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高考四川体育类专业考试说明四川省招考委制定出台四川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名、考试时间及办法,2012年普通高校艺体类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记者从成都市招考办获悉,成都市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含对口职教高职艺术类)招生文化考试11月10日至15日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网站 gkbm.cdzk.com报名。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体育类专业考试分两批报名,成都市和其他10个市州的考生为第一批,2012年4月7日,4月8日至4月11日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试地点在
成都体育学院。考试科目及分值体育类专业考试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三项满分为60分(各单项满分为20分);专项技术满分为40分,考生在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套路)、游泳、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乒乓球中任选一项。凡专项技术考试成绩(田径、游泳除外)达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点组织的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技术成绩无效。四川2012年体育专业考试实行电子计时和电子测距,身体素质测试项目立定三级跳远的试跳和原地推铅球的试投次数统一规定为两次,专项技术中的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6项的试跳(投)次数为三次,取最佳一次成绩作为考试成绩。 四川省2012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凡报考省内、外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除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 根据省招考委印发的《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精神,为加强对体育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工作质量,有利于招生院校选拔人才,同时方便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设置考点,统一考试计分。凡报考省内、外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除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
一、招生院校
2012年省内、外招生院校、专业及代码、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它要求等详见四川《招生考试报》2012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1.文化考试报名
凡愿报考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含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有关网上报名的时间段、登录网址、填报各项报名信息的要求等,均按当地招办规定及要求办理。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于2011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期间,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现场数码照相登记,并对基础信息进行确认。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考生基础信息的客观真实性,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专业考试报名
(1)时间:第一批考生2012年4月7日报名,第二批考生2012年4月12日报名。
(2)地点:成都体育学院(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四、报名手续及办法
1.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及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县(市、区)招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输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姓名、性别、族别、年龄等以《身份证》为准。在网上报名期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个人信息。
(2)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到县(市、区)招办进行核实,并确认基础信息无误后,由县(市、区)招办组织专人用电子数码摄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考生基础信息一经本人确认签字后,不得再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在确认基础信息后,由县(市、区)招办签发《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考生必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体育选考专项等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清晰。如果发现有误应立即要求县(市、区)招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专业考试。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进行报名确认,不能代为确认,过时不再补办。凡未办理体育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2.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及办法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和《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内到成都体育学院专业考点报名,并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并签定《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凡未携带《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报名、考试,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上一致。
五、专业考试
1.体育专业考试集中在成都体育学院进行。
2.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
(2)专项技术:考生在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套路)、游泳、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乒乓球中任选一项。
3.考试项目分值: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三项满分为60分(各单项满分为20分),专项技术满分为40分。凡专项技术考试成绩(田径、游泳除外)达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点组织的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技术成绩无效。
4.考试评分标准: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考试均按2011年修订的专业考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考生可登陆或
查询)。
5.考生凭《报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
6.考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阿坝州、甘孜州、成都市、攀枝花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的考生,4月7日报名,4月8日至4月11日考试。
第二批:资阳市、凉山州、自贡市、泸州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眉山市的考生,4月12日报名,4月13日至4月16日考试。
7.我省2012年体育专业考试实行电子计时和电子测距,身体素质测试项目立定三级跳远的试跳和原地推铅球的试投次数统一规定为两次,专项技术中的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6项的试跳(投)次数为三次,取最佳一次成绩作为考试成绩。
8.体考期间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安排(详见《2012年体育考生手册》)。每项考试三次点名不到者,将取消该项考试资格,其责任自负。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由他人代*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文化、专业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六、签发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考生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办,考生凭《报考证》于5月3日至5月4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5月7日至5月11日期间,凭《报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体育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七、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体育类专业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的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违反这一规定者,责任自负。
八、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体育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凡专业成绩达到省定本科线的考生可填报省内及认定我省成绩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凡专业成绩只达到专科线的考生只能填报省内及认定我省成绩院校的高职(专科)志愿,错填本科志愿无效。
凡未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填报方式将在《招生考试报》上向社会公告。
九、政考、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十、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或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会公布的除外),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体育学院招办。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邮编:610041 *:(028)85090713
2012高考四川体育类专业考试说明四川省招考委制定出台四川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名、考试时间及办法,2012年普通高校艺体类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记者从成都市招考办获悉,成都市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含对口职教高职艺术类)招生文化考试11月10日至15日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网站 gkbm.cdzk.com报名。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体育类专业考试分两批报名,成都市和其他10个市州的考生为第一批,2012年4月7日,4月8日至4月11日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试地点在成都体育学院。考试科目及分值体育类专业考试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三项满分为60分(各单项满分为20分);专项技术满分为40分,考生在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套路)、游泳、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乒乓球中任选一项。凡专项技术考试成绩(田径、游泳除外)达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点组织的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技术成绩无效。四川2012年体育专业考试实行电子计时和电子测距,身体素质测试项目立定三级跳远的试跳和原地推铅球的试投次数统一规定为两次,专项技术中的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6项的试跳(投)次数为三次,取最佳一次成绩作为考试成绩。 四川省2012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凡报考省内、外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除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 根据省招考委印发的《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精神,为加强对体育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工作质量,有利于招生院校选拔人才,同时方便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设置考点,统一考试计分。凡报考省内、外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除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
