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是一所历史积淀深厚、办学特色鲜明的时尚高校。
学校前身是1959年2月创建的北京纺织工学院,1961年7月更名为北京化学纤维工学院,1987年2月改扩建为北京服装学院。
1998年,学校划归北京市管理,是我国第一所公办服装高校。
学校秉承“与美同行”的校训,围绕服装服饰,以设计学为龙头,逐步形成了“以艺为主、服装引领、艺工融合”的办学特色,在服装服饰文化、服装服饰传承与创新设计、服装新材料和高性能服装、产品与数字化媒体设计等领域的理论研究及应用形成厅掘了独特优势。
设有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材料设计与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时尚传播学院、商学院、美术学院、文理学院,专业设置覆盖纺织服装全产业链,在服装服饰领域的学科和专业建设水平国内领先。
学校拥有全日制本硕博在校生7000余人,其中本科生60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000余人。
坚持以设计学为明伏绝龙头,设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设有多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其中14个专业获批教育部“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专业获批“双万计划”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建有全国“十佳”特色博物馆——民族服饰博物馆,收藏中国各民族的服装、饰品、织物、蜡染、刺绣等一万余件,集收藏、展示、修复、科研、教学等功能于一体。
设有多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及近300个国家级、北京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为纺织服装、时尚和文化创意产业培养了众多优秀人才。
建校63年来,已培养数万名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突出、社会责任感强,在众多行业知名企业、科研院所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很多已成为行业骨干和领军人才。
学校创新创业氛围浓厚,毕业生自主创业率多年来均在5%以上,涌现出了例外、Grace Chen、UOOYAA、熙上等众多优秀设计师品牌,是活跃在行业前沿的创新力量代表。
学校拥有一支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精于教书、勤于育人的师资队伍,多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多人入选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北京学者、北京市战略科技人才、市级百千万人才工程、长城学者培养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优秀教师,汇集了“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中国珠宝首饰设计大师”等众多领军人才和学者。
聘请蒋士成、孙晋良等院士,英国伦敦艺术大学前副校长、中央圣马丁设计学院前院长Jane Replay教授等国内外高端人才担任特聘专家或特聘教授,聘请凤凰卫视资讯台副台长、著名主持人吴小莉担任时尚传播学院院长,聘请乒乓球大满贯得主王楠、中国豫剧名家小香玉等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客座教授,聘请北京设计学会创始人宋慰祖、
同济大学教授林家阳等行业知名专家为特聘教授,学校成为了纺织服装、时尚和文化创意领域高层次人才的汇聚地。
学校积极发挥设计力、科技力、组织力、传播力四大优势,主动服务国家重大需求。
先后承担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2009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群众*方阵、2011年深圳大运会、2014年南京青奥会、2014年APEC领导人会议、2016年里约奥运会、2018年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平昌冬奥会“北京8分钟表演”、2019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群众*方阵、民兵方队和联欢活动、2020东京奥运会、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活动,以及有关行业系统具有特殊要求的服装设计,如神舟七、九、十、十一、十三系列航天服饰及舱内用鞋设计、南北极科考队手表的设计研发等重要设计创新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上,学校积极发挥科研优势,把“科技助力冬奥”集中体现在9个比赛项目的服装设计和6个景观场馆的设计中,形成了21个服务冬奥科技成果。
学校圆满完成具有功能性与时尚感的火炬手服装、冬奥会制服及颁奖服设计任务,承担国家高山滑雪中心、首钢滑雪大跳台、北京冬奥组委总部等景观设计任务。
参与冬奥项目的团队教师被授予“中国冰雪科学家”、 2022年首都劳动奖章、北京“最美科技工作者”等,多名师生荣获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先进个人。
学校积极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发挥北服时尚领域影响力,助力北京激姿“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与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共同主办中国国际时装周,深化与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通州区、密云区等各区和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深化产学研融合和创意成果转化,以时尚赋能高质量发展。
服务纺织服装行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与江苏、浙江、广东、山东、辽宁等产业聚集地开展深度战略合作,建立多个产业园和校企研发机构,与深圳龙华区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时尚文化建设。
与中国垒球协会、安踏、迪尚、爱慕、中丝、南山等企业开展合作,深化产学研,共同服务国家重大项目。
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建设,发挥学校智力资源,开展*、援疆、援蒙等工作;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服务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受到社会一致好评。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
对标国际一流时尚院校,与近60所国际知名院校建立合作关系。
连续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获录“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际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进国际联合课程合作,多渠道提升学生国际化培养力度。
积极参与国际时尚院校联盟(IFFTI)和国际艺术、设计和媒体院校联盟(CUMULUS)等平台活动,承办国际时尚院校联盟(IFFTI)年会,发起国际首饰设计高校联盟,主办国际青年设计师邀请赛(IYDC)、北京国际首饰双年展等高规格国际赛事、展览及论坛活动,全方位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中国*的领导,具有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5.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非京生源应届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符合留学人员进京落户条件。
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户籍,且行政关系在京。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二、人才类别及岗位需求
(一)高层次人才
1.引进对象
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条件的相关人员。
2.岗位需求(见附件)
3.薪酬待遇
按照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教师岗位
1.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符合调入条件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2.岗位需求(见附件)
3.薪酬待遇
教师岗位全部实施预聘长聘制。
对于新入职教师,学校给予6-8年的预聘期;预聘期内通过评审者可晋升为长聘副教授或长聘教授。
(三)其他岗位
1. 招聘对象:应届毕业生、符合调入条件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
2. 岗位需求(见附件)
3. 薪酬待遇
按照现行的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1. 制定招聘工作计划。
2. 发布招聘信息,征集人才信息。
3. 资格审查。
人事处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初筛,各部门进行复核,确定初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
4. 部门初试。
各部门招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对于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方式,一般采取笔试、面试、试讲、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部门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初试情况进行打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复试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5. 学校复试。
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心理测试、专家评审及面试工作,笔试围绕岗位需求,突出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进行分类命题;笔试、心理测试结束后,进行面试答辩。
