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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3月05日 05:58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西南科技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西南科技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章程

西南科技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西南科技大学坐落于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绵阳市。学校是四川省人民*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四川省人民*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重点建设的西部14所高校之一。学校现有在校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学生、外国留学生3.9万余人。设有国防科技学院等16个学院(部),在工学、农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设有本科专业81个;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有4个学科方向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有四川省“双一流”建设学科(群)2个、省级优势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有国防科工局批准的国防基础学科1个、国防特色学科方向5个。有3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其中2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前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项目

招生计划

位置

招生计划

足球(男子11人制)

11

前锋

3

前卫

3

后卫

5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22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的报考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报名要求

1.符合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各省(市、自治区)如对高水平运动队资格有单独要求的,考生须获得生源省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资格认定。

3.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应与考生所持高水平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参赛获奖项目一致。

4.不接受曾经或现在在中超、中甲、中乙秩序册上球员报名表或预备队球员报名表上的球员(即注册过职业足球运动员资格的球员)报名。

备注:持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可申请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在报名时选择“文化单考”,也可选择“普通高考”,但二者不能兼报。其他考生只能选择“普通高考”。

三、考生报名

(一)资格审核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4日—2022年2月21日

2.报名方式:

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实名注册,选择“高水平运动队”,在“志愿管理”下“添加志愿”,选择填报学校“西南科技大学”完成所有流程。报名网址:.cn/gspyddbm/

3.上传材料:

在线填写申请表提交完成后,下载申请表并用A4纸张打印,交由所在学校(或单位)确认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上传的申请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否则报名无效。上传材料包含:

(1)《西南科技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填报完毕系统自动生成,下载打印后由所在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证明(往届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应届生须提供盖学校公章的高三在读证明);

(4)运动员等级证书(封面及有证书编号页);

(5)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截图;

(6)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成绩证书及相应的比赛秩序册(如遗失可提供当地体育局开具的证明,须含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赛事名称、举办时间及比赛名次等信息);

(7)西南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信息确认表(模板见附件)

备注: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因考生未按时按要求上传材料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信息填写错误、扫描件不清晰导致影响资格审核结论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查询初审结果

我校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中查验运动员等级证书,并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3月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未通过初审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无效。

(二)专项测试报名

足球项目专项测试实行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和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三)文化考试报名

1.根据教育部规定,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持有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拟申请“文化单考”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报名时请注意添加高水平运动队类别中的院校志愿。考试安排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2.“普通高考”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3.文化和专项测试报名考试费由相关组考单位按照当地物价审批标准在报名时收取,我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合格认定

(一)确定合格考生

1.学校根据足球队建设需要划定各位置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控制线,如各位置达到专项考试成绩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人数低于相应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足球队建设需要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学校在专项测试成绩达到专项考试成绩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中,分位置按照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的2倍。

(二)合格考生文化成绩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按照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划定A类、B类、C类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1.A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优秀的文化单考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控制线(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

2.B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普通高考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由学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方可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

3.C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考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向我校投档择优录取。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格划定及文化成绩优惠指标安排表

总计划

位置

计划

合格人数

A类

B类

C类

11

前锋

3

0-6

0-3

0-4

0-15

前卫

3

0-6

后卫

5

0-10


(三)录取要求

1.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2.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需在相应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在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中填报我校普通类文理科招生专业,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3.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意向等综合考虑安排专业。为保证高水平运动员顺利完成学业,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专业为工商管理类、法学类、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4.高考志愿填报专业须与《西南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信息确认表》所填报的专业一致,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填报高考志愿或填报志愿与确认书专业志愿不一致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各招生专业名称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我校当年招生专业名称为准。

五、入学与复查

1.我校将与拟录取的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之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若违反协议规定,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高水平运动队新生入学之后,我校将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进行核实确认。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六、监督机制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规范开展,监督投诉*:0816-6089051。

2.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我校所有报名、考试信息均在“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信息。

七、其它

1.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对有关工作有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咨询*:0816--6089080(招生办),0816-6089711(体育学科部)

2.学校网站:

3.招生网站:zs.swust.edu.cn

西南科技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代码:10619。学校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有国防科技学院等16个学院(部),在工学、理学、农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设有81个本科专业,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4个学科方向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与欧洲、北美等多个国家(地区)高校合作派出和招收留学生。

第三条学校是四川省人民*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也是四川省人民*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西部14所高校之一。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现有两个教学校区:青义校区、西山校区。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接受各级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招生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院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组成,校长任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监察处)是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学制和毕业条件

第八条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九条学校本科专业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余为四年,专科为三年。

第十条  学校本科实行学分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三年到六年(五年制专业为四到七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学科专业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有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法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设计学类、数学类、材料类、矿业类、电子信息类、土木类、建筑类、机械类、计算机类、兵器类、核工程类等招生大类。学生完成大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三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录取时对生源质量好的省区按规定可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后,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和调剂,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录取满额时,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外语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试外语语种与专业相同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仅能以英语、日语或俄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成绩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总分、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中:四川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20分(含20分)]体育类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第十七条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要求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面向全国普通高校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后形成的总成绩作为进档及专业安排的依据。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西南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能吃苦耐劳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所选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二十四条学校招生的详细情况和录取结果可以通过三个途径查询:

1、“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网站();

2、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热线:0816-6089071;

3、微信公众号查询:SWUSTZSZX。

第二十五条学校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0816-6089051。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西南科技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招生章程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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