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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更新:2023年02月28日 03:28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武汉轻工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武汉轻工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武汉轻工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武汉轻工大学,英文名称为Wuh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496。

第三条 学校设有常青校区(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和金银湖校区(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环湖中路36号)。

第四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湖北省人民*共建高校、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组长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各省级招办、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科学、合理分配。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经学校招委会审议,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我校在各省(区、市)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主要安排在报考我校人数较多且预投档分数较高的省(区、市)。

第四章 录取要求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类)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往届生录取依照各省(区、市)招生文件的有关规定,学校在录取时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如对考生电子档案中体检结果有异议,学校将及时通知考生进行复检。考生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如考生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复检或复检不合格,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蒂赛德大学(Teesside  University)合作举办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美国南犹他大学(Southern Utah University)合作举办工程管理、广告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以上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第十六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的专业(类)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录取后外语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在调档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投档条件的,按教育部规定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且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投档录取及同分排序规则分别按照当地相关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2022年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专业有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广告学(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填报有上述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的其他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计学类录取要求考生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划定的省级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且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60%,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学校将给予退档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财政厅和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方式执行收费。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相关学生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和帮扶,并积极做好资助服务工作。

第二十七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在入学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后的二周内,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的资格审查和复查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 为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学校实行主、辅修制度,制定了转专业相关政策和办法,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

第三十条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武汉轻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一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咨询*:027-83928885、83921022,网址:,微信公众号:whpuzsb,电子邮箱:zsb@whpu.edu.cn。

第七章 违规行为处理

第三十二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学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如在正式招录前,遇国家或省级以上招生考试机构的政策法规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武汉轻工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武汉轻工大学创建于1951年,坐落于自古被誉为“楚中第一繁盛处”的大汉口,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湖北省人民*共建高校、国家“双万计划”建设高校、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湖北省老牌一本招生高校。为促进学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高水平体育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需要,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分为文化课单独考试计划和文化课全国统考计划两大类别,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报考,并参与这个类别的专业成绩排名。

二、报名条件

(一)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符合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选择“文化课全国统考”的考生须报名参加高考;选择“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须报名参加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二)条件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文化课考试类别和具体测试位置,其中报考男子篮球或女子篮球项目的中锋位置,男子身高须达到1.95米(含)以上,女子身高须达到1.80米(含)以上;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否则视为报名项目证书无效;

3.考生报考的项目,如所在省(区、市)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省级统考,考生均应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4.凡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须由所代表的单位(学校或体育部门)出具证明材料(见附件1),证明考生为该集体项目中的主力上场队员;

5.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考生,请于2022年2月1日8点至3月1日17点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cn/zzbm/gspyddbm/)报名并确认志愿,报名截止前,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1.《武汉轻工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平台打印申请表,由本人亲笔签名,教练员签署推荐意见,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盖章)扫描件;

2.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等级证书查询认证结果截图或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扫描件(三者必须为同一比赛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请将本人名字标出;如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仅上传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的相关页面,但专业测试现场报到时须提供整册原件;如有多次获奖均符合条件的,仅提供其中一次即可);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凡以集体项目比赛成绩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主力上场队员证明扫描件;

6.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扫描件。

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中一致,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四、资格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将于2022年3月中旬,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五、专业测试

(一)足球、羽毛球项目测试安排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足球、羽毛球项目实施全国统考,考生须留意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自行报名并参加全国统考。我校将根据全国统考成绩情况提出足球、羽毛球项目合格成绩要求,确定我校考试合格名单。

(二)篮球项目测试安排

现场报到:

1.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到时须出示《武汉轻工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二代身份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等申请材料的原件;

3.集体项目考生须提供主力队员证明的原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的原件,篮球项目的男子中锋或女子中锋须现场量身高;

4.考生须提前购*专业测试期间本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须提交保险单据原件,签订《反*承诺书》,未购*保险或拒签承诺书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交费地点在武汉轻工大学(常青校区)行政楼2楼财务处201室,收费标准:120元/人;或网上缴费;

6.考生凭交费收据到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适应场地:

1.适应时间:另行通知

2.适应地点: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体育馆,考生凭准考证入场。

测试时间:

项目测试时间测试地点

篮球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体育馆

测试要求:

1.考生应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准时到达测试地点参加检录,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不予检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测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像。

3.测试成绩(完成次数、时间、距离等)当场向考生公布,并请考生签字确认。

4.考生测试期间相关技术问题申诉,必须在测试期间解决,测试结束后不接受此类问题申诉。

测试程序:

专业测试严格按照学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见附件2)进行。

六、成绩发布

1.学校在考生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成绩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考生可在报名平台中查询成绩。

2.考生对学校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发布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学校只对成绩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等情况进行复核,不重新评分,复核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考生,逾期不予受理。

3.考生对复核结果不满意的,可向学校*部门(学校办公室)提出书面专业测试争议申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决定是否启动仲裁机制,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专业测试争议申诉结果答复考生。仲裁机制一经启动,严格按学校颁布的仲裁办法执行。

七、合格名单

学校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分项目分位置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

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考生信息,未经公示或公示没有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八、录取

学校将充分考虑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标准,确定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与学校签订《武汉轻工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协议书》,同时要按生源地省级考试招生机构要求填报学校志愿及录取专业,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一)文化课全国统考考生

学校面向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的统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不低于生源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在对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成绩有明确分数划定的省份,按其要求执行。

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人数,如果超过分项目分位置招生计划,将按照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文化课单独考试考生

学校面向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的单独招生考生,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文化课最低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学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九、违规处理

对在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从严查处。

凡在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在专业测试中服用*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 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加强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  试机构。

十、其他

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和规定发生变化,则按新的政策和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邮政编码:430023
咨询*:027-83921022、83928885
监督邮箱:3007955762@*.com
招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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