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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3月05日 15:40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西安邮电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西安邮电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西安邮电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西安邮电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将继续面向全国选拔运动水平突出、品学兼优的田径高水平运动员,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招生项目

田径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拟招收田径高水平运动员39人,具体专项计划如下:

表1:2022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


A类:要求参加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且符合我校录取要求;B类:要求文化课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C类:要求文化课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近三年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19年7月1日—2022年1月25日。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考生所在省如统一组织了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

4.每人限报一个测试小项。同时取得多个田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以在《西安邮电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上填写的唯一运动证书编号所对应的小项为测试小项。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2022年1月25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申请者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2.资格初审。考生需于网上报名后2日内将下列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zsb@xupt.edu.cn供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打印《西安邮电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初审材料如下:

(1)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

(2)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省级及以上相关竞赛秩序册封皮及本人所在页、成绩册封皮及本人获得名次的页面、获奖证书扫描件,上述材料须为同一年度的同一比赛且缺一不可;

(3)身份证扫描件

初审结果将于2022年3月9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3.现场审核确认。2022年3月16日到我校体育部办理资格终审及现场报名确认手续。

审核材料如下:

(1)《西安邮电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须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

(2)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省级及以上相关竞赛秩序册封皮及本人所在页、成绩册封皮及本人获得名次的页面、获奖证书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须为同一年度的同一比赛,且缺一不可。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2张;

(6)往返测试途中及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单(自行购*,现场确认需核查)。

我校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现场进行考生信息核对,凡考生的运动等级与网上核对信息不相符的不得参加学校专项测试;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

五、专项测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2022年3月16日

测试时间:2022年3月17日(如遇大雨雪等恶劣天气,测试时间顺延)

测试地点: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

专项测试内容:运动小项测试(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小项与招生计划小项必须一致)。

持有马拉松跑、男女子10000米和女子5000米等级证的考生,在我校专业测试中男子测试项目为5000米,女子测试项目为3000米。持有男子女子50公里和20公里竞走等级证的考生,在我校专业测试中男子测试项目为10000米竞走,女子测试项目为5000米竞走。

跨栏项目测试使用器械为:男子110米栏跨栏高度1.067米,女子100米栏跨栏高度0.840米,男子400米栏跨栏高度0.914米,女子400米栏跨栏高度0.762米;男子铅球项目测试使用器械为7.26kg铅球。

六、专项测试成绩认定

1. 我校对各测试小项成绩设最低合格标准,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者,测试结论为“不合格”。

表2:2022年部分小项最低合格标准


2. 根据竞走、中长跑、短跨跳、男子铅球项目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的成绩,在测试成绩达到我校对相应小项合格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择优录取。其他测试小项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2版)中该小项分值40分对应的测试成绩为最低合格标准。

3.专项测试成绩相等时,按照运动小项测试的优先顺序排队,小项优先顺序为:男子50公里竞走、男子20公里竞走、男子10公里竞走、女子50公里竞走、女子20公里竞走、女子10000米竞走、女子5000米竞走、男子5000米、男子1500米、男子800米、女子3000米、女子1500米、女子800米、男子400米栏、女子400米栏、男子400米、女子400米、男子200米、女子200米、男子100米、女子100米、男子跳远、男子三级跳远、女子跳远、女子三级跳远、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男子铅球。

4.某一项目、某一优惠等级符合认定要求的人数不足时,将该项目未完成计划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分配:同一优惠等级未完成计划按照竞走、中长跑、短跨跳、男子铅球的顺序依次递补;仍未完成计划转化为C类后计划按照本项目组,竞走、中长跑、短跨跳、男子铅球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取办法

1.我校2022年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并参加统一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考我校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2.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运动员,录取分数可降至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注:合并本科批次及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3.一级(含)以上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需参加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八、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变更现场审核确认及测试时间或地点,学校将另行通知考生。现场审核确认和测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九、本章程由西安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信息网:

招生办公室邮箱:zsb@xupt.edu.cn

咨询*:029-88166199(招生就业处)

029-88166241(体育部)

监督与投诉*:029-88166191

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网上报名地址:http://222.24.62.89//index.asp

西安邮电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安邮电大学是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由陕西省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邮政局共建。是一所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邮电大学,学校代码:11664(部标)。

第四条 学校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红专南路2号(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18号(长安校区)。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邮电大学。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教育部下达,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布为准公布。学校将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西安邮电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条 院校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各省(区、市)的规定执行。院校志愿按照顺序(梯度)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

第十一条 确定录取专业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高考改革地区招生专业选测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为准;高考改革地区投档分相同时,参照所在省(区、市)相关同分排序政策执行,如所在省(区、市)无要求,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 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的相应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斯泰福厦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合作办学专业学制四年,采用“4+0”(四年均在国内)培养模式,学费40000元/学年。完成全部四年学业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西安邮电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2021年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提档和录取专业。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情况要求,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新生入学报到后,必须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者或高考体检作弊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外语使用英语教学,建议高考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九条 学校所有专业对录取男女生没有比例限制。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各种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勤工助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完成学业。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生咨询*:029-88166199 029-88166660(志愿填报期间)

招生网址: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西安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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