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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网 其他信息:

更新:2023年06月20日 22:06 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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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语言大学自考本科报考时间是什么时候? - 百...

北京语言大学自学考试属于统考,所以各主考院校的报名时间是一样的,也就是说2023年北京语言大学自考本科报考时间为上半年12月-3月,下半年6月-9月;考试时间为4月和10月,4月考试时间是4月15日、16日,10月考试时间是10月28日、29日。。要报考2023年北京语言大学自考的同学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哦!北京语言大学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当地教育考试院会在官网进行公布。
2023年北京语言大学自考专升本报名流程如下:
1.报考
(1)网上报名
(2)线下报名流程:携带身份证原件、大专毕业证原件、一寸、两寸蓝底登记照各4张及电子照(可现场拍摄),到当地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报名。
2.选择专业:
如果说报名是门槛,毕业是结果,那么中间选专业的这一步,是决定整个自考的价值所在。
从自考的目的看,不管你是为了就业、考研、考公,还是出国,都离不开你选的专业;
从毕业快慢看,选对专业,部分高校最快一年甚至还能提前毕业。
3.报名需要哪些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或专科毕业证原件(学信网截图也可)
3.两寸蓝底照各四张以及电子照片
自考本科(专升本)一般就是2-2.5年就能拿到毕业证,时间长短,主要还是取决于考生的个人情况。

2023年北京语言大学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始了,有意向的同学也可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北京市,是哆嗦继续教育学院的合作办学点,关于北京市自考还有更多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北京语言大学自考预报名入口: /xl/

院校专业:

北京语言大学 普通本科 语言类 公办

官方网址: /

官方地址: 北京市

官方*: 010-82303943

电子邮箱: zhaoban@blcu.edu.cn

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是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下建立的,创办于1962年。1964年6月定名为北京语言学院,1974年*主席为学校题写校名,1996年6月更名为北京语言文化大学,2002年校名简化为北京语言大学。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国唯一一所以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中华文化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国际型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学校对中国学生进行外语

北京语言大学是一本吗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如何报名

北京汇博年教育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报名方式: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面对各类从业在职、非在职人员等。
2.报名条件:
报考高中起点专科者须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同等学历的毕业证书;
报考专科起点本科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并与学院签订学历承诺书。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一年两次,春秋两季招生)
2.报名地点: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北京学习中心。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2份);
(2)国家承认的相关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2份);
(3)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彩色蓝底背景的照片4张;
(4) 其他证件(如军人证、符合免试规定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2份)。
4.报名*:400-699-2550 010-62512552 010-62515689
北京汇博年教育欢迎您的到来!

北京语言大学拟录取名单2022

一、录取标准

(一)考试语种为德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俄语的考生,统测语文成绩合格者拟录取。

(二)考试语种为英语的其他考生,按照简章规定录取。口试面试成绩低于12分的不予录取。

二、请考生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和录取结果。考生如对考试成绩存有疑义,可在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办理成绩复查手续(详见网上报名系统提示)。

三、根据学校要求,拟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时须完成一定量的专业书目(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研读任务,请考生务必按各院系要求完成研读任务。

四、根据工作要求,现对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招生办公室:010-88816481,招生监察办公室:010-88816259)。公示期满如无异议、且与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全国具有保送生资格学生名单核对无误者,即按照各省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五、拟录取考生需在报名系统填写拟录取回执并上传盖章电子版;各中学应于2022年2月22日前将学生反馈结果汇总名单及学生本人填写的拟录取回执通过EMS寄送至北外招生办。学生未按时提交回执、中学未按时寄送回执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不予录取。

六、考生录取结果以我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欢迎未能通过保送方式获取录取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优秀学子,通过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方式继续报考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语言大学。英文译名: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简称BLCU)。

第三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为公办本科。学校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学校代码为10032。

第四条 北京语言大学创办于1962年,是一所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教育和中华文化教育,对中国学生进行文学、经济学、法学、工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专业教育的国际型大学。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学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提前批次、农村专项计划和农村单独招生等类型的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考生、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由校长、主管招生及教学工作的校领导、纪委书记、学生处、教务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和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

第八条 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招生工作校领导担任,主管招生工作校领导、纪委副书记、学生处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任组员。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一) 具体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或实施细则;(二)拟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规章制度;(三)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录取规则;(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五)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七)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将招生计划总数1%的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应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三条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专业之间不设级差,服从专业调剂不退档。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分专业录取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在实考分数相同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报考外语类专业考生依次参考外语、语文、文综、数学,报考信科、金融类专业考生依次参考数学、外语、理综、语文。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校翻译(本地化)专业招收中学外语语种为法语的考生。部分非外语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招收中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公共外语课主要开设英语,第二外语可选修日语、西班牙语、法语。

第十八条 学校除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外,其他专业均要求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报考英语(“英+西”复语)、英语(“英+土”复语)、日语(“日+英”复语)和翻译(“英汉法”翻译)原则上要求外语口试成绩为最高等第(以分数计算的达到满分的90%及以上)、且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满分的90%。

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报考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

第二十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有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现行学费标准为:外语、翻译专业600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专业5500元/年;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国际政治、新闻学、国际关系与事务、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特殊教育专业5000元/年,绘画专业10000元/年。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中国本科学生住宿标准最高为1200元/人/年,具体视宿舍分配情况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招生办公室咨询*:(010)82303943,纪检监察*:(010)82303020,传真:(010)82303135,邮箱:zhaoban@blcu.edu.cn,学校网址: ,招办网址: 。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北京语言大学。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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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北京语言大学在北京是本科批次招生,在全国基本是本科一批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认为北京语言大学是一本大学(自2019年开始,北京高考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批招生);如果你不是北京考生,北京语言大学在你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二批招生的话,你也可以说北京语言大学是二本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简介 北京语言大学是中国唯一一所以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中华文化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国际型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 学校对中国学生进行外语、中文、信息科学、经济、艺术等专业教育,同时承担着培养汉语师资、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出国前的外语培训工作等任务。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北语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语言文化教育和语言文化研究为特色和优势的多科性国际型大学,是我国中外语言、文化研究的学术重镇和培养各领域优秀人才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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