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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招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3月07日 15:56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招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招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招章程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长沙市人民*。

根据《湘教通〔2021〕325号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学校全称为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地址位于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谷苑路522号。

3、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公办高职(专科)。

4、学校国标代码为13036,省编代码为4706。

5、学院培养的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招生总计划1835人,招生专业28个。(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2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一)普通应往届考生招生专业组、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大组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标准
(元/年)

专业大组一

 

机械*及自动化

125

46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125

46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55

4600

智能控制技术

55

4600

专业大组二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80

46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70

460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0

46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105

4600

汽车智能技术

55

4600

专业大组三

 

建筑工程技术

70

4600

建设工程管理

20

4600

园林工程技术

35

7500

环境艺术设计

45

7500

广告艺术设计

20

7500

工程造价

40

4600

视觉传达设计

20

7500

专业大组四

 

连锁经营与管理

50

35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50

4600

旅游管理

45

46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40

7800

软件技术

120

78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25

4600

大数据技术

25

4600

大数据与会计

40

3500

跨境电子商务

50

4600

专业大组五

 

学前教育

205

3500

早期教育

55

3500

特殊教育

180

3500

合    计

1835

——


(二)退役军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5人,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可报考。

(三)体育、艺术特长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体育招生专业与普通应往届考生相同,艺术招生专业仅限学前教育与早期教育专业,体育招生计划10人,艺术招生计划9人,总招生计划19人。

招生

项目

田径

篮球(男)

羽毛球

足球(男)

排球(女)

健美操

跆拳道(武术)

舞蹈

钢琴

声乐

项目

人数

2

2

1

1

1

2

1

3

3

3


第三章  报名及志愿设置

1、报名对象: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3月14日。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4、专业志愿设置:设2个专业顺序志愿(多填无效),设专业服从志愿。

5、资格证明材料提交:2022年3月7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湖南省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到指定办公室(知达楼102)办理资格确认手续。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往届生身份报考。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退役军人:退役证或转业证。(知达楼102)

(2)体育、艺术特长生:具有体育、艺术(田径、足球、篮球、羽毛球、排球、健美操、武术、舞蹈、钢琴、声乐)特长,在高中阶段获得上述项目体育运动员二级、艺术业余八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前八名者等。符合以上条件考生,须将相关证书、获奖文件、秩序册和身份证复印件于测试当天或之前送或寄达招生办公室审核(知达楼102)。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在考试前一天(3月24日)上午9点前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和测试。

(3)职业技能特长生:职业技能特长生指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选手。符合以上条件且与我校招生专业对口考生,须将本人身份证、《湖南省中学生职高对口技能等获奖登记表》、《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资格审查表》(学校单招官网下载)、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的复印件于3月24日12点前送或寄达招生办公室。(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张老师13723855543)

6、报名费缴纳:2022年3月18日—19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

/

7、准考证打印:2022年3月24日,具体方法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

/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25日8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知达楼205办公室现场办理】

第四章  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考试科目安排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应届普通高中考生:

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其单招总成绩为500分,计算办法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总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客观考察(占比80%)+面试主观考察(占比20%)。

2、中职类考生:

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其单招总成绩为500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由学校组织进行文化考试,主要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基础科目知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考试范围可参见《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文化考试大纲》(详见招生信息网),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单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照卷面语文数学外语各计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200分),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客观考察(占比80%)+面试主观考察(占比20%)。(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分专业大组进行)

3、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

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其单招总成绩为500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由学校组织进行文化考试,主要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基础科目知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考试范围可参见《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文化考试大纲》(详见招生信息网),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单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照卷面语文数学外语各计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200分),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客观考察(占比80%)+面试主观考察(占比20%)。(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职业技能测试以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为主)

4、退役军人考生:

需参加我校组织的 “职业技能测试”(200分),其单招总成绩为200分,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客观考察(占比80%)+面试主观考察(占比20%)。

5、体育、艺术特长生:

考试科目及总成绩计算办法详见附件:附件一《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附件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二)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及时长

考试内容

2022年3月

25日

职业技能测试

笔试

(所有考生)

上午(8:30-9:15)

时长为45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内容为职业适应性能力、职业技能等。(中职生分专业大组进行)

文化素质测试考核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

 

文化素质测试

笔试

(中职生、往届、同等学力考生)

上午(9:45-11:45时长为120分钟 

2022年3月

25日

职业技能测试

面试

(所有考生)

