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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湖南省单独招生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3月07日 15:14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湖南省单独招生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湖南省单独招生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湖南省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

第三条学校为湖南省人民*和民政部共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认定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被立项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第四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教务处负责单独招生的考试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49个专业(含专业方向)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根据我校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我校2022年湖南省单招总计划为2300人,具体分类别分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2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1、普通类考生(含应往届普高生、中职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组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

(元/年)

专业组一

民政服务与管理

5

3850

民政服务与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方向)

20

3850

婚庆服务与管理

20

3500

社会工作

40

3850

社区管理与服务

30

3500

心理咨询

20

4620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90

3850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20

3850

殡葬设备维护技术

10

3500

陵园服务与管理

20

3850

专业组二

护理

30

5460

康复治疗技术

20

5460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30

5460

老年保健与管理

30

546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50

3850

康复治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25

16800

康复治疗技术(省残联残疾人康复人才订单班)

40

5460

专业组三

市场营销

30

3500

现代物流管理

40

35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

3500

电子商务

20

3850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30

3500

专业组四

大数据与会计

25

3850

人力资源管理

25

3500

金融服务与管理

25

3500

专业组五

应用电子技术

50

5060

电气自动化技术

40

46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40

46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25

5060

物联网应用技术

20

4600

智能控制技术

35

4600

专业组六

旅游管理(韩语方向)

40

4600

旅游管理

10

4600

商务日语

30

3200

商务英语

20

3520

小学英语教育

10

3500

专业组七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规划与设计方向)

20

8580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互动媒体开发方向)

40

8580

计算机网络技术(云应用开发与管理方向)

20

8580

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

35

7800

软件技术(软件开发方向)

45

7800

软件技术(移动与人工智能应用开发方向)

40

7800

软件技术(大数据应用开发方向)

25

7800

专业组八

环境艺术设计

55

8250

视觉传达设计

55

7500

艺术设计

60

7500

专业组九

传播与策划

40

5500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45

9000

专业组十

空中乘务

80

8000

合计

1610

——


2、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

(元/年)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200

385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200

3850

合计

400

——


3、退役军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与普通类考生相同,招生计划50人。

4、体艺特长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与普通类考生相同,招生计划40人。

5、免试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与普通类考生相同,招生计划200人。

第四章报名方式

第十一条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二条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我校实行志愿优先录取,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第十三条填报我校志愿的普通类考生可选择一个专业组的1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考生只能在同一专业组内调剂。

第十四条报考我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专业的普通类应届普高生须参加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资格。未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或参加了未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报考以上三个专业。

普通类招生计划中专业组五不招收选考历史类应届普高生。

第十五条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第十六条社会人员身份认定。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以下简称社会人员)须分别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由考生在报考时将资格证明材料提供给学校进行认定。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确定为普通类考生身份,不能享受免文化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1、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考生的资格证明材料扫描后于2022年3月7日前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shzs@c*zxy.edu.cn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均命名为“社会人员+姓名+报考专业(例:社会人员+张三+社会工作)”。

2、资格证明材料要求

(1)《湖南省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

(2)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

(3)农民工:半年以上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半年以上用工单位工资发放流水,上述四项情形一项以上证明材料。

(4)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5)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6)企业在岗人员: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或社保缴费记录。

第十七条免试生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考生须在3月7日至4月15日期间提供报名及获奖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十八条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考生登录“湖南非税”微信公众号,完成考试费缴纳手续,缴纳标准:80元/生。

2、请考生完成缴费后,登录学校单招系统打印准考证。

3、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3月中旬。

详细的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流程请见学校招生网。

4、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的可*咨询财务处,咨询*:0731-82954047,无法打印准考证可咨询招就处,咨询*:0731-82763288。

第五章考试与考核

第十九条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条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应届普高生、非应届普高生(含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社会人员、体艺特长生、免试生五大类。

第二十一条考试科目安排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普通类应届普高生: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类应届普高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门成绩之和作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分300分。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为机试,总分200分重点测试思想政治、人文社会、逻辑推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基础知识和职业发展潜能。

2、普通类非应届普高生: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普通类非应届普高生参加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 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测试形式:机试(闭卷);总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将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相关专业特色,分专业组对考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测试,考试形式为机试,总分200分,重点测试思想政治、人文社会、逻辑推理等基础知识和职业技能。

3、社会人员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社会人员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分为机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200分,其中机试160分、面试40分。机试部分重点测试思想政治、人文社会、逻辑推理等基础知识;面试部分重点考查考生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发展潜能。

4、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与普通类应届或非应届普高生相同,总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分为机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总分200分,其中,机试100分、实践操作100分。机试重点测试思想政治、人文社会、逻辑推理等基础知识;实践操作重点考察专业相关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发展潜能。实践操作测试的具体要求将在我校招生网公布。

