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录取工作分6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高职)一批、专科(高职)二批。录取从7月1日开始,到8月25日结束。
(一)提前批
1.招收飞行员院校。录取时间:7月2日。
2.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1日―8日。
3.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
国际关系学院、
外交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录取时间: 7月7日―8日。
4.公安类专科院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9日。
(二)本科一批
进入国家“211”工程的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部委属重点院校、部分省属重点院校、部分院校的七年学制的专业,体育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一批院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11日―15日。
(三)本科二批
一般本科普通院校及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高水平运动员、优秀运动员、实践生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月17日―22日。
(四)本科三批
普通院校的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等以培养成本收费的本科院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23日―31日。
(五)专科(高职)一批
所有公办本科院校的专科(高职)及省部属的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所有高校的艺术类、体育类专科(高职)专业。录取时间:8月2日―13日。
(六)专科(高职)二批
普通高校的独立学院专科(高职),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高职),民办高校的专科(高职),市属普通院校专科(高职),职业技术学院及独立设置成人高校专科(高职),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优秀运动员专科(高职)专业。录取时间:8月14日―25日。
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层次招生均不再进行补录。
录取工作进程见附件一。
三、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高等学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在认真审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基础上,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同时,努力创造条件为院校招生做好服务工作。
(二)未经教育部批准,任何院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应试外语语种。
(三)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院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四)招生院校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相关环节的各项工作,凡超过时间未完成相关录取工作的院校,应主动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沟通,如果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院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院校,并将情况上报教育部。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五)招生院校在每一志愿或每一轮次录取结束时,必须将考生的录取专业信息上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便及时公布缺额计划征集志愿及录取工作结束后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如因院校未及时上载或上载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六)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对使用调整计划的管理和监督。招生院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并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计划调整必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
(七)考生志愿由考生本人自行通过网络填报,是投档和录取的依据。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投档后原则上不允许院校*征求考生志愿。
(八)凡是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改录或换录。凡被香港单独招生院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允许再参加内地院校统一录取。
(九)遗留问题和重大问题由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四、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一)文理类院校
根据本科、专科(高职)一批、专科(高职)二批的招生计划、生源分布及往年资格线情况划定各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
本科一批院校按招生计划的1∶1.2全省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二批院校先根据部属、外省省属和本省省属院校的本科计划划定省属线,然后对除济南、青岛以外的有市属本科院校的市根据市属计划划定市属统一线,济南、青岛两市的市属线单独划定(省、市分数线差原则上控制在20分之内);提前批的军事、公安院校本科面试、体检、录取执行本科军检线,本科军检线按照本科二批省属线的划定办法来确定;提前批的公安类院校专科按本科军检线线下40分以内执行;本科资格线上考生,均可填报本科三批志愿。第一志愿填报结束后,在生源范围内,以本科二批线(省属、市属、济南、青岛线)为基准实行同步平行降分,按招生计划的1:1.2第一次确定本科三批线。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将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增加计划的院校分专业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进行第一次征集,本科资格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仍然可以填报,在生源范围内,以本科二批线为基准再次实行同步平行降分,按缺额计划及生源情况第二次确定本科三批控制线。以此类推,第三次确定本科三批控制线。
成绩达到专科(高职)一批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专科(高职)一批志愿。在生源范围内,仍以本科二批线为基准实行同步平行降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专科(高职)一批控制线,其余与本科三批划线方法相同;专科(高职)二批资格线及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全省统一划定。划线时,符合《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投档规定》(见附件二)的考生应统盘考虑在内。
(二)艺术类院校及专业
根据艺术文、艺术理的本科、专科(高职)招生计划、生源分布及往年资格线情况划定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
艺术文、艺术理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及我省的生源情况确定。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天津工业大学、
