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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3月01日 22:38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济南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济南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济南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济南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南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32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彩石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

舜耕校区: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条 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做到六公开

监督*:(053182627506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  我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特别是报考3+2对口贯通培养、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

第十 男女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 录取原则:

1)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

2)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类)录取政策。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4)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遵循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录取原则。

5)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6)我校所有专业对夏季高考考生的选考科目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7)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8)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十九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 学生毕业,学校颁发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备案。毕业后由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待遇。

专升本按当年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 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章程中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 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  邮政编码:250103

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   邮政编码:250014

咨询*:0531-5818879658183277581832888262753582627561

济南职业学院网址: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济南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近日,新浪山东了解到,济南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正式启动,2016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招生1020人。

考生可以登录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10日17:00。

点击进入济南职业学院单招报名入口

《济南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指导思想

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1020人

三、报考条件、免试和体检

(一)报考条件:已通过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文史理工类招生计划只招收夏季高考报名考生;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只招收春季高考报名考生并且不能跨专业类别报考。

(二)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免试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三)体检: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报到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17时,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学院在济南职业学院官网()及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办法,考生登录网站进行查询和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正确填写14位考生号、18位身份证号及院校要求的其他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信息确认、缴费及查看考场:

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4月15日到我院(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济南职业学院彩石校区)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材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1、考生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并本人签名;

4、缴费及领取准考证:现场信息确认时,统一缴纳考试费,各专业均为120元(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标准)并领取准考证;

5、考生所交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安排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考生考试内容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文化素质综合测试及专业素养测试两部分。

1、文化素质综合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笔试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200分。

2、专业素养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包括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才艺展示和职业认知四个方面。分值为200分。

(三)考试成绩确定:考生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文化素质综合测试成绩及专业素养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成绩均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测试及专业素养测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面试。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

(三)评卷工作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考核的总分数、填报志愿专业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对笔试成绩单独划定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手续:学院于4月21日至25日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三)已被本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6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济南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九、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一、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济南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十二、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高考者,应予回避。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十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邮政编码:250014

咨询*:0531—82627561 82627535 82620826 82926337(兼传真)

电子邮箱:jnzyxyzsb@163.com

济南职业学院网址: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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