学校聘用委员会依据考生笔试、心理测试、专家评审和面试表现等综合情况,对教师岗位和其他岗位在全校范围内分别进行排名,在核定的招聘岗位总量内确定拟聘人员。
6. 身体检查。
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 阅档复查。
通过阅档等形式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及考察。
8. 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
根据复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最终聘用结果,并进行公示。
9. 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请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招聘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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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3月19日。
五、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开招聘各项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资格。
3.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 邮编:100029
联系*:010-64288355 联系人:袁老师
附件:《北京服装学院2023年第一批招聘岗位需求表》
北京服装学院人事处
2023年2月27日
附件:1.北京服装学院2023年第一批招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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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以下简称师市)基层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11号)等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师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师市教育系统面向47所疆内外高校校园招聘教师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线下校园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面谈(试讲)+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程序进行精准招聘。
二、招聘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校园招聘共331个招聘计划,属事业单位编制。
其中,高中教师121名,中小学教师142名、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教师55名、第一师阿拉尔职业技术学校教师13名。
(二)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西南大学、
新疆大学、
石河子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塔里木大学、
新疆农业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
伊犁师范大学、
新疆工程学院、
昌吉学院、
喀什大学、
新疆政法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天水师范学院、
陇东学院、
河西学院、
宝鸡文理学院、
咸阳师范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绵阳师范学院、
成都师范学院、
西华师范大学、
临沂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泰山学院、
太原学院、
太原师范学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天津民航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商洛学院、
西北师范大学、
延安大学、
渭南师范学院等47所高等院校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报考所有渗则岗位人员的年龄、学历要求以《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未受到任何组织处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愿为新疆、兵团事业贡献聪明才智,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6.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并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7.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氏缺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直接报名应聘,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阿拉尔职业技术学校等涉及无教师资格证要求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需要在入职一年内考取约定的相应资格证书。
8.普通话水平或国语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歼喊辩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信息发布平台
阿拉尔政务网(月。
受聘人员取得毕业证后,由第一师阿拉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工资待遇享受同城同级别在职教师待遇,全额工资暂为6300–70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两金部分)。
受聘人员有权力和义务参加新教师培训和各类教师教学能力素质提高培训,按期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正式入职后教育教师类岗位,研究生学历从事学历相同专业的任教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称,本科生学历从事学历相同专业的任教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为初级职称,专科生学历从事学历相同专业的任教工作满二年考核合格可直接认定为初级职称。
具备教师职称任职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按照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和规定程序组织应聘人员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取得职称后,按职称聘任至相应岗位,享受相应岗位等级工资待遇。
正式入职后,可按照取得学历等同的专业技术岗位职称级别,享受相应标准的年度免费体检、冬季取暖补贴、工会福利等。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跟进招聘小组行程,并关注本校学生就业处信息发布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参加各项招聘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招聘时间和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请在阿拉尔市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塔里木教育”查看)。
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
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上报的材料负责。
如报名提供的材料与公告要求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第一师阿拉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
0997–4669037 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
0997–4675173 第一师阿拉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邮箱:dysjyjrsgl@163.com
附件:1.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
2.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
第一师阿拉尔市教育局
第一师阿拉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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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迅举13日16:00时。 无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及地域简介
详细介绍请关注佳木斯大学网站学校概况(
/
)。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见《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学校常年接待各学科(专业)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来我单位洽谈应聘事宜。
四、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2.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有较强的事业心。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或重大疾病,能够坚持在教学、医疗、科研等岗位工作。
