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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 厦门大学本部学生证怎么补办

更新:2023年06月24日 18:34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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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关于在学生事务大厅为学生提供密封盖章服...

一、材料范围:
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等部门出具盖章的材料。
二、服务地点:
1、思明校区学生事务大厅(嘉庚3一楼)
2、翔安校区学生事务大厅(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三、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服务要求:
1、密封材料须经学生处在学生事务大厅的工作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装封
2、须自备信封,信封规格要求
(1)如密封材料用于办理出国出境手续,信封规格为普6或大7,信封落款仅为厦门大学。
(2)其他情况按照材料接收单位要求为准。
五、其他事项如需密封的材料须学校办公室用印的,仍由学校办公室提供密封盖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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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学生会的部门介绍

1.提案事务秘书处:通过组织学生代表定期对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及其他机关部处的相关工作情况收集提案并予以审议通过的机构,是学生与各组织机构联系的纽带,对各组织机构的工作起到监督作用。。
2.办公室:作为学生会行政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工作,包括通知各部门相关事宜、加强各部门相互联系、协调各部门日常工作,负责管理学生会的文档、信件和公共财产,负责监督、核算学生会的财务报销情况。
3.组织部: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选拔、考核学生会成员,建立有利于学生会成员发展的良好平台;接受广大学生对学生会成员的监督、评价;完善学生会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培训体系,改革部门干事培养机制,为学生干部梯队的建设输送新鲜优良的血液。
4.学术部:组织学术性、知识性竞赛和学习交流活动(包括学术研究、专题讲座、辩论赛、学术交流活动等),努力营造校园学术氛围,协助提高学生学习能力;促进学风建设,促进学术气氛的形成,加强学生学习学术思想的交流。
5.实践部:旨在为广大学子提供实践交流的机会,积极打造厦大学生与社会交流学习的平台,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个人学习、沟通、决策、社交能力的舞台,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配合厦门大学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协助社会实践工作的开展。
6.宣传部:作为校学生会的形象公关部门,是学生会对外展示的重要窗口。主要负责对学生会及其举办的活动进行品牌包装,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好各类活动的前、中、后期宣传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涉及海报*、视频剪辑和摄影采编等。与厦大经纬、网络部合作密切,积极引导健康和谐的校园舆论氛围。
7.《厦大经纬》:《厦大经纬》作为厦门大学学生会的会刊,在厦大校园内具有将广泛的影响力。目前,除了出版报纸和纸质杂志,《厦大经纬》旗下已形成《厦大经纬·纪事》《厦大经纬·南岛》《厦大经纬·TOUCH》三个电子杂志子品牌:《纪事》呈现丰富多元校园生活、《南岛》着力打造校园文艺精品读本、《TOUCH》树立校园时尚风向标。
8.生活权益部:作为维护学生权益、加强校生沟通的部门本着“倾听,理解,沟通”的理念,旨在通过“权益监督岗”、“3·15*月”、“膳食委员会”三项主要工作以及“权益信箱”这一日常反馈平台,宣传*理念,倡导通过合理渠道维护正当权益;积极听取同学意见,同时做好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互通。
9.自律督导部:负责来自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等校机关部处以及研究生会、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艺术团、各学院学生会等学生机构的各类海报和图片宣传品的审批工作;负责校级大型活动的检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维持活动现场的秩序,做好活动安保工作;于督导部办公室设立失物招领处,负责校内失物招领的相关工作。负责厦大学生的自我监督、自我规范和自我管理,通过健全的考核评定机制,对于学生宿舍安全和宿舍卫生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价。及时发现宿舍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全面考核宿舍的卫生情况并提出改善建议,促进我校学子自律能力的全面提升。
10.文娱部:以丰富厦大学生的文化艺术生活为宗旨,全面整合校园文艺资源,开展有益于同学们健康发展的各项文艺活动,浓厚校园文化气息;始终致力于为同学举办高水平的文艺活动,主要负责学生会品牌活动校园十大歌手赛和元旦通宵舞会的相关工作;通过举办平民化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广大学子的文化娱乐生活。
11.女生部:为我校广大女生发挥特长、展现风采提供广阔的舞台,体现厦大女生的独特气质和青春活力;为广大女生在生活和心理方面提供帮助,促进校园男女平等理念的传播以及男生女生之间友谊的发展,在同学的校园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2.体育部:全校开展各类型校级学生体育活动的主要组织部门,全面负责各项学生体育工作,协调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的相关工作,积极配合体育教学部的工作开展;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调动同学们进行体育锻炼的积极性。
13.外联部:连接学校与社会的桥梁,加强各大院校交流的纽带,负责协调我校学生会与各高校学生会之间的关系,是校学生会促进对外沟通,展示自身形象的重要窗口。外联部通过与校外的企业或公司合作,为校学生会举办的活动和竞赛提供资金保障;为同学们的校外活动和校外生活提供更广泛的平台,以实现内求团结,外求发展的目的。
14.国际学生联络部·台港澳学生联络部:团结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协助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在中国大陆的生活与学习并且促进海内外生的文化与学术交流,成为一个海内外生交流的平台以及意见的汇集处。

加入厦门大学志愿服务的条件

参评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参评年度中,学习成绩优良,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3.经常从事社区服务、校园公益、支教扶贫、环境保护、敬老护幼、阳光助残、文化建设、竞赛会议、海外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在疫情防控应急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

4.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

(1)优秀志愿者: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在厦门大学原志愿服务管理系统和志愿汇系统中的志愿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60小时(含60小时),或长期从事专项志愿服务(不含竞赛会议类)时间不少于50小时(含50小时),服务事迹突出,公认度高。

(2)十佳志愿者、十佳志愿者提名: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在厦门大学原志愿服务管理系统和志愿汇系统中的志愿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80小时(含80小时),或长期从事专项志愿服务(不含竞赛会议类)的时间不少于60小时(含60小时),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评选办法

1.校团委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督工作。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为评审委员会的秘书单位,具体负责评审组织工作。

2.优秀志愿者由各院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专项行动项目办、大型赛会组织方按照推荐名额进行推荐,经评审委员会审核、评选产生。十佳志愿者与十佳志愿者提名奖由以上组织方从优秀志愿者中推荐,由评审委员会最终评选产生。

厦门大学本部学生证怎么补办

1、填写补办学生证申请书;2、拿申请书到院里盖章;3、登报声明学生证作废;4、带报纸原件进行补办;
不慎丢失学生证、校徽,应该及时向学院办公室报失、登记;对丢失学生证者,须登报声明该证作废,从登报之日起须有一个月考察时间,确无找回可能时给予补发。
登报可以直接在*支付宝或者微信小程序上操作,在支付宝首页搜:跑政通,里面省级市级报纸都有价格很详细,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报纸。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终身满意

厦门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相关项目由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负责做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2009年,中央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开展地方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各专门项目相关待遇政策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要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各地在实施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员工队伍的工作中,要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由科技、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各地要建设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的功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及高校要加强协作,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高校要强化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并作为必修课程,重点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提高求职技巧,调整就业预期。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场地和经费。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招聘活动安全保障,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  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确保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提供基本生活补助。拓展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技能培训,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专场或其他形式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教育部门及高校要给予积极配合。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  七、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的活动。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将他们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实施*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确定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和督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制定和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大力加强在校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并继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财政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工作。要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宣传,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的良好舆论环境。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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