一、招生院校
2012年省内、外招生院校、专业及代码、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它要求等详见四川《招生考试报》2012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1.文化考试报名
凡愿报考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含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有关网上报名的时间段、登录网址、填报各项报名信息的要求等,均按当地招办规定及要求办理。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于2011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期间,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现场数码照相登记,并对基础信息进行确认。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考生基础信息的客观真实性,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专业考试报名
(1)时间:第一批考生2012年4月7日报名,第二批考生2012年4月12日报名。
(2)地点:成都体育学院(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四、报名手续及办法
1.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及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县(市、区)招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输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姓名、性别、族别、年龄等以《身份证》为准。在网上报名期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个人信息。
(2)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到县(市、区)招办进行核实,并确认基础信息无误后,由县(市、区)招办组织专人用电子数码摄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考生基础信息一经本人确认签字后,不得再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在确认基础信息后,由县(市、区)招办签发《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考生必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体育选考专项等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清晰。如果发现有误应立即要求县(市、区)招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专业考试。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进行报名确认,不能代为确认,过时不再补办。凡未办理体育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2.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及办法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和《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内到成都体育学院专业考点报名,并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并签定《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凡未携带《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报名、考试,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上一致。
五、专业考试
1.体育专业考试集中在成都体育学院进行。
2.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
(2)专项技术:考生在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套路)、游泳、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乒乓球中任选一项。
3.考试项目分值: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三项满分为60分(各单项满分为20分),专项技术满分为40分。凡专项技术考试成绩(田径、游泳除外)达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点组织的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技术成绩无效。
4.考试评分标准: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考试均按2011年修订的专业考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考生可登陆或
查询)。
5.考生凭《报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
6.考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阿坝州、甘孜州、成都市、攀枝花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的考生,4月7日报名,4月8日至4月11日考试。
第二批:资阳市、凉山州、自贡市、泸州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眉山市的考生,4月12日报名,4月13日至4月16日考试。
7.我省2012年体育专业考试实行电子计时和电子测距,身体素质测试项目立定三级跳远的试跳和原地推铅球的试投次数统一规定为两次,专项技术中的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6项的试跳(投)次数为三次,取最佳一次成绩作为考试成绩。
8.体考期间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安排(详见《2012年体育考生手册》)。每项考试三次点名不到者,将取消该项考试资格,其责任自负。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由他人代*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文化、专业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六、签发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考生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办,考生凭《报考证》于5月3日至5月4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5月7日至5月11日期间,凭《报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体育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七、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体育类专业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的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违反这一规定者,责任自负。
八、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体育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凡专业成绩达到省定本科线的考生可填报省内及认定我省成绩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凡专业成绩只达到专科线的考生只能填报省内及认定我省成绩院校的高职(专科)志愿,错填本科志愿无效。
凡未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填报方式将在《招生考试报》上向社会公告。
九、政考、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十、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录取办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或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会公布的除外),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体育学院招办。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邮编:610041 *:(028)85090713
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考国防生。
报名条件:
1、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2、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3、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8月31日) 的往届、应届高中毕业生。
4、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5、高考(精品课)分数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分数线。
报考程序:
1、政治考核。由考生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县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
2、填报国防生志愿。考生须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在本科提前批次栏内填写所报考的国防生专业和代码。
3、面试、体检由所在省军区负责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体格检查、面试合格者,取得国防生录取资格。
4、国防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工作由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共同负责,严格按照录取原则进行。填报国防生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批次录取。
5、录取按照调档规定从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按文化统考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7、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经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名后,在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驻校选培办。经入学后复审复查合格,由高校和驻校选培办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高校和选培办各一份,存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
8、复审复查。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将在15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心理状况等。复审复查合格者,由驻校选培办报军队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认国防生资格。不合格者,符合所在高校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转为学校普通生;不符合普通生录取标准的,由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