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学路 > 高考教育 >高考资讯 >正文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1年普招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3月08日 13:16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1年普招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1年普招招生章程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严格监督管理,优化服务流程,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058,在豫招生代码:6258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证书种类: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开封,是全国文明单位、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建设单位。

学校始建于1929年3月,先后历经国立黄河流域水利工程专科学校、黄河水利专科学校、黄河水利学院、黄河水利学校等历史沿革。1998年3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改建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3月学校由水利部划归河南省实行省部共建。近年来,学校以先进的办学理念为指导,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实现了各项事业的跨越式发展。目前,学校占地面积1400余亩,固定资产14.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3亿元。现有教职员工97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30.22%,博士、硕士占70%,“双师型”教师占82.38%。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4支,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建设有28个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8个博士研究室,10个“双带头人”工作室。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国家教学名师、河南省教学名师、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全国水利职教名师等50余人。校企合作建设200个校内实训室、401个校外实习基地。馆藏图书141余万册,电子图书90余万种。学校设有16个教学单位,开设水利、测量、土木、路桥、机电、机器人、大数据、跨境电商等61个专业及方向。拥有国家级精品专业2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重点、骨干专业10个,省级示范、综台改革试点等重点专业13个。拥有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3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9门。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学校多次获得“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

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智能社会治理特色实验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众创空间、全国高职院校双创示范校、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单位案例典型、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第三章  组织领导与监督

第五条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政策、方案,确定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名单,讨论和决定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六条 为保证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反映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视情节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0371-23658068。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七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以下简称为普通类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以下简称为中职类考生)。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2022年学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方向26个,计划800人(均为全日制培养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件。学校可视报考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第九条 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在工程测量技术和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两个专业中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培养。

通过学校企业双主体育人、教师师傅双导师教学、学生学徒双身份学习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通过校内课程学习、企业岗位实践,加强学生(学徒)技术技能和岗位能力培养,培养企业有需求、就业有保障、学生有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六章  报名

第十条 1.考生须于2022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各类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1-5个招生专业(方向),其中退役士兵考生只可报考机电一体化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个专业,若报考有其他专业,视为放弃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课考试待遇,须参加相应的考试;申请技能拔尖免试入学的考生,只可报考电气自动化技术或电子商务专业,若报考有其他专业,视为中职类考生,须参加相应的考试。

2.退役士兵考生须于2022年3月24日9时至17时,登录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管理系统(),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本人页)、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盖章页和照片页)或士官退出现役证(盖章页和照片页)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证明照片,并于考试当天将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考场监考老师(现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对未交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者,视为放弃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课考试待遇,文化素质考试记为“0”分;对提交虚假材料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取消其报名资格。

退役士兵考生也可不在我校单招管理系统提交有关退役证明材料,按普通类或中职类考生报考。

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报名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符合上述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于2022年3月24日9时至17时,登录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管理系统(),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照片,并于2022年4月9日9时至17时将本人身份证和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原件一式3份)交予学校审核(现场查验证书原件,留复印件,接收材料地点在学校东门)。对未交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者,视为放弃志愿填报,不予录取;对提交虚假材料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取消其报名资格。

4.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各类技能竞赛成绩证书的中职类考生,须于2022年3月25日9时至17时,登录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管理系统(),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和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照片页和盖章页)或各类技能竞赛成绩证书照片,并于考试当天将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考场监考老师(现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对未提交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者,不予换算分数,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记为“0”分;对提交虚假材料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七章  考核评价

第十一条 考试科目及办法

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地点在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考试评价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进行。根据我校培养目标对知识能力的要求,“文化素质”评价包括语文、数学和外语知识;“职业技能”评价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普通类考生、退役士兵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类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1.普通类考生

该类考生将进行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素质考试

①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等级折算为分数。满分合计为240分。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

(其中语文和数学成绩等级A、B、C、D对应折算为90分、75分、65分、50分,外语成绩等级A、B、C、D对应折算为60分、50分、40分、30分。)

②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内容包括语文(90分)、数学(90分)、外语(英语,60分),满分合计为24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测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辨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6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两项合计满分260分。

2.中职类考生

该类考生将进行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语文(90分)、数学(90分)、外语(英语,60分),满分合计为240分。各科目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依据。

(2)职业技能测试

①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各类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的考生(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除外)。由我校国家职业技能认定中心组织的考评委员会,根据考生提交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各类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等级进行评定。其分数换算标准为: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工200分,中级工230分,高级工260分;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市级200分、省部级230分、国家级260分。考生具有多个计分项目时,则取该考生最高项目的换算得分。

②无职业资格证书或各类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的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和通用技术等,满分260分。

3.退役士兵考生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测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辨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6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两项合计满分260分。

第十二条 考试评价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普通类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第十三条 成绩发布及复核

考生可在4月11日9时至17时,登录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管理系统(),进行成绩查询。考生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核,联系*:0371-22225678。

