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厦门大学招生网 2010年厦门大学高考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大学2022本科招生分数线
厦门大学2022本科招生分数线未出,以下是2021分数线:
1、2021年厦门大学在安徽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42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625。
2、2021年厦门大学在湖北历史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31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835。
3、2021年厦门大学在河南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27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1294。
4、2021年厦门大学在陕西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26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425。
5、2021年厦门大学在贵州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456。
6、2021年厦门大学在湖南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79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1516。
7、2021年厦门大学在广西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59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5224。
8、2021年厦门大学在广西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58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3424。
9、2021年厦门大学在青海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5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61。
10、2021年厦门大学在湖南物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44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43943。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厦门大学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厦门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录取名单
厦门大学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是有在最近的一段时间内里面去进行公布的名单里面,学院是分为了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电影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信息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等等这些学院的专业里面的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
然后在拟录取名单里面的话,基本就会公布考生的编号以及考生的姓名这样子的一个信息。具体是可以到厦门大学的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里面去进行查看的,然后在里面的话名单也是不断在进行更新的。所以厦门大学的2022研究生模录取名单基本就是有这样子的一个相关的内容。
然后具体的名单就可以根据以下给的网址去进行寻找,一般就是在说是研究生的第一条信息就由你录取名单的相关公布的。
厦门大学由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国内最早招收研究生的大学之一、设立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
成为中国首个在海外建设独立校园的大学、早期建筑入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首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名录,被誉为“南方之强““中国最美大学”。
截至2022年4月,学校建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4个校园占地9700多亩,其中马来西亚分校约900亩;
设有研究生院、6个学部以及33个学院(直属系)和16个研究院;有专任教师近3000人,两院院士32人;在校学生44000余人,本科生20000余人。
截至2020年12月,学校占地9700多亩,其中思明校区位于厦门岛南端,占地近2600亩,漳州校区占地2500多亩,翔安校区占地3600多亩,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约90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20多万平方米,
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总量451万册、电子图书885万册,固定资产总值126亿元,仪器设备总值46亿元;拥有10家附属医院。校园高速信息网络是CERNET2的核心节点之一。
厦门大学录取线
厦门大学分数线得看专业,不同专业录取分数线不一样。
厦门大学(Xiamen University),简称厦大(XMU),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硬件设施
截至2020年12月,学校占地9700多亩,其中思明校区位于厦门岛南端,占地近2600亩,漳州校区占地2500多亩,翔安校区占地3600多亩,马来西亚分校约90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20多万平方米。
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总量451万册、电子图书885万册,固定资产总值126亿元,仪器设备总值46亿元;拥有10家附属医院。校园高速信息网络是CERNET2的核心节点之一。
军检线:
军事院校的体检线。多年来一直与普通本科分数线相当,因此可以视为本科二批分数线,但有些军校的录取分较高,会在第一批录取分数线(重点线)附近上下浮动,幅度不太大。
资格线:
招生录取的资格线,也叫最低录取分数线。只有考试分数等于或超过该分数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招生高校录取。录取时,资格线上的考生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倘若考生对院校和专业不挑剔,专科资格线上的考生基本都会有学上。
批次线:
录取时的主要依据。多数省市都会按不同录取批次划定四条分数线,也有些省市录取批次更多,分数线也更多,只有考生达到或超过某批次分数线时才可能参加该批次的录取。
除本科一批分数线,是按招生计划的1∶1.2全省划定,其他都是按照1∶1的比例划定的。
提档线:
录取学校提取档案线。与录取线不是一条线。例如:本科一批院校的提档线是依据1∶1.2的比例划定的,学校会对提档线上的所有考生阅档,再把多余的20%的考生档案退回省招办,因此,提档线上的考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录取。
录取线:
各高等学校实际录取的最低分数线。由于高校录取时是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因此录取线常常会高于提档线,也可能等于提档线。
2010年厦门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2010年厦门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赋与高校办学自*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慨况
第一条 厦门大学位于我国经济特区、“国际花园城市”——福建省厦门市,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 工程”和“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现有校本部和漳州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和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分管教学、考试中心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三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层次和计划
第五条 2010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共有62个本科专业类,涵盖85 个专业(含方向)分别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六条2010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计划为475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阅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四章 招生模式
第七条 采用大部分院、系按专业类招生,少数院、系按专业招生的模式。各专业类的专业(方向)设置及分流情况请参阅《厦门大学2010 年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第五章 培养与管理模式
第八条 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按专业类进行培养。即一、二年级学生一般按照专业类学习通修课程,二、三年级通过选修方向性课程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方向。方向性课程的选定根据学生个人的特点,在学校的指导下进行。
第九条我校选择经济学、会计学、数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和海洋科学类6个优势学科专业,开设国际化试点班,进行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国际化试点班专业教学计划的主要核心课程(16门左右)采用英语教学。试点班为学生配备导师,鼓励优秀学生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和教师的科研。
第十条 除音乐系新生直接入住校本部外,其余的新生全部入住依山傍海,环境优美,拥有全国一流的教学和生活配套设施,管理和服务规范的漳州校区。经第一、二学年的学习和生活后,回到校本部继续修读学业。
第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我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招生要求
第十二条 除外语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国防生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校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机构组织的口试。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有关专业考试要求按照《厦门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艺术类学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除国防生外,各专业(类)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以上水平。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填报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以生源省份我校相应的招生计划数的105%左右调档(调档前根据生源情况,我校与各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商定具体调档比例),非平行填报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控制在生源省份我校相应的招生计划数110%-120% 以内。
(我:刘胜伟)
第十七条 原则上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专业(类)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专业投档。
第十八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在各省出档的考生中,根据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专业(类)投档和录取,同时参考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5 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2 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及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1 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 分。