江南大学、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本校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
山东艺术学院和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划定的本校各本科专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全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其它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院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执行全省艺术文、艺术理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体育类院校及专业
根据本科、专科(高职)的招生计划、生源分布及往年资格线情况划定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
分别按全省体育类本、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1∶1.3和1∶1.5的比例划定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院校
对有本科招生计划的专业类别,先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测算各专业类别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然后对测算出的最高文化录取分数线和最低分数线进行适当平衡(防止各专业类别之间分数线差异过大),最终确定本科专业类别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首先根据全体考生考试成绩和各类别全部专科(高职)招生计划测算出基本文化控制分数线,然后按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1∶1.3的比例划定各专业类别的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但各专业类别分数线不应低于基本文化控制分数线。
(五)实践生招生院校
根据各类别实践生招生计划和专业合格考生的文化成绩,按1∶1.2的比例分别划定各类别实践生的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院校
高水平运动员本、专科(高职)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均不分文理科。本科专业执行我省普通文理本科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学校审查认定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可按高水平运动员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执行。专科(高职)专业,执行我省普通专科(高职)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优秀运动员招生院校
优秀运动员本、专科(高职)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均不分文理科。本科专业执行我省普通文理本科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高职)专业执行我省普通文理专科(高职)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投档办法
(一)文理类院校
1.投档比例
所有招生院校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时,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投档(省外院校若需调整调档比例,须于7月6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第二志愿、征集志愿、调剂志愿均按1∶1的比例投档。
2. 投档原则
(1)投档顺序
所有批次均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投档,顺序依次为:一志愿、二志愿或征集志愿、调剂志愿。
(2)一志愿投档。一志愿为非并行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分院校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同步进行投档。
(3)二志愿或征集志愿投档。均为并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院校先后投档,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随机投挡。
(4)调剂志愿投档。提前批本科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如果考生同时填报2类(含)以上服从调剂志愿,按照军事类、公安类、航海类、其他类先后顺序进行投档;提前批专科采取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调剂。本科一批首先根据缺额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1∶1比例确定调剂录取投档线,之后再根据考生所报调剂志愿情况进行随机投档。其他批次在批次线上根据考生所报调剂志愿情况进行随机投档。
(5)因不服从调剂或其他原因退挡造成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在分数线下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量递补。
(二)艺术类院校及专业
1.艺术类本科专业
(1)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及浙江传媒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内蒙古大学的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浙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北京印刷学院艺术设计,苏州大学艺术设计等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学校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除上述院校及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进行投档。其中,省外院校中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关联统考成绩、进行了艺术专业校考的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考生志愿分专业全部投档;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关联统考专业成绩(
山东师范大学的美术类专业使用校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2)调剂。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专业,若顺序志愿生源不足,根据缺额计划总数,按文化成绩1∶1.5的比例划定投档文化控制线。在线上生源中,根据统考美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1∶1的比例随机投档。
2.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
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均执行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根据考生志愿进行投档。
(1)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学校专业考试的其它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其中,
中央戏剧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分数线上全部投档,其它院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2)未进行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3)统考美术类专业若顺序志愿生源不足,调剂投档办法同本科。
(三)体育类院校及专业
在全省体育专业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别按本、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若顺序志愿生源不足,按文化成绩及学校缺额数1∶1的比例随机投档。