第八章  录取原则及办法

第十四条 普通类和中职类考生录取

根据各类考生录取成绩,划定各类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普通类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录取成绩总分相同的中职类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第十五条 退役士兵考生录取

根据退役士兵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划定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招收退役士兵的招生专业计划(以下简称单列计划)内,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录满为止,如报考退役士兵人数不足单列计划数,则将空余计划调至该专业普通类计划执行。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进行依次排序;若仍同分,则优先使用该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

第十六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考生经学校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可优先免试入学。如符合条件考生数多于相应专业招生计划则优先使用该专业中职类招生计划,若仍不满足,则优先使用该专业普通类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校可根据报考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可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待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第十九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均应参加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 被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第九章  报名考试日程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

第二十一条 报名考试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249:00

3月26日18:00

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填报志愿。

324

9:00—17:00

1.退役士兵考生登录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管理系统(),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本人页)、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盖章页和照片页)或士官退出现役证(盖章页和照片页)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证明照片,并于考试当天将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考场监考老师(现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对未交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者,视为放弃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课考试待遇,文化素质考试记为0分;对提交虚假材料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取消其报名资格。

退役士兵考生也可不在我校单招管理系统提交有关退役证明材料,按普通类或中职类考生报考。

2.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登录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管理系统(),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技能竞赛获奖证书、《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照片,并于2022年4月9日9时至17时将本人身份证和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原件一式3份)交予学校审核(现场查验证书原件,留复印件,接收材料地点在学校东门)。对未交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者,视为放弃志愿填报,不予录取;对提交虚假材料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取消其报名资格。

325

9:00—17:00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各类技能竞赛成绩证书的中职类考生,登录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管理系统(),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和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照片页和盖章页)或各类技能竞赛成绩证书照片,并于考试当天将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考场监考老师(现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对未提交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者,不予换算分数,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记为0分;对提交虚假材料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取消其报名资格。

4月7日前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名单。

4月79:00

4月8日18:00

考生登录我校单招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4月8

15:00—17:00

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考场安排。

4月9

10:00-11:30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参加对象:退役士兵考生、普通类考生。

14:00-16:00

文化素质考试,参加对象:中职类考生、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普通类考生。

14:00-18:00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参加对象:退役士兵考生、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普通类考生。

16:00-17:30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参加对象: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普通类考生。

16:00-18:00

职业技能测试,参加对象:无职业资格证书或各类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的中职类考生。

第二十二条 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在来校递交有关材料的前14天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并须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来校。

2.考生在来校考试的前14天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并须持身份证、单招准考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来校。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精神,经上级批准、备案,学校2022年各专业学费见附件,住宿费标准拟定:6人间800元/年/生,4人间10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一章  奖助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有校内奖学金,劲崧奖学金5000元/人(团队);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创新创业奖学金分别为一等3000元/人,二等1200元/人,三等600元/人。

7.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

8.其他资助: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过冬棉衣棉被等临时资助项目。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新生个人档案须转入我校。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

邮编:475004

咨询*:0371-22225678

咨询QQ群号:1群80723831,2群66654658,

3群135879368,4群152479416

咨询微信公众平台号:hhsyzsjy

学校网址:

学校E-mail:hhsyzhaosheng@163.com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2058,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颁发毕业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学历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办学地点在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邮政编码:475004。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开封,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全国前十)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1929年3月,先后历经国立黄河流域水利工程专科学校、黄河水利专科学校、黄河水利学院、黄河水利学校等历史沿革。1998年3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改建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3月学校由水利部划归河南省实行省部共建。

学校以先进的办学理念为指导,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实现了各项事业的跨越式发展。目前,学校占地面积1400余亩,建筑面积54.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4.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4亿元。现有教职工11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30%,博士、硕士占70%,“双师型”教师占80%。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支,建设21个大师工作室,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国家教学名师、河南省教学名师、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全国水利职教名师等50余人。校企合作建设200个校内实训室、401个校外实习基地。馆藏图书129万册,电子图书60万册。学校设有16个教学单位,开设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环境艺术设计等60余个专业。拥有国家级精品专业2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国家重点、骨干专业10个,省级示范、综合改革试点等重点专业13个。拥有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3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9门。

学校注重招生就业工作,积极拓展生源渠道,建设优质生源基地,生源质量逐年提升。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学校多次获得“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教学资源50强”“学生管理50强”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方案,确定招生录取名单,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学校按照《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分配管理办法》(黄院﹝2019﹞103号)精神,结合各省(市、自治区)高招政策、高考报名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

1.对进档考生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对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满额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4.如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其他录取要求的,按照该省(市、自治区)录取原则执行。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学校中俄合作办学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俄语,学校中韩合作办学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韩语,其他各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河南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如上级部门对录取办法无具体要求,则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校2021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1.一般专业学费标准:

文科类专业学费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12000元/生·年。

3.部分专业学费上浮标准如下:

