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健美操为专业,可以考的一本大学有:山东师范学院
天津体育学院 武汉体育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
山东师范学院招生录取 :
第十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
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并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安排专业。
(一)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投档比例若不超过1:1,则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投档比例超过1:1时,对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在前1:1之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对其余考生按缺额数递补录取。
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二)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体育学类按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录取工作结束后,在
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网站(
)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四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体育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71
五、办学地址:本科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高职 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先锋路(东丽校区)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面向全国招生的地方高等体育院校。近年来,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办学规模持续扩大,办学层次逐步提高。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基础建设投入,一批现代化教学、科研、训练设施相继落成,教学管理日趋规范,办学条件不断改善。现设有16个体育及相关学科本科专业,7个硕士点;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首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也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拥有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数门市级精品课和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以及市级教学团队;建有天津市以建设全国一流学科为目标的“重中之重”学科和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已形成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审核监督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5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院招生委员会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最低分同分录取或顺延录取。
第七条 根据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学校按照*制订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本科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4400-5400元/生.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5000元/生.年。高职学费标准:艺体类专业8000元/生.年,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700-1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5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录取工作。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一、除天津市、江苏省外,如投档分数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如条件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二、在江苏省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等级仍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
三、在天津市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高的考生。如上述条件仍相同,文史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工类专业依次参考考生英语、数学、语文成绩。(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等第个数,如相同,再比较B等第个数,依此类推;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评价。)
第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天津市考生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天津市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天津市高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同时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2017年在浙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以浙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为准。
第十七条 全国统一招生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中,按照考生专业成绩(天津市考生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文化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录取原则为在学校确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以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享受政策照顾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二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身体状况有以下情形者不予录取:
1.面部畸形;
2.四肢不健全或有生理缺陷;
3.口吃、声带病变或口腔有生理缺陷。
第二十二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天津体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体育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高职升本科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字样;高职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高职”字样。对符合《天津体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天津体育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5年我校本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二条 咨询、联系方式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咨询*:022―23015120 监督*:022-23012748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51号 邮编:300381
武汉体育大学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
第四条:2014年本科招生专业共24个,具体为: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大众艺术体操、模特表演方向)、表演(武术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新闻学(体育新闻学方向)、经济学(体育经济学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营管理方向)、应用心理学(运动心理学方向)、教育技术学(体育信息技术方向)、英语(体育外事英语方向)、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特殊教育、信息与计算机科学、康复治疗学,此外经教育部批准,运动康复专业面向全国招收中外合作办学学生。2014年总招生计划2720名,含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计划150名。
第五条:收费严格按照2014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章 录取规定
第六条:招收的24个专业的考生,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第七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办法详见《
武汉体育学院201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第八条: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综合考察、择优录取。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将根据其填报的专业(类)志愿,视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九条:体育类专业按照专业清原则,湖北省统测成绩优秀的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由学校自主确定统测和文化录取标准,优先录取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30%,其它70%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按照湖北省招办体育专业投档原则(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外省考生按照省投档原则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调剂,可安排至其他专业。
北京体育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唯一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院校和唯一进入“111引智计划”的高等体育院校。
学校隶属国家体育总局。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制四年,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司〔2003〕3号)文件规定的情况外,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如下要求:1.肝炎患者(乙肝病毒携带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有生理缺陷、面部畸形、斜视、严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肢体残疾者各专业均不予录取。
患心脏病、精神疾病等难以正常完成体育课学业者各专业不予录取。
2.色盲、色弱者,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广告学专业不予录取。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学、广告学专业不予录取。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舞蹈表演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70米,女生不得低于1.60米。
5. 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新闻学、广告学、英语、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68米,女生不得低于1.55米。
6.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5;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7。
录取规则: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按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3.我校确定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分数清的原则。
4.对高考单科成绩的要求: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所有专业学生入校后的外语学习语种仅限英语。
5.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不低于C级;体育类、艺术类只要求必测科目不低于C级。
对进档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录取。
6. 对考生按教育部政策享受的加分,我校予以承认。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突出、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如音乐、绘画、书法、国家二级以上(含)技术等级资格运动员)以及身体条件较好的考生(如: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