5、体艺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专项测试

考试科目及总成绩计算办法详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湖南省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第二十二条考试时间 3月中旬,具体的考试安排及各类别考试大纲将公布在我校招生网。

第二十三条命题及保密 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命题,并负责其保密工作。

第二十四条组考 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

第二十五条评卷及登分 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及登分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六条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应届普高生及非应届普高生的类别认定及高中学业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名数据为依据,如报名数据与事实情况不符,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报名点认定方可改变,如无法提供材料及认定结果,则以报名数据为准。没有学业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生必须按照非应届普高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按非应届普高生类别进行录取。

第二十八条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是在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报名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报名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非应届普高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如应届普高生、非应届普高生一志愿分别报名150、50人,则各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75、25人,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

第二十九条各类别考生录取方法

1、普通类考生

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2、退役军人

根据该类别招生计划总数,按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3、社会人员(除退役军人外的其他社会人员)

根据该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4、体艺特长生

根据该类别招生计划总数,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湖南省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5、免试生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符合免试要求的中职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免试申请手续,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后,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三十条遇到总分相同情况,依次按考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所有成绩全部相同,则增加计划全部录取。

第三十一条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实践操作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该专业。

第三十二条学校将通过官网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在此过程中,对放弃录取资格空缺出来的计划,按从高分以低分的原则,在同专业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考生,如生源不足,则按第一批录取时的调剂原则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三条各类别各专业招生计划公布后,不再调整和追加,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经查实存在考试作弊行为;

3、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五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原则上不转专业。

第三十六条除退役军人考生外,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到所填报专业后,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社会人员考生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第一时间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三十八条单招考试期间,学校纪委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十九条学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第四十条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为0731-82804947。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第四十二条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十三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五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国标招生代码:10827

信息发布网址:

招生咨询*:0731-82763288

招生咨询邮箱:hnzs@c*zxy.edu.cn

监督投诉*:0731-82804947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27

第五条 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邮政编码:410004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关系:学校是湖南省人民*与民政部共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高校。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方案,领导、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 招生与就业处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或单位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处理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受理考生的*、申诉、投诉。

  

第四章 招生原则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湖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招生工作体制。

第十五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遇到同分情况,文科(普通类首选历史)、文科艺术(艺术类首选历史)计划按语、数、外比较单科成绩;理科(普通类首选物理)、理科艺术(艺术类首选物理)计划按数、语、外比较单科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2021年招生计划共计6000人(实际计划数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及有关招生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编印的2021年招生计划手册。单独招生省份有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河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安徽等24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统招省份有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八条 专业要求:空中乘务专业招收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由我校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测试,具体要求及测试时间请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0731-82763288)查询。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勤、减、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体系,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鼓励大学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实施奖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学校还设立各类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一条 应、往届毕业生的招生录取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1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被录取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学校教务处学籍办(0731-82804943)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最长不超过20日)。报道截止日期14日后,如果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费收费标准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元/年)

序号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元/年)

1

民政服务与管理

3850

27

智能控制技术

4600

2

民政服务与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方向)

3850

28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0

3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3500

29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0

4

婚庆服务与管理

3500

30

物联网应用技术

4600

5

社会工作

3850

31

商务英语

3520

6

社区管理与服务

3850

32

旅游管理(英语方向)

4600

7

心理咨询

4620

33

旅游管理(韩语方向)

4600

8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3850

34

空中乘务

8000

9

陵园服务与管理

3850

35

商务日语

3200

1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850

36

小学英语教育

3500

11

护理

5460

37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7500

12

康复治疗技术

4620

38

视觉传达设计

7500

13

康复治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18000

39

环境艺术设计

7500

14

康复治疗技术(省残联残疾人康复人才订单班)

4620

40

艺术设计

7500

15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4200

41

产品艺术设计

7500

16

老年保健与管理

4620

42

传播与策划

5500

17

临床医学

4200

43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9000

18

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

7800

44

市场营销

3850

19

软件技术(移动与人工智能应用开发方向)

7800

45

现代物流管理

3850

20

软件技术(软件开发方向)

7800

46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00

21

软件技术(大数据应用开发方向)

7800

47

电子商务

3850

22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互动媒体开发方向)

8580

48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3500

23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规划与设计方向)

8580

49

大数据与会计

3850

24

计算机网络技术(云应用开发与管理方向)

8580

50

金融服务管理

3500

25

应用电子技术

5060

51

人力资源管理

3500

26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0

     

注:以上收费标准是根据2016年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精神执行的。如果2021年有新文件,将按新文件执行。

 

第六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纪律监督与申诉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黎老师

监督*:0731-82804947;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0731-82763288                              

学校招生网址:              邮编:410004 

    招生邮箱:zhaoshengban@c*zxy.edu.cn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湖南省单独招生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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