学校是国家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A档(全国前十)建设单位,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精神,对部分国家级重点专业、国家级骨干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省级重点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等专业的收费标准上浮。

具体上浮的招生专业调整标准如下:

文科类:大数据与会计(含注册会计师方向)、电子商务2个专业学费标准:4200元/生·年。

理工类: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含水利水电施工技术方向、水利水电检测技术方向)、水利工程、治河与航道工程技术、水文与水资源技术、水文与工程地质、工程造价(含水利工程造价方向)、建筑工程技术(含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向)、测绘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计与*等11个专业学费标准:4800元/生·年。

4.住宿费:6人间8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生·年。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十一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劲崧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形式解决学住费和生活费问题,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学费减免、贷款代偿、临时困难补助等其他形式的资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得到资助的同时,参与社会实践,以锻炼能力、提升综合素质。学校连续多届荣获“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考核优秀单位”“全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优秀单位”;2018年3月,获评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单位案例典型”。

第八章 现代学徒制试点

第十二条 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在工程测量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3个专业中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培养。各专业按照学生自愿报名、企业面试选拔组建学徒制班。通过学校企业双主体育人、教师师傅双导师教学、学生学徒双身份学习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通过校内课程学习、企业岗位实践,加强学生(学徒)技术技能和岗位能力培养,培养企业有需求、就业有保障、学生有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居民身份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个人的非法招生欺诈行为

第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0371-22225678

咨询QQ群号:1群80723831,2群66654658,

3群135879368,4群152479416

咨询微信公众平台号:hhsyzsjy

学校网址: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2021年4月21日

附件:

2021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学院

序号

招生专业

学制(年)

学费
(元/年)

水利
工程
学院

1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3

4800

2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水利水电施工技术方向)

3

4800

3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水利水电检测技术方向)

3

4800

4

水利工程

3

4800

5

水文与工程地质

3

4800

6

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方向)

3

4800

7

治河与航道工程技术

3

4800

8

水文与水资源技术

3

4800

9

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方向)

3

4200

10

安全技术与管理

3

4200

11

水土保持技术

3

4200

12

水电站设备安装与管理

3

4200

13

水生态修复技术

3

4200

土木

交通
工程
学院

14

建筑工程技术

3

4800

15

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向)

3

4800

16

工程造价

3

4800

1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3

4200

18

给排水工程技术

3

4200

19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3

4200

20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3

4200

21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3

4200

测绘
工程
学院

22

测绘工程技术

3

4800

23

工程测量技术

3

4200

24

工程测量技术(现代学徒制试点)

3

4200

25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3

4200

26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3

4200

27

无人机测绘技术

3

4200

28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

3

4200

机械
工程
学院

29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800

30

机械设计与*

3

4800

31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4200

32

模具设计与*(3D打印方向)

3

4200

33

数控技术(智能*方向)

3

4200

34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3

4200

35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4200

国际
教育
学院

36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3

12000

37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3

12000

38

机械设计与*(中外合作办学)

3

12000

39

电气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3

12000

40

环境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3

12000

41

环境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3

12000

42

软件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3

12000

43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3

12000

电气
工程
学院

44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3

4200

45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4200

46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3

4200

47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4200

48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3

4200

49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

3

4200

50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现代学徒制试点)

3

4200

5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现代学徒制试点)

3

4200

金融

会计
学院

52

大数据与会计

3

4200

53

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3

4200

54

会计信息管理(管理会计方向)

3

3700

55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

3700

56

财富管理

3

3700

57

金融科技应用

3

3700

商务与
管理
学院

58

电子商务

3

4200

59

市场营销

3

3700

60

跨境电子商务

3

3700

61

现代物流管理

3

3700

商务与

管理学院

62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3

3700

63

农村电子商务

3

3700

环境
工程
学院

64

环境工程技术

3

4200

65

食品质量与安全

3

4200

66

生态环境修复技术

3

4200

67

环境监测技术

3

4200

信息
工程
学院

68

计算机应用技术(前端开发方向)

3

4200

69

计算机网络技术(云计算方向)

3

4200

70

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方向)

3

4200

71

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工程方向)

3

4200

72

软件技术

3

4200

73

大数据技术

3

4200

74

数字媒体技术
(UI设计与新媒体包装方向)

3

4200

75

数字媒体技术
(VR*与室内设计方向)

3

4200

76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

4200

旅游
学院

77

旅游管理

3

3700

78

旅游管理(在线旅游方向)

3

3700

79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3700

80

民宿管理与运营

3

3700

艺术与
设计学院

81

环境艺术设计

3

6000

82

歌舞表演

3

6000

83

视觉传达设计

3

6000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1年普招招生章程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1年普招招生章程”相关推荐

每周推荐




最新文章

热门高校 更多




联系我们 - 课程中心
  鲁ICP备18049789号-7

2020大学路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