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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警察学院西藏班2021年招生简章 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3月02日 08:46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浙江警察学院西藏班2021年招生简章 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浙江警察学院西藏班2021年招生简章 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浙江警察学院西藏班2021年招生简章

一、浙江警察学院概况

浙江警察学院是浙江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高等应用人才、实行警务化管理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承担着本科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公安理论研究和重大活动安保等职责。在7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坚持政治建校、从严治校,以培养政治立场坚定、职业品质优良、专业基础扎实、警务技能过硬,能够适应时代发展、服务公安实战、了解前沿科技、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为目标,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公安人才培养特色,被誉为浙江警官摇篮。

学校现有滨江和临安两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科研设施齐全。学科专业建设富有特色,目前在招生的专业有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治安学、涉外警务、网络安全与执法等8个本科专业和1个专业方向。涉外警务、网络安全与执法、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等4个专业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等4个专业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建有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3个省级一流学科(B类)、1个公安部首批重点建设专业。学校拥有一支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公安实践经验丰富、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477人(其中专任教师250人),正高职称35人,副高职称99人,博士学位85人,其中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5人,省部级教学名师6人,省优秀教师3人。学校建有2个本科院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点、6个实验教学中心(下设45个实验室),及多功能室*击靶场等29个实训教学场所。图书馆馆藏文献82万册,中外文报刊818种,本地镜像电子图书263.69万册,数据库14个,为浙江省首批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

学校建有基于大数据架构的公安信息化应用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浙江省毒品防控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浙江新时代公共安全治理研究中心(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公安部警务技能战术研发中心等四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学校是公安部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警务实战训练基地、科技信息化教育训练基地、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教育训练基地、公安部和商务部援外(外警)培训点。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定期举办“警察与科学”国际讲坛,与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日本、意大利、韩国等多个国家的大学和警察培训机构建立了广泛的联系,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等知名高校协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每年有百余名学生被选送到国内外高校学习。学校每年招收外国留学生,开展国际警务人才培养。

进入新时代,学校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为办学治校总纲领和人才培养总遵循,贯彻落实**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委省*的领导下,在省委教育工委和省公安厅党委的指导下,着力建一流学科专业、出一流研究成果、育一流警务人才、做一流实战贡献,坚定走“以专见长、以精登高、以特取胜”的发展路子,努力把学校建成高质量内涵式有特色的重点公安院校。

二、西藏班简况

我校西藏班创办于1989年,是原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的指示精神而开办的,是浙江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向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培养输送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之一。2001年,升格为公安大专班,招收内地西藏班(校)的高中毕业生入学。2008年9月,西藏班升格为本科学历教育。

30多年来,学校坚持“忠诚为魂”,突出抓好思想教育,着力培育学生忠诚品质;坚持“质量为本”,因材施教,按需培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坚持“严、爱、细”,发挥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优势,全面提升育人水平,先后为西藏自治区各级公安机关培养和输送了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公安法制、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公安舆情管理、网络安全与执法等专业或专业方向近千名优秀毕业生。

 

三、2021年西藏班招生计划

 

 

      招生     院校     

国家下

达计划

招生计划

备注

专业

招生数

培养

层次

        学制 

  浙        江       警      察      学      院

总数

2 0

 

2 0

     

文科

7

侦查学

4

本科

4

女生1人

治安学

3

本科

4

女生1人

理科

1 3

经济犯罪侦查

4

本科

4

 

交通管理工程

3

本科

4

 

刑事科学技术

3

本科

4

女生1人

网络安全与执法

3

本科

4

 

2021年,我校西藏班计划招生20名,其中文科7人,理科13人。女生比例不超过计划数的15%。

 

四、2021年西藏班招生对象

2021年全国内地西藏班(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五、学制待遇

浙江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学制4年。学校全面贯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总要求,培养政治立场坚定、职业品质优良、专业基础扎实、警务技能过硬,能够适应时代发展、服务公安实战、了解前沿科技,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获毕业资格,发放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获取学士学位证书。

