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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排名

更新:2023年06月05日 05:25 大学路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排名多少?在福建排第几位?怎么样好不好?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学校的主管部门是福建省。很多高考生在报考前比较关心: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排名多少位?在福建省内排第几名?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在专科院校中实力怎么样好不好?本文为广大考生及家长整理答案。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排名

一、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好不好?


教育部陆续推出了高职双高计划、优质专科高职、国家示范高职、国家骨干高职名单,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并未出现在其中任何一个名单之中。


所以我们可以判断: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暂未进入教育部重点支持发展的专科名单行列。从这个角度来看,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在专科中综合实力较为一般的学校。


不过根据教育部2019年公布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认定名单,我们还发现:闽北职业技术学院还有不少实力突出、特别强的专业值得福建省的高考生报考,那就是被教育部评为骨干专业的建筑室内设计。


二、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的发展历程


1929年,创办省立建瓯乡村师范学校;


1949年,并入建阳师范学校;


2004年,南平业余大学、建阳师范学校正式合并为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2023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2023年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当前的交通便捷,对面即是合福高铁南平北站,距福州、武夷山不足半小时车程,是读书、治学、生活的理想场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3〕3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一条 学院全称: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院代码:13764

第三条 学院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邮编353011)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学制:三年

第六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招生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举报*:0599-6133068。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学院2023年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均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用书《福建招生资讯·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通过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学校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组织实施。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学校根据福建省招生政策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

3.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4.2023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5.学校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精神安排录取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 录取照顾政策

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无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无加试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在录取结束后,将给每一位被录取的学生寄发加盖学校公章及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福建省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院网站招生专栏查询预录取情况。

第五章 招生纪律

第十八条 招生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对任何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经查实,学院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软件技术专业按闽价〔2004〕费16号文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学费标准每学年9000元,其它专业按闽价〔2000〕费245号文,学费标准每学年6000元;住宿收费按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执行,所有的学生公寓均已安装空调,收费标准(含空调费用)为:八人间650元/学年/生、六人间970元/学年/生、四人间1300元/学年/生。

第二十一条 关于学费和住宿费的清退问题

关于学费和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按《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第二十二条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经学院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院级一等奖学金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具体金额变动以学校相关政策为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认定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学生每年4500元、困难学生每年2800元),同时开通生源地贷款以及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等,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查验:为确保新生质量,我院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报考材料进行复核,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毕业及就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学院提供就业指导,并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凡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阅读或来电咨询招生信息。

学校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

邮政编码:353011

咨询*:0599-6133066、6133067

腾讯QQ:1640965442、1095508250

联系老师:詹老师:18065990339 郑老师:17759918822

刘老师:18149547169 纪老师:18120846379

林老师:13055497001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公布即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闽北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MINBEI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MBVTC),坐落于福建省南平市,是由南平市人民*举办的一所全日制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建阳师范学校,创建于1929年。1985年2月经福建省人民*批准成立南平业余大学,2004年2月更名为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现地处南平市江南新区职教园区,2009年由建阳整体搬迁至现址,2011年南平市经济贸易学校并入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名单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认定骨干专业:建筑室内设计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宿舍条件

学生宿舍:

宿舍条件良好,有独立卫生间、沐浴房和阳台,每个宿舍都配有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空间宽敞,网络全覆盖,设有四人间、六人间、八人间,可供同学们选择。

住宿收费按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执行,所有的学生公寓均已安装空调,收费标准(含空调费用)为:八人间650元/学年/生、六人间970元/学年/生、四人间1300元/学年/生。

食堂:

学校有三个食堂和多家小吃店,就餐环境良好。食堂除提供品种齐全的日常餐饮外,还汇集了风味多样、物美价廉的南北特色小吃,适合各地学子的口味及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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