1. 上午(9:45-12.00)(应届普高)

2. 下午(13:30-17:30)(中职生、往届、同等学力考生)

时长为5分钟

基本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动作协调、形象气质佳;身体*部分没有明显疤痕,无纹身;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亲和力;普通话发音标准、口齿清晰、表达流利。

备注: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客观考察(占比80%)+面试主观考察(占比20%)。

2、考试时间可能会根据疫情形势有所调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第五章  录取日程安排

1、预录取名单公示:

2022年3月30,网址:/

2、录取确认手续办理:

2022年4月6-15日,网址:/

3、正式录取通知书发放:

2022年5月上旬,快递单号查询网址:/

第六章  录取规则

1、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当出现多名考生单招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同分时,分别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根据参考情况,分别划定应届普高、中职、往届及同等学力、退役军人、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六个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应届普高、中职、往届及同等学力考生,依次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应届普高、中职、往届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保持一致。

5、退役军人依次按院校志愿优先、单招总成绩优先的原则,按考生第一报考专业录取。

6、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规则详见附件:《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7、职业技能特长生(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选手。)经学校鉴定合格可免试入学。

8、所有考生分专业大组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调剂录取也只能在本专业大组进行,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不进行调剂录取;第二批次按先递补(遇第一批次预录取考生放弃资格)、后调剂的顺序录取。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任何一项单科成绩为零;

(4)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5)考生及家长明确要求放弃录取者;

(6)不服从学校录取专业调整者。

10、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的为准。

11、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第七章  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

第八章  附则

1、本章程由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2、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学校对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4、所有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要求,学生入校后以英语语种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5、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的社会风尚,学校还设有专项资金为特困家庭学生提供帮助。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

6、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谷苑路522号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招生咨询*:0731-88105420/89923096

招生咨询QQ:725216852

招生微信公众号: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纪检监督*:0731-88540468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Changsha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ege ”。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3036;院校代码:4706。

第四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谷苑路522号(雷锋主校区)湖南省浏阳市思邈路75号(浏阳东校区)。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为长沙市人民*。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专(高职),学制三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部门规定,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任顾问,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部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和书记为成员。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招生就业工作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和工作方案,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牵头组织学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研究,提升招生工作的管理质量。

   成立招生监督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纪委员为组员。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制度和工作方案的贯彻执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维护学和考生的权益。将学校纪检监察室*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

纪检监察举报*:0731-88540468

第三章 招生条件

 招生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为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颁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 在湖南省录取的高职生在高职专科批次进行省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第十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份均按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学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学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 报考我校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所有专业无需口试。

第十 对于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及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考生按高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九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位录取到相应专业。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二十 我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统一使用省内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时,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十一  对于享受生源地优惠政策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的考生,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提档。

二十二  有关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招生,按照当年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二十三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招生网站查询。

二十四  身体健康状况标准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颁布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国卫办疾控发〔2017〕22号)等规定执行。

第五章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第二十 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

2021年招生专业设置与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

学费标准

(元/年)

1

460104

机械*及自动化

4600

2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0

3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0

4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4600

5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600

6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4600

7

5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4600

8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0

9

510107

汽车智能技术

4600

10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4600

11

440502

建设工程管理

4600

12

440104

园林工程技术

7500

13

550106

环境艺术设计

7500

14

550113

广告艺术设计

7500

15

440501

工程造价

4600

16

550102

视觉传达设计

7500

17

530602

连锁经营与管理

3500

18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4600

19

540101

旅游管理(智慧旅游方向)

4600

20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7800

21

510203

软件技术

4600

22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4600

23

510205

大数据技术

4600

24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500

25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4600

26

570102K

学前教育

3500

27

570101K

早期教育

3500

28

570114K

特殊教育

3500

(注:以上收费标准依据为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湘价教【2017】915号、【2015】648号文件,如有变动按相关部门审核的标准执行;教育部如对招生专业名称有新规定,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 学校专业介绍、考试方式等详细信息见学校网站

第二十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网网址:/

招生就业工作处*:0731—88105420  

  其他事项

二十八 面向全国招收三年制优秀听障(聋哑)青年学生,听障学生减免三年学费。

二十九 为了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等多渠道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身份复查、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筛查等。经复查或筛查不合格者,学将按国家、学校相关文件和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有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则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自学校颁布之日起执行。由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招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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