学生入学后,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警务化管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着制式服装,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可申请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学生毕业前,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招录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经人民警察招录程序,择优录用。

 

六、招生办

(一)填报志愿

考生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考生志愿表》报考志愿栏的提前单独录取院校栏目中填写我校志愿。

(二)面试、体能测试、政审

志愿报名结束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对考生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工作。

(三)录取

1.学校根据全国内地西藏班(校)招生办公室划定的内地西藏班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2.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进行单独提前录取。

 

七、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中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六)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未婚。

(七)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能够正常参加公安院校教学训练活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kg/m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 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廊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部位无明显瘢痏(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八、2021年招收专业介绍

(一)治安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适应治安治理现代化发展需要,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科学素养和基本研究能力,具有从事维护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所需要的管理、服务、预防、控制及行政执法等专业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治安岗位以及相关领域从事治安治理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治安专业人才。

【专业特色】

1.依托浙江省高校新型智库“浙江省新时代公共安全治理研究中心”开展研究工作,负责省级学会--浙江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日常运行。

2.与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合作建立了交换生培养项目。

3. 2020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9年获批纳入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同年治安学校外实践基地获批“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2018年被浙江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本科高校重点建设专业;2012年获批省“十二五”高校优势专业、浙江省省级重点学科;2010年被省教育厅推荐为第6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二)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浙江互联网大省和数字经济优势为依托,立足浙江,放眼全国,紧盯技术前沿,紧盯公安需要,紧盯特色发展,坚持立德树人,努力培养社会急需的网络安全与执法人才,建成公安特色明显、国内一流的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

【专业特色】本专业2019年被列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科专业平台优势明显,依托“公安技术”和“网络空间安全”两个浙江省一流学科,拥有公安部大数据重点实验室、网络空间情报与犯罪治理研究所等科研平台和“大数据警务与社会公共安全治理”省级高水平创新团队,有力支撑了网安专业的建设和发展。

校企、校局、校校协同育人成效明显。学校与公安局、网络安全相关企业共建校外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其中,与海宁市公安局共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在校校合作方面,学校与美国山姆·休斯敦大学合作培训网安专业学生;另外还与浙江工业大学联合招收了5届硕士研究生共计24人,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联合招收1届研究生共计10人。

(三)侦查学专业

【培养目标】侦查学专业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犯罪侦查实践的专业核心能力,掌握刑事犯罪侦查创新研究的一般方法,具备国际警务视野的复合型、应用型侦查人才。

【专业特色】

1.侦查学专业先后获批浙江省级重点专业(2009年)、浙江省“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2014年)、公安部首批重点建设专业(2015年)、浙江省“十三五”优势专业(2016年)、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2019年)。浙江省级一流学科公安学学科依托侦查学专业建设。浙江警察学院侦查学大学生警务实践教育鄞州基地获批浙江省“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019年)。“驻校教官机制--公安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路径”获浙江省人民*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16年)。

2.与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经侦总队等7个总队开展“教学与实战共同体”建设,与宁波鄞州、台州椒江、杭州萧山等17个区县公安机关建立紧密型合作伙伴关系。与美国马里兰大学行为与社会科学学院、英国诺森比亚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中国刑警学院、云南警官学院等国内外知名院校开展师生互访交流。每年定期举办“校局合作单位刑侦警务实战与理论研讨会”、“全国大数据侦查学论坛暨互联网法律大会侦查论坛”。

3.注重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每年定期开展“雏鹰创新科技孵化计划”。近年来,共立项学生创新创业项目95项,省级新苗人才创新项目和应用推广项目25项。学生科技创新成果获公安部金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省挑战杯大学生竞赛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及省大学生统计调查大赛二等奖1项。学生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四)经济犯罪侦查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治素养,具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经济犯罪侦查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防控经济犯罪和科学侦查破案,规范执法等核心能力,适应公安机关经侦工作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警务人才。

