曲家和作曲技术理论(作文、命令、视唱练耳)、录音艺术艺术与技术(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钢琴姿局调音、音乐数字媒体)专业笔试及专业面试,进行线下现场考试:

(一)专业笔试:2023年3月8-10日;

(二)专业面试:2023年3月11-12日。

5个.2023年3月14日,三位候选人名单公示,注册并支付三项考试费用

(三)第三阶段考试:

音乐表演(声乐、乐队、钢琴、民族音乐)专业三级考试,参加线下现场考试。考试时间:2023年3月15-17日。

线下测试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

学校考试特别提示: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第二、三期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调整变更,西安音乐学院将”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或“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考生请密切关注。

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

【 #艺术高考# 导语】 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搜差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各县(区、市)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报考科类只能选择为艺术(文)或艺术(理)。

(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我省美术类专业课、书法类专业课、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专业目录见附件1)实行全省统考;在陕部属院校及陕西省属院校(简称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校考(专业目录见附件2)实行省内院校校际联考;其他艺术类专业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校考。

1.美术类专业课、书法类专业课、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报名

美术类、书法类专业课统考由西安美术学院组织实施,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美术学院。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由西北大学组织实施,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北大学。

拟报考美术类、书法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22年11月1日至10日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 )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完成高上报名及缴费的同时,进行专业课统考报名及缴费,缴费方式与高上报名相同,报名结束后不受理考生补报名或统考科类变更申请。2022年12月1日8∶00后,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专业课统考准考证。

2.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报名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世基皮省内院校校际联考,由西安音乐学院牵头组织实施。拟报考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7日至23日登录西安音乐学院网站( )查询报名及考试安排,并按有关要求完成报名程序。

3.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

组织专业课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可直接向拟报考的招生院校咨询。报名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锋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2022年11月25日后,艺术类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以及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要求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我省不受理文、理兼招的艺术类计划,各招生院校必须按照艺术(文)、艺术(理)分别编制在陕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三、专业课考试

(一)美术类专业课统考

美术类专业课统考2022年12月4日在西安欧亚学院(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西安培华学院(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888号)进行,考生所在考点、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各科考试时间为:素描、色彩各3小时,速写30分钟。每科满分值100分,总分300分。

(二)书法类专业课统考

书法类专业课统考2022年12月4日在西安培华学院(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888号)进行,考生所在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各科考试时间为:书法临摹60分钟,书法创作90分钟。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考试内容:书法临摹科目临摹两种碑帖;书法创作科目用两种书体创作两幅作品。

(三)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笔试统考

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笔试统考2022年12月4日在西北大学进行,考生所在考场由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及所在校区详见准考证)。笔试统考为闭卷考试,时长150分钟,满分值150分。考试内容包括文艺常识、专业动态信息、专业基础知识、视听语言技能、写作等内容。

(四)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

成立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领导小组和学科专家组(仲裁组)。领导小组负责校际联考组织管理工作,组长由省教育考试院、西安音乐学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处和西安音乐学院、省内相关招生院校招办负责同志。学科专家组(仲裁组)成员从有关高校推荐的学科专家人选中选聘。

校际联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音乐学院,报名考试办法由西安音乐学院负责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西安音乐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牵头组织实施校际联考。省内各有关招生院校要积极配合西安音乐学院做好组考工作,要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符合考评人员选聘条件的专业教师参加校际联考评分等工作,考评人员的差旅费和工作补助由派出院校承担。

(五)艺术类专业课校考

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实施办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实施办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省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各招生院校务必加强对专业课校考的领导,要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考试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

1.校考内容设置必须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校考组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成绩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结果公平公正。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2.考试流程须全面公开,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考试实施过程必须有全覆盖、无死角的视频监控和完整清晰的录像资料,确保整个考试过程可以全程回溯。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逐步增加考评人员人数,扩大省外校外人员比例达到一半以上。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专业考试评分标准,积极采取“考评分离”、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3.要严格考评人员遴选,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对应且考评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在编人员参加评分工作,不得选用以往考试招生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凡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

(六)其他要求

1.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的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美术类、书法类统考成绩,招生院校不得组织专业课校考。

2.高校的播音编导类专业可根据本校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全省专业基础课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

3.省内院校(不含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录取时使用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不得组织校考。

4.招收美术类、书法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的招生院校不得接受我省统考不合格考生参加校考,不得录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统考成绩不合格考生参加院校相应专业组织的校考,其校考成绩一律无效。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招生院校和考生自负。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录取。

5.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院校录取。省外院校如需使用我省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录取,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传本校艺术类专业与我省省内院校校际联考子科类对照表。

6.高校未列入我省统考专业目录的艺术类招生专业,招生院校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校考,或申请在我省专业课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也可申请使用我省专业课统考成绩录取。