7.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录取办法: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的考生中,我校根据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原则上不予录取。
8.舞蹈表演专业: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9.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1.学费: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学、广告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休闲体育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英语、运动人体科学、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年为750、900、1200元不等。
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3年标准,2014年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学费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一、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是公办吗 云南大学 滇池学院是民办高校,该校是由 云南大学 申办并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是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二、云南大学滇池学院简介
云南大学 滇池学院是由云南省唯一的“双一流”大学 云南大学 申办并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作为云南省规模最大的独立学院,自2001年创办以来,凭借 云南大学 先进的办学理念、雄厚的综合实力和学校灵活的办学机制,已经形成经、法、教育、文、理、工、管、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现有11个分院、2个公共教学部、1个研究中心,54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9000余人,分别来自全国27个省(市、区),是云南省人才培养质量一流的独立学院,全国独立学院协作会会长单位。建校十余年来,为社会培养了4万余名优秀毕业生。
――人才培养质量
●毕业生研究生考取率连续十五年名列全省独立学院第一,名列全省高校前列。共有2500余名学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其中70%以上考取“985”和“211”院校。目前,
北京大学 、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
复旦大学 等24所“985”院校和中国社科院均有我校学生在攻读硕士研究生;70余名我校本科毕业生在“985”院校攻读博士学位,被誉为“研究生的摇篮”。
●毕业生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取率名列全省高校前列,还被誉为“公务员的摇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参考学生人数的50%左右。英语专业八级、四级考试通过率列全省独立学院第一,全省高校前列;日语、泰语、越南语专业考级通过率列全省独立学院第一,全省高校前茅。
●在教育部等国家十三部委联合举办的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 云南大学 滇池学院共获得国家级3金1银3铜。金奖数量位居全国2000余所高校第15名,全国仅有11所“985”高校排名超过我校。居全国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第一位,占云南省金奖总数3/4。三次向分管教育的国务院副总理做了工作汇报。
●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和计算机二级考试通过率连续十余年名列全省独立学院第一,全省高校前茅。
●连续两次被省教育厅评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
●被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集体”。
●被省教育厅授予“云南省优势特色民办高校”称号。
●获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是迄今为止云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独立学院。
●获教育部首批“新工科”项目立项,是迄今为止云南省唯一获“新工科”项目立项的独立学院。
●被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
●获美国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测量与控制设计大赛本科组一等奖;另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软件设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创业大赛、英语竞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阅读大赛、写作大赛,中华全国日语演讲比赛、“彩云基金”日语演讲比赛,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云南省大学生创业、职业生涯设计大赛等各类大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800余项。
●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我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民办及独立学院竞赛评估》中,我校位居全国第八位。
――就业创业成果
●学校历届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获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也称全国就业工作50强高校)。
●获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也称全国创新创业工作50强高校),是迄今为止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独立学院。
●获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称号。
●获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2018年度中国创业创新典型示范高校”称号。
●在四届云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我校获得省级冠军3项,亚军1项,季军1项,获得省级金奖15项、银奖19项、铜奖35项。
●我校“彩云本草”项目作为云南省唯一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选由教育部主办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收到************、*的回信。该项目被教育部新闻办公室作为6个重点项目进行宣传,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了相关情况。之后“彩云本草”团队收到了云南省委陈豪书记的回信和批示。2018年,项目负责人赵庆早受教育部邀请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启动仪式上做了“扎根乌蒙山区、助力精准扶贫――用青春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的华彩篇章”的专题报告。并受邀参加在延安召开的学习*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回信精神一周年座谈会,再次向教育部领导汇报了项目进展情况。2018年9月,项目负责人赵庆早向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做了汇报。
●连续十一年被省教育厅评为 “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被省教育厅授予“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被省教育厅授予“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被省教育厅授予“云南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被省教育厅评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先进集体”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创新奖”。
●获得“云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称号,是云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独立学院。
●获得“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称号,是云南省唯一获奖的高校。
●学校“滇池青年大学生创业园”被云南省人社厅、财政厅授予首批十佳“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是云南省获奖的两所高校之一。
●与昆明市人民*共建“昆明市创业创新学院”。
●被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实践育人创新创业中心”。
●获得“省级校园创业平台”。
●被评为昆明市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及昆明市级众创空间。
●被评为昆明市级科技众创空间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校园文化
●学校40个学生社团涵盖了时事政治、社会公益、学习实践、娱乐休闲、体育竞技、创业实战等六大类。
●学校开设“英才讲坛”、“博士论坛”、“滇池讲坛”、“校友讲坛”等系列品牌讲座,开展“一院一品、一院一赛”等校园文化活动,参与学生达到学生总数的85%,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成为我校一张靓丽的名片。
●学校团委被团省委评为“优秀团委”。
●滇池学院女子排球队是唯一一支参加全国女排甲A联赛的学校体育团队。
●学校是云南省唯一连续四年入围调研中国�D�D《南风窗》中国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的高校,也是全国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中唯一连续四年入选的高校。
●中央电视台、云南电视台、吉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中国*网、新华网、《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云南日报》、《昆明日报》、《广州日报》、《南风窗》等国家级、省市级媒体以及数十家新媒体报道过我校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校园文化等方面成果。
――平安和谐校园
●被省教育厅、省综治委、省公安厅五次评为省级“平安校园”。
●被省教育厅、省综治委、省公安厅五次评为“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
●被省教育厅连续两年评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
●被省医保中心连续两年评为“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先进集体”。
●获得云南省首批“5A级社会组织单位”称号。
●被昆明市总工会授予“昆明市五一劳动奖状”。
●获得“昆明市园林单位”称号。
体制
滇池学院是由 云南大学 申办,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努力构建“董事会领导、院长负责、教授治学、*管理”的现代大学管理制度,推进大学的国际化、现代化治理。先进的办学体制和机制,为实现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规模
滇池学院现有两个校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区和昆明杨林校区,占地面积757亩,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正在规划建设的昆明阳宗海校区占地1000亩,规划建筑总面积77万平方米。建有完善教学设施;体育文化设施完备,后勤服务设施功能齐全;学校图书馆藏书157.2万册,电子图书369.2万册,另共享 云南大学 电子图书资料209.14万册,订有中英文期刊400种,中英文报纸44种;校园网络信息点共有1.9万余个,遍布校园各区域,网络出口带宽20G;学生公寓均配备饮水机、卫生间、不间断热水供应系统等设施;社会化的后勤保障体系为师生提供包括医疗、餐饮、购物、银行等服务。
师资
滇池学院主要依托 云南大学 雄厚的师资力量,面向省内其它高校广聘名师,凝聚了云南省相关学科的众多知名学者、专家,形成了以 云南大学 优秀教师为主体的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整体效能最大化的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引进高层次人才77人,具有教授、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占43%,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占72.68%,省级教学名师4人,博士生导师14人,硕士生导师324人。
办学理念
滇池学院遵循“求真至善――个性、开放、包容、全面、共享”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宗旨,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学生发展”为核心,遵循“教学是中心、质量是关键、队伍是重点、特色是出路、创新是动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是保障”的办学思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培养模式
滇池学院不断深化以职业为导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通过分类引导、分流培养、分层教学,推进人才的分类培养,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按照专业对接行业,课程对接职业的原则,将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着力提高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推进国际化进程,培养素质优良、社会青睐、家长满意、奋发有为的应用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