【专业特色】2011年被学院批准为重点建设专业,2014年被评为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建设专业,2020年度获批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本专业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曾获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一等奖,省级多媒体教育软件评比一等奖,公安部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全校教学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学校优秀教学基层组织等多个奖项,完成多项省部级课题,专业建设成果丰硕。同时,本专业与浙江省经侦总队、各地经侦大队密切联系,合作办学成效明显。

(五)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系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备犯罪现场勘查专业能力,具有物证检验鉴定初步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胜任刑事科学技术岗位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专业特色】

学科特色--依托浙江省一流学科公安技术学科开展专业建设,学科平台有浙江省毒品防控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学生创新创业特色--拥有指纹查询工作室、公安视听技术团队、大学生生命科学团队、毒品防控技术研究团队等4个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成果数量和质量位居学校前列。

实验教学平台特色--刑事科学技术实验中心系浙江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一批高端仪器设备,价值5000余万元。

专业精神特色--“公正、细致、严谨、求是、创新、奉献”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精神。

(六)交通管理工程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系统掌握交通管理工程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交通事故分析和处理、交通秩序管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交通组织规划、交通控制等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公安工作创新研究能力,胜任公安交通管理岗位工作的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专业特色】专业师资博士学位占比超过50%,来自于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7所名校,2人获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称号。2020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9年获批纳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入选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名单。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联合中国科教评价网排名评价,浙江警察学院交通管理工程专业连续五年(2016-2020年)名列全国第二。创新校校合作模式,分享了国内外名校、强校的优质资源,实现了校际之间的优势互补。2012年,我校与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工程学院签订合作协议,每年选派4-6名学生赴清华大学交流学习一年,目前已有8届学生学成归来,2018级6名学生正在清华园进修。2014年,我校又与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签署合作交流协议,每年可派4名学生赴该校交流学习。

 

欢迎广大同学踊跃报考我校西藏班!

 

联系*:0571-87787272  18888960422

(浙江警察学院西藏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申   格桑多吉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

邮编:310053

欢迎访问浙江警察学院网站,网址:

                              

浙江警察学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

 

浙江警察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浙江警察学院(代码:11483)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

四、学习形式:全日制

五、学校地址:

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

临安校区——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农林大路2559号

六、组织机构

在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研究制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七、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中国*,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已经在浙江省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七)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未婚。

(八)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B等,通过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无不合格科目)。报考前户口已经迁入浙江省的外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办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认可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学业水平测试不低于C等。对无“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的往届生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十)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能够正常参加公安院校教学训练活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kg/㎡)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部位无明显瘢痏(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八、综合测试

浙江警察学院继续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参加浙江省公安院校招生综合测试暨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综合测试不合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至4月10日。

(二)报名方法

凭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和居民身份证,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zsxxw)上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160元。考生报名时需填报个人健康状况。所有考生须在报名时仔细阅读《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告知书》《浙江警察学院体能测试安全告知书》《浙江警察学院疫情防控考生注意事项》。

(三)综合测试时间

参加测试考生范围

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时间

宁波、舟山

5月1日

湖州、台州

5月2日

温州、嘉兴

5月3日

绍兴、衢州

5月4日

金华、丽水

5月5日

杭州

5月6日

综合测试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滨江校区进行。考生须在4月23日至25日间,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综合测试确认。学校根据考生确认情况,编排综合测试秩序,4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参加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

综合测试顺序统一按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进行。考生须根据综合测试报到时间,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健康状况申报表,到浙江警察学院滨江校区报到参加测试。

(四)综合测试相关说明

1.面试工作人员应将面试不合格结论填写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表》上并签名,考生需签名确认。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心理测试、体能测试。

