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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简章

更新:2023年03月01日 02:40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河北北方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河北北方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15年招生简章

河北北方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河北北方学院

二、学校代码:10092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六、招生范围:研究生、本科生;本科生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七、办学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八、学历、学位证书发放: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北方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北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北方学院坐落在“冬奥之城”张家口市,由张家口医学院、张家口师范专科学校和张家口农业高等专科学校三所省属高校于2003年9月合并组建而成。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学校学科门类齐全,覆盖了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文学、管理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历史学和教育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临床医学、药学、基础医学、作物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农业、中医、教育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设置76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法医学、中医学、麻醉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口腔医学、临床医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医学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戏剧影视文学、环境设计、动物医学、农学、园艺。

十、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住宿费:西校区600--800元/年•生,东校区600元/年•生,南校区500元/年•生。

十一、招生计划:

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学校无预留计划。

十二、录取原则:

1.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普通类考生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志愿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5. 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 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7.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冰雪运动、体育教育专业在河北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相应类别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河北省考生综合成绩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成绩择优录取。 
      8.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河北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相应类别校际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河北省考生综合成绩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成绩择优录取。

9.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四、新生入学及其它:

1、入学复查内容: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2、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招生工作。

3、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市、自治区)最新招生政策执行。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河北北方学院招生办

咨询*: 0313- 0313-4029183

邮政编码:075000

网址:/

E-mail:hebeibeifangzsb@163.com

河北北方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河北北方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四、办学层次及招生范围:普通本科;面向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38个国家招收留学生。

五、学校代码:10092

六、办学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七、学历、学位证书发放:学生学业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河北北方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河北北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3500元/年·生,热门专业45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演艺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12000元/年·生。

专科学费:师范类专业3500元/年·生,非师范类专业50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生。

住宿费:西校区600--800元/年·生,东校区600--800元/年·生,南校区500元/年·生。

九、招生计划:

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1.在河北省设河北北方学院(医药类)、河北北方学院(综合类)和河北北方学院(演艺学院)三个代号招生。

2.电子信息类(本科)按大类招生,包括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等四个专业。学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社会需求、学习成绩及个人意愿进行专业分流。

十、录取原则: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标准。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是: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即:将投档的考生按志愿进行排队,优先处理高分考生志愿,先安排专业志愿1,然后专业志愿2,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同一代号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4.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非外语(课程)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课程)。

6.报考体育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联合测试,录取原则是: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报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文化成绩须达到河北省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且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8.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二、学生入学一学期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可以申请转专业。

十三、新生入学及其它: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市、自治区)最新招生政策执行。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河北北方学院招生办

咨询*:0313—5916939、4029183 邮政编码:075000

网址:/

E-mail:hebeibeifangzs@163.com

(河北北方学院)

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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