第二十条 获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文艺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的录取规则分别按我校相应各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面向全国和单独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费收费标准
1 、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航空航天类除外)、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所属各专业,每人每学年5460 元;
2 、医学院各专业、航空航天类每人每学年6760 元;
3 、软件学院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5460 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生每学分400 元,每学年约为40 学分;
4 、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9360 元。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1200 元(人/ 学年)。
第九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二十五条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主体。我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由中国银行承办,全校每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人数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每人每年贷款金额为6000元。
第二十六条国家奖学金
为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中央*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304人获得国家奖学金。
第二十七条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660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国家助学金
为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我校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2000多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九条学校设立的奖学金
1、优秀新生奖学金
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的新生,给予免交四年学费,并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第1—10名)、1.5万元(第11—20名)和1万元(第21—30名)的奖励。
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80分以上,且名列我校在其省份文或理科计划前5%的新生,给予2000元奖励。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不重复参评此项奖励。
2、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评定标准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覆盖面达学生人数的30%。设立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特殊才华的在校本科生。
3、校级奖学金
目前,我校共设立了以“嘉庚奖学金”、“本栋奖学金”和“亚南奖学金”为主的共32项校级奖学金,每年奖励人数约800人,奖励总金额达200多万元。除此之外,我校各院(系)还设立了数量众多的院(系)级奖学金。
第三十条勤工助学
学校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全校每年设立1000多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供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劳酬标准为每小时8元(每月不超过50小时)。
第三十一条 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困难补助。2009年,我校共拨出专款2000多万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获得有效资助。
许多社会团体、人士专门为我校学生设立助学金,每年资助人数约1000人,总额约300万元。
第三十二条减免学费
我校根据国家政策减免部分学生的学费。
第十章 就业情况
第三十三条我校近三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2009届93.2%,2008届95.4%,2007届95.9%。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2009届毕业生就业主要单位性质流向依次为:各类企业、升学、金融单位、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其他教学单位等。就业主要地区流向依次为:厦门、福建(不含厦门)、深圳、广东(不含深圳)、江苏、上海、北京等省份(城市)。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我校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毕业生等学生为国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上述学生。
1 、报考我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在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中我校的出档线下40分以内择优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的学费、教材、伙食、住宿等补助,毕业后充实到西藏的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进藏服务期5年。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前须与西*事厅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2 、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我校当年有安排招生计划省份参加全国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成绩要求为不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出档线下80分。被录取的预科学生先在位于河南郑州市的
黄河科技学院进行一年的预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合格并结业者,我校将根据学生德、智、体情况及我校拟定的招生专业计划确定本科具体学习专业,转入我校进行本科阶段学习;不合格者退回生源地区。
第三十五条 我校国防生的报考条件、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国防奖学金的标准与发放、学生毕业后的工作分配去向及待遇等信息,请查阅《*国防生招生简章》或登录
http://210.34.18.180
查询,或咨询*驻厦门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咨询*:0592-2187802。
第三十六条 我校面向江苏省招生(含自主招生和文艺特长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对于另一门选测科目,我校原则上不做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专业安排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即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每得一个A + 折算成等级级差分2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我校确定的“专业级差”的方式,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必测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第三十七条 我校面向福建省厦门市、漳州市招收走读生的志愿填报和录取要求请登录我校招办网页查阅,或向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查询。
第三十八条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欲了解我校招生资讯,可上网查阅或*咨询。网址:
,*:0592—2188888。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状态可登录上述网页查询。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我:刘胜伟)
厦门大学招生办的*是多少
一、厦门大学招生办联系*和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 招生办联系*为0592-2188888,该校联系地址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邮编为361005、联系邮箱为zs@xmu.edu.cn。
二、厦门大学简介
厦门大学 (Xiamen University),简称厦大(XMU),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7年, 厦门大学 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
建校以来,学校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建校迄今,已先后为国家培养了40多万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厦大学习、工作过的两院院士达60多人。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6个学部以及29个学院和15个研究院,形成了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管理科学、艺术科学、医学科学等学科门类在内的完备学科体系。学校现有1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5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7个一级学科福建省特色重点学科、46个福建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拥有31个博士后流动站;3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9个交叉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学科授权,24个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授权。2017年,化学、海洋科学、生物学、生态学、统计学5个学科入选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66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91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1.9%(下同),拥有博士学位的2206人,占82.9%。学校共有两院院士22人(含双聘院士9人),文科资深教授2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简称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10人次,“*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4人、青年学者6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0人,国家级教学名师6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3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5人、教学名师1人、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2人、青年拔尖人才1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22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入选者5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133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4人;国家创新研究群体8个、教育部创新团队9个。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厦门大学招生网 2010年厦门大学高考招生简章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