2.心理测试成绩可于高考后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办微信公众号通知。

3.体能测试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1)50 米跑。可测次数:1 次,合格标准:男性≤9.2 秒, 女性≤10.4 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 次,合格标准:男性≥2.05 米,女性≥1.5 米。

(3)1000 米跑(男)/800 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 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 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 次, 合格标准:男性≥9 次/分钟,女性≥25 次/分钟。

公安院校招生体能测试为上述四项,其中三项合格的,体能测试合格。浙江警察学院体能测试计分项目为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三项成绩之和为体能测试成绩。评分标准详见《浙江警察学院体能测试计分项目评分标准》(附件3),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只评价合格与否。

4.报考浙江警察学院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体能测试计分三项总成绩须达到240分及以上。

5.参加综合测试所需的住宿、交通等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九、填报志愿

(一)考生须参加2021年高考考试,选考科目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二)经综合测试合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网上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

(三)浙江警察学院志愿单列,不占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5个院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与普通类提前录取同时进行。填报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能兼报艺术类第一批(含提前录取)志愿。

(四)浙江警察学院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普通类提前录取5个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

(五)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符合一定的要求(往年要求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今年因我省录取分段将从三段改为两段,具体要求需待我省相关文件公布后再另行通知)。

(六)招生计划分全省统招专业和分市专业。报考全省统招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的,必须填写第一专业志愿,否则无效。报考分市专业的,须根据选考科目要求先选择专业类(公安学类或公安技术类),再选择具体专业,选考科目均符合要求的可兼报两大类及具体专业。

(七)报考涉外警务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120分。

十、录取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成绩和相关要求,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浙江警察学院实行先政治考察,后录取的办法。

(一)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75%+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50/100×10%+体能测试成绩×750/300×15%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5分,D等计2分,E等不计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0科,成绩总分100分。

(二)政治考察划线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志愿选择和相关要求以招生计划的1:1.1比例(逢小数进位)划定政治考察分数线。先划定全省统招专业分性别政治考察分数线,后按分数优先专业类平行原则划定分市专业类分性别政治考察分数线。在符合条件并兼报两个专业类的考生中,分数较高专业类超出1:1部分的考生,可正常进入较低专业类的政治考察名单。

(三)政治考察

由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将政治考察上线考生名单分市下达给各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考察,考察结果由各县(区、市)、市两级审核后上报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招生领导小组最后确定结果。

(四)录取规则

1.报考浙江警察学院的考生符合政策加分的,先将可加分值加在高考文化成绩上,然后按照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折合成综合成绩。

2.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综合测试体能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3.录取顺序:在政治考察合格考生中,先录取全省统招专业,后录取分市计划专业。全省统招专业分性别按照计划录取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了分市专业类计划志愿且达到分市专业类政治考察分数线,可参加分市专业类计划的录取。

4.分市计划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方式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

5.分市计划遇生源不足,在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上线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先按同市地、同性别、同专业类、跨专业调剂,再按同市地、同性别、跨专业类调剂,然后按同市地、跨性别调剂,之后再跨市地调剂。

6.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十一、监督管理

(一)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校纪检监察室的监督,同时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室投诉*:0571-87787295;

学校招生办公室申诉*:0571-87787177。

(二)对考生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考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时或3个月内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十二、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6900元/学年;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交通管理工程(智能交通方向)专业6600元/学年;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6000元/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1600元/学年。

十三、学制待遇

浙江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学制4年。学校全面贯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培养政治立场坚定、职业品质优良、专业基础扎实、警务技能过硬,能够适应时代发展、服务公安实战、了解前沿科技、秉持浙江精神,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获毕业资格,发放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获取学士学位证书。

学生入学后,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警务化管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着制式服装,实行奖学金制度。

学生毕业前,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经人民警察招录程序,择优录用。

十四、附则

(一)根据本省公安队伍的需求,结合学校办学条件以及各市的生源情况,综合确定招生计划。

(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浙江警察学院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本章程由浙江警察学院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0571-87787029,0571-87787177;0571-87787029(传真)