7.考生须在统考报名前咨询拟报考院校,主动了解拟报考院校艺术类专业与我省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各招生院校要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我省统考的科类。

8.高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拟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的,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的考点组织考试。

9.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含答题卡)、答卷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答卷是否有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漏统(漏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不得查看答卷和面试录像。

10.各组考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科学制定艺术类专业课组考防疫方案,细化疫情防控措施,为考生提供更多的考试便利,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考生要提前了解疫情防控政策,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属地和考点防疫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四、信息报送

(一)报送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信息

各招生院校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报送本校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各招生院校要确保所报送的信息完整、准确,逾期或以其他方式报送的,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信息而导致考生不能填报志愿以致影响其录取的,由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

(二)报送录取规则

1.在陕招收艺术类专业的省外院校、组织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省内院校,以及对考生高考文化课或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均须填写“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送表”(见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23年4月底前报送我院。

2.录取规则的描述应简洁、清楚,如“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XXX分”。同一院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必须使用相同的录取规则。其中使用综合成绩录取的高校,在填写录取规则同时,还须按照如下格式报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A+专业课成绩×B,A、B分别根据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的比重换算得出,请按照本校招生章程(简章)规定的录取规则计算出A、B的值并准确报送。

3.录取规则中的“科类”只能填“艺(文)”或“艺(理)”,不能填写“艺术(不分文理)”。

4.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必须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学校招生章程一致。

5.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中,与教育部及我省规定不符的内容,以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为准。

五、填报志愿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段进行,艺术类本科分A段、B段、C段3段;艺术类专科分A段、B段2段。其中,艺术类本科A段、C段、艺术类专科B段实行梯度志愿模式;艺术类本科B段、专科A段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1.艺术类本科A段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2.艺术类本科B段

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他所有高校的美术类、书法类本科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分别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

3.艺术类本科C段

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段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外,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4.艺术类专科A段

高校的美术类、书法类专科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分别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平行志愿。

5.艺术类专科B段

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的专业外,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均参加该批次录取,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二)艺术类考生本、专科志愿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填报,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的“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艺术类专科”栏内。所有艺术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本科和提前录取专科栏内不得填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除提前批次外,其他批次可填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

(三)专业课统考合格考生,方可填报使用相应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及专业。

(四)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校考专业属于我省统考类专业的,考生的统考成绩也必须合格),可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

(五)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合格考生,可填报省内相应院校以及省外院校中注明使用我省联考成绩的专业。

(六)我省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对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校验,考生填报志愿时所提交的信息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系统将进行提示并予以限制。

六、录取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在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前完成,按照艺术类本科A段、B段、C段;艺术类专科A段、B段的顺序依次投档录取。艺术类招生本、专科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充。

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成绩参加提前批次之后相应批次的录取。

(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必须于录取前,将自主划定的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送我院备案。

(三)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其他所有高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划定。鼓励各招生院校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四)参加我省艺术类本科A段录取的院校,我院将提供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相关信息,院校按本校招生章程(简章)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2023年7月4日前报我院,我院按院校报送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审核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艺术类本科B段、艺术类专科A段,按照招生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

实行梯度志愿模式的艺术类本科C段、艺术类专科B段,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将一志愿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全部投档给相关院校。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时,再将二志愿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全部投档给相关院校。投档后,院校负责根据本校招生章程(简章)公布的录取规则录取,院校招生章程(简章)中录取规则不明确的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院校招生章程(简章)未规定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五)我省规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外,省内院校各艺术类专业和省外院校美术类、书法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

1.省内院校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省内院校除播音编导类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省外院校美术类、书法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省内院校各艺术类专业和省外院校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均不得采取将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自按一定比例折算形成综合成绩的方式排序录取。

(六)如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章程(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与我省规定不符,以我省规定为准。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区)、专业课考试考点院校要高度重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艺术类招生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执行政策严格,程序规范严谨,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不出纰漏。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确保艺术类招生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二)严密考务管理。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制定详细严密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考试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务必做到命题、考试、评卷(评分)、登分、统计合成等各个环节规范严谨。要建立和完善报名审查制度,要认真核查考生报名所持《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对报名参加美术类、书法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还必须严格审查其专业课统考合格证(可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我省统考分数线,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查询考生成绩)以及其他有效证件,通过现代技术手段,严防*或不符合条件者违规报考。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对在报名、考试中发现的违纪、作弊考生,要在校考结束后一周之内将其违纪、作弊事实书面报我院,违纪作弊信息将记入考生的电子档案。

(三)规范考点建设。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无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实施的考试,其考场应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管理。要做好考场视频监控使用前的调试、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在考试期间可以正常、稳定地使用。所有考场、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场所必须在视频监控覆盖范围之内,确保试卷保管和考试期间监控时间不中断,监控范围不留死角,监控录像保存完整。所有考点必须安装考生入场身份核验设备,确保所有考生身份核验通过后才能进入考场。所有考点必须安装、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确保所有考场在屏蔽范围之内。各考点要安排专人负责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检测,收缴一切可疑无线电信号接收、发射装置及其他违禁物品。

