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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招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3月03日 13:28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招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招章程 2021年招生章程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招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吉首市,地址: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陵山大道3号,招生国标代码13805,省标代码4748。

第三条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批准、湘西自治州人民*主管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服务地方经济、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32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70%的比例申报2022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和体育特长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我校2022年单招总计划为245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系 部

专 业 名 称

代码

层次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经济贸易系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大专

3年

110

3500

电子商务

530701

大专

3年

150

3500

市场营销

530605

大专

3年

45

3500

计算机系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大专

3年

100

46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10202

大专

3年

70

7800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大专

3年

80

4600

软件技术

510203

大专

3年

35

7800

云计算技术应用

510206

大专

3年

20

4600

生物工程系

畜牧兽医

410303

大专

3年

50

3000

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

410107

大专

3年

50

3000

生态农业技术

410104

大专

3年

20

3000

宠物养护与驯导

410309

大专

3年

25

3000

旅游管理系

旅游管理(专业组二)

540101

大专

3年

60

4600

烹饪工艺与营养

540202

大专

3年

100

4600

中西面点工艺

540203

大专

3年

60

4600

健康管理(专业组二)

520801

大专

3年

15

3500

机电工程系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大专

3年

140

4600

数控技术

460103

大专

3年

100

4600

模具设计与*

460113

大专

3年

50

4600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430105

大专

3年

50

46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10101

大专

3年

90

46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305

大专

3年

30

4600

交通工程系

汽车*与试验技术

460701

大专

3年

350

46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500210

大专

3年

90

35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702

大专

3年

100

4600

应用外语系

应用英语(专业组二)

570202

大专

3年

50

35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组二)

520802

大专

3年

220

3500

民族艺术系

服装与服饰设计

550105

大专

3年

40

4600

广告艺术设计

550113

大专

3年

60

4600

室内艺术设计

550114

大专

3年

60

4600

工艺美术品设计

550112

大专

3年

30

4600

合计

2450

 


旅游管理、健康管理、应用英语、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4个专业为专业组二,其它专业均为专业组一。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30人,体育特长考试招生计划20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

第四章  报名及志愿设置

第十二条报名对象为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第十三条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7日-3月14日

第十四条专业志愿设2个专业顺序志愿(多填无效),设专业服从志愿。

第十五条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退役军人资格证明材料提交:2022年3月1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湖南省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及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C401办公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退役军人考生只能以普通往届生身份报考,不能提供获奖证书的中职学生只能以普通中职身份报考。

第十六条组考费缴纳。报考我院考生登陆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网址:/,点击网上缴费,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时间:2022年3月7日—18日。

第十七条准考证打印。考生登陆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网址:/,点击准考证打印,打印时间:2022年3月23日—25日。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25日(8:30-12:00、14:3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C401办公室现场办理。

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八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十九条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考生分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应、往届)、退役军人。考试大纲将公布在我校招生网。

第二十条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有学考成绩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第二十一条考试内容:文化素质测试100分+职业测试100分,总分2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除以3)按百分制折算成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我校将按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类别进行测试。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重点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内容等进行考察;中职类考生,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和集团办学中高职有效衔接,进行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内容等进行考察或分专业组对学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考察或实践操作测试,不同专业组考试内容不同,依据专业组内招生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进行测试。退役军人考生,进行职业技能考察或职业适应性考察。体育特长考生,考试科目及总成绩计算办法详见《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第二十二条命题: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系部部进行统一命题,各系部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第二十三条保密措施:学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纪委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24小时值班看管。

第二十四条?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处室、系部配合实施,考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暂定)。

第二十五条?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七条?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

第二十八条?当出现多名考生单招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同分时,分别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二十九条 根据参考情况,分别划定:1.普通应届高中考生;2.中职毕业生和普通往届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3.退役军人考生;4.体育特长生,四个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考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保持一致。

第三十条 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第三十一条  退役军人考生、体育特长生考生,依次按院校志愿优先、单招总成绩优先的原则,按考生第一报考专业录取。

第三十二条 体育特长生录取规则详见附件:《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3)文化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成绩为零;

(4)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四条  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的为准。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三十五条  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三十六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采用全日制集中(全脱产)学习管理形式。

第三十九条 所有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要求,学生入校后以英语语种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第四十条 学校为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智育奖学金等;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的社会风尚,学校党委成立了爱心助学基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同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

第四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南省湘西高新技术开产业发区武陵山大道3号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招生咨询*:0743-8535033,0743-8535333(传真)

招生咨询QQ:24308173

招生微信公众号: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纪检监督*:0743-8535338

第十四二条 本章程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招生,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全称为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3805,英文名称为“XiangXi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For Nationalities”。

第三条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为专科,学校位于湘西经济开发区内,湘、鄂、渝、黔四省市边区中心腹地——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吉首市。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社会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书记、院长任招生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分管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遵循“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通讯地址为:湖南省湘西高新技术开发区武陵山大道3号,邮编:416007,联系*:0743-8535033,0743-8535333(传真)。电子邮箱: xxzyzsc@163.com,学校网址:。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原则上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根据考生志愿及录取情况,招生就业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第十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第十一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第二志愿考生,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优先。

第十二条进档考生专业采用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具体操作办法如下:每当省考试院向我校投档一批考生,我校即从该批考生的最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依次考察考生的专业志愿,如果该考生填报的第一个专业未录满,则录取到该专业,如已录满则考察考生填报的第二个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果该考生所有填报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可以调剂到相近专业,不服从调剂,则退档。

第十三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收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其余事项参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校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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