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沈阳建筑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
沈阳建筑大学是一所以建筑、土木等学科为特色和优势,以工为主,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部共建高校,始建于1948年,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2010年成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辽宁省人民*共建高校。学校现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3种本科专业。学校入选辽宁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5个学科入选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12个专业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专业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专业获批辽宁省普通高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学校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现有本科生1146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800余人,外国留学生800余人。
为了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和身体素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在2022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具有高水平体育特长的青年学生报考我校。
一、招生项目
游泳、网球
二、招生计划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在2022年面向全国31个省份招生,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20人。具体录取人数根据运动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和考生运动技术水平及文化课成绩确定。初步拟定招生计划如下:
项 目 |
招生计划 |
分配名额 |
||
文化课单考 |
二本线65% |
二本线 |
||
游 泳 |
0-8人 |
0-4人 |
0-1人 |
0-3人 |
男子网球 |
0-6人 |
0 |
0-4人 |
0-2人
|
女子网球 |
0-6人 |
0 |
0-1人 |
0-5人 |
注:①非高考改革省份仅招收理工类考生;②高考改革类考生报考专业须符合我校在该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及选考科目要求;③“3+1+2”高考改革省份仅招收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上场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上场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须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持有与报考运动项目相一致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7日-2月20日。
2.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含游泳和网球)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为.cn/gspyddbm/)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附件材料。需上传的附件材料包括:
①考生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均需上传);
②高考报名表扫描件;
③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扫描件;
④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认证结果截图(考生须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并截图);
⑤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省级及以上相关竞赛秩序册封皮及本人所在页、成绩册封皮及本人获得名次所在页、获奖证书扫描件;
⑥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
(2)沈阳建筑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经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确认,考生本人、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一致的申请表上传至报名平台;
窗体底端
注:我校不接收考生纸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须上传至报名平台。报名材料须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印章清晰;申请材料中所有签字处均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如未签名或漏签将视为报名无效,如非本人签名将视为弄虚作假处理。因考生没有按时确认志愿、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3.初审:我校将对考生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初审,考生可于2月28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同时,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
五、专业测试
1.全国统测
游泳项目专业测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报考我校游泳项目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测。通过我校报名审核的游泳项目考生,还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上进行全国统测注册、报名,测试内容和要求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全国统测相关办法执行。测试时间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公布时间为准。
2.学校专业测试
网球项目专业测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报考我校网球项目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
(1)测试时间:2022年3月19日(周六),在学校指定场馆进行测试。
(2)身份确认(仅限网球项目):通过我校报名审核的考生需在报名平台确认考试后打印准考证,并于2022年3月18日(周五)携带准考证及报名材料原件到沈阳建筑大学进行现场身份确认。
(3)测试内容:基本技术(发球+正反手抽球)、实战能力(实战成绩+综合评定)。
(4)具体报到要求及测试安排将根据属地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后续通知。
六、认定与公示
1.我校游泳项目将根据考生的全国统测成绩分布情况确定合格成绩要求,并结合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网球项目则依据考生在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按照不同性别并结合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比例内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上述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如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相应项目的专业测试,则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并获得通过。
2.学校将根据考生运动等级、测试项目及测试成绩,与优惠政策为“文化课单考”和“生源地二本线65%”的考生签订《沈阳建筑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协议书》,不签约者将取消其在我校的专业测试合格资格。
3.我校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对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学校将上传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
七、录取办法
1.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优异,并获得我校“文化课单考”优惠政策的考生,如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2.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并获得我校“高考成绩可降至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并获得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测试成绩顺序,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至额满。
4.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我校将参照省级招生机构关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八、其他说明
1.凡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的考生,须自行购*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身份确认时需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2.参加我校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按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公布专业测试疫情防控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网站并遵守各项防疫规定。
3.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均需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学校将与录取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
4.我校将在入学后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如发现材料伪造、冒名顶替等违规情况,将取消该考生录取资格,不予电子注册。
5.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为准,具体由我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九、学校地址及咨询方式
1.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邮编:110168)
2.咨询*:沈阳建筑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024—24693969
3.招生网址: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建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约合1436.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2平方米;生师比17.7;专任教师989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1.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275.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712.5元;图书166.7万册,生均图书87.0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使用办法
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2021年不设预留计划。
2.语种限制
①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
②以下专业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工程管理(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③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3.男女比例要求
我校各专业在招生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
4、其他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 年/生) |
备注 |
1 |
050201 |
英语 |
四年 |
3-6年 |
文史 |
历史学科类类 |
文学 |
4800元/年/生 |
|
2 |
07010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元/年/生 |
|
3 |
080201 |
机械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4 |
080202 |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5 |
0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6 |
080213T |
智能*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7 |
080403 |
材料化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8 |
080406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9 |
080407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0 |
080412T |
功能材料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1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2 |
080703 |
通信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3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4 |
080801 |
自动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5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6 |
081001 |
土木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7 |
0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8 |
081003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19 |
081004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0 |
081006T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1 |
081201 |
测绘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2 |
081802 |
交通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3 |
082502 |
环境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4 |
082801 |
建筑学 |
五年 |
4-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建筑学 |
5200元/年/生 |
|
25 |
082802 |
城乡规划 |
五年 |
4-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6 |
082803 |
风景园林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7 |
082901 |
安全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28 |
120103 |
工程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 |
|
29 |
120104 |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 |
|
30 |
