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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南方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3月07日 14:18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长沙南方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长沙南方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白鹤社区。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批准、长沙市教育局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民办高职(专科)学校。

第四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南方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25个专业(含专业方向)均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根据我校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70%的比例申报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社会人员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我校2022年单招总计划为3045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各专业学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一)普通应往届考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组别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元/年)

专业组一

空中乘务

三年

115

15800

民航运输服务

三年

70

12000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三年

45

12000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三年

185

12800

旅游管理

三年

50

12000

学前教育

三年

370

15800

音乐表演

三年

45

18600

舞蹈表演

三年

30

18600

专业组二

软件技术

三年

250

18600

电子商务

三年

210

13600

大数据技术

三年

55

13600

动漫*技术

三年

110

168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200

13600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140

12000

市场营销

三年

70

12000

金融服务与管理

三年

70

12000

专业组三

建筑室内设计

三年

220

13600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185

13600

工程造价

三年

115

13600

建设工程管理

三年

30

13600

建筑消防技术

三年

130

16800

机械*及自动化

三年

100

136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三年

90

136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80

13600

无人机应用技术

三年

30

13600

合计

 

2995

 

(二)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元/年)

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考生

民航运输服务

三年

30

12000

电子商务

三年

13600

市场营销

三年

12000

建筑消防技术

三年

168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三年

13600


(三)退役军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专业与普通应往届考生相同,招生计划20人。

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人数实际情况,按各类别考生(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社会人员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 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三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我校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第十四条 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社会人员考生允许在专业组一、二、三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内调剂);因中职考生各专业大类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不相同,中职考生只允许在一个专业组内选择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组内专业调剂)。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第十五条 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第十六条 社会人员身份认定。资格证明材料提交:2022年3月7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湖南省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到招生就业处办公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

(2)农民工:半年以上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半年以上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上述四项情形一项以上证明材料。

(3)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4)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5)企业在岗人员: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或社保缴费记录。

第十七条 不能提供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往届生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绩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报名费缴纳:2022年3月15日—16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院招生网,网址:/

第十九条 准考证打印:2022年3月17日,具体方法详见学院招生网,网址:/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17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办理】

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条?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一条?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应、往届)、社会人员、退役军人。考试大纲将公布在我校官网上。

第二十二条?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含心理测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有学考成绩的考生和社会人员、退役军人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第二十三条?考试内容:考试总分6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300分,考试时间45分钟+面试时间5至10分钟,面试期间有心理测试环节。

1.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测试方式为机试。

(1)往届普通高中或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无学考成绩的:

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我校依据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

(2)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其他同等学力考生:

对于中职类考生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中职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

(3)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有学考成绩的考生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分别按照面试、机试两个环节进行。

(1)面试环节:面试环节分专业组对学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考察或实践操作测试,不同专业组面试内容不同,依据专业组内招生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进行测试,主要包括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基本情况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测评。

(2)机试环节:我校将按普通高中(中职)考生类和退役军人及社会人员考生分别进行测试。普通高中(中职)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重点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内容,并结合我校及相关专业的特色进行测试;对于退役军人及社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考察或职业适应性考察。

3、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构成:总分300分,其中机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

第二十四条?命题: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命题具体工作,各二级院、系(部)院长(主任)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第二十五条?保密措施:命题、制卷期间全程由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派员负责监督。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试卷试题一经确定,立即组织专人按照机试要求排版、做好导入系统,确保考试前全部准备到位。所有参与命题、制卷、系统导入、试卷保管等环节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实施统一封闭管理,确保符合国家统一考试保密要求。

第二十六条?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二级学院、系(部)配合实施。

第二十七条?评卷:面试由各二级学院、系(部)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考考务办(教务处)统一指导下,按照面试试题、答题标准客观、公正做出评判、给定成绩;机试由考试系统根据命题统一答题标准进行评判、给定成绩,由组考考务办(教务处)组织评卷小组进行审核。评卷全程实行责任制,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八条?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九条?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三十条?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第三十一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认定高中学业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作为文化考试成绩。没有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第三十二条?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报名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报名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报名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如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一志愿分别报名200、100、100人,则各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50、25、25人,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

第三十三条 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对应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四条?总成绩相同时,普通高中考生(含应、往届)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考生(含应、往届)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第三十五条?我校将通过官网(/)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考试结束及录取结束后,我校第一时间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三十七条 我校单招考试期间,学校纪委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十八条 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第三十九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为0731-88121419。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学。

第四十一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第四十二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十三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方案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长沙南方职业学院。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国标招生代码:13041

湖南省编招生代码:4710

信息发布网址:/

招生咨询*:0731-88120011

招生咨询邮箱:71180509@*.com

监督投诉*:0731-88121419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在湘招生代码:4710  国标代码:13041)是经湖南省人民*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条 学院拥有优良的办学条件和资源。学院占地面积近千亩,是湖南省规模较大的高职院校之一。现设有民航学院、经济管理系、建筑工程系、现代信息与物流系、机械与汽车工程系、基础教学部等一院四系一部,根据国家对职业技术人才需求的迫切程度,重点开设了25个专科热门专业(方向),学院共有来自全国10多个省市的在校学生一万余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并组织和落实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六条 2021年学校面向全国8个省(市、区)组织全日制统招高职专科层次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规模为4350人(以最终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数字为准),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七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 招生对象:

1.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2. 湖南省内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五年制高职大专)。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九条 有关专业报考建议。根据用人单位招聘的要求,对于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男生身高173cm以上,女生身高163cm以上;报考民航运输服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该三个专业须先经学院面试后方可录取,为便于顺利就业,建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学前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要求,建议身体健康,四肢无残缺,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色盲色弱,无口吃的考生报考。除此以外,其他所有专业均无特殊要求。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落实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合理”。

第十二条 湖南省内考生在高考志愿高职专科批中的第一志愿栏内填报我院,我院承诺考生在达到湖南省高职专科批次的投档线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填报我院志愿时请考生参照今年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出版的《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生源计划专辑》或其他省市《高考计划专辑》,准确填写我院名称、代码及专业代码,填报我院志愿后,请及时与我院驻各地招生老师或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0731-88120011,以便我院能及时录取)。

第五章 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及其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专业设置: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动漫*技术、机械*及自动化、汽车*与试验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全媒体营销方向)、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会计(CMA方向)、空中乘务、民航运输服务、旅游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学前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室内设计、建筑消防技术、建设工程管理(BIM方向)。各专业收费标准见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招生网(/2021/zsjz_0318/135.html)。

第十五条 奖学金、助学金: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级奖学金外,学校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在读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5000~30000元奖励。对于经济困难、学习成绩较好但又没有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设立助学奖学金进行资助和奖励。

第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贫困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8000元/年。

第十七条 学校颁发的是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长沙南方职业学院。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部门: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0731-88120011。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白鹤社区。邮编:410208。学校招生信息发布网站: 。

      第十九条 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过程中,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全日制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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