招生信息网网址:/zsxxw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zjy87787029

 

附件:

1.2021年浙江省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

2.2021年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

3.体能测试计分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4.体能测试须知

 

 

浙江警察学院

2021年3月22日

 

 

附件2

浙江警察学院2021年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

层次

专业(类)名称

选考科目数

选考科目范围

备注

本科

刑事科学技术

3

物理 化学 生物

公安技术类

本科

交通管理工程

3

物理 化学 生物

公安技术类

本科

交通管理工程(智能交通方向)

3

物理 化学 生物

公安技术类

本科

网络安全与执法

3

物理 化学 生物

公安技术类

本科

治安学

1

政治

公安学类

本科

侦查学

1

政治

公安学类

本科

经济犯罪侦查

1

政治

公安学类

本科

涉外警务

1

政治

公安学类

本科

警务指挥与战术

1

政治

公安学类

公安学类专业必须选考政治;公安技术类专业选考物理、化学、生物中一门即可。

 

附件3

《浙江警察学院体能测试计分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得分

项目

50米跑

1000米跑

800米跑

立定跳远

(秒)

(分秒)

(厘米)

100

6.70

7.50

3:02

2:57

273

207

99

6.72

7.53

3:03

2:58

272

206

98

6.74

7.56

3:05

2:59

271

205

97

6.76

7.59

3:06

3:00

270

204

96

6.78

7.62

3:07

3:01

269

203

95

6.80

7.65

3:09

3:02

268

202

94

6.82

7.68

3:10

3:03

267

201

93

6.84

7.71

3:11

3:04

266

200

92

6.86

7.74

3:13

3:05

265

199

91

6.88

7.77

3:14

3:06

264

198

90

6.90

7.80

3:15

3:07

263

197

89

6.93

7.83

3:17

3:08

262

196

88

6.96

7.86

3:18

3:09

261

195

87

6.99

7.89

3:19

3:10

260

194

86

7.02

7.92

3:21

3:11

259

193

85

7.05

7.95

3:22

3:12

258

192

84

7.08

7.98

3:23

3:13

257

191

83

7.11

8.01

3:25

3:14

256

190

82

7.14

8.04

3:26

3:15

255

189

81

7.17

8.07

3:27

3:16

254

188

80

7.20

8.10

3:29

3:17

253

187

79

7.24

8.14

3:30

3:18

252

186

78

7.28

8.18

3:31

3:19

251

185

77

7.32

8.22

3:33

3:20

250

184

76

7.36

8.26

3:34

3:22

249

183

75

7.40

8.30

3:35

3:23

248

182

74

7.44

8.34

3:37

3:25

247

181

73

7.48

8.38

3:38

3:27

246

180

72

7.52

8.42

3:39

3:28

245

179

71

7.56

8.46

3:41

3:30

244

178

70

7.60

8.50

3:42

3:31

243

177

69

7.64

8.54

3:43

3:33

242

176

68

7.68

8.58

3:45

3:35

241

175

67

7.72

8.62

3:46

3:36

240

174

66

7.76

8.66

3:47

3:38

239

173

65

7.80

8.70

3:49

3:40

238

172

64

7.84

8.74

3:50

3:41

237

171

63

7.88

8.78

3:51

3:43

236

170

62

7.92

8.82

3:52

3:44

235

169

61

7.96

8.86

3:54

3:46

234

168

60

8.00

8.90

3:55

3:48

233

167

59

8.04

8.95

3:56

3:49

232

166

58

8.08

9.00

3:58

3:51

231

165

57

8.12

9.05

3:59

3:52

230

164

56

8.16

9.10

4:00

3:54

229

163

55

8.20

9.15

4:02

3:56

228

162

54

8.24

9.20

4:03

3:57

227

161

53

8.28

9.25

4:04

3:59

226

160

52

8.32

9.30

4:06

4:00

225

 