120105 |
工程造价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 |
|
31 |
120203K |
会计学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 |
|
32 |
120404 |
土地资源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 |
|
33 |
120405 |
城市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生 |
|
34 |
120602 |
物流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35 |
130310 |
动画 |
四年 |
3-6年 |
文理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元/年/生 |
|
36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3-6年 |
文理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元/年/生 |
|
37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3-6年 |
文理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元/年/生 |
|
38 |
130504 |
产品设计 |
四年 |
3-6年 |
文理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10000元/年/生 |
|
39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40 |
081008T |
智能建造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41 |
082404T |
家具设计与工程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元/年/生 |
|
42 |
120111T |
应急管理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元/年/生 |
|
43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ISEC)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5000元/年/生 |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
44 |
120103 |
工程管理(ISEC) |
四年 |
3-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5000元/年/生 |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建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按年度缴费。住宿费根据宿舍人数和条件不同按每人9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三个标准收取。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已在本章程第三部分专业设置说明中列明。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物价局及辽宁省财政厅辽教【2006】76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
一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和辽宁省*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通过获得奖学金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二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
三是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手续;
四是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报到入学,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五是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还可获得定餐、爱心超市大礼包、雷锋班历任班长资助基金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助学扶困基金等资助。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我校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所在省生源数量和招生计划情况,投档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0%,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被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类: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对于采用“3+1+2”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艺术类:遵照有关省份的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我校在辽宁省美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如采用“3+3”模式,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对考生的选考科目不作限定;如采用“3+1+2”模式,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对考生的首选科目限定为历史,再选科目不作限定。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关规定。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专业未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报考同一专业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优先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
(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
①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工程管理(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仅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
③2021年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将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安排专业。
对于2019年已经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在预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后,学校将根据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和预科期间考试课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分配专业。
(3)特殊省份的录取原则
①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省份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②在新疆*尔自治区标注为“面向塔城地区招生”的招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塔城地区的考生;标注为“面向八师石河子市招生”的考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八师石河子市的考生;
③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我校按照当地发布的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类别)的录取办法。
6.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说明
(1)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录取办法
2021年,我校艺术类招生继续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成绩)。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凡达到该省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均可报考。录取原则为:
对于学校所在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投档、录取政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对于学校所在艺术类批次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我校在投档的考生中,在其艺术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省级统考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
①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
②高考成绩较高者;
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工作程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游泳项目的考生,运动技术水平测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考生须参加全国统测。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网球项目的考生需按我校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报名,报名时需按照学校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材料,并持本人身份证、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被认定为等级运动员相应竞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考生需本人到校报名。
日程安排:2021年3月14日前考生网上报名;2021年3月26日,网球项目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2021年3月27日,网球项目运动技术水平测试;游泳项目考生须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全国统测时间安排进行测试;2021年7月,招生录取。
录取办法:①我校游泳项目将根据考生的全国统考成绩分布情况确定合格成绩要求,并结合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网球项目则依据考生在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按照不同性别并结合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比例内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上述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如生源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相应项目的专业测试,则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并获得通过。
②我校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对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学校将上传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当年报考和录取资格。
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优异,并获得我校“文化课单考”优惠政策的考生,如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并获得我校“高考文化课成绩可降至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录取。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并获得我校“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优惠政策的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测试成绩顺序,在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择优录取至额满。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我校将参照省级招生机构关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7.联系*:024-24693969
网址: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有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对录取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沈阳建筑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现在的家长压力普遍很大,在升学的压力下不得不把孩子送去各类的辅导机构。为此,有家长呼吁:要全面禁止课
2021年08月03日 11:56课外报班,每个家长心里都有自己的想法:“我家孩子数学不行,是不是得补补啊?”又或是“别的孩子都报辅导
2019年11月11日 22:18课外辅导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课外学习活动,也是一种组织化的校外活动形式。特别是在中国的基础教育阶段,学校
2019年11月11日 22:19有人说,校外培训机构是校内教育的完善和补充,然而也造成学生更多的学习压力和家长们的经济负担。社会上一
2019年11月11日 22:13其实这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家长由于大部分只有一个孩子,经验非常有限,也不做教育方面的研究,所以很多时候
2019年11月11日 22:08教育培训行业,在我的认知里是从2010年1月29日开始的。那时我刚刚进入新东方天津学校。面试、试讲、
2019年11月11日 22:00打开大学录取通知书,是高考考生们梦想成真的瞬间。同样的,在大洋彼岸的小岛国新加坡,每一年也有一群又一
2019年11月12日 13:14不经历一次小升初,我还以为九年义务教育没我啥事。小升初让我明白,家长需要经历的最严峻的义务可能来了,
2019年11月12日 13:05有很多家长们反应说,不知道为什么孩子对一些数学法则总是张冠李戴很是让人头疼,总是感觉是因为太调皮,所
2019年11月12日 13:02今日寄语"让孩子爱上阅读,必将成为你这一生最划算的教育投资"——毕淑敏前段时间看
2019年11月12日 12:59教育部:推动有条件的地方优化学前教育班额和生师比
时间:2024年11月12日教育部:严格幼儿园教师资质条件,把好教师入口关
时间:2024年11月12日教育部:教职工存在师德师风问题、侵害幼儿权益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时间:2024年11月12日教育部:教师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时间:2024年11月12日教育部:2023年全国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8%
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0年泸州高考志愿填报时间,泸州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教育机构
时间:2024年06月25日2020年德阳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德阳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教育机构
时间:2024年06月25日2020年绵阳高考志愿填报时间,绵阳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教育机构
时间:2024年06月25日2020年广元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广元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教育机构
时间:2024年06月25日2020年遂宁高考志愿填报时间,遂宁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教育机构
时间:2024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