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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更新:2023年02月27日 08:58 大学路

今天,大学路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和家长,一起来看看吧!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605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各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十一条  根据行业需求,结合学院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关于各省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五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须符合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录取原则: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志愿录取。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外省,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志愿录取。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4.外语考试类别:非英语专业学生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5.学校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意愿。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适合男生就读,建议女生谨慎填报。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年满16周岁,无色盲色弱,心肝脏正常,其他身体条件要求依照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执行。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身高要求女1.60米以上、男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疾病。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学院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资格复查发现故意隐瞒既往病史者,学校有权按招生章程作出处理。 

十九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申诉联系*:0633-8672001。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0633-8672299 8672345

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zhaosheng@rzmevc.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

邮政编码:276800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专业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605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编:2768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批准,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日照市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山东省首批12所高职教育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院校、单独招生院校、山东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日照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创业培训基地,智能电梯工程实训与鉴定中心、豪华邮轮仿真实训中心列入山东省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消防工程实训中心政校企一体化建设列入“日照市创新种子项目”,是“中国十佳高级船员教育学校”、“航运在线品牌校”、“船员最信赖的学校”,已与200多家中外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

拥有完善的办学条件。规划用地1200亩,现已建设使用484亩,建有2个国家海事局达标考试中心,8个基础实验室、45个专业实验实训室,校内实训中心4个,校外实训基地20个。360°全视景航海模拟器是目前山东省装备的第一台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船舶操纵模拟器,智能电梯工程实训与鉴定中心列入山东省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拥有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25人,副高以上职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中23%以上的教师属“双师型”教师。拥有日照市高层次创新人才一名、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库专家成员一名。

教学科研成果丰硕。牵头编写了《山东省船舶水手与机工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参与完成了《航海学》《船舶结构与货运》等多部教材编著任务;

校企合作深度融合,毕业生就业得到充分保障。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专业,与招商局、中远海、长江航运集团、中国能源船舶、北京华洋海事中心等央企和香港明华、香港华林、海宏轮船(香港)、歌诗达、新加坡OCEAN TANKERS等外企以及日照港、岚桥港;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酒店管理、电梯工程技术、消防工程等专业,与海尔、海信、蒂森电梯、奥的斯电梯、山东钢铁、日照钢铁等名企,都建立长期的就业合作关系。

推行“双证”教育。学院建有培训项目齐全的培训中心,使学生在接受学历教育的同时,取得职业资质证书,毕业即可上岗工作。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立足日照,服务全省,辐射全国,围绕培养适应经济社会融合发展需求的高技能型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优质一流的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十一条2020年我校单独招生计划总数为 12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总数为66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具体分十八个专业:

招生计划:

院系

序号

招生名称

单独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航海

学院

01

航海技术

71

35

02

港口与航运管理

8

19

工程

学院

03

轮机工程技术

21

26

04

电梯工程技术

26

35

05

机电一体化技术

48

35

06

消防工程技术

56

48

07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

21

08

建筑工程技术

28

30

管理

学院

09

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

8

11

10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22

50

11

酒店管理

20

28

12

表演艺术

520

92

13

健康管理

129

57

14

财务管理

26

52

信息

学院

15

电子商务

52

35

16

计算机网络技术

68

40

17

艺术设计

18

16

18

物联网应用技术

29

30

合计

1200

660

 

以上就是大学路整理的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大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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