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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建设兵团高考分数线 2022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最低是多少

更新:2023年05月13日 12:23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贵州建设兵团高考分数线 2022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最低是多少,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贵州建设兵团高考分数线 2022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最低是多少

2021年异地高考具备哪些条件?

异地高考,每个省市的具体条件会不同。可参考以下省市关于异地高考的条件:

1、北京

北京“异地高考”需要五证,2014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职考试录取;后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2、上海

持居住证C证人员子女只能在上海参加中职考试,只有持A证者的子女才可以在上海就地中高考。而根据上海《居住证管理条例》,在该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并参加上海本地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办理居住证C证,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可办理居住证A证。

3、重庆

在重庆高中阶段三年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就读;普通高中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还应在重庆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中职学生家长不作条件限制;符合重庆市普通高考其它报名条件。

4、浙江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或符合浙江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进入浙江省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取得在浙江省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符合浙江省高考报名的其它条件,在2013年起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扩展资料:

除了上海和广东,有23个省份在制定“异地高考”政策时,将最终的目标设定在与省域内考生的考试录取问题上,无差别或无特别限制性对待。这22个省份包括山东、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浙江、江西、湖南、湖北、贵州、安徽、福建、内蒙古、山西、陕西、江苏、广西、云南、四川、重庆、甘肃和海南。

开放异地高考,是为了进一步解决外来务工子女的升学问题,让非户籍地考生享有与本地考生相同的高考资格,使更多外来务工子女能够更好地享受父母务工所在地的教育资源,让非户籍地考生享有与本地考生相同的高考资格。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异地高考

2022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最低是多少

2022年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
一、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2录取分数线(在本省)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在新疆(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144分、文科144分。
二、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2录取分数线(在外省市)
1、在云南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250分、文科379分
2、在湖南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为:历史类279分
3、在青海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176分、文科193分
4、在重庆市(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为:物理类297分
5、在安徽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为:理科362分
三、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一览表2022(官方最新发布)
包含2022年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在各省市录取的最低分、最低位次、省控线等。
省份科目最低分最低位次省控线 云南(专科批) 理科 250 170228 200 文科 379 116084 200 新疆(专科批) 理科 144 - 140 文科 144 - 140 甘肃(高职(专科)批R段) 理科 160 112687 160 文科 160 80842 160 湖北(专科批) 物理类 200 201846 200 历史类 200 129138 200 四川(专科批) 理科 150 284053 150 文科 150 215646 150 宁夏(专科批) 理科 352 25227 150 湖南(专科批) 历史类 279 158985 200 青海(专科批) 理科 176 30356 150 文科 193 16356 150 贵州(专科批) 理科 230 205541 180 文科 213 122695 180 重庆(专科批) 物理类 297 109007 180 河北(专科批) 物理类 287 284062 200 历史类 218 190011 200 安徽(专科批) 理科 362 230350 200 江西(专科批) 理科 150 253137 150 文科 150 197199 150 附: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塔里木河源头、南疆区域中心城市――阿拉尔市。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是师市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4月10日由新疆*尔自治区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综合类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多学科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业务上受兵团教育局指导和监督。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校区规划占地面积1069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总投资21.36亿元人民币,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13.28万平方米,总投资11.36亿元,于2021年3月22日开工建设。一期项目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期项目预计2022年动工,2023年年底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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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知道农村地区专项计划报名的条件和要求是什么? ...

为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比例,2016年继续实施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三大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
一、扩大实施国家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2016年安排招生计划6万名,比2015年增加1万名。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高校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2.继续实施地方专项计划。
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由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地方专项计划的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3.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招生任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在本科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高校特别是农村学生人数相对较少的高校,要进一步增加招生名额,努力使本校农村学生人数明显增加。
4月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成报名申请。5月15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资格初审。5月30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

国家关于贫困县高考招生2015专项计划以及阳光高考等...

祝你好运!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2015年《*工作报告》,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现就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1.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招生规模为5万名。有关高校特别是中央部门高校要统筹好招生计划的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综合考虑有关省(区、市)贫困地区生源比例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计划,并向农村考生数量多、升学压力大的省份倾斜。
2.严格报考条件。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考生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国家专项计划。有关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报考条件及实施办法。
3.完善录取办法。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有关要求执行,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有关省(区、市)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完善投档录取办法,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二、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1.适度增加招生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规模将在我部招生计划文件中明确。有关高校特别是农村学生比例相对较低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招生名额,努力使本校农村学生比例明显提高。中央部门高校要将调减的特殊类型招生名额优先安排高校专项计划。
2.明确实施区域和考生其他报考条件。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具体实施区域。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已经完成或正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地区范围。
3.科学制订考核及录取办法。有关高校要结合农村学生特点及相关中学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考生申请要求和考核录取办法。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作用,认真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合理确定参加本校考核考生名单。有关高校和中学要创新服务举措,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给予经济补贴、探索选派专家到当地开展考核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等方式,为考生顺利参加报名、考核提供便利和帮助。考核录取工作管理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执行,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原则上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4.合理安排工作时间。4月15日前,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在阳光高考平台( .cn/gxzxbm )完成报名申请。5月3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6月3日前有关高校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高校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三、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保证国家专项计划的基础上,加大本地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统筹,指导有关高校足额落实招生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因地制宜确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于4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地方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报我部备案。
四、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1.强化资格审核和规范管理。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户籍制度改革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认真细化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严格审查考生投档和录取资格,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有关高校不得录取不符合实施区域和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
2.加大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各省(区、市)和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有关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公开有关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公示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学籍所在学校、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有关高校要及时公示高校专项计划的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考生考核成绩、合格标准、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3.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对违规违纪的部门、机构、学校、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深入农村地区和中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解疑释惑,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招生政策内容,鼓励优秀学生踊跃报考。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省(区、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
教育部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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