(四)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院校
本科专业在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类别和院校志愿全部投档。在顺序志愿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专业类别内依据考生服从志愿和文化成绩,按剩余计划1∶1的比例由计算机随机投档。
专科(高职)专业在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类别和志愿全部投档,专科(高职)顺序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院校可申请重新征求志愿录取。
凡填报的专业类别与考生本人的实际专业类别不一致的考生志愿档案不予投档。
(五)高水平运动员与优秀运动员
1.高水平运动员。凡文化成绩达到普通文理本科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合格考生档案,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2.优秀运动员。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投档前在院校推荐的优秀运动员考生的文化总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加分后达到普通文理本科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普通文理专科(高职)第二批最低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别向考生推荐院校投档。该加分政策限于优秀运动员招生。
六、其他特殊类别录取
(一)自主招生录取。自主招生考生与非自主招生考生同时进行投档。对正常投档范围内的自主招生考生由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对符合院校自主招生录取条件而不在正常投档范围内的考生,院校应在一志愿录取结束前使用预留计划进行录取。
(二)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其分数线不得低于招生院校在我省相应批次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下80分。
(三)报考
暨南大学、
华侨大学的“三侨考生”,其高考总分低于所报院校投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予以投档;华侨大学招收的“三侨考生”预科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其分数线不得低于招生院校在我省所在批次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下80分。
(四)招收民族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本科院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其分数线不得低于招生院校在我省所在批次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40分。
(五)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经济学院、
山东建筑大学、
济南大学等院校安排的走读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情况按1∶1的比例投档和录取,但其分数线不得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六)济南大学招收的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录取时,按照招生计划的1∶2的比例划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七)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院校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录取,若因线上生源不足而完不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八)公安院校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0年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0〕49号)执行。
(九)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军区政治部、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0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0〕55号)执行。
(十)飞行员分别按空军、海军、民航招收飞行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艺术专长招生,分别按教育部及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考中传的方法有普通类,艺术类,小语种,自主招生方式,但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普通通过高考考入中传,但是,要估计自己的文化分,中传的分数线较高,具体你可以看看中传在你省的历年招生分数线,另外,你可以通过艺术考试的方法进中传,参加中传艺术校考,首先要参加本省的统考,若本省没有统考可以查招生简章,看看能不能直接考,艺术考试大都分初试,复试,面试是不会少的.
高考当然可以直接填中传,当时,前提是自己的分数上线,考分每个省不同不好解答,至于学什么专业,呵呵,你都说是想报主持,当然是播主专业咯~!!
步骤,大概是:
1.高考报名
2.参加专业培训(最好在有2~3个月的培训期)
3.参加省里相应专业统考
4.拿到统考合格证后,报考中国传媒大学的校考
5.参加中传的统一文化摸底考试(题很难,文科科目都考,但是只要上45分就可以进入下一关)
6.参加初试
7.参加复试(各专业不同,所以不做具体分析)
8.领取合格证后,等待高考文化上线,即可读中传!!!
如考艺术专业大概就是以上这样~!!!
(另附中传招生简章,自己好好分析,选择合适自己的专业和方式,祝,好运!)
中国传媒大学(原北京广播学院)
200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本简章只限于介绍需提前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情况。非通用语专业、普通类专业、艺术类高职专业及其它类别的招生情况另有简章介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
招生办法”执行。
一、 招 生 计 划
200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表 (表1)
专业
序号 艺术类招生专业及方向 招生人数 学费
(元/年) 高考
科类
01 播音与主持艺术 60 10000 文理
兼招
02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50 10000
03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 40 10000
04 音乐学 55 8000
05 导演 15 10000
06 表演 25 10000
07 录音艺术(音响工程方向) 20 10000 理科
08 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 20 10000 文理
兼招
09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40 10000
10 摄影(电影电视剧摄影方向) 20 10000
11 摄影(电视摄影方向) 20 10000
12 艺术设计 30 10000
13 数字媒体艺术 90 8000
14 动画 100 10000
15 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方向) 35 8000
注:1. 以上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2. 播音与主持艺术、导演、表演专业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队,男女生录取比例为1∶1;
3. 以上学费属2008年标准,供参考,如有变动,按2009年北京市教委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二、 报 名
(一)报考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故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注:
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名;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考生可直接到学校设立的各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2.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 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体条件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身高:男,一般不低于1.75米,女,一般不低于1.65米。
(2)摄影(电影电视剧摄影方向)、摄影(电视摄影方向)身体条件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无色盲,无色弱,裸眼视力4.8以上,无平足。
(二)报考时间及考点
1. 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8日-2009年1月31日
注:我校艺术类专业实行网上报名并上载考生照片、网上交费、网上安排初试时间。考生一律在此时间内登陆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网
报名。考生请于报名前准备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电子照片(要求:大小30K以下),并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2.各专业对应考点:我校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表2“√”表示该专业在相应考点组织考试)。
200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点对照表 (表2)
专业
序号 艺术类招生专业及方向 考 点
北京 哈尔滨 杭州 成都 西安 武汉
01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 √ √
02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 √ √ √ √ √
03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 √ √ √ √ √ √
04 音乐学 √ √ √ √ √ √
05 导演 √ √ √ √ √ √
06 表演 √ √ √ √
07 录音艺术(音响工程方向) √ √ √ √ √ √
08 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 √ √ √ √ √ √
09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 √ √ √ √
10 摄影(电影电视剧摄影方向) √ √ √ √ √ √
11 摄影(电视摄影方向) √ √ √ √ √ √
12 艺术设计 √ √ √
13 数字媒体艺术 √ √ √ √ √ √
14 动画 √ √ √ √ √ √
15 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方向) √ √ √ √
3・考试时间:
①初试:2009年2月8日开始,具体时间网上报名时安排。
②初试合格名单张榜、办理复试手续:2009年2月12日
③复试:2009年2月13日开始,具体面试时间办理复试手续时安排;
2月14日上午9∶00-11∶00进行统一文化基础知识笔试。
各专业笔试时间见表4。
4・注意事项:
①考生持下列材料参加考试:
A.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B.所在省(市)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C.网上报名结束后打印的准考证和报名表(参加专业考试时,每个专业交一份报名表)。以上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②初试结果查询: 2009年2月12日9∶00后考生可在考点现场查看,也可登陆中国传媒大学校园网主页
查询。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除上述两种方式外,还可拨打北京声讯热线010-1606160*查询。初试合格考生到考点现场办理复试手续。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初复试合并考试,考生在考试科目完成后即可返回。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各考点先进行初试,考生在初试面试完成后即可返回。2009年2月21日在我校校园网主页
上公布初试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按照网上安排的时间到北京参加复试,复试时间段为2月23日―26日。
③统一文化基础知识笔试在复试中进行,内容为高中文化课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是否需要参加详见各专业考试内容(见表5、表6)。
(三)报名考试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规定,每人每专业初试报名考试费100元,复试报名考试费80元,三试报名考试费80元。初试合格者,办理复试手续。初复试合并考试的专业,一次性收取初试复试报名考试费180元。考生网上报名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三、 考 试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0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 )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两种形式。
(一) 省级统考
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必须按照省招办要求参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报名。
鉴于我校在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
(二) 校考
(1)参加相应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仍需要参加校考;
(2)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只参加校考;
1.笔试时间安排
①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动画专业笔试安排(表3)
考试类别 时 间 专业及方向 考试内容
初复试合并考试 2月9日上午8∶30 - 11∶30 艺术设计 广告命题创作
初试 2月9日下午1∶00 - 5∶00 动画 命题创作及速写
初复试
合并考试 2月9日下午6∶00 - 7∶00 艺术设计 广告文案写作
2月10日上午8∶30 - 11∶3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命题创作
2月10日下午1∶00 - 4∶3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素描及速写
②复试笔试时间安排(表4)
时 间 专 业 及 方 向 考试内容(笔试)
2月13日上午8∶00-9∶30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 根据要求编写一项活动的创意
2月13日上午10:00-12:00 数字媒体艺术 综合能力测试
2月13日下午1∶00-3∶30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摄影(电视摄影方向) 电视节目分析
2月13日下午4∶00-6∶00 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方向) 专业能力测试
2月13日晚上6∶30-9∶30 音乐学 基本乐理、中外音乐常识以及相关专业方向知识(作曲、看片分析或文论写作)
2月14日上午9∶00―11∶00 所有需参加统一文化基础知识笔试的专业※ 统一文化基础知识笔试
2月14日下午1∶00-5∶00 动画 造型能力:人物头像写生和静物色彩写生
2月14日晚上6∶00-9∶30 摄影(电影电视剧摄影方向) 影片分析
2月15日上午8∶00-11∶30 摄影(电影电视剧摄影方向) 绘画:素描、分镜头
注:考生遇到笔试和面试时间冲突的情况,经与面试专业的主考老师协调,可先参加笔试。
※ 需参加统一文化基础知识笔试的专业及方向为: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导演、录音艺术(音响工程方向)、录音艺术(音响导演方向)、摄影(电影电视剧摄影方向)、摄影(电视摄影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