51

8.36

9.35

4:07

4:02

224

159

50

8.40

9.40

4:08

4:04

223

 

49

8.44

9.45

4:10

4:05

222

158

48

8.48

9.50

4:11

4:07

221

 

47

8.52

9.55

4:12

4:09

220

157

46

8.56

9.60

4:14

4:10

219

 

45

8.60

9.65

4:15

4:12

218

156

44

8.64

9.70

4:16

4:13

217

 

43

8.68

9.75

4:18

4:15

216

155

42

8.72

9.80

4:19

4:17

215

 

41

8.76

9.85

4:20

4:18

214

154

40

8.80

9.90

4:22

4:20

213

 

39

8.84

9.95

4:23

4:21

212

153

38

8.88

10.00

4:24

4:23

211

 

37

8.92

10.05

4:26

4:25

210

152

36

8.96

10.10

4:27

4:26

209

 

35

9.00

10.15

4:28

4:28

208

 

34

9.04

10.20

4:30

4:30

207

151

33

9.08

10.25

4:31

4:31

   

32

9.12

10.30

4:32

4:33

206

 

31

9.16

10.35

4:34

4:34

   

30

9.20

10.40

4:35

4:36

205

150

29

9.26

10.46

4:42

4:39

204

148

28

9.32

10.52

4:49

4:42

202

146

27

9.38

10.58

4:56

4:46

200

144

26

9.44

10.64

5:04

4:50

199

142

25

9.50

10.70

5:12

4:54

198

141

24

9.54

10.74

5:16

4:56

197

140

23

9.58

10.78

5:20

4:58

196

139

22

9.62

10.82

5:24

5:00

195

138

21

9.66

10.86

5:28

5:02

194

137

20

9.70

10.90

5:32

5:04

193

136

19

9.74

10.94

5:36

5:06

192

135

18

9.78

10.98

5:40

5:08

191

134

17

9.82

11.02

5:44

5:10

190

133

16

9.86

11.06

5:48

5:12

189

132

15

9.90

11.10

5:52

5:14

188

131

14

9.94

11.14

5:56

5:16

187

130

13

9.98

11.18

6:00

5:18

186

129

12

10.02

11.22

6:04

5:20

185

128

11

10.06

11.26

6:08

5:22

184

127

10

10.10

11.30

6:12

5:24

183

126

 

附件4

体能测试须知

1.50米跑测试:采用蹲踞式起跑,可以穿钉鞋(钉长不超过9毫米的塑胶跑道专用钉鞋),可使用起跑器,每个考生只允许跑一次,起跑若二次犯规,取消该项参测资格。

2.立定跳远测试: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沿至最近着地点后沿的垂直距离。每人依次测3次,以3次中最好1次成绩作为最终测试成绩。

3.1000 米跑(男)/800 米跑(女)测试:采用站立式起跑,不允许穿钉鞋。当考生人数超过12人时,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在常规弧形起跑线处起跑,另一部分,在另一条画在跑道外侧一半上的弧形起跑线处同时起跑。每个考生只允许跑一次。

4.1分钟引体向上(男)测试:双手正握单杠,双臂伸直身体悬垂开始,双臂屈臂上拉,下颚过杠为1次,然后放松背阔肌让身体下降直到完全下垂,然后重复再做。每个考生只允许测一次,记录1分钟内完成的次数。允许考生现场提出加测该项目。

5.1分钟仰卧起坐(女)测试:考生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左右,双手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工作人员压住其踝关节,以固定下肢。考生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1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工作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始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的次数。1分钟到时,考生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到达双膝者不计次数,精确到个位。如发现考生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完成动作时,该次不计数。每个考生只允许测一次。允许考生现场提出加测该项目。

6.未尽事宜按照现行《田径竞赛规则》(中国田径协会审定)执行,由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体能测试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浙江警察学院西藏班2021年招生简章 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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