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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建职业学院2022年单招招生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3月06日 16:20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郑州城建职业学院2022年单招招生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郑州城建职业学院2022年单招招生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

郑州城建职业学院2022年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为“高职单招”)。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郑州城建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4753

第六条 河南省招生代码:6366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非营利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十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中原西路6号

第十一条 办学条件:我院是2021年经河南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规划占地面积3000余亩,建筑面积150多万平方米,一期占地360亩、已建成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可满足教学、实训、图书借阅、信息网络、学生食宿、文体活动等需要。目前在校生1188人,生均建筑面积185平方米、生均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达95平方米。

我院设有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医学护理系、教育艺术系、基础教学部等系部。我院现有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71.6%,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占21.67%。学校有建工楼、实验楼、行政楼、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宿舍、学生餐厅、学生事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大会堂等。图书馆馆藏适用图书14.39万册、电子期刊5111册、学位论文6.6万册。建有多功能电子阅览室和校园网络系统。学校已建成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站、电子信息、电梯实训室、智能楼宇、消防、现代物业管理、医学护理及电子商务等校内实训基地,依托正商集团开展校企合作,已有100余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的实验、实习、技能培训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开辟了广阔舞台。学校与160余家国内公司、30余家境外公司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可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保障。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二条 我院成立高职单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领导、监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 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志愿填报时间、网址

第十四条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于2022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

第五章 招生对象、考试时间与考核办法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一是已通过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二是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六条 考试时间、考核办法

(一)考试时间:2022年4月8日。

(二)考核办法

我校单招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方式。

1.文化素质考试

(1)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考生,此项考试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成绩折算为分数,合计100分。成绩折算公式如下: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成绩×0.5+数学成绩×0.3+英语成绩×0.2 (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A、B、C、D等级对应折算为100分、85分、75分、60分)。

(2)中职毕业生和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社会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50分、数学30分、英语20分,采用笔试方式,综合试卷合计1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

(2)中职毕业生和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社会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养及专业技能等。

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单独命题,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

考生类别

考试科目

4月8日

9:30-11:00

1.中职毕业生

2.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考生(社会考生)

文化素质考试

13:00-17:30

1.中职毕业生

2.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考生(社会考生)

3.高中考生

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七条 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办法

报考退役士兵的考生须在2022年3月30日前将本人《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户口本、身份证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至我院邮箱:zzcjzsjy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复印件通过EMS寄送至我院招生就业处。此类被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需将相关证书原件交予学校进行复审,造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第十八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学生相关录取程序严格按照教育厅文件执行。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1)获得由教育部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第十九条 免试录取程序。

1.申请免试考生本人需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于2022年3月30日前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发至我院邮箱:zzcjzsjy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复印件通过EMS寄送至我院招生就业处,提出免试申请。此类被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需将相关证书原件交予学校进行复审,造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收到考生申请后,我校对免试考生的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公示,并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我校在官网对核实审定的免试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4.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通过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免试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的新生在我校享有同等待遇和学历资格。

第六章 疫情防控

第二十条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参照《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防疫工作指南》《郑州城建职业学院2022年单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郑州城建职业学院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方案》,强化防疫责任,落实防疫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一条 凭证入校。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近14天健康检测表,查验考生健康码、行程码,经测量体温正常者,完成登记手续后进入学校参加考试。

第二十二条 测温进场。学校教学楼外布置警戒线,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教学楼前,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符合要求者可进入考场,测温时保持一米距离。

第二十三条 考试安排。

1.考场内实行单人单桌,粘贴座号、隔位安排,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统一布置。

2.监考老师和考生全程佩戴口罩,考场配备口罩、免洗手消毒凝胶等。监考老师严格查验考生证件,宣读《考场规则》。

3.根据职业技能测试安排,适量安排候考室,候考室内配备口罩、免洗手消毒凝胶等。考生需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不随意走动、不聚集聊天。

4.保持考场所在区域的厕所清洁卫生,洗手设施运行良好,及时做好垃圾清理和消毒。

5.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并认真落实入场体温检测,考场全面消毒通风、考生间距保持等疫情防控环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四条 考后即离。

设置学生分散进入考场的路线和离开路线,保障学生有序分立。将教学楼北侧一楼东西两个大门作为入口,教学楼二楼中间和南侧两个大门作为出口。

考试结束后,考生根据指示标志,迅速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场周围无故滞留。当天考试全部结束后,要求考生立即离校,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

第二十五条 严格消杀。考试前一天,安排专人对每个考场进行消杀,考前30分钟提前打开考场通风;考试结束后,再次对每个考场进行消杀。

第二十六条 应急预案。考试期间,如有突*况发生,现场工作人员须向学校单招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做好处理工作。如有体温异常者,现场工作人员须立即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联系校医到场处理,立即对体温异常的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实施隔离,对其活动区域进行消杀,并向当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汇报。

