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赴外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3)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中的要求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所有报考考生均应为2023届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须满足岗位表的相应条件。
根据实际工作安排,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云阳县人民*公众信息网(bm_257/xrlsbj/)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公告》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招聘岗位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5。
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考核人员。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8:30- 2月23日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4)和附件5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投递至以下报名邮箱。
报考云阳中学各岗位邮箱:413391497@*.com
报考实验中学各岗位邮箱:435475941@*.com
报考双江中学各岗位邮箱:8169112@*.com
报考凤鸣中学各岗位邮箱:10686931@*.com
报考南溪中学各岗位邮箱: 314944783@*.com
报考江口中学各岗位邮箱:287999918@*.com
报考盘石中学各岗位邮箱:380718132@*.com
报考高阳中学各岗位邮箱:2900982137@*.com
报考初四中各岗位邮箱: 395425376@*.com
报考北城小学、杏家湾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各岗位邮箱:328806231@*.com。
(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定在
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校友会堂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有报名人员(含网上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云阳中学、实验中学、双江中学、初四中、北城小学、杏家湾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各招聘岗位:2月25日8:30-15:00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2月26日至2月27日8:30-17:30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2.凤鸣中学、江口中学、盘石中学、南溪中学、高阳中学各招聘岗位: 2月28日8:30-15:00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3月1日至3月2日8:30-17:30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云阳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四)报名情况公布。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于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前在报名点张贴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1. 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考试科目为教育专业知识,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素养等,考试类别、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若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云阳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二)面试。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报名现场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以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内容,分值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10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总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
2.不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及各科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现场、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六、拟签约人选的确定及签订就业协议
拟签约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确定进入拟签约人选。
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实行双向选择,如用人单位放弃本轮递补人员,则不再进行递补。
考生考试考核结束后,拟签约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于2023年8月1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交云阳县教委人事科审查。
2023年8月2日,县人力社保局按体检有关要求组织合格人员进行集中统一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均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在云阳县人民*公众信息网(bm_257/xrlsbj/)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县教委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云阳县教育系统服务5年(其中,研究生至少3年)及以上。
公费师范生还应按照公费师范生协议规定,服务满6年以上,未满规定工作年限者,按市教委有关公费师范生协议规定处理。
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云阳县人民*公众信息网(bm_257/xrlsbj/)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本公告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五)公开招聘政策
云阳县人力社保局:023-55129078
云阳县教委:023-55138681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市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情况一览表
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4.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现场报名或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赴外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2.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pdf
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4.附件4: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5.附件5:现场报名或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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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KHZP2023010YY),现云阳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卫生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现场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1.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历;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以此类推。
2.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3.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成绩合格证明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5日8:30- 3月9日12: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4)和附件5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投递至以下报名邮箱。
报考云阳县人民医院各岗位邮箱:317063211@@*.com
报考云阳县中医院岗位邮箱:408235290@*.com
报考云阳县妇女儿童医院岗位邮箱:604279762@*.com
报考其余各医院岗位邮箱:3426068828@*.com
(二)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
地点:重庆陈家坪展览中心(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269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报名人员(含网上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公告》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一览表》中各个招聘岗位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报考人员需提供《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纸质件、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成绩单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见附件5)。
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四)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四)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云阳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将在报名现场张贴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7)。
2.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3.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须笔试但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若资格审核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云阳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当天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同时告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本次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时间不少于12分钟,分值100分。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因应聘人员弃考等原因,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
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 +综合面试成绩×50%。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成绩查询。
考试总成绩及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并于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人民*公众信息网-部门街镇-县人力社保局(bm_257/xrlsbj/)公布。
(五)体检及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确定规则。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或拟签约人员(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
体检或拟签约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职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仍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拟签约人员(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约定违约责任,《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
经确认自动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作一次性递补。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卫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2023年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于2023年8月2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单、所在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奖惩、学习等情况)交云阳县卫生健康委人事人才科审查后。
于2023年8月3日由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卫生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等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原则,按照“谁考察、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云阳县人民*公众信息网-部门街镇-县人力社保局(bm_257/xrlsbj/)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均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最低服务期时间5年。
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本区县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毕业的规范化培训生,在8月31日以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单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朱老师55339502 谭老师 55128078
(二)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影响后续环节的,责任一律由考生自行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5.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下载:
1.附件1: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x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pdf
4.附件4:云阳县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5.附件5: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docx
6.附件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承诺.doc
7.附件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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