4.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硕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除外);留学归国人员相应学历必须取得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本科生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校医院、护理学院、学生处心理健康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和附属第三医院岗位,硕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者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博士研究生可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
7.应聘者需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岗位,医疗单位医技和护理岗位,留学归国人员不作要求)。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调整。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及特殊要求见附件《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享受待遇
1.高层次人才
相关待遇一人一议。
2.博士研究生
A类:“双一流”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校急需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亩耐碧费不低于20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住房补贴不低于15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套人才公寓;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5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3.5万元。
B类:其他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不低于15万亩坦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基础性住房补贴不低于10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个人才公寓单间;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3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3.5万元。
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暖心“六个一”人文关怀,即“一个人才公寓单间、一次本市质基础教育学校子女入学推荐机会、一个校内启薪配偶工作安置岗位、一名健康管理咨询医生、一名健身指导教练、一名子女艺术特长指导老师。”
被录用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根据需要提供过渡性人才公寓。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落省直事业单位编制。
(四)政策加分
1.符合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
2.符合黑龙江省人民*关于疫情防控编制外医务人员加分条件的。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为确保相关材料有效,需提前与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五、招聘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2023年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如下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3日16:00时。
2.应聘者必须通过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
/
)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格。其他报名方式无效。
3.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者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当前有效证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上传照片必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上传生活照、风景照的应聘者不予审核。
(4)对招聘计划中的学科(专业)、学历、资格以及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可*咨询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应聘者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4日16:00时。
2.注意事项:(1)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减少该岗位录取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应聘者可改报其他岗位。(3)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22年10月22日9:00时--16:00时(现场确认工作遵从上级和佳木斯大学疫情防控总体安排,如遇取消或调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佳木斯大学一区B院国际会议中心一楼大厅(学府街298号)。
3.现场确认材料:(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本人需签字并且加盖学校或所在单位公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硕博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外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4)应聘人员所在院校、单位或社区提供的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政审材料(附件4:《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原则上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场确认通过后的应聘者需交笔试费用180元人民币。
(四)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
/
)。
2.面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
/
)。
(五)考试办法
1.应聘硕士、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应聘博士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核算办法
本科、硕士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博士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笔试、面试
笔试:
1.临床及相关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医学综合知识+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
2.教学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视情况加试相关专业知识。
3.管理、教辅、辅导员及其它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教师、教辅、临床及相关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
3.辅导员、管理岗位及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的形式。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八)身体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录用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经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
办公室*:0454—8618393
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0454-8618848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街258号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主楼3020室)
邮政编码:154007
联系人:马老师
*:0454—8618393
E-mail:jmsdxrsc@163.com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而未被录用的,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责任。
2.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3.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办理入校手续之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它条件所需的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4.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
5.录用的教辅、管理、辅导员岗位人员,在相应岗位工作年限分别不少于三年、五年、十年。
本方案由佳木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
2022年9月16日
附件1:《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一)
附件2:《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二)
附件3:《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民族学)
附件4:《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info/1191/24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