(四)严格保密制度。各招生院校要加强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管理。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试题(卷、卡)的领取、运送、保管、分发、回收、评卷等环节要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务必确保试题(卷、卡)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五)加强业务培训。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命题、评卷(面试)和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要针对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六)严格责任追究。各招生院校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与所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涉密岗位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高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辅导班,高校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和专业考试相关的辅导活动。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专业课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在任何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培训、辅导机构任职或任教的;组织或参与任何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的高校教师及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公职人员有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作弊设备、**考题、*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考点和高校必须按规定对专业考试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报我院进行后续处理。

如教育部和我省有新的文件规定,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新规定执行。

八、政策预告

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将遵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执行,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1.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课统考专业目录

2.2023年陕西省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专业目录

3.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送表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原文标题: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艺考分数线2023年公布

陕西省艺考分数线2023年公布如下:

美术类:本科201分,高职(专科)170分。

书法类:本科205分,高职(专科)179分。

播音编导类:本科88分,高职(专科)78分。

统考成绩不合格考生参加任何高校相应专业校考,其校考成物液绩均无效。

校际联考成绩供省内院校(西安音乐学院除外)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录取时使用。如考生拟报考燃祥省外高校相关专业,还应参加省外高校组织的校考。皮蚂搏若省外高校相关专业申请使用我省校际联考成绩录取,将在公布该校2023年在陕招生计划时予以注明。

全省统考分数线(美术类、播音编导类)

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课、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全省统考分数线已经划定。

美术类:本科197分,高职(专科)170分。

播音编导类:本科88分,高职(专科)81分。

统考成绩不合格考生参加任何高校相应专业校考,其校考成绩均无效。

全省统考分数线(美术类、播音编导类)

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课、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全省统考分数线已经划定。

美术类:本科196分,高职(专科)169分。

播音编导类:本科78分,高职(专科)71分。

统考成绩不合格考生参加任何高校相应专业校考,其校考成绩均无效。

西安音乐学院校考内容

西安音乐学院校考内容分为理论科目和技能科目两部分。理论科目包括音乐知识、音乐理论、乐器理论、音乐分析、音乐历史等。技能科目有钢琴、小提琴、二胡、萨克斯等。

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校考陕西籍考生报考须知:

一、报考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录音艺术专业的陕西省籍考生,必须达到2023年陕西省艺术类招生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高校校际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才能报名参加我校校考。

二、我校专业考试报名采取微信报名、微信缴费方式,不接受函报。

1.陕西省籍考生微信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12:00时 4月27日12:00前)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报名并且认真核对填报信息扒链。

2.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填、漏填、提供虚假信息和进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专业考生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两个及以上专业。理论类专业之间不可兼报。(音乐表演专业小方向必须和联考所报专业小方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四、微信报名、微信缴费方式

考生报考西安音乐学院考生,扫描下面二维码,并关注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点击本科招生 微信报名 进行校考报名、缴费(微信报名、缴费系统关闭维护时间为每天的00:00 4:00)。

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专业信答带息,按考试曲目数量要求填写初试曲目,因考生信息和考试曲目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使用已关注的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专业课准考证(具体下载时间另行通知)。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到西安音乐学院参加初试。

考试时间:高考后两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初试。凡在规定的抽签、点名、考试时间未到者,一律视为弃考,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考场、时间、组别参加初试者成绩以零分记。考试时不允许化妆,不得穿演出服。

2.考生进入备考室时,应携带乐器(除钢琴外)、钢伴曲谱(五线谱)、服装(舞蹈考生练功服)、舞曲或伴奏音乐U盘(U盘根目录下仅有一首考试曲目)等。

3.考生应在备考室做好考前准备,调好乐器。进入备考区域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拍照,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4.在备考室点名后有工作人员随机抽出考场号,自动生成本组考试顺序号;迟到或未按规定清此芦时间点名抽签者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在确认身份后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入规定考场考试,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评人员传递信息,一经发现按作弊对待,该项考试成绩以零分记。考完迅速带齐个人物品退场。

6.所有专业不允许自带伴奏人员。声乐考场、音乐教育考场内均有钢琴伴奏,考生只需提供正谱(五线谱)即可,伴奏不收取任何费用。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西安音乐学院校考2023年舞蹈 陕西省艺考分数线2023年公布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西安音乐学院校考2023年舞蹈 陕西省艺考分数线2023年公布”相关推荐

每周推荐




最新文章

热门高校 更多




联系我们 - 课程中心
  鲁ICP备18049789号-7

2020大学路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