第七章 录取及报到

第二十七条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录取时,学校根据本人报考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若出现专业录取最低分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录取。

(二)职业技能水平认定成绩

1.获得初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折算10分;获得中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折算20分;获得高级工及以上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折算40分。考生拥有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只取其中折分最高的。

2.参加省级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折算40分;参加国家级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折算100分。考生获得多个技能竞赛奖项,只取其中折分最高的。

凡符合职业技能水平认定的考生,于2022年3月30日前将考生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发至我院邮箱:zzcjzsjy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复印件通过EMS寄送至我院招生就业处。我校将对证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予以折算计分。提交资料不全者,不予折算。此类被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需将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交予学校进行复审,造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计分方式

高中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0.45+职业技能测试×0.55

中职毕业生(社会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0.45+职业技能测试×0.55+职业技能水平认定成绩

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九条 根据学校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高职单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及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三十条 新生报到、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收费标准。我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员会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为:现代物业管理:7800元/生/年,建筑工程技术:8500元/生/年,电梯工程技术:850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8500元/生/年,护理:9000元/生/年。住宿费:六人间1000元/生/年、六人间(独卫)1200元/生/年、四人间(独卫)1500元/生/年。

第三十二条 资助政策

1.学院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奖、贷、助、补”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另外学院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360元/生/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先入学,享受“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后通过学校助学贷款中心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学校颁发郑州城建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我院普通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十四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校外人员进行招生代理与考前培训工作,学校也不组织考前培训工作。所有单独考试招生信息和相关政策以我院官网发布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451263

咨询*:0371-61795555

监督*:0371-53652688

学院网址:/

资料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中原西路6号郑州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王老师收,*0371-61795555

郑州城建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郑州城建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城建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本章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郑州城建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4753

第六条 河南省招生代码:6366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非营利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十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中原西路6号

第十一条 集团办学:郑州城建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性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由河南省房地产龙头企业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正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举办,正商集团对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稳定资金支持,为学院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提供有效保障。

第十二条 办学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非营利性办学的社会责任属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企业文化紧密结合,围绕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和新基建发展需要,以工科为主,管理、医护与健康养老、教育和艺术等专业协调发展,建成国内知名的城建类高质量高等职业教育基地,服务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现代化产业发展的高端研发基地和高端智库,建设兼具科技研发、智库咨询与创新创业功能的产学研融合平台,争取尽快进入应用型职业本科学校行列。

第十三条 开设专业:学院设有五系一部: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医学护理系和基础教学部,首批开设建筑工程技术、电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物业管理、护理5个专业。根据国家和河南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方向、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以正商集团为代表的城市建设运营企业战略规划,围绕建筑业、*业和现代服务业,突出智能建造和智慧城市两个重点,把信息化全面融入所有专业,根据发展需要不断优化调整院系和专业设置,打造适应建筑业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城建技术与管理类专业群,适应服务“一老一小”的医养康养结合与学前教育专业群,适应以数字网络为代表的现代文化艺术发展专业群。

第十四条 师资力量:学校充分发挥正商集团的人才优势,通过集团内部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学校对外招聘等方式,建设了一支以教授、副教授,博士、硕士为主体,教学经验丰富与实践技能一流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9人,博士、硕士学历教师58人。10余位教师被授予“河南省高层次拔尖人才”“河南省杰出青年”“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

第十五条 实习实训与就业:学校已建成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站、电子信息、电梯实训室、智能楼宇、消防、现代物业管理、医学护理及电子商务等校内实训基地,依托正商集团开展校企合作,已有100余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的实验、实习、技能培训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开辟了广阔舞台。学校与160余家国内公司、30余家境外公司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可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保障。“入学即入职,学习即上岗,毕业即就业”“高质量、高就业、高成才”将成为学校人才培养的响亮品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领导、监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 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自身发展实际,制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将招生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二十条 招生对象: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省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一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及结果公布

第二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对加分投档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总分数为录取分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成绩排序。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或省区招生办的公示渠道查询。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我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员会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为:现代物业管理:7800元/生/年,建筑工程技术:8500元/生/年,电梯工程技术:850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8500元/生/年,护理:9000元/生/年。住宿费:六人间(不含独卫)1000元/生/年,六人间(含独卫)1200元/生/年,四人间(含独卫)1500元/生/年,可供学生选择。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助学贷款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郑州城建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邮编:451263   

咨询*:0371-61795555

学院网址:.cn/     

 

 

                                     郑州城建职业学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普通     3       -   8500    
电梯工程技术 460206 普通     3       -   8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普通     3       -   8500    
现代物业管理 440703 普通     3       -   7800    
护理 520201 普通     3       -   9000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面向群体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所属学科门类 学费(元/年) 方向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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